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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

2024-07-15 阅读 170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我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协调指挥,提高紧急救援反应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06〕36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0号)、《天津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200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放在首位。运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1.3.2统一指挥,明确职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建委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外办、市公安交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客管办、武警天津总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制定专业应急预案,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

1.3.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相关部门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主动配合、形成合力,保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1.3.4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应急处置机构对事故灾难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建立应对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坚持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常备不懈。

1.4事件分级

依据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行车中断时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1.4.1Ⅰ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指具备以下情形之一,需要天津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事件:

(1)因事故造成人员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

(2)运营场所发生火灾、爆炸、有毒化学物质泄漏、构筑物坍塌事件,造成运营中断;

(3)运营列车冲突、脱轨或颠覆;

(4)遭受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侵袭,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

(5)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严重刑事案件,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

(6)其他事态非常复杂,运营秩序受到特别重大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的突发事件。

1.4.2Ⅱ级(重大)突发事件。指具备以下情形之一,需要指挥中心调度市有关部门联合处置的突发事件:

(1)因事故造成人员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4人以下;

(2)发生突发性大客流,运营秩序可能或已经失去控制;

(3)发生大面积停电,致使运营中断;

(4)车站内发生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致使运营受阻;

(5)其他事态复杂,对运营秩序造成重大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的突发事件。

1.4.3Ⅲ级(较大)突发事件。指具备以下情形之一,以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为主进行处置,必要时由指挥中心协调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业务指导或支援能够处置的突发事件:

(1)部分运营区域发生突发性大客流,需要地面交通协助疏散;

(2)因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中断运营1小时以上,需要地面交通协助疏散;

(3)隧道大面积积水需要市政、电力等部门协助抢险;

(4)其他事态比较复杂,运营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1.4.4Ⅳ级(一般)突发事件。指事态比较简单,局部运营中断1小时以内,运营秩序受到影响,运营单位能够处置的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处置指挥体系(附件1)

成立天津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天津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

2.2领导小组

2.2.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为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常务副组长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建委主要负责人,副组长为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反恐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分管负责人和城投集团以及地铁总公司、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成员为武警天津总队、市环保局、市外办、市市政公路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客管办有关负责人。

2.2.2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作出决策。

2.3指挥中心

2.3.1指挥中心组成人员。

总指挥为市建委主要负责人,常务副总指挥为市建委分管负责人,副总指挥为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反恐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分管负责人和城投集团以及地铁总公司、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中心成员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市公安交管局、武警天津总队、市安监局、市市政公路局、市环保局、市外办、市客管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2.3.2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批准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负责本预案的修订;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各种应急演练;负责协调事件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指挥中心为非常设机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指挥中心即刻形成。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所有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调联动。

2.4指挥中心组织架构及职责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和若干专业指挥组。

2.4.1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指令传达以及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设报警专用电话(8:30至18:00电话:,18:00至次日8:30电话:),24小时开通,设专人值守,保证信息及时畅通。

2.4.2指挥中心专家组由轨道交通、建筑、公安、消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防化、环保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指挥中心专家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并适时地为指挥中心提供突发事件的联合演练方案。

2.4.3指挥中心各专业指挥组负责落实指挥中心部署的有关应急处理工作。指挥中心成员应保证能够随时联系。

(1)抢险救援指挥组:由市公安消防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事件现场的灭火、消除污染工作,抢救受困人员。

(2)保卫警戒指挥组: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事件现场秩序保障,视情况对事发现场和相关区域进行交通管制和警戒,参与对事件性质的甄别;预防和处置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查明真相,缉捕涉案人员。

(3)客流疏导指挥组:由市客管办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调集和组织交通运输工具,迅速疏散现场客流,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4)医疗救护指挥组:由市卫生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5)物资保障指挥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主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提供、运送救援抢险所需物资等工作。

(6)市政排水指挥组:由市市政公路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当隧道内出现大面积积水时,负责调集市政排水设备、人员进行抢险。

(7)事件调查指挥组:由市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专家组及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人员,对事件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事件原因,对事件进行定性并提出处理建议等。因突发事件造成运营环境污染,由市环保局实施控制,防止扩散并进行调查处理,

对恢复运营作出环境评价。

(8)反恐处置指挥组:由市反恐办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调集反恐专业处置力量,实施对恐怖事件的处置。

(9)善后处理指挥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接待伤亡人员家属,按照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以及征用物资补偿等善后事宜,并负责做好消除环境污染等工作。

(10)外事协调组:由市外办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协调、解决因突发事件造成涉外人员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的补偿和安抚工作。

3预警预防

3.1监测系统

由市建委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组成监测网络,市建委设立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运营单位的规章制度、强制性标准、设施设备及安全运营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3.2预警机制

3.2.1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四级预警,依次分别采用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Ⅳ级)表示。

3.2.2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指挥中心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信息的主要内容应该具体、明确,要向公众详细告知突发事件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3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报指挥中心批准后,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负责,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向社会发布。

3.3预防措施

3.3.1各专业部门和运营单位建立健全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加强对相关部门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专业和局部性演练根据需要由各专业指挥组负责组织,综合性演练由指挥中心适时组织。

3.3.2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据本预案和实际运行情况制定地震、火灾、浸水、停电、反恐、防爆、化学物质污染、设备故障等分专业的应急预案,完善救援程序,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设置驾驶员与乘客之间的通话装置,确保通道、车站等处与地面通讯联络畅通;应为驾驶员配备便携式照明工具,在列车及车站中配备基本急救箱,定期检查维护照明系统,保证应急和救援使用。

3.3.3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开展必要的社会宣传工作,增强广大乘客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3.3.4指挥中心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密切关注国内外轨道交通行业的突发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弥补自身管理不足,不断完善轨道交通的应急处理系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启动本应急预案,各专业指挥组工作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4.1.2发生Ⅲ级、Ⅳ级突发事件时,以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为主进行处置,应及时启动该单位制定的专业应急预案,视情况拨打110、119、120等特服电话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主动协同救援。同时向指挥中心报告。

4.1.3天津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流程(附件2)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情况快报、续报。

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在第一时间向指挥中心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5分钟。指挥中心应及时向天津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在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政府。并应根据事态的发展连续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

发生Ⅲ级、Ⅳ级突发事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指挥中心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5分钟。指挥中心协调处置并报天津市应急指挥中心。

快报及续报内容应当简明、准确、真实,不得瞒报、虚报、漏报。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突发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对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4.2.2情况接报。指挥中心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迅速核实情况,确认情况属实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级别,启动应急预案。

4.2.3紧急处置。

(1)指挥中心办公室接报后,应及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和各专业指挥组组长,同时派员迅速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保护和抢险救援工作。必要时可将突发事件情况通报给驻军及武警天津总队,请求支援。

(2)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组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相应调整应急处置方案,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3)各专业指挥组应严格按照指挥中心的指令和相应预案开展救援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延误、推诿和擅离职守。

①抢险救援指挥组应在接到报警电话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有效的控制灾情,将滞留现场的乘客、工作人员和伤亡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

②保卫警戒指挥组应在接到报警电话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指挥疏导交通,维持现场秩序,实施对事件现场的控制和警戒,防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③客流疏导指挥组应在接到报警电话后及时调集公交汽车、出租汽车,迅速疏散现场客流。

④医疗救护指挥组应及时到位,立即组织现场急救和安排伤员入院治疗。在医疗救护指挥组到达现场之前,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内部紧急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必要的救治。

⑤物资保障指挥组应及时调运、供应充足的救援设备和物资,并做好后续所需设备和物资的准备,以及社会救援物资的接收和处理工作。

⑥市政排水指挥组应及时调集市政排水人员、设备对隧道内出现的大面积积水实施抢险、强排措施。

⑦事件调查指挥组应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抢险的进展情况,组织专家组采集、整理和保存有关突发事件的各种信息,为事件分析、责任界定和事后处理做好准备。

4.3信息发布

指挥中心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发布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4.4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Ⅰ级、Ⅱ级突发事件由指挥中心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下设各专业指挥组。特殊情况下,报请市政府决定应急是否结束。Ⅲ级、Ⅳ级突发事件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决定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恢复设备运营

突发事件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迅速抢修因突发事件被破坏的车站、隧道、高架区段及设施、设备,恢复行车基本条件,降低对公共交通的影响。及时检查、修复、调试各种防灾报警系统和各项应急设备、设施。

5.2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指挥组应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做好外界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内部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妥善安置受伤人员、征用物资补偿、及时补充救援物资等,尽快消除事件影响,恢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秩序。

5.3保险理赔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4外事协调

外事协调组应遵照国际惯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妥善解决在突发事件中涉外人员的医疗救护、经济赔偿、法律纠纷等事宜。

5.5事故调查

5.5.1发生Ⅲ级、Ⅳ级突发事件,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组织人员深入调查,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原因,查明事件性质和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做好突发事件处理的上报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件责任者进行处理。

5.5.2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由专家组配合事件调查指挥组做好事件责任的认定工作,与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做好信息沟通,将突发事件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

5.6总结评价

应急状态解除后,指挥中心负责组织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整理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发生突发事件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成效;必要时,修订应急预案,并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书面总结报告应在应急状态终止后的1个月内,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向指挥中心提交。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突发事件的地铁(轻轨)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污染)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件责任人及其处理结果等。

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参与应急处置的所有人员认真总结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人民政府,整个应急过程的所有资料要存档管理。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建委根据国家应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资源的变化情况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6.2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人民政府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规定履行应急义务,不服从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多篇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和部署,为顺利应对本学校的突发事件,妥善处理紧急情况,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高中部年级组长

二、处置突发事件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流洞中学**楼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再挂机。并派人到公路等候消防车到来。

(2)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3)迅速向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或值班校委汇报。

2、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师生撤至安全地带,调查是否有人困在火场,并阻止学生救灾。

(3)参与人员应使用灭火器、水桶、脸盆等灭火或控制火势。

(4)消防车到来之前,所有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消防车到了之后要听从消防队员的指挥做好配合工作。

3、扑救方法:

(1)各类火灾都可以使用学校配置的灭火器扑救;

(2)扑救液体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发现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正确的方法。

(5)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学校食堂发生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应马上报告校长室或政教处。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经请示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3、对食堂中的预留食品、蔬菜样品立即实行封存。

4、校长或政教处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值班校委,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

②迅速报告校长室、政教处。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

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节,收缴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住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住校学生突发摔伤、患病、打架等情况,寝室管理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迅速控制事态发展,采取自救,特别是熄灯后发生的事件,要采取迅速、果断的措施,把影响缩小到最小。

2、就事态发展情况,由校长或政教处决定是否报警。

3、学生摔伤或患病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由班主任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4、政教处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5、具体处理办法详见《流洞中学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五)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和当地政府。2、要迅速抢求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六)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教育局和当地政府。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七)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2、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或拆除,设有隔离栏。3、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和当地政府。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八)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要定期检查锅炉和用电线路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电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九)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教育局,经同意后才能实施,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前要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有详细的安全预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够安全管理人员,并有明确的职责。要加强巡视,随时清点人数,严禁单独行动。返程时在规定地点清点人数,如使用车辆,随队老师必须跟车返校。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立即向批准单位报告活动安全情况。2、若发生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和当地政府。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情时(如“非典”、“流感”、“甲肝”、“禽

流感”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或校长室,并及时与该生家长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流行病或疑似病人时,学校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县教育局与流洞镇人民政府及县疾控中心。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具有传染危害,方准来校上课。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县局及县疾控中心批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十一)学校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如晚自习突遇停电,各班级应启动预警措施,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到位加强巡逻。跟班教师应立即稳定学生的秩序和情绪。①跟班教师不能让学生随意出教室,学生上下楼梯要听从统一指挥,有序进行。

②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盥洗室、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搡。

③马上开启过道、扶梯平台的应急灯和学校备用其它照明用具;

④晚上停电期间有关问题决策,由值周领导联系校领导后决定是否放弃上晚自习。班级跟班教师在没有接到值周领导口头通知前,应组织学生在教室开展一些活动如:唱歌、讲故事。

⑤恢复通电后,各班负责管理教师应及时回收残余蜡烛,严禁将蜡烛带入寝室。

2、如遇食堂因特殊原因造成中餐、晚餐不能供应或不能及时供应。

①食堂工作人员应马上报告主管校长和总务主任;

②若延迟开饭应迅速向学生解释原因,并告知时间。

③若不能供应则要迅速组织相关食品,分发给学生;

④严禁学生私自外出就餐。

三、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制险情、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诿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突发事件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已的回避逃脱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五、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当事人(第一个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中主管负责人的召集下,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流洞中学突发事故处理一览表》,以备查用。

广德县流洞中学

社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2)|返回目录

根据国办发(**)52号文件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的指示精神,**社区根据本地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害,保证公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区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扎扎实实的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组织机构

为有序实施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成立指挥机构分工如下:

总指挥:**(社区主任)

副总指挥:**(房管所长)

副总指挥:**(社区副主任)

副总指挥:**(社区党支部委员)

成员:**,**,**

三.健全制度

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指挥部每月进行一次专题研究;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年终进行评议。

四.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

1.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报火警119,同时指挥和副指挥迅速将情况报告街道办,并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查明情况,采取措施,展开抢救。

2.定期检查食堂尤其是卫生状况进行彻底检查,以防止食物中毒

3.对办公室档案图书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防盗防火

4.对办公区域的电源.液化气罐.电热器.电炉.电热毯进行彻底检查以防后患。

五.加强领导

社区办和房管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带班值班制度,关键岗位.部位要设专人负责,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经常总结经验,定检查,使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水电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3)|返回目录

为了预防、控制学校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暖突发事故的发生,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学校水、电、暖设施及供水、供电、供暖的安全运行,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办公及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常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配合意识。

2、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事件达到及时控制,保障水电暖供应和安全。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宣传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提高水电员工和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及时采取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水电中心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依法实行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水电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水电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4、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发生突发事件后,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中心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5、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控制和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及时快速对突发事件做出反应。

6、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三、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水电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水电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防控及处理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处置。

2、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

3、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控制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并以多种方式通知用户。

5、写出突发事件的情况报告。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突发停水

1、校内大面积停水或全部停水时,立即查找停水原因,并向后勤管理处及学校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及事由。

2、由于学校产权的供水管网破裂引起的突发停水事件,领导组成员马上组织维修人员抢修,采购人员备料,尽一切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工作。

3、由于自来水公司管网或供水设施出现故障,造成突发停水事件,领导组成员马上与自来水公司联系,咨询可能停水的时间,并督促其抢修,如较长时间停水,领导组应及时向消防或自来水公司求援,请求用水车向学校重点部门及居民定时供水,或启动学校自备井供水。

4、由于水质污染造成突发停水事件,领导组应立即报告处领导及学校领导,与环保部门、防疫站等联系化验,查找污染源,如属人为投毒,还应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及时处理污染,并请防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向用户供水,中毒人员由校医院负责处理。

(二)突发停电

1、校内大面积停电或全部停电时,立即查找停电原因,并向后勤管理处及校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及事由。

2、由于学校产权的供电线路或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停电事件,如属低压部分,领导组成员马上组织维修人员抢修;如属高压部分出现故障,领导组成员应马上联系供电局来维修。尽一切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工作。

3、由于产权属供电局的线路或供电设备出现故障,造成突发停电事件,领导组成员马上与供电局联系,咨询可能停电的时间,并督促其抢修,如较长时间停电,领导组应及时与发电机租赁单位联系,租用发电机向学校重点部门供电。

(三)突发停暖

1、校内大面积停暖或全部停暖时,立即查找停暖原因,并向后勤管理处及学校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及事由。

2、由于学校产权的供暖管网破裂引起的突发停暖事件,领导组成员马上组织维修人员抢修,采购人员备料,尽一切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工作。

3、由于热力公司热网或供暖设施出现故障,造成突发停暖事件,领导组成员马上与热力公司联系,咨询可能停暖的时间,并督促其抢修。

(四)突发火灾事故

1、由于供电线路短路引起配电室或供水站火灾或爆炸等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切断所有电源,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保卫部,若火势较大,应及时向“119”报警求援,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2、由于使用电、气焊引起火灾事故,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灭火,向保卫部报告,若火势较大,应及时向“119”报警求援,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五)新闻采访

1、没有征得中心领导同意,中心所有员工有权拒绝新闻媒体人员进入工作室。

2、中心所有员工不得私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3、各部负责人应礼貌地拒绝记者拍摄,引导其到学校宣传部采访。

4、发生问题,由各部负责人承担责任。

(六)重点部位不得擅自进入

1、未经中心领导同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水电运行场所。

2、中心员工不得将任何朋友、亲属带入水电运行场所。

3、发生问题由各部负责人承担责任。

(七)财产偷盗

1、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保卫部和单位领导,同时大声制止作案人员行为。

2、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

3、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保卫部门抓捕作案人员。

4、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八)人员发生冲突

1、由在场人员上报部门或单位领导,情况严重直接报保卫部门。

2、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人员陪同受伤者就医。

3、根据情况报保卫部门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九)员工夜间疾病

1、平时各部室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向全体员工公布值班地点、值班电话;要求各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全天候开机,各部室配备常规用药;

2、由带班长或其他成员马上通知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领导、家长,提供常规用药或直接送就近医院救治。

3、如果必须送医院,可由一位值班人员与部分成员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另一位值班人员须继续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况发生。

4、送达当地医院后值班人员须全程陪同生病员工就医,直到把员工安全送回学校。

(十)组织人员外出

1、领导和员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人的安全负责。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安全工作。

3、出发前要集中全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清点人数。

4、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

5、组织人员有秩序地上车,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6、到达目的地后要有组织地开展活动,不要放纵、散漫。

7、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8、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带队人员要加强巡视,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9、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并有秩序上车,带队人员跟车。

五、总结报告

1、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针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2、对在应急工作中有积极表现,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3、任何违背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属领导责任的,追究其所负责任;属不服从领导小组紧急调配,不积极配合工作的集体或个人,也按事件性质后果予以责任追究,并作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据。

4、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为常设机构,按要求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处理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本预案要求配齐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学校或中心组织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中心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四)技术业务保障。要根据实际和预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预案和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4)|返回目录

1.1国家、省统一考试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1)i级事件: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考试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广。

(2)

篇3:收费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收费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针对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建成,道口车流辆、往来客流量明显增加,突发性刑事、治安案件及火灾易发,为把国家财产可能遭受的损失降到最底程度,切实保障广大当班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过往车辆在收费道口的顺利通行,经所务会研究,从以下四个方面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一、防火预案:

若突发火情时,按下列程序处理:

1、当班人员一旦发现火情,应沉着冷静,收费员携票、款、卡撤离火灾区域,值班长和收费班长应立即就近取用消防灭火器材紧急扑救,同时通知值班领导.

2、火灾较严重时值班领导要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并报告处监控中心。

3、组织全体在所人员,全力救助、控制火情,若有伤员要急呼“120”请求救护。

4、在确保人员、票款安全的情况下,积极主动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救助工作。

5、当班监控员对整个过程进行人工录像,当班值班长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并将处理结果报管理处。

二、防盗、防抢预案:

1、当收费亭遇到歹徒抢劫时,收费员应尽快将票款洒开,以延长歹徒的作案时间。

2、保持冷静,尽可能的设法报警或向其他同志示警。

3、任何同志,一旦发现警情,要及时向监控中心及公安机关报案,监控室同时做好事件的手工录像工作。

4、全体住所人员闻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态,视情况,合理使用警械,竭力制止犯罪。

5、若歹徒持有较强伤害性抢械,或人多势众,则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主,留意罪犯特征,组织报案,为公安机关尽可能的多提供破案线索。

6、做好案情记录,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管理处。

三、突发交通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当道口发生交通事故时,按下列程序处理;

1、关闭事故道口,在事故车辆后设置安全标志,并打开另一预备道口,保证其他车辆通行,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2、监控员要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路政科、中控室,并通知所辖路段交警部门。

3、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通知“120”,并组织所内人员协助救护。

四、恶劣天气车辆分流预案:

当遇到恶劣天气,接管理处通知要求对车辆进行分流时,按下列程序处理:

1、监控员接通知后,要立即通知所值班领导和收费道口。

2、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所内等岗人员赶赴道口,协助当班人员搞好疏导、收费工作。

3、值班长要根据收费道口车流量的多少,适当增开收费道口,确保道口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