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井巷维修工操作规程

井巷维修工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3410

(一)准备工作

1、准备好斧头、手镐、抓钉和二锤等工具,并根据作业在点需准备坑木、排材、笆片和排花等支护材料。

2、按《运料工操作规程》把材料安全运到工作地点。

(二)操作

1、检查维修地点的厢木的损坏情况,选择好安全退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采用平参、拉参和透参的处理方法。

2、平参只能在原厢没有根本损坏和有填参位置的情况下采用。平参厢的上下柱和梁头原则上不能矮于和短于原支架的支护规格。平参厢上梁头时,先上好一端,再将另一端强行抬到安装高度后,把退柱从梁头侧面倾斜插入,并敲打就位。严禁将平参厢柱砍矮,安上梁头后,再打木楔抬高梁头。

3、拉参厢在原厢梁柱已严重断折的情况下采用,按第二条规定在紧靠被拉厢旁架设新厢后,才能拉除断厢。断厢拉除后,要立即进行补充帮被。

4、透厢在原支架断折严重并影响正常断面的情况下采用。透厢只能由外向里逐架进行。透厢时,只能从已透厢或原有的合格厢上从上至下或从左到右地用排花掩护支架,逐渐扩大断面。排花超前的长度必须大于预定的支护间距。排花直径和布排密度必须满足悬撑前方岩体的需要,每根排花长度必须大于2.5倍厢距。锤打排花只能用三锤,在打排扩大断面的同时必须准备好砍一半的腿柱和梁头。新厢支好后,不能立即松花,应重新进行帮被后,再根据现场压力情况确定松排花的距离。

5、巷道维修无论平参、拉参还是透参,操作前均需把电缆解下放入沟内掩护起来。如果水沟通水,还应用板材加盖,保持水流畅通。操作前还应在作业点外侧,离开作业点6米以远选择好砍厢、放料地点。

6、所有支架的柱,上侧应尽量挖至底板,下侧至少挖至水沟以下0.15米,不能深挖时应采取踩底等补救措施。

7、砍制梁、腿前应滚动选取加工面,并用横木搭放需加工的梁、柱。梁、柱的加工浓度按砍皮2厘米、梁砍心小半直径,柱腿含梁心小半直径进行加工。

8、新支护的支架应从梁、柱的上下结合部用木楔加固和使用挂角排材加固,禁止从梁的中部和柱的下部用楔加固。

9、正常情况下禁止站在未维修的巷道里侧从事维修工作。如确需入内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尚未维修的前方支架应视情况打柱加固。

10、正常维修过程中出现操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有应力集中,厢木折断和掉渣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

11、维修地点有车辆、行人通过时,应制定人员躲避和车辆减速慢行通过的措施。

12、维修工作完成后,要检查维修质量,弥补不足,清理现场附近杂物和过剩材料以及工具,保证巷道、水沟、轨道畅通。

篇2:井巷维修施工安全措施

井巷维修施工的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井下使用的巷道畅通,满足通风、行人、运输、排水等的需要,有效预防冒顶和塌陷事故的发生,对井巷必须经常检查、维修。维修施工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执行本维修安全措施。

1、维修巷道前,必须首先了解通风情况,进行瓦斯检查,各类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进入,严禁无风作业。在有车辆运行的巷道维修要注意来往车辆伤人。

2、检查维修地点周围的安全情况,发现折梁断腿、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必须先妥善处理。

3、维修时每组至少有2人配合操作,严禁单人作业;在同一巷道内相向(对着)进行维修工作时,间距不小于15m。维修前要先掩盖或移设好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

4、每撤换一棚权加或柱腿都应加固被撤支架前后3—5棚支架;更换柱腿时,必须先在该梁的一侧架设临时中柱。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执行从开始的地方由外往里逐架施工的原则,严防退路不畅通。

5、拆除旧支架时应做到先支后回,补一架拆一架,严禁空顶作业;处理顶板冒顶时要有专人监护和专人指挥。

6、回撤柱腿和梁以及处理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架完整牢固处。挖柱窝时要先护好顶,并要有人观察顶板变化情况。

7、柱腿安放好后,再行架梁,架梁时人在梁的侧面手托梁下头在安全一侧。对准柱腿安放好后立即临时固定,再按规格要求调整后背牢打移,支设牢固。

8、维修需要进行放炮挑顶工作时,事先必须加固前后5m以上的支架;打眼放炮必须按照爆破工操作规程操作,严防发生爆破事故。

9、架设和拆除(柱腿)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新设的支架强度不得低于原有支架(指完好状态时)的支护强度。

10、维修支设和拆换支架完工后,帮顶要封严、背牢,无伞檐和活石。清理好维修场地,保证巷道安全畅通。

篇3:井巷施工安全须知(一)

井巷施工安全

井巷施工程序井巷是为进行采掘工作在岩层或煤层内所开凿的一切空硐。井巷工程包括井筒、井底车场巷道及硐室、主要石门、运输大巷、采区巷道及回风巷道等全部工程。这些工程中有一些工程构成连锁工程项目,也可以称为矿井建设关键线路或主要矛盾线,也就是决定矿井建设最短总工期的、只能按顺序施工的路线。该线路上的各单位工程统称关键工程,包括井筒、井底车场重车线、主要石门、运输大巷、采区车场、采区上山、最后一个采区切割巷道或与风井贯通巷道、风井等。

井巷掘进的主要施工方法根据施工方法及地层赋存条件的不同,井筒(或巷道)施工分为普通凿井法与特殊凿井法。普通凿井法是在稳定或含水较少的地层中采用钻眼爆破或其他常规手段凿井的方法。特殊凿井法是在不稳定或含水量很大的地层中,采用非钻爆法的特殊技术与工艺的凿井方法。通常采用的有冻结法凿井、钻井法凿井、注浆凿井法凿井。

井巷支护及维护一般井巷掘进出空间后,都要进行临时支护或永久支护,以防止围岩的破坏。具体分为锚杆支护与锚喷支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支护和棚状支架三种。

矿用爆破器材矿用爆破器材主要包括炸药和起爆器材。炸药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发生快速化学反应,释放大量热量,产生大量气体,因而对周围介质产生强烈的机械作用,呈现所谓爆炸效应的化合物或混合物。炸药一般有硝酸铵类炸药、水胶炸药、硝化甘油炸药和乳胶炸药。其中硝酸铵类炸药是我国矿山最广泛使用的工业炸药。硝酸铵类炸药曾称“硝安炸药”或“硝铵炸药”,是经硝酸铵为主加有可燃剂或再加敏化剂(硝化甘油除外),可用雷管起爆的混合炸药。该炸药的特点是氧平衡接近于零,有毒气体产生量受到严格限制。硝酸铵炸药均为粉状,用纸包装加工成圆柱形药卷,外涂一层石蜡防水。硝酸铵炸药的贮存期为4—6个月。水胶炸药是20世纪70年代研制成功的新型炸药,是硝酸甲胺的微小液滴分散在以硝酸盐为主的氧化剂水溶液中,经稠化、交联而制成的凝胶状含水炸药。水胶炸药具有抗水性能强、密度高、威力大、安全性好、生产工艺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无硝酸铵类炸药的主要缺点。硝化甘油炸药是硝化甘油被可燃剂和(或)氧化剂等吸收后组成的混合炸药。其优点是威力高、耐水(可在水下爆破)、密度大、具有可塑性、爆炸稳定性高。缺点是会“老化”、“渗油”,机械敏度高,生产和使用安全度较差,价格昂贵,已经很少使用。乳化炸药是通过乳化剂的作用,使以硝酸盐为主的氧化剂水溶液微滴均匀地分散在含有气泡或多孔性物质的油相连续介质中而形成的油包水型膏状含水炸药。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工作面或工作地点应使用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许用炸药。起爆器材可分为起爆材料和传爆材料两大类。雷管是爆破工程的主要起爆材料,导火线、导爆管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