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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绵竹市

2024-07-15 阅读 657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危险化学品因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性质,在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废弃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造成众多人员伤亡或形成社会灾害性事故。为加强对特大事故的有效控制,力争使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条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确保发生事故时临危不乱,处理事故时紧张有序,实施救援时安全高效,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指导群众防护和疏散,力求事故危害时间最短、范围最窄、损失最小。

第三条危险源的界定及分布

危险源的界定根据《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临界量来确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废弃、处理场所和运输工具。

根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情况,制定出我市重大危险源分布表(详见附件),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补充、修订,要求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现场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作业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及周边环境和人员分布等情况。对每个危险源必须做出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即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可能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危害及范围,提出废弃物的处理办法,预测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如误操作、设备失修、腐蚀、工艺失控、物料不纯、泄漏等,以及加强预防措施。

第四条危险性概述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大量泄漏,其气体(蒸气)可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团,飘散到较远的地方遇到着火源引爆并迅速回火到泄漏处,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可燃危险化学品的燃烧热值一般较高,发生火灾后火势迅速扩大,温度较高,热辐射强,使消防人员难以靠近,增大了灭火的难度;同时,附近的设备、容器因受热而内压升高,可能导致容器破裂或爆炸,扩大事故的危害;爆炸产生的碎片和冲击波可能造成附近的人员伤亡,建筑物和设备受到损坏,引起连锁反应;危险化学品在燃烧、爆炸过程中可能产生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等有毒烟气,威胁附近人员的安全。

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尤其是常温常压下为气态或易挥发的物质,其产生的有毒气体能迅速扩散,造成人畜中毒、植物枯死等社会灾害性事故。某些有毒物质泄漏到水、土壤中,会造成环境污染,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同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性质,因此,在救援工作中必须综合考虑。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组织机构

(一)成立绵竹市危险化学品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经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气象局、市消防大队及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报警电话:6202051

(二)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事故现场应急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通报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向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三)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按其工作职能划分为9个小组。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危险源控制组一般由专业防护队伍和消防人员组成,该组成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并配备专业的防护和急救器材。电话:119

2、伤员抢救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和紧急处理,并护送伤员到医疗点救台。电话:120

3、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此队伍由地方急救中心或指定其他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院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抢救预案。电话:120、999

4、消防组:负责现场灭亡、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企业消防人员和当地消防队伍组成。电话:119

5、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组织疏散,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6、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由公安、交警部门人员组成。电话:110

7、物资警戒组:负责抢险物资和工、器具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市经贸局、市交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8、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源、土壤等进行即时监测,!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资的成分及浓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负责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位置。由市环保局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9、专家咨询组:负责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由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安排组建。

第六条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统一安排、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定应急总指挥;指挥参与应急救援机构开展工作;检查落实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咨询活动。

(三)总指挥职责: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和警戒区域,并组织队伍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展开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

(四)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事故单位:快速科学组织自救;向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周边环境及附近居民分布情况,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产生的后果;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

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和运输的管制,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组织事故现场的保护;核定伤亡人员情况。

消防部门: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组织开展事故后的洗消工作;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抢救预案;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救护工作;贮备重点急救药物。

环保部门: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品质、成份及浓度;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作和清理,控制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处置事故现场危险物质。

气象部门:负责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温度、雨量等气象因素,预测火势蔓延的方向、速度和范围,有毒气体扩散的方向和范围以及空气污染潜能预报等。

民政部门: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

经贸部门: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和输送;参与事故调查;组织恢复生产。

质监部门:参与危化生产企业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

交通部门:参与危化运输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组织供应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协助提供救援抢险必要的物质、材料,以及调集有关设备、器材、人员等;组织专家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组织事故调查。

第三章应急救援第

七条应急救援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遵循单位自救、社会支援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事故单位自身组织的应急救援是最基本、最熟练、最快捷的救援形式。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配备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承担本单位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源进行普查、识别、整理、确认;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八条应急救援程序

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救援后备队的预备、实施紧急疏散、现场急救、溢出或泄漏控制和火灾扑救几个方面,其过程如下。

(一)事故报警。危险化学品发生或有可能发展成为特大事故时,应及时向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或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等。

(二)救援程序

1、接到报告或报警后,迅速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指定应急救援总指挥,调集车辆和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3、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

4、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5、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

(三)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2、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迅联系;

3、车辆行驶和停放应服从交警指挥;

4、对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质大量泄漏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5、处理有毒物质的泄漏事故时,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泄漏物若对皮肤有危害,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6、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第九条应急救援演习

定期组织针对可能发生的特大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一)开展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习。主要演习水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二)开展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习。主要演习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况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三)开展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的模拟演习。主要演习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点火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模拟演习必须与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一起演习,演习前要制定周密的演习计划和程序,检查演习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习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篇2: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规定

企业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应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并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做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张福录副组长:刘跃强组员:屈金贵、冯志贵、刘达、崔志成、王平、黄朝珍。

二、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第一发现人或驾驶员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打电话通知公司安技部人员。

2、安技部人员接到求援电话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全体组员并携带必要的救援车辆及工具赶赴现场。驾驶员及救援小组全体人员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

3、抢救受伤人员:视情拨打120电话或用自己的车辆将伤者送往就近最佳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打电话通知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同时做好保护现场、放置警示牌、维护交通秩序、疏导交通等工作。

5、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后,救援小组人员应配合交警部门尽快将事故车辆转移至交警队或指定地点,恢复交通秩序。

三、驾驶员或现场第一发现人打电话报救时一定要讲清楚事故发生的准确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车辆损坏情况,以便准备齐必要的救援工具及车辆。

四、急救设施的管理:公司配备应急救援车辆、携带千斤、撬棍、扳手及氧气、乙炔等切割设备,以便车辆受损变形后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伤人员救出。救援车辆视情携带灭火器等设备,防止事故发生后燃油泄露造成火灾。

五、根据人员受伤情况,准备充足的资金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火警:119医救:120中华联保险:95585中华人民财产保险95518交警:110

篇3:S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根据矿生产实际,每年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次,主要由地面、井下重大危险源、灾害源监控及应急预案两部分组成。

第二条: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

成员:其他矿级领导及副总、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监处、办公室供应公司、武装保卫科、井下采掘一线单位、井下辅助单位、地面辅助单位行政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并在调度室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应急预案汇总整理、修订工作及监督整改落实工作。

第三条:职责

矿长: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工作

生产矿长:负责应急救援预案实施过程中所必需人员的待命组织工作,及时调整救灾所必须的材料准备,严格控制进入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

总工程师:是矿长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第一助手,协助矿长制定抢险方案和落实应急处理计划。

安监处长: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监督落实

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起草、修订、申报及监督整改落实

供应公司、保卫科:负责抢险物资准备和抢险次序维持组织工作

其他职能科室:负责重大危险源识别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

基层单位:负责抢险人员组织准备工作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预案每年编制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及应急预案可行性每季度组织审核一次。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矿井危险源的确定

第二部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第三部分:事故现场人员应急措施

第四部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电话

第五部分: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及措施

第六部分:重大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

第七部分:重特大灾害事故监控及应急预案

第八部分:应急救援演习

第六条:矿每年要与矿区医疗中心、矿区救护大(中)队鉴定应急抢险救援协议。

第七条:矿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对不掌握应急预案相关措施操作要领的岗位人员,由矿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强化培训,直到合格。区队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及特种作业人员事故应急措施、预案学习、考试工作。

第八条:事故、灾害现场级别最高的安全管理人员(含区队长、班组长)是现场应急抢险的先驱指挥者,负责事故汇报及组织现场人员紧急避险和现场及时抢险,减少事故损失。发生事故后,应就近以最短的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要报请事故地点,事故可能发生的原因,灾区人员清点情况,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现场抢险状况(含所采取的措施)。

第九条:矿教育培训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培训,确保各岗位人员具备紧急避险能力和抢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