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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6236

(一)双回路供电

供电方式为一主一备,两路电源的进线柜即受电柜设电气联锁。当主供电源停电,只有在主供销电源的受电开关分闸后,备用电源的受电开关方可合闸,并在主供开关上悬挂“严禁合闸”警示牌,同时在一次结线图板上正确反映供电运行方式。

(二)电源转换

1、停电应按先停低压后停高压,送电应按空载先高压后低压原则执行。当主供电源停电,投入备用电源前,应首先将主供电源退出运行状态,挂历上“严禁合闸”的警示牌,然后把备用电源受电开关合闸受电。

2、为避免变压器并列运行,当两路电源的某一路停电,需另一路电源实行全供,应首先将停电回路电源退出运行状态,挂上“严禁合闸”的警示牌;然后将联络柜进入运行状态,并合闸供电。电源转换的操作,应在3分钟内完成。完成后,应在一次结线图板上正确反映供电运行方式。

(三)发电机供电

1、为防止发电机向变压器倒送电,发电机输出线路的受电开关与市电的受电开关设有电气联锁。只有在市电的受电开关完全分闸后,发电机的受电开关方能合闸。当发电机供电时,市电主、备供受电开关应退出运行状态,并分别悬挂“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2、市电恢复供电,只有在发电机输出线路的受电开关分闸后,市电的受电开关方能合闸。此时,停止发电机后应先将发电机受电开关退出运行状态,悬挂“严禁合闸”的警示牌;然后将市电主、备供受电开关放至准备运行状态,并将其中一路电源的受电开关合闸送电。

篇2:供配电设备运行工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公司管辖的高、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低压线路及照明等设备的运行、操作及维修、保养工作。

2引用标准

《电力安全管理规程》

《供用电管理条例》

《电力法》

3技术事项:

3.1运行工作规程

3.1.1电工值班

1)每班必须清洁值班室及配电室环境,每班对电气设施巡视两次。

2)根据不同季节、负荷大小情况,加强对变电用电设施的巡视,并将巡视检查结果记录于《运行交接班记录》中。

3)加强对供水、消防、空调用电设备的巡视检查,并将设备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及检查运行情况记录于《配电值班运行日志》。

4)若供电、用电设备发生异常,应及时正确处理,并随时报告用电专工,并在用电专工协同下排除异常。

5)按照《用电设备检查保养计划》《变配电设备保养计划》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并将结果记录存档。

3.1.2电工主管

1)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设备的配件材料计划编报。

2)制定季度配电用电设备检查维修工作计划,并按照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大、小修理计划。

3)对配电、用电设备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4)负责编制填写配电用电设备台帐。

3.1.3配电室管理工作程序

1)配电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四小时巡回一次,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填写《配电运行日志》监视设备运行情况,严禁不合理的超负荷运行。

2)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必须经电工主管或用电专工批准后由电工值班员陪同下方可入内。

3)保持良好通风及照明,门窗开启灵活。

4)消防设施完备,配电室内禁止吸烟。

5)保持配电室清洁卫生,地面、墙壁、门窗,设备无积尘,无水渍、油渍。

6)不得擅自更改配电室、线路及用电设施,若要更改须经用电专工及电工主管批准后方可更改。

3.1.4电工值班工作程序

1)接班人员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值班和设备运行报告。

2)查看上一班的《运行记录》并进行交接签字。

3)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记录不规范,配电室、值班室等,工作室不清洁,不准交接班。

4)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准下班。

5)接班人醉酒或其他情况而未找到接班人,交班人不准下班。

6)若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接班人协助处理事故。

3.2安全操作规程(工作程序)

3.2.1电工值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变配电、用电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2.2进行变配电、用电设备检修时,应填写《检修工作单》,用电专工批准后方可进行。

3.2.3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作业时,应在断开的开关刀闸把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3.2.4严禁带电作业,紧急情况下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和足够的照明、空间、穿戴绝缘手套、安全帽,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方可进行。

3.2.5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再进行恢复,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但是必须做好防护工作方可操作。

3.2.6各级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

3.2.7不得带电用兆殴表测量绝缘电阻。

3.2.8操作高压设备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靴及工作帽。

3.2.9停电管理工作程序

因线路或变配电,用电设备维修等原因停电,应上报用电专工批准后,用电维修负责人员提前24小时道知有关用户及单位,因突发事故停电,应在1小时内联系有关部门处理,并及时恢复供电,24小时内向用户作好解释工作。

3.3维修保养工作程序

3.3.1用电设备由电工值班工作人员负责维修保养,并负责设备环境的保养、清洁。

3.3.2按照季度工作计划并按照用电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大、小维修、检修。

3.3.3维修、检修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程序。

3.3.4电工值班人员对所管辖的用电设备,按照设备检修规程定期进行维修,并将维修、检修情况填写记录。

3.3.5电气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得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及时上报用电专工或电工主管。

3.3.6凡是夜间发生的故障,在不影响住户生活,工作的前提下,做好说明,可以在次日处理。

3.3.7由用电专工、电工主管提供工作指导和检查监督。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分管副经理检查。

4.2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技术事项。

4.3考核与奖惩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大纲有关规定执行。

篇3: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1.0目的

规范供配电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运行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3.2运行技术员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工作程序

4.1.?巡视监控

4.1.1运行技术员每班巡视两次高压开关柜、变压器、配电柜、电容柜等。

4.1.2运行技术员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巡视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运行日志》。

4.1.3巡视内容

a)?变压器声音是否正常,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

b)?有无异常响声和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按时开关小区内的路灯、灯饰、喷水池,及时维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运行技术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在主管协同下尽快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的相关规定。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救援人员应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拨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双手,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到;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

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的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其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进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荷种类及分布情况;

c)?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上级,请求支援解决;

d)?故障排除后恢复供电。

4.2.3?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处置

4.2.4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水电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标准是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投入正常运行、待机。

4.3?市电停电时,运行技术员应按《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进行巡视监控。

4.4?变配电室管理

4.4.1非运行维护人员,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和运行维护人员陪同,不得进入配电房。

4.4.2配电机房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并禁止吸烟。

4.4.3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和设备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运行技术员保管,另有一套钥匙存于值班室备用。

4.5交接班要求

4.5.1接班人员准时到岗。

4.5.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志》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4.5.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员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员协助进行。

4.6?当班运行技术员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的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志》内。并在每月3号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资料室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相关文件及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志》

?《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

《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

《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