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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变更备案范例

2024-07-15 阅读 9585

公司章程变更备案【1】

l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批准文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署)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l其他要求: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修改章程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2、章程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公司备案申请书》。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l获得文件:无

公司章程基本知识【2】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法。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变更公司章程的程序【3】

1、提议修改公司章程

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能够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建议。

根据《公司法》第47条和109条的规定,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

但是修改公司章程事关公司发展的大局,不得在会间的临时提出。

如果董事会怠于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股东可以提出修改提议。

并且在董事会不主持和召集股东(大)会情况下,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2、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股东

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

负责通知义务的主体,一般是董事会。

但是在监事会或者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时,则由其通知。

3、股东(大)会决议

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

我国《公司法》第38条和100条规定了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但是,有些情况下公司章程修改并不需要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对公司章程的此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4、种类股股东的同意

根据《公司法》第13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和其他种类的股票。

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

5、特定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需报主管机关批准。

6、特定章程变更事项的公告

章程变更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

比如经营范围是章程必须记载事项,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

《证券法》第67条第1项规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

7、公司章程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篇2:某股份变更章程修正案范例

股份变更章程修正案,下面就是股份变更章程修正案范文,欢迎阅读!

股份变更章程修正案【1】

***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二0**年九月二日经公司股东决议对公司章程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二章第七条原文为: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两个:

1、股东姓名:章**

股东住所:广东省**市**区****苑蓝天阁19H股东身份证号码:44030***************7

2、股东姓名:李**

股东住所:广东省**市**区****苑蓝天阁19H股东身份证号码:2109***************2”

修改为: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一个:

1、股东姓名:李**

股东住所:广东省**市**区****苑蓝天阁19H,股东身份证号码:21090***************2。”

二、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的原文为: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姓名:章**

出资额:人民币5.1万元

出资比例:51%

出资形式:货币

首期出资额:人民币5.1万元

2、股东姓名:李**

出资额:人民币4.9万元

出资比例:49%

出资形式:货币

首期出资额:人民币4.9万元”

修改为: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姓名:李**

出资额:人民币10万元

出资比例:100%

出资形式:货币

首期出资额:人民币10万元”

三.第四章原文为:

“股东会”

修改为:

“股东”

四.章程第四章第十六条原文为:

“第十六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修改为:

“第十六条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为最高权力行使人,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五.章程第四章第十七条原文为: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修改为: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定;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六.章程第四章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原文为: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十九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十一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表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议有效。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修改为:

删除第四章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七.第五章第二十三条原文为:

“第二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

修改为:

“第二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股东权利。”

八.第五章第二十四条原文为: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修改为: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九.第七章第三十二条原文为:

“第三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委任,任期三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责任人不得兼任监事。”

修改为:

“第三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任期三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责任人不得兼任监事。”

**市**有限公司

股东(签名):

年月日

股份变更章程修正案【2】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有关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现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2、原公司章程: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现修改为: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3、原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现修改为: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年12月1日

篇3:某公司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

公司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1】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于

****年*月**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变更股东股权事宜,并决定对

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为第*章第*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二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月**股东会决议内容。

现修改为第一章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二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月**股东会决议内容。特制定本章程。

二、原为公司章程第*章第**条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股东:**住所:******

身份证号码:****

股东:***住所:*****

身份证号码:***

现变更为:

股东:**住所:****

身份证号码:**

股东:**住所:***,

身份证号码:**

公司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2】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7、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