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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2193

1.使用焊割炬前,必须检查喷射情况是否正确。先开启焊割炬的氧气阀,氧气喷出后,再开启乙炔阀,检验乙炔接口是否有吸力,如有吸力,方可接乙炔胶管。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严禁使用。

2.点火时应开乙炔少许,点燃后迅速调节氧气和乙炔气,按工作需要选取火焰,若发现焊割炬不正常,点火并开始送氧后发生回火时,必须立即关闭氧气,防止回火爆炸或点火时鸣爆现象;停火时应先关闭乙炔气,然后再关闭氧气,防止引起回火和产生烟灰。

3.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割炬及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较厚的金属,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4.焊割炬射吸检查正常后,进行接头连结时必须与氧气橡皮管连接牢固,而乙炔进气接头与乙炔橡皮管不应连结太紧,以不漏气并容易接插为宜。对老化和回火时烧损的皮管不准使用。

5.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嘴用。当焊炬〔或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噼啪”的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6.短时间休息时,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炬放在地上。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器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然后收拾软管和工具。

7.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来照明。

8.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体通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消除漏气后才能继续使用。

9.气焊(割)场地必须通风良好,容器内焊(割)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10.高处作业应系标准防火安全带,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伤人。

11.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2.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若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3.应经常自检所用气瓶上的压力表是否有效,并按规定向计量单位送检,以确保计量准确。

篇2: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在市场范围内从事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省、市消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

需要在市场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前向市场事务所提出书面动火申请,申请时列明动火作业时间、范围、内容及操作者姓名,并承诺遵守市场一切规定,同时提交操作者的有效操作证书复印件。

市场事务所接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申请过程中若认为有必要,事务所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操作者操作证原件及消防部门的有关批文原件,以供查验。

二、分级审批管理

根据用火的危险程度,把审批动火管理权分为三级:

1.一级动火需由用火部门防火负责人会同物业管理员、消防保卫负责人、电工等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制定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填写一级动火申请单(重大动火项目要写出专题备忘录),由市场防火总负责人签批后,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可靠,逐条落实后,方可批准动火。

2.二级和三级动火必须由用火部门防火负责人制定消防措施,填写动火申请单后,报市场防火总负责人批准,消防保卫人员现场监督。

3.焊接和切割(简称焊割)属于明火作业。公安消防管理部门规定,从事烧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部门培训后发放的焊工证,方可上岗烧焊。

三、动火作业的”八不”、”四要”和”一清”

4.动火中”八不”

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⑵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⑷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⑸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⑹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⑺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⑻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5.动火中”四要”

⑴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⑵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⑷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四、违反规定的处理

在市场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时,事务所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限时整改;

2.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3.移交消防管理部门处理。

篇3:火焰焊割作业安全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岗位操作证上岗,穿戴焊工专用防护服装、鞋、帽;

2、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氧气、乙炔,氧气表、乙炔表、回火装置、氧气带、焊割枪必须由行业许可的合格产品;

3、作业前应检查各联接接头是否破损、漏气,存在安全隐患。乙炔、氧气瓶存放距离不小于2米,使用距离不小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4、作业时除穿戴防护服外,必须穿戴防护长袖皮手套、皮脚面罩、防火焰墨镜;

5、需要在禁火区内、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有限作业空间、高空等环境下焊割作业,必须办理许可工作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监护才能作业;

6、高空、地下及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安全带、安全帽,设置警戒线,焊割现场或下方应采取相应防火措施,由有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7、焊割压力管道、蒸汽管道、气体管道时,必须关闭管道阀门,设置警示标志,确认无压力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由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8、严禁焊接、切割装有可燃物、有毒物的容器,必须切割、焊接应将容器清洗干净保证切割、焊接时气体能够排出,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9、作业点火时,焊割枪口应侧下方点火,远离旁人防治烧伤;

10、禁止手持燃烧的焊割枪爬梯、登高或更换作业区域;

11、氧气、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

12、作业完成后,应将氧气、乙炔瓶主阀关闭,卸下压力表,拧上瓶阀安全罩,应清理作业现场环境卫生,整理工件、工具,检查作业区域是否有火种存在和安全隐患,确认无误后方准离开作业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