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法规室工作职责内容

法规室工作职责内容

2024-07-16 阅读 8105

1.协助配合总关做好有关立法工作,审核以海关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并对地方立法草案中与海关工作相关的内容提出意见。

2.负责本关普法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3.负责本关行政许可工作。

4.负责牵头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

5.负责牵头办理本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本海关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对本关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协调本关行政执法纠错工作,指导和审核本关重要民事行为。

6.负责本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协调配合工作。

7.负责以本海关名义对外出具证据的审核工作。

8.负责本关贸易管制工作的协调配合。

9.负责对本关的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10.负责本关各部门兼职法制联络员的管理、协调工作。

11.完成关领导及总关法规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局法规处长岗位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负责,对行业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安全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3、监督、指导全系统交通执法做好安全执法检查。

4、负责本处室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按“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科处室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方面指导、支持工作。

篇3:政策法规教育培训专员安全岗位职责

1.在部长的领导下,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组织研究贯彻落实国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公司关于矿山安全、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规章、规定、规程、标准和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或办法。

2.负责牵头公司法制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一道研究拟定公司及所属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实施依法行政的依据及评议考核办法并承担协调管理。

3.牵头做好公司矿山安全监察执法计划矿山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和协调。

4.受理和组织矿山执法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等工作。

5.做好调查研究,组织开好季度执法分析会。

6、做好全公司政策法规和矿山安全监察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并协调《矿山安全监察》组稿和编审。

7.对公司机关规范性文件、规章类文稿、涉及法律法规政策等重要文函进行会审或会签;公司对外门户网站主要内容、各部室(部门)对外投稿等适用政策、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的会审或会签;公司发《公告》类文稿的会审或会签。

8.做好全公司宣传教育和新闻工作,协调公司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衔接,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定期或适时发布矿山事故、职业危害等矿山安全生产信息。

9.会同有关部室(部门),协调矿山安全监察、监管协调工作机制的有关工作。

10.做好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文书使用规范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11.做好全公司政策法规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法制和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类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管理资格证和特殊工种培训。

12.负责组织部门报刊、杂志工具类、专业类书籍的征订的会审。

13.负责与国家、省区、市级业务对口部门的联系和衔接;做好本部室职责范围内的公文拟写、上级来文承办、部门领导讲话的起草等工作。

14.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

15.负责本部门的文明办公和业务保安工作。

16.完成上级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