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电机车行车调度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机车行车调度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2683

1.行车调度工的基本要求

(1)电机车运输行车调度工应熟悉本矿运输系统图。能绘制电机车运行图表和填写行车记录;

(2)必须熟悉《行车调度工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运输系统各个环节的车场、巷道、各巷道的长短、行车时间、轨道、道岔、行车信号、通讯设备、煤仓、翻车机、机车、矿车和提升主副井的情况,还要掌握各机车司机的情况,掌握各采、掘区本班的生产情况;

(3)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调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必须由熟悉调度工作的运输队、组领导人员顶岗。调度工要向顶岗人员交清注意事项;

(4)对运输系统的信号集中闭塞装置或通讯、信号等设施要严格管理,正确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经济效益。

2.行车调度工交接班的内容

(1)上一班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和煤仓贮煤情况;

(2)行车信号、安全设施情况:有无事故及事故处理情况;

(3)线路上有无施工人员及施工地点、时间、内容、负责人等情况;

(4)机车和矿车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5)各级领导的指示和上级调度部门的通知等。

3.行车调度工应了解掌握的情况

(1)要根据矿(区、科、队)领导的指示或上级调度部门的调度,根据上一班留下的条件和本班的运输任务,统筹安排,及时调配车辆运送,努力提高电机车运输效率和矿车周转率;

(2)要随时了解各采区出煤和煤仓贮煤情况,对于出煤集中、煤仓容量小的采区,要作为重点优先供车,尽是做到均衡运输,做到既不影响生产,又不积压车辆;

(3)要随时掌握各掘进区(队)用车及存车情况,以便及时供车;

(4)如有个别采区出水较多时,调度工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采取措施处理。

4.在交叉道口或单轨区段的行车调度要求

(1)要利用信号集中闭塞系统或通讯、信号等手段及时掌握空、重车进出情况;

(2)如有两个方向列车要同时经过一个交叉道口或单轨区段时,要监视信号、集中闭塞装置的自动闭塞情况;

(3)如无自动控制装置,要提前用信号灯给一方红色信号,使一方停车,另一方行驶;如有一方是重车时,一般情况要停空车,让重车。

5.在运输线路上如有人要求施工或修理时,调度工的应急处理

(1)工作量不大,又不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或维修,可利用行车间隔时间进行,并告诉电机车司机前段有维修工应注意;

(2)凡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须持矿(运输区或主管单位)批准,签发的施工单,在施工地点可能来车方向各端60米处设置停车防护信号,方准施工;

(3)要根据施工或维修现场情况通知电机车司机在经过该施工区段前停车或慢速通过。

6.发生运输事故时,调度工的应急处理

(1)在运输工作中,如运输设备、行车信号等发生故障时,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2)在运输工作中,如发生较大事故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3)在运输工作中,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时,要立即向领导和上级调度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调动人力、物力、车辆进行抢救。

篇2:电机车安全环保操作规程

1.机车司机必须是经过培训,懂得一般机械、电气常识,并且取得上岗证,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操作。工作前,必须检查制动器、喇叭、灯光、电瓶电压、电流是否正常,有异常时,应予修理更换,禁止带“病”作业。

2.启动前,查看机车的车轮下有无垫块等障碍物,车身有无油脂或易燃物附在上面,各箱体与车体连接是否牢固。

3.司机必须服从调车员的指挥,信号不清楚时,严禁擅自开车。坡度停车时,在气制动的同时,应将手轮处于制动状态,还需用阻车器楔紧车轮,以免溜车。

4.起动时,应鸣笛示警,运行中,司机注意力要集中,头、手、脚不得伸出门、窗外。运行速度不得超过8KM/H,并要随时注意机车运行前方线路情况及其它设施、杂物有无侵界,机车上不准搭乘非工作人员。同时,严禁长时间超低速运行。

5.吊车、摘挂、安放阻车器等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禁止用其它任何物体代替联接销和联接杆的使用。

6.机车、矿车、管片车、平板车严禁违章载人,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开英雄车、严禁开堵气车。在工作中严禁嬉戏打闹,严禁无令开车。

7.机车在运行中司机要时刻注意前后方的情况,并且保证前后两车距离不小于100米。

8.司机要注意机车有无异味和异常的情况,如有应立即停车处理,并报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9.蓄电池电量不足时,应及时更换电池,更换电池时,连接导线要牢固,同时注意短路。电池盖上严禁放置重物,以防盖板变形,使电池产生短路,发生事故。

10.当隧道有积水时,水面淹过轨道面时,严禁机车通过。必须排水后,再运行通过。

11.每班司机都必须认真填写机器运转记录。

12.司机、调车员应注意保护环境,工作中的杂物不能乱丢,应统一收集,下班后送到指定的地方存放,进行统一的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篇3:窄轨电机车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修理工必修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从事本工作。

第2条修理工必修穿戴按规定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

第3条修理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检修一般在机车库里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采取措施防止其他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

第4条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将车可靠掩住,架线机车应拉下集电器,拉开总开关,切断机车架线电源。蓄电池机应拔开电池插销。

第5条修理电器设备时,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进行对地放电。

二、检修操作前的准备

第6条必修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确认安全方可使用。防护用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修齐全、完好,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第7条拆装电动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合乎要求,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件时必须注意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第8条修理人员应在安全位置操作,以免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伤害。

三、检修工作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9条使用手锤、手钳、螺丝刀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0条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应当注意电机外壳必须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1条工件钻孔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孔。

第12条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工作,要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操作。严格按烧焊措施进行烧焊工作。

第13条操作大型专用机床要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才能进行操作。

第14条拆卸轴承时应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加热10~15min再进行装配。

第15条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当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细白布檫干净)。清洗轴承箱、齿轮箱后,必须检查,防止留有任何杂物。

第16条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喷涂工具修复;在满足强度要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焊修补。键槽之间不得加垫;平键槽磨损后,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第17条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毂和轴及齿轮不受热,用小锤敲击的声音清脆为合格,沙哑为松动,不得装使用。

第18条整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mm。整流面车削完后,其绝缘云母槽深0.5mm。

第19条同一台电机应用相同规格型号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温和。

第20条炭刷压力调整、集电弓接触压力的调整都应使用弹簧秤或其他方法测定。

第21条防爆电器设备应符合GB3836.2-83的有关规定。

第22条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而不受损伤。

第23条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合要求的部位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四、工作结束

第24条检修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填写检修纪录,写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第25条工作结束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离开工作现场时要切断有关的风、水、电源。

五、有关说明

第26条本规程只做为矿用窄轨14t一下点机车修理工操作依据。检修质量标准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执行。

第27条本标准未尽部分按有关规定及产品说明书中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