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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爆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格式

2024-07-15 阅读 7202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PM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热电厂的压力管道主要是汽机主厂房内的蒸汽管道、给水管道等,介质主要为高温高压的水蒸汽或水。锅炉设备的蒸汽管道和给水管道不纳入压力管道管理,随锅炉设备管理,但其发生爆破事故时,参照本专项预案执行。当上述的压力管道发生爆破事故,不仅直接影响机组的安全运行,对电厂的正常运行造成严重的威胁,而且处理不当可导致事故扩大,甚至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事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供热、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事故的长效管埋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基本原则。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应急组织体系见图6—1。安全保卫警戒组现场施救组救护后勤保障组应急值班室引导疏散组现场设备隔离组应急现场指挥部办公室

图6—1压力管道爆破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3.2指挥机构及职责3.2.1现场应急指挥部组长:厂长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职责:发生压力管道爆破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副厂长成员:各处室领导职责:负责沟通情况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电厂应急指挥部或电厂领导汇报。3.2.2现场设备隔离组组长:运行分场副主任成员:当班运行值长、各专业班组长(单元长)职责:熟悉压力管道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压力管道事故所涉设备、系统和其动力源。3.2.3引导疏散组组长:生产设备处处长成员:生产设备处各专业工程师职责:熟悉压力管道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相关设备、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3.2.4安全保卫警戒组组长:生产设备处负责安全管理的处长成员:电厂安全监察、消防专干、运行分场安全员职责:熟悉压力管道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3.2.5现场施救组组长:运行分场主任成员:值长、专工、义务消防队员等职责:熟悉压力管道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事故的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等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3.2.6救护后勤保障组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成员:总务员、保洁班班长、工资员、打字员等职责:熟悉压力管道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3.2.7应急值班室电厂设立压力管道爆破事故应急值班室,值班地点为主控室,值班人员为值长,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压力管道检验规程》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并按照要求检查、整改,不断完善压力管道管理制度。4.1.1压力管道实行定期检测制度电厂每年根据压力管道运行情况向**市锅炉压力管道检验研究所进行报检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4.1.2加强压力管道的管理(1)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档案,如: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说明;安全保护装置的合格证明;定期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等。(2)定期对压力管道进行检查。(3)压力管道存在的隐患和缺陷要上报集团公司,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整改。(4)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1.3加强压力管道的监视(1)压力管道管理人员要经常对在用压力管道进行检查,对违反压力管道使用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压力管道有权下令停止使用。(2)压力管道任何安全附件存在问题,压力管道禁止使用,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待安全附件处理好后方可投入使用。4.1.4新安装设备的注意事项:(1)新、扩建工程中新安装或改造的压力管道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进行告知、监检、检验、登记等工作后,方可投入使用。(2)严格按照正确的图纸施工,不准任意改变设备布置。4.2预警行动4.2.1预警电厂内任何压力管道发生泄漏、爆破等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观人应及时向运行当班值长报告。压力管道事故报警要点:事故地点、压力管道泄漏或爆破情况、现场人员受困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4.2.2接警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压力管道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有关专业发出“现场危险”的警告,并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倘若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接警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应赶赴事故现场,辨析事故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5信息报告程序电厂发生压力管道爆破事故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报告的,电厂应当及时向上述部门报告。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压力管道爆破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人员报告,并做好记录。接到发生压力管道爆破事故的报告后,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各处室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一旦出现事故报告且经查实,要立即上报集团公司,且对事故可能涉及的生产区域以及周边的人员进行紧急通报,说明事故性质、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疏散撤离方案。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按照压力管道爆破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造成电厂发电、供热系统完全瘫痪,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压力管道爆破事故。(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造成电厂全停,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压力管道爆破事故。(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压力管道爆破事故。(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压力管道爆破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6.2响应程序电厂发生压力管道爆破事故由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并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的响应。制定施救方案,并安排、联系相关施救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防尘、防毒面具;防护服等)进行救援。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电厂各专业设备系统图和压力管道应急处理流程图。根据现场位置和情况,似保人身、保供热、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决定停电的范围,采取措施切断事故部位设备的汽源、水源、电源。在切断电源时,因小部位的电源可能未切除,施救人员在进入事故爆发部位区域时应与电气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预防触电。6.3处置措施6.3.1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发生压力管道爆破事故时,发现人员应迅速将灾害信息向值长汇报,值长是救灾现场的指挥员,到达现场后要迅速掌握造成事故情况,根据电厂的设备运行工况,果断指挥应急救援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确保人员、设备安全运行。值长负责联系电厂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迅速赶赴生产现场,组织救灾工作。如事故不能控制,在电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汇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时讲明灾害发生地点、情况、人员安全、设备损坏等详细情况,听从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必要时指挥部要对受到威胁的工作人员进行疏散,疏散的通道以厂内的消防通道为主。6.3.2压力管道爆破事故的应急展开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压力管道爆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戴明显的识别标志。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损坏设备、人员受困、设备、物资情况,下达疏散人员、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人身伤亡、火灾等事故,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就近警察或武警人员增援,为帮助实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消防、医疗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帮助实施行动提供专业支持。事故消除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恢复生产中的安全。制定恢复方案,先逐步恢复未受损坏的部分设备,尽快恢复生产。以全部主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压力管道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命令。7应急保障根据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可以采取物资联储等方式对事故备件进行储备,保证在事故情况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事故备件。7.1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中使用的对讲机频道、有关人员的电话号码见附录A。7.2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外部救援部门人员。应急装备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对讲机、水带、防噪耳罩等。

篇2:爆破员工作岗位职责

爆破员这一岗位一般出现在工地、矿山等施工现场。那么,这一岗位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呢若想了解,请阅读以下这份制度职责大全地区爆破员岗位职责范本。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2.领药时必须持《爆破作业证》、带火药兜,无证无兜不得领取。

3.炸药与雷管应分装在两个背兜内,严禁混装或用导爆管和导火索捆绑炸药。

4.从项目经理(制度职责大全项目经理)处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别放在有锁的爆破器材箱内,严禁乱放或混放。

5.掘进及二次爆破(破大块)地点的每一个入口处都必须有人站岗。只有在确认爆破危险区无人的情况下,方准起爆。

6.导火索起爆时,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导火索的长度不得短于1.2m。

7.每次爆破后,至少经过15分钟,经专人检查安全、通风情况,最后由班长或队长批准,才准许施工员(制度职责大全施工员)进入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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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爆破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未经专门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单独从事有关爆破的工作。

2、从事爆破工作的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爆破器材颁发制度、请退制度,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培训之以及重要爆破技术措施的审批制度。

3、爆破器材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内,不得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存放。

4、从事爆破器材的装卸运输人员,必须经过有关爆破材料性能基础教育和熟悉其安全技术知识。

5、搬运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炎热季节可在清晨或傍晚,严禁夜间装卸雷管。如必须在夜间装卸爆破器材时,装卸场所应有充足的照明,应许使用的照明是防爆电灯或防爆安全灯,禁止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火把等明火照明。

6、搬运时应谨慎小心,轻搬轻放,禁止冲击、撞碰、拉托,翻滚和投掷。装有爆破材料的容器,堆放时不准在上面踩踏。

7、人力装卸和搬运爆破器材,每人一次以约重25-30kg为限,搬运者相距不得小于3m。

8、运输炸药雷管时,装车高度要低于车厢10cm,车厢底部位要铺软垫,雷管箱不许倒放或立放,同一车上不得装运两类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雷管与炸药不允许在同一车厢或同一地点装卸。

9、装有爆破器材的汽车严禁在中途加油或修理。

10、装车后必须在车辆上加盖帷布,并用绳子绑牢,检查无误后方可开车。

11、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物品。

12、施工现场不许设库房贮存爆破器材,如因施工需要,必须临时少量存放时,应会同保卫,公安部门限量贮存。

13、爆破器材仓库应派专人负责管理,并应有保卫人员守卫。

14、管理人员必须严禁执行爆破材料的验收,发放及统计制度。

15、在同一地点,露天浅孔爆破不得与深孔,洞室大爆破同时进行。

16、爆破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检验,凡不符合技术标准爆破材料一律禁止使用。

17、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帽,执勤人员应有红色袖章,红旗和口哨。

18、装药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撤销至指定安全点开采取防护措施,撤销之前不得将器材运到工作面。

19、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风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20、装药时,严禁将爆破器材放在危险地点或机械设备和电源火源附近。

21、装药和堵塞应使用木,竹制的炮棍、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

22、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23、洞挖放炮,自爆破器材进洞开始即通知有关单位施工人员撤离,并在安全点,设警戒员,禁止爆破工作人员进入。

24、起爆前,必须将剩余爆破器材撤离现声场运回药库,不得藏放于工地。

25、点炮人员事先必须选定安全掩蔽地点。当爆破地点没有安全可靠的撤离条件时,严禁使用火药起爆。

26、用于潮湿有水工作面的起爆药包,必须进行严格的防水处理。

27、填塞物应采用土壤,细砂或其他混合物,禁止使用块状的及可燃的材料。

28、在条件充许时,可以水为填塞材料。除抒壶外,禁止使用炮孔不进行填塞的爆破方法。

29、装药和堵塞过程中,均须谨慎保护导爆索,传爆索以及连接件等,以防发生事故隐患。

30、深孔的装药,堵塞作业时,应有爆破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监督。

32、孔深超过4m时,禁止用火药起爆。

33、当信号炮响后,全部人员必须立即撤出炮区,迅速到安全地点掩蔽。

34、禁止用火柴,香烟和打火机点燃导火索,必须使用香或专用点火工具点燃导火索。

35、处理瞎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发观或怀疑有瞎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在其附近设立标志,派人看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处理瞎炮必须派有经验的炮工进行。

3)处理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工作。

4)禁止掏出或捡出起爆药包。

5)瞎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并将残全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来判明有无残药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36、处理裸露的瞎炮时,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安置起爆雷管重新封泥起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