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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024-07-15 阅读 707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事故应急指挥、响应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能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现场处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级,减少职工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和相关的制度规定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事故。

1.4编制原则

1.4.1应急事故救援要严格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基本原则。

1.4.2坚持信息传递准确,救援出动迅速,组织指挥严谨,责任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密切,迅速开通线路的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总公司其他党政班子成员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部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2.2.1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负责协调请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帮助。

2.2.2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安全部,管理、检查、指导各公司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协助领导对铁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

2.2.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

3应急事故通报

3.1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总公司、本公司负责人和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报告。

3.2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各公司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各公司值班室应存放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值班电话或负责人的电话,定期检查是否变更,确保通讯联系。

3.3救援报告的主要内容:

3.3.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站名)、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3.3.2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及运行速度。

3.3.3伤亡人数、性别、年龄以及救助情况,是否涉及境外人员伤亡。

3.3.4货物品名、装载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情况。

3.3.5机车车辆脱轨数量及型号、线路设备损坏程度等情况。

3.3.6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3.3.7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3.3.8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人员伤亡、脱轨辆数、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报。

4救援响应

4.1接到事故救援报告后,由总公司作出应急救援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2有关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现场救援

5.1事故涉及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时,各公司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协助上级清理事故货车及相关货车装载的货物。

5.2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及时移交事故调查组。因应急救援需要改变事故现场时,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示意图、制作现场视听资料,并做出书面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5.3事故造成铁路设备设施损坏时,应当积极配合有关专业部门立即组织抢修。

5.4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解救和疏散遇险人员,设置现场警戒区域,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现场。

5.5事故救援完毕后,协助现场指挥部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进一步确认无伤亡人员遗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设备设施,清除障碍物。

5.6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扩大事故损失,延误救援起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6善后处理

6.1依法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妥善安排现场遇险滞留人员食宿,进行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接待以及抚恤丧葬、经济补偿等处置工作。负责收取伤亡人员医疗档案资料,核定救治费用。

6.2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应当在积极组织施救的同时,负责协调落实伤亡人员的救治、丧葬等临时费用,待事故责任认定后,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请求事故调查组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6.3对事故现场遗留的财物,配合公安部门应当进行清点、登记并妥善保管。

6.4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3日内,召开分析总结会,全面总结本次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附事故应急救援有关证据材料。

7罚则

7.1对于不立即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视事故等级和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况,由总公司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7.2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未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对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8.1.1各公司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总公司核备。

8.1.2应急预案制定后,原则上定期进行修订,遇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本预案修订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8.2本应急预案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篇2:物流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物流公司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事故应在30分钟之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篇3: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现场管理和作业行为,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及时对事故进行施救,制定本预案。

1.组织机构

1.1为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便于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成立交通安全领导组。

组长:物流经理

副组长:人力资源经理、行政主任

组员:人力资源部所属人员

值班电话:

1.2领导组下设抢险组(组长:行政主任)、通讯联络组(组长:物控主管)、疏散引导组(组长:生产经理)、安全警戒组(组长:保安队长)和后勤保障组(组长:采购经理、机电科长),各组组员为为各组组长所属部门人员。

2.工作措施

2.1建立制度,加强管理。严控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对机动车辆的使用、保养、出行及驾驶员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避免因管理不善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2.2抓好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要经常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守纪及职业道德教育,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尤其要抓好雨雾等恶劣气候的行车安全教育。

2.3加强机动车维修保养。本场要定期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同时要根据使用时间、行驶里程、技术状况等做好记录,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2.4逐级落实责任。与驾驶员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3.处置方案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按以下方案处置。

3.1首先要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造成人员伤亡的,及时对伤者进行抢救,同时报告所属地交通管理部门,由所属地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判定责任。

3.2交通事故的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3.2.1轻微事故:由公司配合所属地交通管理部门自行调查处理,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2.2一般事故:可视情节决定派人协助所属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2.3重大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并在24小时内报安委会,公司要派人赶赴现场,协助所属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3.2.4特大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由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所属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3.3事故处理及责任赔偿按照有关法规执行。

3.4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迟报,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严肃处理。

4.预案终结

4.1本预案全部完成后,由原发布启动预案的负责人宣布预案终结,同时向总经理报告。

4.2预案终结7日内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会议主持人按事故的等级和管理权确定,评估报告应报总经理。一般事故的评估会议由本安全专员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评估由公司指定人员主持。

对预案的评估就是非和符合问题做出判断,不对客观因素进行辨析,评估的重点是:

4.2.1预案时限性是否得到实施。

4.2.2参加预案实施的部门是否按预案要求开展工作,有无遗漏,过错,责任是谁。

4.2.3参加预案实施的管理人员,领导是否按预案规定组织开展工作,有无遗漏和过错,责任是谁。

4.2.4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改,如何修改。

主持评估的部门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符合性承担责任。对于在实施预案中存在过错的部门、人员,安委会应对责任者提出明确的批评,对情节和过错严重需要给予处分的,安委会提出处理意见后按人事干部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