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重介选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重介选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7078

1重介质分选机与给料,产品脱水,脱介糸统必须实行闭锁运行。

2禁止超过规定的铁器或木块大块矸石进入斜轮分选机。

3使用旋流器分选时,应当严格控制入料粒度,严禁止金属物件和杂物进入旋流器。

4检查清理磁选机分选槽时,必须执行停电挂牌制度,设专人监护,并制定效的安全措施。

5严禁磁铁矿粉进入电机内部。堆放点与电机之间应当保持一定距离,若难以保持,选用防护等级在IP44以上电机。

6介质桶上必须设置箅子。孔径不得大于10mm,操作人员清理箅子上的杂物时,必须糸好带。

篇2:选煤分厂准备车间安全职责

1选煤分厂准备车间安全职责

1.1组织实施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安全生产负责。

1.2严格执行安全与生产的“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3定期组织召开班组生产会,协调解决当期的安全问题。

1.4组织编制和修订生产工艺规程、生产工艺指标、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并检查岗位执行情况。

1.5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在生产过程中遇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果断处理一切不安全情况,严禁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6发生事故时,负责对事故的处置指挥和对外联络,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故扩大,直至恢复生产。

1.7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1.8负责协调解决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危险紧急情况时,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1.9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1.10负责在进行生产技术工艺的革新、改造、挖潜的同时,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1.1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设备管理和安全运行方面的法令、法规、规程、制度和标准。负责制订、修订和健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2负责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的提出处理意见。

篇3:选煤厂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厂长是全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书记是全厂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者,技术员是生产、技术的第一责任者,班组长是本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厂安全领导小组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安全文件以及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3、全厂每月要召开一次厂务会,明确全厂月度安全工作重点,每周由厂长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指定专人限期处理,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事故管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对重大事故决不放过,要有事故检查、分析记录和处理报告。

5、按矿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文件,学习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6、厂班子和班组长必须组织好每天班前、后会,及坚持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7、对矿和上级检查出的安全问题,要作为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的方案,并按要求时间处理。

8、凡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按矿2号文及安全管理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