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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厦反恐怖应急预案

2024-07-16 阅读 9482

一、编制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河北省大型商场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文件要求,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商场的恐怖破坏袭击事件,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在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督和指导下,结合我商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21号令《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河北省大型商场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恐怖性事件,是指各种恐怖性组织和犯罪分子采取暴力手段,有预谋的实施严重威胁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安全的恐怖行为。主要包括:

(一)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等以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行为。

(二)蓄意制造恐怖气氛,造成公众心理恐慌,导致社会动荡、骚乱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实施严重暴力犯罪活动,造成社会治安秩序重大混乱、人员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大要案件。包括:劫持机动车辆的行为;采用放火、爆炸、投毒等手段,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报复社会为目的,采用暴力或恐怖手段暗杀或劫持绑架人质的行为;重大破坏交通设施、交通工具、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

(四)其他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及国计民生的重大暴力犯罪事件。

四、处置原则

处置恐怖性事件,要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管理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和快速度、高效能的工作措施,始终把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放在首位

(一)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处置恐怖性事件,要把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放在首位,要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果断处置,把伤亡、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听从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管理部门统一指挥,有关部门协调作战的原则。处置恐怖性事件,要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形成合力。

(三)坚持行动迅速,果断处置的原则。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协同作战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随时应对各种恐怖性事件。健全机制,一旦发生恐怖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四)坚持依法打击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恐怖性事件的组织、策划、指挥者和其他骨干分子严厉打击,对受胁迫、受蒙蔽欺骗参加的一般成员,要做好教育争取工作,以打击极少数,挽救大多数。

(五)坚持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损失的原则。处置恐怖性事件,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策略和方法,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对有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以及有可能在国内外产生恶劣影响的恐怖性事件,要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把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处置恐怖事件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常务副总担任组长,事业部副总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领导小组成员。由资产运营部负责反恐怖日常管理工作。

组长:刘学波

副组长:曹雅辉史丰收潘如敏杨建全吴小峰

成员:吴素梅、潘如亭、郭富生、金建光、王铭虔、崔永恺、李树兵、李艳军、姚秀英、张景凤、陈宝亮、张爱莲

六、办事机构

(一)设立反恐应急指挥部,由刘学波副总负责,主要负责全公司范围内恐怖袭击事件的接警、报警和上级反恐应急指挥部有关指令的下达等工作。应急指挥中心接收各部门(店)的报警信息。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报警信息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反恐应急指挥部,上级反恐应急指挥部通过应急指挥中心或者通过其它方式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反恐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主任由潘如亭经理担任。职责是:

(1)执行公司反恐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负责公司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2)建立公司恐怖袭击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应急指挥机制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负责指导现场指挥部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4)联系各部门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5)组织、指导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

(6)组织开展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和宣传教育;

(7)承担组织编制、评估、修订公司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各类专业预案的具体工作等;

(8)上级反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应急小组工作职责

(一)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

接到恐怖袭击事件报警后,确定预警等级,向公安机关报警;指挥、组织、协调各组按预案开展工作;在专业反恐人员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专业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积极协调单位有关部门,给予专业人员全力支持。

(二)通信联络组

负责处置过程中的通信联络,信息传达,保障视频监控灵敏有效;利用广播准确播报信息,稳定顾客情绪。

(三)疏散引导组

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有秩序地疏散引导群众员工撤离,疏散完毕后,检查现场是否有人员滞留。

(四)先期处置组

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恐怖袭击事件情况,利用专业设备、器材进行处置、控制现场,防止事件的蔓延扩大;配合专业消防、公安、安全人员进行处置救援工作。

(五)外围支援组

在专业医疗急救人员到达现场之前,组织对现场顾客、员工的救护工作并积极稳妥地抢救

受伤人员;负责单位外围安全区域警戒,保证疏散出来的人员得到安全保护;负责各通道及外围疏散秩序,保障各通道疏散畅通,做到除救灾及指挥人员以外,人员只出不进;提高警惕,加强对现场周边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并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八、应急保障

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准备,强化日常工作,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可靠的保障。

根据《河北省大型商场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文件要求及应急预案需要,置备相关所需应急装备、应急物资,以及应急救援临时调动的运输设备。

九、日常防范

(一)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信息情报,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监控室、停车场要加强对重要部位、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警卫人员对班前班后进出人员加强监控、审查,做好夜间清场巡视工作。

(四)服务中心及各部门对来往邮件、包裹等做好检查,防止危险品流入。

(五)收、验货人员对商品及送货人员做好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六)宣传部门做好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增加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十、人员防护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建恐怖袭击事件的人员紧急避难场所。以相临的大戏院、相近的和平广场、金辉广场等作为临时避难场所。

十一、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告

发现或接到有关恐怖袭击事件的信息或报警后,应迅速核实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中心或反恐应急指挥部,重大和特别重大的恐怖袭击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县应急指挥中心或反恐应急指挥部。报送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在此基础上要对新发生的情况做好后续报告。

恐怖袭击事件出现征兆或发生时,立即通过110、119、122、120等报警电话和其它途径报警。

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或联系人,联系方式;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地区(单位、部门)、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初步统计;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报告采用电话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情况紧急时可采取电话口述后传真文字方式报告。

(二)组织疏散

恐怖事件发生后,应采取措施对事发现场实施隔离。公安、安全部门达到后,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引导,并协助设置标示,对事发地区实施封控,必要时对相关区域实施戒严,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封控时应设置数个出口和入口,参与处置人员从入口处进入,现场疏散从出口离开;对离开现场的人员实施必要的检查,防止恐怖分子乘乱逃离现场;对外控制应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避免增加伤亡,防止不法分子趁机破坏,确保现场处置行动的有序展开。

(三)先期处置

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方案中的任务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完成总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当指挥部下达“预案启动”命令,各小组负责人要立即带领随行人员按照方案规定,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不得贻误战机;要害、重点部位的留守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随时执行总指挥部的命令,不得擅自行动,严防敌对分子趁机进行破坏。

(四)应急救助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业务性质,立即对重要文件、票据、数据和财物进行紧急处理,随时做好转移、撤离的准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对伤口做好先期处理。

十二、应急响应

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事发地现场指挥部启动后,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封闭、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对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县反恐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武装部、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及卫生防疫部门的专门检验鉴定力量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序,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十三、扩大应急

预案启动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反恐应急指挥中心应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请求支援。

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依托县应急指挥中心或县应急联动中心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协作参与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十四、应急结束

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在经过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在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基本消除、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后,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作出应急结束决定后,解除应急状态。

十五、预案演习

适时组织处置不同类型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实战演习,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应急演习包括编制应急演习方案、明确演习任务、组织演习队伍、确定演习范围和场所、开展应急学习以及进行评价和总结等。

应急综合性演习每年组织一次。专项演习视情况而定。演习结束后,应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做为应急预案修改完善的重要依据。

十六、责任与奖惩

应当对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的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在预防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对拒绝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延误应急处置救援时机、处置不力、措施不当而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十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的管理实行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反恐指挥中心每年对预案组织一次评审,或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或进行预案演习后,视情组织有关部门提出相应的修订意见,报反恐应急指挥中心审定修改。

十八、附则

本预案具体问题由银泰反恐怖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2:某某区反恐怖卫生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和降低恐怖事件对广大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与健康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现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工作实际,通过进一步强化反恐怖防范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整合工作资源,有效管控危险物品、重要目标和重点部位,提高卫生系统应对恐怖袭击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山东省卫生厅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当前卫生系统反恐怖工作的通知》(鲁卫发密电【2011】1号)、《**市卫生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反恐怖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区区域范围内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核与辐射、水污染、爆炸、劫持人质等手段进行恐怖袭击,给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财产造成危害的恐怖袭击事件及发生恐怖事件后的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在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的组织指挥下,充分发挥医疗救治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

(二)及时处置原则。坚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的原则,做到处置工作的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三)条块结合原则。区卫生局负责全区反恐卫生应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和服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

四、防范、监测与报告

(一)防范

1、大力加强重点目标、重点部位、敏感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全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内部,尤其是水、电、气、热、油、危险化学品以及仪器设备、设施等重点部位、敏感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迅速启动处置预案,增加保卫力量,从严部署,严密防范,加强安全职责,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不给恐怖分子可乘之机。

2、各级医疗机构、疾控中心是反恐重点目标。各单位要主动联系公安机关治安、内保、消防部门,向其提供地理位置、建筑平面图、功能图、现有保安制度、保安力量和保安措施等基本信息,形成合力,保障安全。

3、各单位要明确反恐工作定位,履行反恐工作职能。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反恐防范工作,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监测

1、在认真做好现有疾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的基础上,重点监测鼠疫、炭疽、禽流感等传染病疫情和化学毒素、生物毒素等引发的中毒事件。

2、重点监测敏感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出现的不明原因疾病、常见病治疗无效或效果不良、疾病发病或死亡增多等异常现象,并及时分析报告有关情况。

3、加强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的分析,及时发现异常现象,排除或确认生物、化学、核和辐射、水污染恐怖袭击事件。

4、协同有关部门,对储存、使用和运输生物战剂、化学危险品、放射源的有关单位以及易造成环境污染、人体危害和社会恐慌的重要场所进行卫生学评价,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三)报告

恐怖事件发生并造成人员伤病后,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市卫生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预案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区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及现场处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五、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一)启动预案

当发生恐怖事件并造成人员伤病,##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启动相关反恐怖应急预案时,区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区政府批准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终止预案

伤病人员得到及时救治,恐怖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区卫生行政部门适时向区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卫生应急响应的建议,经区政府批准后终止。

六、组织体系

成立##区卫生局反恐怖卫生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专业工作组。各单位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反恐怖卫生应急工作。区级各专业工作组按区卫生局反恐怖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与区(市)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一)##区反恐怖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区卫生局副局长、区爱卫办主任

####区卫生局副局长

####区卫生局副局长

####区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区卫生局副主任科员、财务科科长

####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区卫生局政工科科长

####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区卫生局防保股股长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恐怖事件期间的卫生应急组织协调、现场急救、临床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统一安排、调用医疗物资、设备和人员;向区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向区政府和区反恐领导小组报告;

2、组织预案制定及各项应急准备的检查工作;

3、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起草有关文件;

4、组织进行反恐怖卫生应急演练;

5、组织实施本预案,制定应急控制措施;

6、在恐怖事件发生后,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和报告卫生应急情况;

7、与现场各专业组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及时传递有关信息、传达有关决定和指示;

8、审查有关的宣传报道内容;

9、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三)各专业工作组

1、医疗救治组

由区直医疗单位及各镇中心卫生院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恐怖事件伤病人员,立即实施救治并报告;

(2)加强医疗机构紧急救治能力建设和设备、物资、技术、人力贮备;

(3)积极救治病人,组织专家对疑难病人进行会诊,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4)保证伤病人员床位需求;

(5)组织调度急救车辆转送病人;

(6)确定恐怖事件定点医院。

2、卫生防疫组

由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组成。

主要职责:

(1)组建防控应急队伍,安排应急防疫物资;

(2)开展恐怖事件期间的疫病监测,及时准确报告疫情;

(3)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是否为生物或生化恐怖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

(4)开展恐怖事件期间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

(5)负责恐怖事件期间所发生疾病的技术调查、取证、处置、控制、评价和分析工作,为政府制定各项防控策略提供科学参考;

(6)负责疫点、疫区的终末消毒和相关部门的消毒技术指导以及消毒效果的检测工作;对各级医疗机构的院内感染进行监督监测,减少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7)及时准确地预测、分析疫情及流行趋势,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8)负责恐怖事件相应疫苗的储备和供应;

(9)负责恐怖事件期间饮用水及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0)协助临床救治专业组开展防控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

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开展病因学、流行病学、防治对策、临床治疗、实验室检测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

(二)物资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必须做好恐怖事件伤员救治的有关药品、设备、器械、疫情控制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置所需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人员保障

各医疗救护、疫情处置、实验室检验等应急处理队伍要开展业务培训、实战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工作自上而下,逐级进行,使参与者都能熟悉业务、掌握技术,胜任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根据情况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补充。

(二)区卫生局反恐怖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专业工作组负责人如有变动,其职务由替任人员自动接替。

(三)在反恐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因擅自脱岗、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篇3:分公司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

为应对可能遭受的各种恐怖袭击或危害,明确应急工作指挥体系、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有效处置、控制突发事态,确保公司通信网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通信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现制定本预案。

?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分公司通信机楼、通信基站、机楼配电房、网络监控中心、监控中心等通信网络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的反恐怖活动应急处置工作。

二、恐怖活动的定义

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

三、应急处置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源头管理”;

2、在公司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件救援,并提供事件救援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

四、反恐怖活动应急处理的组织体系和主要职责

公司成立反恐怖活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对口工作小组,负责公司反恐怖活动应急工作的领导、指挥、控制、协调以及具体工作的处置、保障。

(一)成立**分公司反恐怖防范应急工作指挥部(下简称“市公司应急指挥部”),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为反恐怖防范应急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安委会主任为指挥部总指挥。

工作职责:

1、统一协调全区反恐怖防范应急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反恐怖防范应急工作预案;

3、全面掌握事件的性质以及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结合事件现场实际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件蔓延扩大;

4、统一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药品、器材、设备等应急救援资源;

5、适时批准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6、做好事件救援安全保护,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成立**分公司反恐怖防范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简称“市公司应急指挥办”),接受市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其成员为安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为反恐怖应急工作的常设机构,并组成各工作小组。安委会办公室主任为市公司应急指挥办主任。

工作职责:

1、负责执行公司应急工作指挥部的决定、指令;

2、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区突发恐怖事件的应对工作;

3、负责收集分析公司内外安全相关信息、全区各单位报送突发恐怖事端预警信息,上报公司反恐怖防范应急工作指挥部,并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发布警情;

4、负责定期组织修订公司反恐怖防范应急工作预案,审查全区各单位反恐怖防范应急工作预案,检查督促县区各单位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5、负责建立和完善反恐怖防范应急工作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全区各单位信息共享,保障交流畅通;

6、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有关反恐怖防范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承办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应急工作。

(三)由安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为主要成员,组成各应急工作小组,接受指挥部的领导、指挥。

1、专家组及职责

专家组成员由指挥部选派综合部安全保卫、工维部通信网络方面的人员以及聘请的相关领域人员组成。

专家组职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参加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现场突发事件态势的评估,并对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2、救援组及职责

救援组组长由事件发生地县区单位(市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成人员为事件发生地县区单位(市公司部门)安全保卫、通信工程维护人员成员、事件发生地单位物业安保人员。

救援组职责: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件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统一指挥现场救援队伍,保护事件现场;迅速指挥抢险救灾,查明事件性质、事件基本情况,并将现场情况迅速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组织专家组成员根据对现场突发事件态势的评估级别下达指令,针对纵火、爆炸、胁持、打砸等情况分别启动消防应急工作预案、治安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分公司通信保障应急流程;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事件调查组及职责

事件调查组组长由市公司应急办主任担任,组成人员为市公司应急办及事件发生地县区单位(市公司部门)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事件调查组主要职责:按照国家及省公司有关重特大治安事件调查处理的规定,负责调查事件发生全过程,以及采取的措施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并将调查结果报告反恐怖防范应急工作指挥部审定。

4、善后组及职责

善后组组长由事件发生地县区单位(市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成人员为事件发生地县区单位(市公司部门)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公司及基层工会人员。

善后组主要职责:负责事件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及善后处理工作;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事项。

5、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事件发生地县区单位(市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成人员为事件发生地县区单位(市公司部门)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及综合管理人员、事件发生地单位物业安保人员。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组织以物业安保人员为主的现场有关人员对事件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件发生区域秩序;统一指挥实施后勤保障队伍;指挥疏散事件影响区域的人员;筹措调集应急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急救药品等;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应急响应分级

参照《江苏省通信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分级”内容执行。

六、应急处置

1、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县区单位(市公司部门)应立即向市公司应急办报告,同时应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工作预案,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物资,疏散事件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市公司应急办主任接到突发恐怖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并根据指令赶赴事件现场、启动市公司反恐怖防范应急工作预案,并针对纵火、爆炸、胁持、打砸等突发事件所引发的火灾、人质被困、大面积停电、通信网络安全威胁或通信中断等情况相应启动消防应急工作预案、治安安全应急工作预案、通信保障应急流程等专项应急预案,各应急工作小组响应联动,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事发地政府、反恐办、省公司报告。

3、必要时,责令受到严重威胁的单位立即撤离并疏散人员。

4、严格按照救援预案的职责分工实施救援,未经指挥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5、应急救援人员进入救援现场应采取防护措施,并需经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密切监视险情并及时报告总指挥,一旦发生有可能危及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尽快将受到安全威胁的人员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

6、按照突发恐怖事件等级,根据应急响应进展情况,由响应的突发恐怖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应急响应解除,解除应急响应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7、各级突发恐怖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国家关于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确定发布内容,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指定专人及时发布。

七、应急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响应机构应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设备,同时建立应急工作联动机制。每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并在公司OA公布公司反恐怖应急响应组织机构联络表和应急救援接报电话号码。

物业公司应每年更新由安保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联络表并报备市公司应急指挥办。对安保人员配置完好必要的巡防通信设备。

2、设备与装备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建立应急救援设备台帐。

3、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同时建立应急响应物资台帐,以及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机制。

4、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设立应急救援专项经费,为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八、预案启动及终止

1、预案启动

当辖区政府有关部门正式发布恐怖袭击事件预警、市或县区单位发生III级应急响应事件或全区单位中发生影响特别恶劣的突发恐怖袭击事件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启动后,市公司应急办主任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事件现场实施救援。

2、救援终止

市公司应急指挥部宣布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救援终止。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重特大治安事件调查处理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供事件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九、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

1、应急救援培训

根据《江苏省通信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做好各项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2、应急救援演练

县区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应急工作预案和实施方案,并报市公司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3、应急救援演练总结

应急救援演练结束后,应急救援演练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演练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应变能力是否有明显提高。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结束后,应将演练计划、实施方案、影像、图片、演练总结及评估报告报市公司应急指挥办备案。

十、附则

1、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经**分公司安委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每两年或发生重特大突发恐怖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市公司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市公司应急指挥办负责本预案的管理和修订。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公司安委会对在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区有关单位(市公司部门)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对出现严重失职的县区有关单位(市公司部门)及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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