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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施工进场三级安全教育

2024-07-16 阅读 2314

1、?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指的是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和工班组安全教育。

2、?公司安全教育主要是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树立安全生产法规和法制观念及公司施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单位安全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内容。

3、?本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重点讲)

1)、本项目施工特点及安全基本知识

?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各施工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发给各施工队伍,必须认真学习。本项目主要的安全事故易发工序有4点(深基坑、高空作业、用电、防火),这4个工序出现安全事故占施工事故的85%,要引起高度重视。

a.基坑开挖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水文、道路、附近建筑物、民房等状况,做好记录,开挖过程经常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要求我们有人料机的相关准备)

作业前要全面检查开挖的机械、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带“病”运行,基坑现场排水、降水、集水措施是否落实。(如抽水泵是否能满足排水量的要求,是否有足够的备用设备)

作业中应坚持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不准碰损边坡或碰撞支撑系统或护壁桩,防止坍塌,未支护前不分辩率超挖。(地下管线是否心中有数)

基坑周边严禁超荷载堆土、堆放材料设备,不得搭设临时工棚设施。

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劝泵机必须先拉闸切断电源。(目前现场做的很不到位,要求立即整改)

汽车运土,装载机铲土时,应有人指挥,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作业人员上下基坑必须走上下爬梯,爬梯一定要牢固。(近来发现极个别人员上下基坑使用单根钢筋上下基坑;木梯松动制作粗糙等)

b.高空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首先应进行体检。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疾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从事高处作业。

气候恶劣(六级及其以上强风、大雨、雷电、大雪、浓雾等)及夜间无足够照明时,严禁进行高处和起重作业,必要时应采取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面上的材料、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套)内,物料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所放材料、物料的重量必须在高空作业平台的承重限度以内,切不可超重造成平台压垮而出现物体坠落伤害事故。要随时清扫干净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传递物件要安全可靠,严禁抛掷。4、高处作业搭设的云梯、工作台、脚手架、护身栏、安全网等,必须牢固可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作业用的梯子应坚固完整。梯阶间距以30cm为宜,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作业使用的各种机电设备和索道、缆风绳、地笼等设施,应按有关的规定办理,并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若遇大风、大雨、大雪、雷击后应立即进行检查维修。

高处作业与地面的联络、指挥,应有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手势、哨音或采用报话器,不得以喊话取代指挥。

高处作业施工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逐级向施工队、班组、高处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在高处作业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和人身防护用品齐备且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下才能开始高处作业,不可在作业条件欠缺的情况下盲目作业。7、作业人员上下通行时必须由斜道焊接爬梯或乘人电梯,不得攀登模板、脚手架、绳索上下。严禁跟随起重物件或由井架等运送材料的设备上下。

脚手架的搭设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来进行。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应牢固稳定,并经常清除杂物,冬季随时清扫积雪,在过道上有防护措施。

脚手架的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拆除时应设专人监护,防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内。

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安全。

c.施工用电

开机前认真检查开关箱内的控制开关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漏电保护器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向工长报告,工长派电工处理。

仔细检查电气设备的接零保护线端子有无松动,严禁赤手触摸一切带电绝缘导线。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凡一切属于电气维修、安装的工作,必须由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操作,一切后果自负。

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班组电工名单报项目部;

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作业人员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再作业;

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敬岗爱业,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树立坚持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确保安全用电;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服从安全管理,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禁止带电操作,需要倒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及交底要求执行;

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两次例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电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设备设施要保持整洁。

施工驻地不得在电线上晾晒衣物,宿舍内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等大功率电气设备。

d.防火

施工驻地每班组至少配备2台灭火器。并制定专人维护、管理、并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电工、木工、电(气)焊工作业时必须符合相关规范(例如,用电线路荷载,配电箱雨水及杂物,保险丝容量等;木屑引起起火;氧气、乙炔2瓶安全距离为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等要引起高度重视)提高防火意识。

施工驻地和仓库是火灾易发地,禁止一切明火,禁止在该区域吸烟。施工现场不准烤火。

施工驻地、仓库等地不得使用火炉,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3)工班组安全教育

每天开工前工班组不得少于15分钟的安全教育,并签字备案。各工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交底以下发给每个工班组队长,若有遗失,及时来项目部补领。

4、明确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及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义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篇2:新职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凡新入厂的职工(包括短期合同工和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一级(矿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科会同生产生产科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2)矿山概况、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二级(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教育应包括:

(1)本单位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概况及其特点,危险区域、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结合本单位特点进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机具伤害等安全防护、应急抢救知识的教育。

三级(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

(1)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

(2)本岗位工作特点、设备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3)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报生产科存档。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1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上岗者按严重违章处理。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执行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中层管理者、专(兼)职安全员培训教育

1厂(矿)每年对中层管理者、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教育、培训。

2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等。

班组长培训教育

1每年组织一次班组长安全培训教育。

2教育内容: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班组安全管理知识等

全员教育

生产车间每月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记录,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变换工种及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在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四新”教育

1“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必须进行的安全

教育。

2“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科室和技术部门负责进行。

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4)“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4涉及“四新”人员安全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报生产部门备案。

职业健康教育

1职业健康教育分为上岗前健康教育、在岗期间健康教育、离岗健康教育。

2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

3生产部门负责组织新入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与矿三级安全教育同时进行),接触职业危害职工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教育。

4职业健康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可采取集中培训、健康知识竞赛、发放健康知识小册子、黑板报、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进行。

篇3:项目部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教育对象:

1、新工人入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2、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经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查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教育形式:

新工人安全教育以三级教育形式开展,即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50学时,另外还采取宣传栏、黑板报、广播、检查通报等形式广为宣传教育。

①司级教育内容

②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包括《建筑法》、《劳动法》;

③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④本公司概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⑤当前安全形势,已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二)项目部安全教育内容

①工程项目部施工特点及安全基本常识;

②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③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④机械设备、电器安全等安全防护基本知识;

⑤防护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使用。

(三)班组安全教育内容

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本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③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⑤本岗位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三、新工人安全教育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特殊工种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均要签名。受教育应接受公司的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