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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槽除尘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2219

1岗位介绍

利用除尘设备对槽上、槽下及炉前进行除尘,改善操作环境。

2岗位职责

2.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2严禁班中睡岗、脱岗、串岗。

2.3定期对各设备进行点巡检工作,保证各设备运行正常。

2.4随时观察抽风机的轴振动、轴承温度是否正常。

2.5检查润滑油位是否正常,发现油位低时,要及时补加润滑油。

2.6班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2.7认真做好班前后会的开展。

2.8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做好各种记录。

3安全操作规程

3.1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班前班中不准饮酒。

3.2开机前必须对危险区域进行全面细致检查,确认人员和其它障碍物后方可开机。

3.3高压电器部位应有明显标志,闲人不得进入该区域。

3.4设备进行检查应可靠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牌,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方可进行。

3.5进入电场内检查或检修设备时,应可靠切断高压电源,做好接地工作和放电试验,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电场。

3.6不准用湿手操作电器开关。

3.7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禁止徒手接触触电者。

3.8上下扶梯应扶牢,防止滑跌,禁止在高处向下方空投物品。

3.9攀登电除尘器极板,极线顶部进行处理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3.10禁止带电负荷拉风机,电机刀闸。

篇2:矿槽除尘设备安全专项方案

1、工程概况

云南安宁永昌钢铁公司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1080m3高炉工程公用辅助工程矿槽除尘设备安装工程,矿槽除尘设备包括:除尘风机、烟囱、除尘管道、振动筛等。

2、安全管理目标

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2、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为0;

2.3、施工现场重大火灾事故为0;

2.4、年千人重伤率低于0.28;

2.5、月均千人负伤率低于0.4;

2.6、职业病发病率为0;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5、?《电焊机的使用安全技术规范》(GB10235-88)

3.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

4、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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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5.1、工作的特点,一是高空作业,二是施工场地狭窄,三是紧挨生产区等都给安全带来很大威胁,因此我们在加大对安全的监督力度的同时,还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做到我要安全。

5.2、在制作安装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应注意哪些问题,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提前有科学的预见性,做到心中有数,忙而不乱。

5.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配备工具包,到达工作部位后先将安全带拴牢,将工具带挂好,方可作业。

5.4、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高血压,恐高症,心脏病,带病上班等。

5.5、严禁高空向下乱扔杂物、工具,严禁穿硬底鞋上高。

5.6、上下高空时,要从规定的路线通行,不能图方便,走捷路,随意攀越,避免高空坠落。

5.7、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5.8、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安全技术及施工法规,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电气安装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现场施工用高压、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以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良好的绝缘。电气控制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其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或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各种电器、设备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以保证安全运转。

(3)?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4)?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对移动电气设备(机具)必须采取防漏电保护措施,安装灵敏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

(5)?现场正式送电时,必须通知有关单位,并经检验确定在能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方可送电。

5.9、所有的电工、起重工、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具备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持证人姓名及照片。

5.10、严格遵守“十不吊”,在起重过程中,施工人员应随时检查吊具、索具有无损坏,及时排除安隐患,起重吊装作业应设警戒区域,有起重工统一指挥,设专人监护。

5.11、现场施工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均应带头遵守安全制度,深入班组检查督促,对违章作业者,予以制止纠正。

5.12、施工现场应悬挂安全标志牌,危险吊装地带应设置路障或挂牌明示,并划出安全区。

5.13、动火执行业主的动火作业的批准制度,办理动火证,动火作业按审批后的安全措施实施,施工前经过检查确认。动火人员随身携带动火许可证,以备核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14、施工现场按当地消防局的规定,配备义务消防人员。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保持器材整洁无误;消防器材放在醒目的位置上,便于使用。

5.15、高空焊接作业,设监护人,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确保安全。

5.16、施工人员必须“三懂三会”,即懂防火、防爆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性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灭初起火灾。

5.17、各种机械设备(电焊机、卷板机、型材切割机、砂轮磨光机等)在使用前都应经过检修、运转,电路情况无问题后方可投入使用。

5.18、起重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以及轮胎式起重机,载重汽车等设备。必须有具备建设行政单位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操作人员必须执行起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6、环境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6.1、强调全员管理概念,对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及宣传,强化文明施工意识,做到谁施工,谁负责。

6.2、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每半年一次,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明施工要求和规定,在工程施工交底时要把文明施工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并做好交底记录。

6.3、占用场地、占路、掘路及开设道口等按规定上报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强行实施。

6.4、严格按照GB/T24001-1996标准的要求,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的各种管理活动和环境安全管理行为,制定并实施《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以确保企业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持续改进,防止环境污染,力争噪声、尘毒、三废达标率100%;节能降耗,资源利用逐步实现无害化、减量化;争创枣庄市标准化文明工地。

6.5、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资,特殊情况下需焚烧的,须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认真做好有毒有害作业的安全防护。

6.6、现场办公区域设施规范、整齐、挂牌,绿化美观,无废弃物。在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桶和工业垃圾存放点,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分别存放

6.7、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设备等严格根据工程施工计划和需要进场,并按指定位置有序堆放。不能随意侵占场地和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