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司信号工安全教育记录
教育内容:
信号工:
1、从事信号指挥的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能适应高处作业,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信号工应当能够掌握并熟悉运用旗语、哨语和手势、对讲机四种指挥方法;
3.信号工要在每天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4.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保证挂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起重设备的作业安全,保证所吊运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落吊全过程的安全;
5.信号工在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信号工专业指挥工作服,并要正确戴好安全帽,站在高处危险部位(临边、悬空等)时必须正确系挂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
6.在吊装异形构件时,信号工必须首先弄清楚构件重量再进行起吊;
7.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8.群塔作业时,信号工必须了解防碰撞措施,作业指挥时要注意避让,防止碰撞。
塔司:
1、塔吊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3、各类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4、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网,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5、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6、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7、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8、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9、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0、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写出专题报告,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作业。
1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2、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度-60度,且不得小于30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
13、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
14、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
15、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6、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要符合有关规定。
17、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的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当无证明文件时,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8、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
19、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
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o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0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20、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或超过表3根数时,应予报废。当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报废。
21、向转动的卷筒上缠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拉或脚踩来引导钢丝绳。钢丝绳涂抹润滑脂,必须在停止运转后进行。
22、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的情况之一时应更换D表面有裂纹、破口;
2)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4)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
5)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a
23、.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Ow(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时,
应更换制动鼓,同样,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带磨损超过厚度50%时,应更换制动带。
篇2:塔吊信号工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表
表aq-c11-1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作业单位
交底部位
fab厂区
工种
塔吊信号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佩戴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具。
3、班组长应每天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班前安全交底记录”;施工队伍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指导安全施工。
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打架及随地大小便等,不良现象发生;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及国家相关专业法规。
5、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作业时注意脚底不要带有尖硬的石子,作业时要精神集中,相互团结协作。
6、夜间作业时,作业面照明必须充足。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照明器具要有防潮的功能和措施,并要有专业电工巡视施工场所。
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穿拖鞋。
8、塔吊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9、指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指挥须系安全带,穿着明显的指挥服装。
10、具有起重吊装的专业知识,熟悉塔吊性能并有熟悉的国家统一信号指挥标准。
11、指挥要站在视野良好的地方,不准擅自离岗,不准私自让他人代替自己上岗,要与塔司配合好作业;塔吊起重臂下严禁人员停留。
12、5级(含)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停止指挥高处吊装作业,停止使用塔吊。
13、 天气渐冷做好防暑防冻措施,如感觉身体感觉不适应立即到医院就医,杜绝带病作业。
14、严禁冒险违章指挥,严格遵守“十不吊”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6.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伯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7.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8.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9.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 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针对性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5)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6)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7)以前交底依然使用。
(8)班前要做好施工部位的重点安全交底,现场如遇突发事件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做应急处理,同时报告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
交底人签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字:
职务
接受交底人签名
篇3:信号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厂(矿)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对违规、违章、信号不清引发的事故负责。
二、严禁酒后上岗,上岗后做到不串岗、不换岗、不脱岗、不睡觉、不说笑打闹。
三、按规定发出信号,信号要清晰、明确。
四、罐笼停稳后准许人员、物料上下,做到罐笼防护帘不放下不发行罐信号。
五、不准无关人员在信号室休息,乱动信号装置。
六、与卷扬工未联系的,不准进行井口作业。
七、运送笨重、长大物料、炸药和起爆材料时,亲自检查是否捆好、放好,并通知卷扬工控制速度。
八、时刻保持工作场所和井口安全卫生。
九、完成矿部或班组(井)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