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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024-07-15 阅读 169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省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地调度救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省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火灾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火灾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重大火灾的发生。

?(3)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省重大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2.1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涉及跨市或超出事发地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较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成立省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2.2日常办事机构

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总队,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2.3现场处置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省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灭火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灭火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灭火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3事故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I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和一般火灾事故(Ⅳ)四级。

4监测预防

4.1火点监测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4.2火灾预防

各地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全省火灾防控能力。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4.3隐患消除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认真办理,及时消除隐患。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市和县(市、区)政府应立即按照本级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指挥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卫生、环保等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蔓延、扩大,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有关部门按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指挥部办公室。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5.2分级响应机制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及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1)应对一般火灾事故,启动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视情启动。

(2)应对较大火灾事故,启动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本预案视情启动。

(3)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或涉及跨市或超出事发地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较大火灾事故,启动本预案,有关市、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省指挥部迅速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参与应急处置。

?5.3信息报送与处理

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信息应立即上报省政府。

?5.4医疗卫生救护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增援。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当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5.5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配戴明显标识,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处置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规定。

5.6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灭火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和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5.7跨区域增援

省指挥部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或根据事发地市政府的请求,统一调集全省消防力量和装备,或抽调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灭火救援。

5.8案件查处

消防部门要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5.9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各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用授权发布、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5.10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的大火已扑灭、火险隐患已消除,次生灾害发生的因素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由现场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经省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并通知省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

?5.11后期处置

(1)事发地市、县(市、区)政府对在火灾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保险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协调下,及时开展事故理赔工作。

5.12事故调查

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火灾事故,由国务院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省有关部门协助调查;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火灾事故由省政府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省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通信保障。

6.2资金保障

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由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6.3力量和装备保障

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火灾事故特点,确定由公安、交通、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门应急救援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6.4技术保障

公安消防和科技部门加强在消防技术和装备研制开发中的合作,不断改进技术装备,适应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需要。

7宣传、培训与演练

7.1宣传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7.2培训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专职(义务)消防力量的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灭火能力。

?7.3演练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适时组织重大火灾救援演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

对在实施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2?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省公安厅牵头制订,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随着形势发展,省公安厅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省政府批准。

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省公安厅备案。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1宣传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7.2培训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专职(义务)消防力量的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灭火能力。

?7.3演练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适时组织重大火灾救援演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

对在实施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2?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省公安厅牵头制订,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随着形势发展,省公安厅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省政府批准。

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省公安厅备案。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2:酒店餐饮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酒店餐饮部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监控措施

1)制定严格的用火、电、煤气及设施设备的操作规范。

2)每半年由工程部配合彻底清洗油烟机及管罩等易出现火情的设备。

3)严密监视各种报警设施的报警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报警设施的维护工作。

4)通过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应对紧急事态的方法,新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5)在关键位置及明显位置张贴警示标识,预防人为过失导致事故的发生。

6)由专人负责灭火器材的管理工作,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了解各种不同火灾类型应采取和使用的灭火设施及物资,会使用相关的器材设备。

7)建立健全各级检查制度,在做好本部门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配合酒店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消防检查工作,并填写保存相关检查记录。

8)保证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的畅通。

9)做好就餐宾客的安全告知工作,并在明显处及所有房间内张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示意图。

10)定期召开防火责任人会议,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事故及响应分级

1)事故分级

根据火灾可能造成的损失、影响范围将火灾分为3级

Ⅰ级,即重大火灾指发生的火灾需要立即通知消防部门协助时。由响应的上级领导部门负责指挥救援。

Ⅱ级,即较大火灾指发生的火灾通过本酒店全体员工的努力绝对有把握能够控制的。在酒店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救援工作。

Ⅲ级,一般火灾指发生现场发现人绝对有把握能够控制的火灾。在餐饮部经理及酒店安全主管的指挥下开展救援。

2)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将响应分为Ⅱ级

Ⅰ级响应,对应Ⅰ、Ⅱ级事故,启动Ⅰ级响应。

Ⅱ级响应,对应Ⅲ级事故,启动Ⅱ级响应,必要时扩大响应,启动Ⅰ级响应。

3、火灾的应急处置

1)若事故发生在本部门,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餐饮部经理并拨打24值守电话与现场应救援办公室取得联系。必要时拨打119报警。

2)报告时应说明火灾的地点、单位名称、燃烧物的性质、蔓延趋势、人员伤亡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报告人信息等。

3)保持冷静,不得大声喊叫,在生命不受到威胁时坚守岗位,疏散宾客,位宾客提供服务。

4)在救援队伍未到达前,现场人员应根据火灾的具体情况采取正确有效的消防措施,采取行动时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以免造成次生事件的发生。

5)部门主管及安全部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确定火情后根据现场的情况确定响应级别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及报告决定。

6)本部门员工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首先将可能助燃的易燃物品和煤气罐、氧气瓶等,迅速转移。

7)接到通知后本部门内的兼职救援组成员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8)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停止营业命令时,餐饮部经理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员工配合治安警戒组进行人员的疏散及酒店财产的转移。当接到疏散客人指令后,切记千万不能使用电梯,引导客人从安全楼梯疏散。

9)当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后,全体人员应服从组织的领导,配合救援工作。

10)客人已经撤离火灾区域,必须阻止客人以任何理由重返火灾区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11)救火的程序为救人、救火、救物。

篇3:酒店客房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酒店客房部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1、客房部对火灾事故的预防和监控

(1)实行三级负责制,总经理、部门经理、班组逐级委任防火责任人,对在酒店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客房应设置《请勿卧床吸烟》标志,放置《宾客安全须知》,张挂《消防疏散图》,应提示入住客人阅读并掌握一些自救常识;

(3)未经过酒店消防中心批准,各岗人员不得在酒店范围内动火作业,也不得允许本部管理的外来人员动火,对管辖区域内的可燃垃圾要及时妥善清理,不得积存;

(4)客房内不准使用各类明火炉以及大功率的电气设备,却因需要应经酒店消防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登记;

(5)客人退房后,服务员应及时检查房间内有无遗留火种、危险物品及其它物品。员工在清理地面和烟盅时,要及时熄灭末灭的烟头。

(6)严格遵守巡楼检查制度。楼层服务员至少每隔半小时巡查责任区域一次。检查是否有烟火隐患,如有烟火隐患及时处理。专人专职做好客房部管辖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标识和

场所包括客房烟感装置、自动喷淋灭火装置、消防装置、报警装置、防火标志、防火通道的巡查和监控,并做好记录;

(7)不得在充电器附近罢放易燃物品及杂物。使用易燃品前,要确保周围没有明火,条件适宜时才可使用;

(8)楼层服务员由责任阻拦和提示任何人不得进入"禁带火种区"吸烟,严禁在休息室内用火及随地丢弃烟头、火柴等物;

(9)严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备的电热器具;

(10)包租客房、公寓、写字间的长住户,调换住宿人员应事先向饭店声明并履行变更登记手续,不得私自留宿;使用自备的电器设备应得到店方允许,并由饭店指定电工安装;

(11)客房区应适当配置消防逃生器具。客房楼层应设安全出口标志,备有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12)通向楼外的安全门既要确保紧急疏散,又要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可使用单向锁、电磁门等。楼层管道竖井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楼层封堵,检修孔严禁放置杂物。

2、响应分级

根据火情的大小分为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当遇到以部门配合酒店消防中心的力量无法扑灭、控制、且有发展蔓延危险的火灾,并且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安全,应由酒店应急指挥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Ⅱ级响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把握以部门和酒店消防中心的力量可以扑灭的小型火灾,应由部门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3、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3.1.火情报警

◆建筑物内火灾探测器(如烟感、温感)自动向消防监控中心报火警;

◆酒店内所有的职工一旦发现火灾(一人无法扑灭的火灾)必须进行报警,及时通过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或其它电话向酒店消防监控中心报火警,同时报告部门经理,内线电话报警,报警电话××。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燃烧物质种类、火势状况、报警人员姓名、岗位及部门。

◆如发现火情时火势已较大,出现蔓延趋势必须迅速报告饭店应急总指挥,经总指挥同意后才能拨打119报警电话。

◆火灾事故应急联络电话(见附件)

3.2.火情先期处置

(1)如果一人在场,火势很小,并有绝对的把握一下把火扑灭,就先灭火,然后再用电话通知消防中心发生火灾的地点、火灾扑灭的情况。

(2)如果一人在场,无绝对的把握一下把火扑灭,一定要先报警,然后再灭火。

(3)如果火势不大,火场有两人以上在场,由一人去报警,其余的人先进行灭火。

(4)如果说是较大,在场的人员力量不够,应当先把发生火灾区域的门窗关上,防止火势蔓延,然后报警并同时通知部门经理,同时准备好消防器材等候后援人员到达后再进行灭火。

(5)经理到达发生火警的楼层后,如火苗处在初起阶段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客房部灭火临时指挥小组,指挥小组设在着火的楼层。部门经理为临时总指挥负责调集体人力、器材,组织楼层全体工作人员按照正确的灭火方式携带灭火抢救器材赶赴现场灭火;

(6)在酒店消防中心确认火情的基础上,全力配合酒店消防人员一起努力控制或消灭火情,其中由电器或线路引发的火灾应及时通知酒店工程部并配合灭火;

(7)客房部应准备足够的湿毛巾,用于客人和灭火人员防烟呛。必要时组织引导疏散局部客人,检查清理楼道和安全门,确保楼道通畅,便于疏散客人;随时解答客人的询问,让客人保持冷静,不要惊慌。检查寻找火源,如有被困人员,应首先配合酒店消防人员立即解救被火围困人员,如允许可及时取走重要的文件资料。

(8)当火情由酒店自己组织力量,可以扑救时,不惊动消防机关。但事后必须报消防机关备案。

3.3.火情失控时处置措施

(1)当火情进一步扩大,以蔓延至其它楼层,本部门已无力控制火情时,部门经理应组织本部门人员在全力保护好宾客及自身的前提下,听从酒店应急总指挥的统一领导和调度,积极配合救援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做好火灾应急疏散工作。

(2)当楼层服务人员获悉酒店消防中心逐层下达的疏散命令后,必须立即发出疏散信号,按照正确的疏散顺序,顺序依次为着火层与其紧邻的上下层、着火层的上面逐层、着火层以下逐层,在疏散组长统一的领导下,组织疏散客人,并做好客人的安抚工作。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从最近的疏散通道撤离饭店以及不要乘坐电梯等;

(3)客房服务员负责检查疏散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有未听到疏散通知的宾客、是否留有行动不便的宾客、是否留有未熄灭的烟头和为关闭的灯、主要出口是否畅通。楼层服务员应迅速检查房内有无客人,检查完毕将门关好,在房门上做出"已检查"标志,并做好记录。不要遗漏。

(4)疏散可能助燃的易燃物品和煤气罐、氧气瓶等危险品;

(5)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后,要集中客人,客房部派员配合前厅部、保安部进行登记,核实人数。当检查完所有房间和公共区域并证实没有宾客后,客房服务员立即随其他人一道撤离。

(6)如是客房火灾,灭火后派人留守警戒。

(7)如火灾不是发生在客房部区域内,当班的经理和服务员应随时待命,迅速检查所有的通道是否畅通,并服从指挥,随时准备通知客人疏散。

3.4.善后处理

(1)全面疏散后,客房部要清点自己的人员,检查是否全部撤出危险区域;

(2)配合前厅服务人员做好宾客临时生活的安置工作

(3)在酒店应急办公室安排下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必要时要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好现场,达到取证要求。

(4)本部门应认真总结本次火灾事故发生和处理的全面情况,并作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及处理、事故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等。

(附火灾流程图)火灾应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