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井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一、斜井运输速度应遵守下列规定:
阶段别
斜井长度(m)
牵引提升速度
斜井施工
不限
<3.5
正式运输
<300
<3.5
正式运输
>300
<5.0
接近洞口与井底时速度不得超过2m/s,升降加速度不得超过0.5m/s2。
二、斜井口必须设置挡车器,并设立专人管理。挡车器必须经常处于正位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可打开。车辆在井内行驶过程中(含途中停留),井内严禁人员通行与作业。当凿井长度大于100m时,应在距井口下20m处设挡车器或挡车栏。在接近井底60m左右或岔前35m,设第二道挡车器或挡车栏,其正位是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可打开口。
三、井口、井下及卷扬机房应有联系信号。提升、下放与停留,应各有明确的色灯和音响等信号规定。主、付井口应设专职信号员,负责接发车工作。卷扬机司机未得到井口信号员发给信号,不得开动。运送人员的斜井中,必须装设使人车的车长或乘员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卷扬机司机发送紧急信号的装置。
四、斜井井底停车场,应设避车洞。斜井底附近的固定机械、电器设备与操作人员,均应设置在专用洞室之内。
五、车辆连挂提升时,应有可靠的连接装置和断绳保险器,挂钩均应加保险栓,车与车之间应增加连接保险钢丝绳,提升钢丝绳应用地滚承托。同时,应采取各种措施避免车辆"蹬钩"与"蹬绳"。
六、人员上下井,严禁乘坐集斗或斗车。
七、斜井的垂直深度超过50m时,应配备人车。使用'人车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有顶盖,车辆上必须有可靠的防溜装置,当断绳时,能自动发生作用,并应备有可用手操纵的防溜车装置。
2.运送人员的列车必须有车长跟随,车长必须坐在列车行驶方向的第一辆车内,手动防溜车装置或制动器手把必须装在该车车长座席处。
3.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溜装置;先放一次空车,证实斜井和轨道无引起掉道的危险;并需接到值班负责人的命令后才可发车。
4.人车不能超过定员,乘员及携带的工具不得超出车厢。
八、斜井的提升设备,必须按下列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试验,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缩短检验间隔时间。
查或试验项目
检验时间
部门或人员
主要提升设备
每半年一次
机电部门
防止过卷、过速、过载装置,天轮,卸碴台
每月一次
机械技术人员
防溜车设备、阻车器、刹车爪、制动器
每日一次
机械技术人员
地滚、轨道、行车限界
每日巡检一次
养路道班
九、斜井轨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轨道应符合技术标准,轨道中不得夹杂不同类型钢轨。轨道应有专人养护,维修时间应在停止提升的间隙时间进行。
2.斜井口外有摘钩作业的车场应有一段反坡道。
篇2:斜井巷轨道运输安全管理禁令
1.所有轨道运输斜巷的上下平段入口处,必须划定警戒区,必须设置明显的“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安全警示标识,或具备信号、防跑车装置、LED显示的一体化的安全防范系统。车辆运输前后和运行期间必须进行安全确认,当班运输负责人负总责。运输期间,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坡巷内和警戒区内。
2.运输信号必须完好,声光俱全。轨道运输斜巷长度超过50m时,中部必须加声光信号指示,开车前信号工、把钩工首先进行信号试打进行确认。严禁信号不完好、未信号联系或无信号情况下运输。
3.所有运输全过程必须有专门的信号工、把钩工和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信号工、把钩工等作业人员必须站在信号硐室或安全地点进行工作。严禁无信号工、把钩工和专门的绞车司机运输,严禁随意替岗和无证上岗,严禁在坡上下无人值守看护把关的情况下进行运输。
4.所有斜巷轨道运输必须根据坡度、绞车的技术特征、安全系数科学计算本巷道内实际能够安全牵引的最大重量和车辆数,必须设置明显的提示、提醒标识。原则,所有斜巷提放材料一钩不得超过两辆车。大件材料、设备(包括支架、采煤机等),或其它重量超过5吨的车辆,只允许一钩一车,特殊情况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严禁超重、超数、超长、超宽运输。
5.所有运输绞车及安全设施、联接装置等的安装或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必须符合三元煤业的小绞车管理规定。绞车制动必须灵敏、可靠。必须定期检查、检验钢丝绳。一坡三挡等防跑车装置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每班运输前,当班运输负责人和岗位工必须进行全面安全确认后方可使用。严禁不检查、不确认,简化程序,违反规定、规程操作。
6.所有斜巷轨道运输必须使用可靠的保险绳,使用合格的三连环连接环和带锁紧装置的插销,应做到“一车两销,随车专连专用”,不得乱用。严禁使用不合格插销和不进行锁紧,严禁使用钢丝绳套等进行连接,严禁不使用保险绳。
7.所有绞车的绳头必须符合要求,绳头长度不得低于600mm,固绳绳卡不得少于三道并正反固定,绳皮必须符合要求,不能夹绳,保险绳必须打回头绳,不得加绳使用,保险绳绳头按主绳头的要求管理。严禁不按正确的方法做绳头和保险绳头,严禁在绳头、保险绳、绳皮不完好、不可靠的情况下运输作业。
8.斜巷运输中,必须带电操作。严禁甩保护和电源采用机械制动放车。运输过程中发现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严禁绞车带病运行。
9.所有小绞车包括无结绳绞车的护绳板必须牢靠,防护安全和防护范围必须达要求,操作信号按钮必须专门固定在操作人员的可控范围内。严禁在无护绳板和操作按钮信号设置不当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10.斜巷内不得停放运输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停放措施,严防车辆跑车。严禁无可靠措施停放车辆。
11.所有运输作业人员必须由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三大规程相关要求内容和本矿制定的专门的运输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安全和机电运输管理规定,负责运输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严禁未经培训、学习和不熟悉安全要求上岗作业,严禁在运输大件上未经调度统一安排,未制定贯彻专门安全措施擅自组织运输作业。
篇3:新副斜井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为规范我队副斜井主提升绞车运输管理,提高运输工作质量,保证副斜井绞车运输作业的安全,特制定本专项作业规程:
一、?运输系统概述
我矿副斜井运输巷顶部采用石块砌碹下部采用锚喷支护,巷道断面13.72m?,全长450m,坡度22.4°,服务于生产线辅助运输,使用JK-3.5×2.2P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绞车动力供电系统采用高低压变频器供电,PLC编程控制,绞车钢丝绳38NAT6V*34+FC-ZZ,轨距600mm,轨枕为水泥轨枕,间距600mm,井口变坡点处使用自动阻车器,坡中使用八道感应自动式挡车栏,斜巷为单钩串车运输,采用43kg/m型轨道。(以上内容中附图可见)
二、运输线路
副斜井井口房---------副斜井井底车场
三、?绞车技术性能参数
JK-3.5×2.2P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
设备型号?JK-3.5×2.2P?提升方式?斜井单钩串车?提升距离?450米?
井筒平均倾角?22.4°?滚筒直径?3500mm?钢丝绳最大直径?¢38mm?
制动闸型式?闸块制动?钢丝绳最大速度?3.43m/s?牵引力?170KN?
生产厂家?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时间?2013年2月?减速机型号?S/N-JKD.01.001?
配用电机型号?YPKK630-12?电机功率?630KW?电机转速?497r/min?
电压?6000V?生产厂家?江西特种电机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3年4月?
?四、车辆的连接规定
1、钩头与车辆的连接:
①、矿车或花架车的联接;
将绞车钩头穿入矿车或架子车的锁孔,将带闭锁的专用销插上,并锁好。再把保险绳穿过车上部的中央拉到最后一个车的尾端与尾车挂好钩,如因特殊情况用上述办法挂不上钩时,可用三连环穿过尾车的销孔和保险绳钩头用U型环连接好,达到延长保险绳的目的。
②、钩头与平板车的联接:
将绞车钩头穿入平板车销孔,将带闭锁的专用锁插上,并锁好。如因特殊情况用上述办法挂不上钩时,可用三连环穿过尾车的销孔和保险绳钩头用U型环连接好,达到延长保险绳的目的。
2、各种车辆的连接:
(1)、矿车及花栏车之间可采用三连环连接,将带闭锁的专用销子插上并锁好。
?(2)、用三环联接时,可用单串或多串链做成一个环链,用U型环联接,拧紧螺丝。
?注:在以上矿车与矿车连接中使用的三连环、U型环必须经过破断力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提升能力的校验
JK-3.5×2.2P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牵引力F=170KN
钢丝绳的破断力(F)为:¢38mm=1147.6KN(根据钢丝绳校验报告)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条规定:提升物料的绞车钢丝绳安全系数M必须大于6.5。
代入公式?=F/M(M取6.5)计算得:
?=F/M=1147600/6.5
?=176553N
经校验,JK-3.5×2.2P绞车牵引力<钢丝绳牵引力
故采用JK-3.5×2.2P绞车求提升重量及挂车数量
式中符号表示:
JK-3.5×2.2P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
?--绞车牵引力?170KN
g--重力加速度取g=9.8m/s2
--钢丝绳运行阻力系数?取=0.15-0.25
--矿车运行阻力系数?取=取0.01-0.015?
--坡度倾角取?=22.40
P--钢丝绳每米重量?5.58kg/m?
L--钢丝绳长度?450m?
代入公式
?
用1.7m?的矿车装入喷浆料进行重车试验,1车1.7m?的矿车装满喷浆料总重4.56t(矿车自重1.5t,矿车载重3.06t,1m?喷浆料2.6t),
?N=39133/4560=8.58
副斜井井筒运输:根据操车系统的阻车条件,一般重车、空车下放不超过5辆,上提升空车、重车不能超过6辆。
六、挂车数规定:
根据绞车牵引力的计算和各车场摘挂钩点间的距离,保险绳长度所能挂住的车数,对副斜井运输巷道的绞车挂车数做如下规定:
规定?挂?车?数?
绞车?钢轨?工字钢?3m木料?4m木料?单体?支护材料?钢管?溜槽?备注?
JK-3.5×2.2P?1?1?2?1?1?5?1?5
其中:所装钢轨、钢管、工字钢、4m木材不得超过规定载重量(以35吨为准),装载物料为溜槽时不得超过5辆车(以实际计算特殊车辆重量为准),钢轨每钩挂一车(以实际计算特殊车辆重量为准)。下放提升特殊超宽、超高、超重等大型设备物料时,应制定专项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七、副斜井提升运输作业信号的规定
1、信号规定
一声?--?表示停车
二声?--?表示拉车
三声?--?表示放车
四声?--?表示慢拉
五声?--?表示慢放
发生异常打乱点。
2、信号要求:
绞车房、副斜井井口设一组声光信号为二级信号,副斜井井口、副斜井井底车场设一组声光信号为一级信号,且信号与绞车闭锁,信号必须保证时刻完好,信号不完好严禁开车。
八、?供电系统
副斜井主提升绞车房采用双回路供电,1#回路来源于35kv变电站814配电柜,2#回路来源于35kv变电站821配电柜,采用10kv电源供电,电缆截面为70mm?高压铠装电缆,长度为530米。低压为380V双电源供电,电源来源于地面10KV工业变电所,电缆截面为70mm?塑料电缆,长度为400米。绞车供电采用高低压变频器供电。(后附绞车房供电系统图)
九、?作业方式
1、开车前的准备、检查工作
绞车司机
开车前应检查各处情况是否正常,如电路是否正常,开关等有无缺陷,各连接处螺栓是否紧固,手闸是否在松闸位置及灵敏可靠,轴承及滚筒润滑油是否充足,工种保护是否灵敏可靠,在检查各处情况后方可开动电动机进行空运转,在检查制动闸正常和绞车无异常后方可加上负荷。
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声光信号是否齐全完好,否则不允许开车。
开车前应检查钢丝绳完好情况,是否有断丝现象,否则不允许开车。自悬挂时起12个月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摘挂钩工
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摘挂钩工必须熟悉副斜井的基本情况。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钢丝绳、钩头、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链接)、保险绳、插销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m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严禁提升。
认真检查设备、材料捆绑是否固定牢固,重心是否稳定,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使其符合规定。
信号工
信号工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装置、行车报警装置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准确、灵敏、畅通后,方可作业。
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以及有无其它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如有障碍和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如有其它工作人员应通知其撤到安全地带,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认真检查设备、材料捆绑是否固定牢固,重心是否稳定,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使其符合规定。
2、启动运行及停止
绞车司机
司机接到开车信号,确认信号无误后方可开车,信号不清楚不得开车。
收到开车信号,确定提升方向→开动辅助设备→开动液压泵→开动冷却风机→松开制动手柄→操作主令手柄→开始启动→均匀加速→达到正常速度,进入正常运行。
在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
电压、电流超过允许范围,提升机运转部位发出异响,发现情况不明的意外信号。
事故停车后的注意事项
①、提升钢丝绳如遭受紧急停车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待对钢丝绳、绞车主要传动部位、轴承座地脚螺栓和制动闸检查无误后,方可继续开车。
②、在设备检查、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绞车房,检修需要动车时,需由专人指挥。
摘挂钩工
(1)摘挂钩工等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停稳摘挂钩。
(2)摘挂钩工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严禁站在到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②、必须站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mm左右进行摘挂钩。
③、摘挂钩完毕后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后方越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前方越过。
摘挂钩工摘挂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摘挂钩工在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对车辆各部件钢丝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观察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
车辆运行时,摘挂钩工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出停车信号,立即检查原因,确认异常和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摘挂钩工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
信号工
信号工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时)发出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发送信号必须清晰、准确、可靠。
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发现矿车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重新发出信号。
信号工操作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以便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的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以防混乱。
运输大件、处理事故等特殊作业,信号工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按批准执行的安全措施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信号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
信号工负责监督执行斜巷“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十、车辆速度的规定
副斜井主提升绞车运行速度最大不得超过3.43m/s,在运输大件速度不得超过0.8m/s,在检验钢丝绳时速度不得超过0.8m/s,井口、井底上下变坡点速度不超过0.5m/s。
十一、劳动组织
1、实行单班生产。人员安排及人员设置:每班设置司机2名,信号把钩工2人(地面车场一人,井底车场一人),电机车司机1名。以上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劳动纪律:带班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对所有岗位人员进行管理,对设备、设施的运行全面负责。
3、绞车司机、维护工、信号把钩工、电机车司机每班对运行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同时机运队的副队长每天要对提升绞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二.操车系统的操作:
1、操车系统阻车器要处于常闭状态。
2、操车系统推车时,严禁两组阻车器同时打开,要做到前阻后开,前开后阻。
3、操车系统推车时,信号把钩工要观察绞车的运行速度,以防余绳过多发生事故。
十三、安全技术措施
1、运输路线轨道扣件必需齐全,质量符合要求,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2、绞车司机必须经考试培训合后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4、井下行走,严禁擅自进入红灯警示的行车区域。
5、井下车场行走,不得随意扶、摸正在运行的车辆,不得随意乱打运输信号。
6、井筒、车场施工作业不能与运输同时进行,车辆行走时施工人员必须撤到安全位置,等车辆经过或停止运行时在进行作业。
7、特殊情况需在运输线路区段范围内作业时,必须与把钩工联系好,方可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时刻注意是否行车等情况,发现有危险时,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8、主提升绞车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检修处理。
9、主提升绞车运输巷声光信号必须完好齐全,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10、副斜井运输,巷道内照明要充沛,灯距不得大于30m,在使用中有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11、运输期间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副斜井井筒内“一坡三挡”必须完好,坚持正确使用,并保证常闭状态。
13、绞车司机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信号工必须检查声光信号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必须经处理后,方可进行提升运输作业。
14、信号把钩工随时检查绞车钩头、绞车钢丝绳的完好情况。
15、把钩工严把钩关,钩头挂不好,不准发出信号,并坚持使用好保险绳。
16、传号人员,要保证传号清晰准确。
17、绞车司机开车前,做到手不离闸,信号工手不离按钮,二者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密切配合,做到开车稳,停车准。
18、绞车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听清信号,随时注意绞车的受力情况和绳道方向,绞车受力异常时,要及时停车查明原因,待问题处理后方可开车,严禁生拉硬拽;并时刻注意对方传来的开、停车信号,做到开车、停车及时准确。
19、现场及井底车场人员听到开车信号后,要迅速躲到躲避硐室,并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躲开井底车场,严禁人员进入车场,以防断绳、脱钩等伤人事故。
20、变坡点处下车时,严格掌握松绳长度,防止松绳过多导致下放过快断绳,提车时严禁硬拉硬拽。
21、挂运大件时,必须专人用圆环链配连接环、螺丝上满扣拴牢,经检查无问题后,通知周围人员躲到安全地点。由专人打点、传号再开车,做到开、停、刹车及时。
22、处理掉道车时,必须紧好绳、掩好车,处理时必须在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合理使用千斤顶和导链,严防错误操作伤人。
23、运输过程中,关键部位必须由下料班长指定人员现场盯住,各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人员调度指挥。
24、运输前,必须对巷道内的设备、风水管、电缆、信号线、电话线、监测线等设备做可靠性吊挂,防止受到破坏。
25、井底车场推车,采用人力推车运输时,1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两车同向推车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小于30m;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
26、副斜井绞车联系信号必须灵敏可靠、音响清晰,开车前,司机精力要集中,接到信号无误后方可开车。
27、运输“超长、超高、超宽”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28、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发生掉道或倾斜时,绞车司机先固定好刹车不得离开,跟班队长与代班长必须亲自现场指挥处理,掉道车辆不得摘挂处理,人员严禁站在车辆的下方向,严禁强拉硬拽,防止断绳。人员处理掉道时必须使用手动葫芦和起道器等专用工具。
29、副斜井运输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严禁,十必须”运输管理制度。
30、车场推车、倒车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操作规程》规定执行。
十四、避灾路线
当井下发生透水、火灾、煤尘瓦斯爆炸时,井下工作人员要沉着冷静,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在班组长的带领下,按照以下路线迅速撤离井下。处理发生火灾下风侧人员要立即戴好自救器,进入新鲜风流中。(附避灾路线图)
避灾路线:副斜井井底车场→副斜井井底→副斜井井筒→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