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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格式

2024-07-15 阅读 3001

1.目的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施工人员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法,有效地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避免因慌乱无序、方法不当而延误时机,致使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控制和缓减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可能产生的影响。2.适用范围2.1?适用于东航昆明新机场基地项目机务工作区土及安装工程(B标段)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及起重伤害、基坑坍塌、火灾事故、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急性中毒事件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规定的20类事故类别。2.2适用于东航昆明新机场基地项目机务工作区土建及安装工程(B标段)工程施工人员及本公司员工工伤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及所属工地范围事故的配合应急救援处理。3.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三)其他相关文件。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教育培训为使施工人员明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做什么”、“怎么做”,项目部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做到:4.1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学习、培训、考核并记录备案。4.2项目部应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学习、培训、考核并记录备案。4.3掌握安全生产事故的报警、处理的方法、注意事项及应急救援知识。4.4对某些已发生的安全事故由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案例分析、总结讲评和培训教育。5.组织机构5.1组织机构5.1.1(一)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小组:?组?长:陆建华(电话:)?副组长:刘冒(电话:)组员:浦绍龙(电话:)、姚楚伟()?汪航(电话:)余泽波(电话:)5.2?通讯及交通组织?姚锦奎()138TK?越野车?陈长建()589CF?微型车5.2.1外部有关部门联系电话号码:?火警:119救护:120公安:110交通:1225.2.2组织机构5.1中组长、副组长及组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关机。5.3应急资源配置5.3.1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专用车辆除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已配备的车辆外,公司将办公室所管辖的云A-138TK做为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专用车辆。5.3.2医疗器材:(一)在公司办公室配置一般的工伤事故处置的医疗器具及药品的基础上,本项目部配置简易的工伤事故处理的医疗器具及药品。(二)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小组的领导下项目部人员进行一般医疗救护常识的培训、掌握一般救援知识。5.3.3其他资源:根据项目特点及环境情况适当配置有关资源。公司的专用救援车辆、医疗器材为本工程安全事故救援提供救援保障。5.4安全生产事故处理5.4.1一般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和要求(一)当安全(无死亡)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项目部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项目经理陆建华及专职安全员报告,项目经理立即报告业主代表,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进行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协助有关单位维持好现场程序。当发生火灾或有人员需要救护时,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外部有关单位报警和求援,详细报告事故地点、事故状况及报告人、事故单位及电话,并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或救护车。(二)项目经理陆建华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小组成员,支持、配合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在1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电话汇报,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员赶往事故现场协助项目部经理对事故进行处理并记录。(三)项目经理陆建华及时组织项目部人员检查施工工作的外业及内业资料。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派员进行检查、指导。(四)事故善后处理、隐患消除、现场及资料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5.4.2死亡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要求(一)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项目部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项目经理陆建华及专职安全员报告,项目经理陆建华立即报告业主代表,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进行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协助有关方维持好现场次序。当发生火灾或有人员需要救护时,项目部应及时向外部有关单位报警和求援,详细报告事故地点、事故状况及报告人、事故单位及电话,并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或救护车。(二)项目经理陆建华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小组成员,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在1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电话汇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员赶往事故现场协助项目经理陆建华对事故进行处理并记录。死亡3人及3人以上者,公司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三)项目经理陆建华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业主代表。(四)项目经理陆建华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立即启动该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支持、配合其进行事故抢救、善后、处理,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并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五)项目经理陆建华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六)项目经理陆建华接受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询问及调查、笔录;汇报项目部在安全生产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工作,并出示其工作证据与凭证。(七)项目经理陆建华组织项目部人员检查施工工作的外业及内业资料,并编写专题报告(及相关证据附件)提交业主及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派员进行检查、指导。专题报告内容和要求:1.事故前人员资质及方案措施的内容描述及有效凭证,外业检查、处理的内容描述及有效凭证(作为附件)。2.事故发生时的情况描述及施工工作采取的措施及有效凭证(作为附件)。3.事故原因分析、责任划分、事故损失初步意见,事故后初步处理的情况和整改情况描述及有效凭证(作为附件)。4.安全问题及隐患整改要求。5.结论及建议。(八)项目部在三天内填写《公司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死亡事故登记表》并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报送。(九)项目部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整改处理。事故善后处理、隐患消除、现场及资料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十)项目部应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记录。(十一)待事故处理结案后,项目经理陆建华应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事故损失、事故处理结果及项目部在事故处理中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将事故有关情况记入《公司在建项目死亡事故登记台帐》??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东航昆明新机场基地项目机务工作区?土建及安装工程(B标段)工程项目部二0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篇2:机械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施工生产中遵守机械使用的安全技术规定,机械事故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和所属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和事故处理的管理。

2管理职能

公司动力设备科、质量安全科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基础培训、业务考核。一般机械事故由分公司自行处理,报公司备案。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处理。由公司动力设备科会同安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处理,各基层单位无权自行处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生产

3.1.1各种机械设备生产应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定》。企业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因素。

3.1.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技术考核和理论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指导下才能操作,非机械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3.1.3认真执行定期、定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加强责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员不仅要保证本机安全,而且要保证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3.1.4结合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对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指示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保护、指示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1.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可越级上报主管领导。

3.2机械事故和处理

3.2.1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的非正常性损坏者属机械事故。

3.2.2机械设备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人为原因造成的属责任事故,自然灾害或意外灾祸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3.2.3凡属人为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主要部件、总成、附属装置的损坏,造成停机、停产损失后果为机械设备责任事故。

3.2.4机械设备事故根据损坏程度和损失价值大小,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类。

3.2.4.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5000(含5000元)者。

3.2.4.2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含20000元)者。

3.2.4.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0以上者。

3.2.5凡发生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不得自行处理,并于24小时内以电话、电报报告公司动力科,重大事故由公司上报主管部门。

3.2.6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查明原因,开好分析会,吸取教训,经上级批复后尽快抢修,恢复生产。

3.2.7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处理。

3.2.8机械使用单位要按月填报《机械设备事故月报》机械管理部门建立机械事故台帐,记载事故的各种资料,定期分析,掌握事故规律,提出改正措施,降低事故频率。

3.2.9由于机械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者,除按本规定办理外,并应按照质量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公司动力科负责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4.2本标准通过动力科个人标准一并考核。

篇3: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奖惩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以上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