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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城商场物业经费管理办法

2024-07-16 阅读 9180

装饰城商场物业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采购

1、商场内部维修需购买物品,相关物业主管应首先到现场查实并填报"请购单";相关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报价、用途、用于位置等栏目需填写清楚、完整;如需做布幅、广告牌等其它广告则应填报"广告制作申请单"。如发现有谎报、虚报等不实现象,扣减经办人当月绩效考核5分;

2、"请购单"应上报商场经理审核签字,若商场经理未认真履行职责,随意签字,扣减当月绩效考核10分;

3、经商场经理审核签字,"请购单"报商场财务部定价(根据公司价单),500元以上金额由总经理审核,500元以下200元以上金额由商场总监审核,200元以下金额由商场经理签字即可购买;

4、购物程序完毕,商场经理用备用金定专人购买,供货单位由集团财务部采购指定,若另行购物发现有假冒商品,须立即退货,若造成经济损失,则须查究相关人员责任;

5、购进商品由商场保管员建立实物收支台帐,入库后方能领用;

6、办公用品由集团公司行政办填报"请购单"统一购买、保管,若商场用则应指定专人领取。

第二条费用报销

1、商场财务应验正发票,发票须与"购物单"各栏相符,财务人员还需到现场查实数量、使用情况,并在"购物单"上签字确认;

2、报销单上应有报销人、商场经理、验收人签字;

3、500元以上金额、数量大的商品须由集团财务部采购定价、购买并监督入库,使用,并在发票上签字,各商场财务方能办理报销付款事宜;

4、付款报销完毕,各商场财务室专人应在"物业费用登记表"上登记(登记表中备注栏应填清金额);

5、购买办公用品,费用报销参照以上条例执行。

第三条其它

为节省物业维修费用支出,商场经理、物业主管在巡场工作中应重视商场内卷帘门、电梯、线路、水管检查,督促电工对以上物品常维护保养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年终经财务核算,若商场物业管理费未超出计划,则按节约金额的10%作为商场节约奖发放。

篇2:学院后勤服务经费管理办法

某学院后勤服务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后勤服务经费的预算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后勤服务经费的管理坚持实事求是、整体划块、分项计算、动态管理的原则,施行合同约定、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学校后勤总公司后勤服务经费的管理。后勤总公司应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合同规定完善其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经费构成

第四条后勤服务经费由学校拨付资金和服务收入性资金组成。

第五条学校拨付资金指为满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需求,按照服务项目和合同约定,以满足公益性服务为原则,拨付给后勤总公司使用的资金。其中水、电、燃气和必要的政府规费属于刚性费用。

第六条服务收入性资金是指后勤总公司利用学校设施设备,为校内居民、有关经营性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后收取的相关费用。

第三章经费计算

第七条可纳入学校后勤服务经费计算范畴的服务项目包括:

(一)教学及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二)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

(三)职工住宅物业管理服务;

(四)校园环境物业管理服务

(五)学校水、电、暖、汽及开水供应服务;

(六)学生食堂饮食及浴室管理和服务;

(七)防洪排涝、防雷防电、节能减排及环境治理;

(八)为确保上述服务项目的正常运行而进行的必要的小型维修服务。

第八条学校拨付资金应根据服务项目和类别,以服务合同和服务质量标准作为经费计算的主要指标,综合国家定价及市场因素,以学生人数、单位面积作为基本依据,结合人工、材料、水电燃气运行和若干专项进行分项计算。

第九条服务收入性资金中的收费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其中对于经营单位的水电费,后勤总公司可实行二级表加价收费。

第四章经费预算

第十条学校拨付资金预算以年度为单位,后勤总公司在当年年底前将本年度后勤服务经费使用情况以总报表形式报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根据相关服务项目、标准和考核情况进行审核,按照具体服务项目、单位面积和计费标准提出其下一年度经费预算,报学校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年度拨付资金原则上不作调整,当市场水、电、燃气价格波动幅度超过10%或确实有新增服务项目和工作任务时,后勤集团公司可提供相关增加费用报表和实证材料,经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报学校研究批准后可追加相应拨付资金。

第五章经费拨付与管理

第十二条拨付资金由学校每月按照全年总经费的8%支付,由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支取。因学校发展需要或遇重大改造项目需使用大笔资金时,后勤总公司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提前支付部分经费。

第十三条学校在拨付资金总额中除去刚性费用后提留4%作为后勤服务质量保证金。具体管理和使用按照《zz学院后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拨付资金在财务处单独建账,专户管理,由后勤总公司根据工作业务自行支配,应形成详细的财务收支报表,并接受年度审计。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第十五条服务收入性资金由后勤总公司自行收取或由学校代扣并在财务处建账管理,应严格财务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资金主要用于缴纳相关成本费用、弥补拨付资金运行缺口和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后勤总公司在后勤服务项目内单项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和10000元以上的设备、材料的购置与更新,应向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第十七条严格界定拨付资金和服务收入性资金,禁止故意混淆服务范围和以拨付资金冲抵服务收入性资金现象,一经核实,除核减相应经费外,处以2-5倍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3:设备公司分厂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设备公司关于分厂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分厂建设,便于分厂管理。经2011年6月28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分厂厂长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如下:

一、经费数额

各分厂活动经费数额根据分厂人数及人员结构确定:

铆焊分厂5000元/月;

板加分厂3000元/月;

机加工分厂3000元/月;

安装分厂1500元/月;

综合分厂500元/月。

二、使用范围

各分厂经费用于分厂基层建设工作,由分厂厂长支配,重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分厂自行订阅的书刊读物。

2、分厂自行组织各种活跃员工的业余活动。

3、分厂的慰问、“红白”事等。

4、分厂招待费。

三、使用管理

1、分厂经费必须凭正规发票,由分厂厂长签字,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到财务报销。

2、各分厂经费每月不得超支,年终进行统算,节余部分可累计到下年使用。

3、由财务部按下拨计划控制分厂厂长经费的支出。

四、有关要求

各分厂要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使用好厂长经费,对于不负责,乱用经费的分厂,一经核实,除追回全部经费外,对分厂厂长扣罚10%的工资,两次违反规定者扣罚20%,严重者提交公司办公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五、本规定自20**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