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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冬季安全生产教育措施

2024-07-16 阅读 3255

一、人员防护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化规范、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教育学习,努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作业过程中“三违、三超”现象的发生,

2、加强新工人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搞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达不到操作标准的人员一律不许上岗操作,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标准化规范作业,确保安全操作。

4、坚持每日、每周的安全生产巡检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对操作、检修、施工作业中的“三违”现象要及时进行检查整改,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落实,确保作业人员不受伤害。

6、设备设施的安全保护、防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检查处理。

7、严格遵循“四不伤害”原则,加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能力的学习提高。

8、坚决杜绝酒后上岗,发现酒后上岗者严格按公司及作业区相关规定执行考核处罚。

9、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检修严格执行公司1号文件精神,严格按规定程序规范办理相关作业票证,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履行监护职责,制定落实具有可行性、时效性、实效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无票无证或票证不全、无监护人的检修、施工作业岗位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对该设备的停运、启动、试车命令。

10、降温、大雾、下雪、冷冻等特殊气候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①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及时检查清理作业区域、设备设施、安全通道积雪、结冰。禁止用水冲洗设备、地面,通道、地面要保持干爽整洁,注意防滑、防摔。

②上下台阶、楼梯必须要抓好栏杆扶手,无扶手的要注意落脚点和身体重心,必要时要借助辅助物,防止滑跌坠落、扭挫、碰撞挤压等意外伤害的发生。

?③注意厂房、操作室采暖、保暖情况,设备、管道、容器、电器仪表、岗位设施有无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④冬季室内封闭较严,注意有毒有害、窒息气体系统有无泄漏情况。

⑤规范使用工器具,禁止使用钝器敲打、撞击设备、管道、容器,防止放生变形爆裂冲击伤害。

11、检查母液罐、凉水塔、循环水池时,注意防滑防摔,防止坠落溺水。

二、防火、防爆

防止火灾、爆炸是安全生产中的重点,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加强现场明火管理。尤其是易燃易爆区域要加强动火管理,严格执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实行逐级防火防爆责任追究制度。

2、防火防爆重点区域动火,必须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做好生产系统隔离、置换、分析检测、监护监督、应急后备等措施的制定、检查、落实。高位区域和部位动火,非确实影响正常生产和安全管理的,原则上禁止动火作业。

3、对所负责的消防、灭火器材按时认真保养维护,严禁私自拆卸、移动、损毁。消防设施及器材要班班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严格进行交接管理,做到齐全好用。岗位有消防栓井及消防管线的每班要进行检查防冻、防漏检查。岗位人员要对消防器材做到“三懂三能三会”。

4、严格执行“化工厂区十四个不准”,对于在现场吸烟的现象要严查严罚。

5、严防电器火灾发生。冬季照明线路必须符合标准要求,严禁设备及线路超负荷使用。

6、加强对各个场所的防火检查,对用气、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杜绝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7、加强节假日,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家庭要加强对孩子燃放爆竹烟花的安全教育和引导,严禁在要害部位周围燃放烟花爆竹,注意家庭安全防护,养成随用随关电、气、水的良好习惯。

8、周六、日及节假日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勤巡回、细检查,严防死守,确保冬季人员安全、生产安全。

三、设备设施防护

1、做好对各类设备的冬防保温工作。塔、罐、冷却、分离设备按要求定期进行排污放水,防止死水冻裂设备,阀门。

2、停运、备用的设备、容器要放净底水,停用的冷却器要给水循环,冷却设备投用时要缓慢预热,有卸压的地方要防止憋压。设备防冻放水必须做到有挂牌、有登记、有检查。

3、水循环系统要保持畅通,不使用的水线总阀关闭,低点放空存水。防凝冻的长流水要尽量回收。

4、加强装置工艺设备、流程的保温伴热系统的巡回检查,做到安全巡检及时到位。

5、区域、岗位防火、防爆、防冻保温监督检查人员由区域岗长担任,班组工长、岗位操作人员逐级负责,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放水、防冻制度。必须对防冻设备逐台进行检查确认,生产运行中注意装置低点存水保温或放空排净。

6、检修的设备,放水防冻工作一律由本岗位操作工协同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操作人员检查验收确认。

四、防交通事故

1、作业区使用各种车辆及外来装卸货物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禁止无照无证驾驶,禁止乱停乱放车辆,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行驶。对于无视安全规章制度,不听劝阻,不听指挥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协调保卫科共同处理解决。

2、雨雪大雾凝冻天气视实际情况停止车辆运行。对于损坏现场设备、设施的,可以恢复原状的要求其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影响正常生产且造成一定损失的报公司相关部门协同处理。

3、厂区内行走人员、车辆必须遵循“礼让三先”原则,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车辆和人员不得有意阻塞马路。

五、罚则

1)、不按时巡检的,每一处巡检牌未翻转,扣罚工长10元,责任人20元;

2)、因巡检不到位,造成管线、阀门、设备冻堵,未发生不良后果的,每一处冻堵扣工长20元,责任人30元;

3)、因管线、阀门、设备冻堵,影响正常生产的,按装置折算台时产量,每吨按均价1500元的5%进行考核;

4)、因管线、设备冻堵,造成装置停产的,根据造成停工时间折算台时产量,每吨按均价1500元的7%进行考核;

5)、因管线、阀门、设备冻堵,造成设备损坏的,按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进行处罚:

(1)、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内的,按20%进行处罚。

(2)、经济损失在1000元----3000元(含3000元)以内的,按15%进行处罚。

(3)、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按10%进行处罚。

篇2: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安委会《关于全市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区为认真吸取西安“11.14”液化气钢瓶泄露爆炸的惨重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全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冬季燃气供应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深入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的指示要求,从构建和谐**的大局出发,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抓好抓实燃气安全工作,认真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春节期间的燃气安全供应。

二、?检查任务

(一)企业自查。全区所有燃气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规定,全面、细致的对所属的各燃气站点设施、管网、运气车辆以及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由其供气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上门检查,要求上门入户检查率为100%。入户检查要登记造册有记载,尤其是对商业用户的灶具连接管的使用情况要认真检查,要求商业用户的连接管一律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企业应对所在区域违法送气、供应点进行摸底,并于12月23日前报所在街、镇、场安办以及区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

(二)开展场站监督检查。在燃气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有城管、质监、交通、安监、公安消防、公安交管等部门参加的专班,对液化气储备站、调压站、商业用气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企业自查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以及存在违规经营的行为,坚决从重予以处罚。

(三)开展瓶装气供气点的执法检查。区政府将组织安监、城管、质监、公安消防、交通、公安交管、工商等职能部门以及各街、镇、场分管领导、安办主任对辖区内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的违法供气门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开展执法取缔工作。

(四)开展运气车辆检查。由区公安交管、区交通局组织人员对运气车辆进行检查,重点对区周边市县以及武汉城区利用无危运证车辆运送瓶装液化气进入新洲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组织领导

区成立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工作专班)。区安监局总工程师***任组长、区城管局副局长***、区交通局副局长***、区质监分局副局长**、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组长及各副组长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各街、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城管局燃气办,区城管局副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区燃气办***为办公室副主任,***为联络员。

四、?实施步骤及主要内容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20日前完成,安全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全过程)

1?召开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

2?对全区非法运气、非法供应摸底排查,做到心中有数,便于下步重拳打击。

3?大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安全的用气行为进行直面曝光,通过典型事例进一步引起社会公众对燃气安全的高度关注;通过播放燃气安全宣传片等方式,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采取进社区、工厂、学校、商店等形式,向非法供气经营等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人开展法规宣传,督促其自觉停止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为安全大检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燃气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11年12月22日至2012年1月5日)

?1、.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各燃气企业制定的自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于2011年12月25日前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

?2、全面开展燃气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依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规定,全面、细致地对所属液化气储备站、供应点、调压站、管网设施、运气车辆、钢瓶等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况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资质证照,制度制定与落实,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

?3、对今年未入户安检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检查。入户安检率应为100%,要有认真的记载。商业用户的灶具连接管应按照要求更换不锈钢波纹软管。

?4、整改安全隐患,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造册登记,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到位的,及时作销号处理。对由于燃气用户的原因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宣传教育,督促燃气用户及时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用户坚持不改的要暂停供气。

(三)监督检查和执行阶段(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25日)

?1、开展瓶装液化气违法供应门点和无证运气车辆集中取缔工作。

(1)各街镇会同所在燃气企业对本区域内非法瓶装液化气供应门点的摸底排查、登记汇总,上门劝阻等集中取缔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拟定集中取缔工作计划,做好集中取缔相关衔接工作。并将工作计划和摸底情况,于12月28日前报区工作专班。

(2)区工作专班于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25日将会同所在街镇安办人员,对不听劝阻继续从事违法供气的经营者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进行集中查处。

?2、对周边市、县以及城区内进入我区的违法运气车辆检查。由公安交管采取在与区接壤路口布控的办法进行执法查处。

(四)?总结阶段(2012年2月)

?春节以后,召开开展全区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会议,表彰在安全大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具体工作由区工作专班组织落实。

(五)?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局:依法对燃气企业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二)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燃气企业、商业用户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治理行为进行检查。

(三)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区周边市、县以及武汉市城区内进入我区的违法运气车辆进行查处。

(四)交通运管部门:依法对无资质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车辆进行查处。

?(五)?质监部门:依法对燃气企业压力容器、超期未检或检查不合格的钢瓶充装以及充装人员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各街镇组织和实施本辖区内的瓶装液化气违法经营门点和无证运气车辆的集中执法和取缔工作。

(七)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镇和区专班成员单位要全面动员,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参与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工作力度。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区工作专班组织制定和实施燃气安全宣传方案,各街镇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社区、学校、厂矿、商贸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号召居民积极提供违法供气站点线索,对违法供气点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取缔。

(三)?认真落实,不走过场。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效性,要站在保安全,保民生的高度认真开展本次安全检查,对于“走过场”“搞形式”之类的应付式的自查,区工作专班一经发现,要予以曝光。

(四)?认真排查,严厉打击。各街镇要认真排查和梳理辖区内的瓶装液化气违法供气点,发挥街道、社区和居民的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依法取缔违法供气和无证车辆运气行为。

(五)、执法联动,长效控管。区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联系和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巩固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