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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1803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瓶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电瓶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电瓶充电工属于特种作业电工人员,应执行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标准》持证上岗。

2.2电瓶充电工必须掌握本作业范围内的电气安全知识和触电急救方法。

2.3作业前

2.3.1应检查电源的接零(地)装置,必须牢固可靠,导线、仪表、开关等正常完好。

2.3.2必须穿戴好耐酸个体防护用品,戴好防护眼镜,及规定的其它防护用品。

2.4作业中

2.4.1充电前,应检查电瓶有无破裂或漏出电解液,确认无问题后,再开始充电,充电或检查电瓶时严禁将金属工具等物件放在电瓶上,以防电瓶短路而引起爆炸。

2.4.2充电使用的导电夹子必须夹紧,以免松动发生火花;连接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防止短路。

2.4.3充电时的电压、电流不允许超过工艺规定值,电解液的温度超过45℃时应暂停充电。

2.4.4充电时应按顺序操纵各开关,不得颠倒、调整供给的电压、电流,不得超负荷。

2.4.5充电场所严禁烟火,并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品;充电过程要加强通风,及时排出有害气体。

2.4.6电瓶充电后,必须经过1-2小时方可将电瓶盖子盖好,以防气体将电瓶爆破。

2.4.7配制稀硫酸溶液时,应将硫酸缓慢倒入蒸馏水中,严禁将蒸馏水倒入硫酸中。

2.4.8搬运大瓶硫酸时,应先检查有无破损、渗漏;同时轻拿轻放,两个人共同搬运时,动作要协调一致。

2.4.9向电瓶内装电解液时,须小心谨慎,防止满液或溅出。

2.4.10废硫酸必须妥善处理,做好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禁止任意倒入下水道,而造成污染。

2.4.11充电结束应放好电线,切断电源,冲洗电瓶,并复查导线接头位置,防止错接引起燃烧。

2.5作业后

2.5.1切断电源,整理收放好设备、工具。

2.5.2清扫、整理好作业现场,记好交接班记录,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去。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电瓶车充电工

电瓶车充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交接班制度,严格操作规程,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对当班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每次充电完毕后,必须测量中心区电池液温度和比重,检测漏电电流,确保一切正常。

三、投入运行前,必须检查箱盖与箱体的连锁是否可靠,装在机车上是否与机车牢固锁紧。清理箱体、箱盖,确保通风槽通风良好。

四、每周对电池连线、护套、工作栓、电池封口、电池间固定件、箱体耐酸绝缘覆盖层以及插销连接器、防爆面和熔断器等部件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每月检测一次电池极柱温度,并调整电解液比重达到要求。蓄电池使用满半年时,必须进行一次检修,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六、熟知电瓶车的构造、内部结构,了解充电机工作原理、结构性能、使用要求及操作要领。

八、积极参加安全学习,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业,无“三违”行为。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蓄电池电瓶充电工

充电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掌握蓄电池、整流设备的性能原理及完好标准,持证上岗,遵章操作。

第3条配制和添加电解液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佩戴规定的劳保用品。

第4条调制硫酸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中倒水。

第5条加强责任心,搞好整流设备、蓄电池的维修保养,保证蓄电池电量充足。

第6条电池的初次充放严格按规定操作。

第7条保持充电房整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二、责任追究:

第8条未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蓄电瓶充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9条不掌握蓄电池、整流设备的性能原理,造成设备毁坏的,蓄电瓶充电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0条配制和添加电解液时未使用专用工具的,未佩戴规定的劳保用品,造成事故的,蓄电瓶充电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1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蓄电瓶充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