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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倡议书

2024-07-16 阅读 2679

  全体师生:

  为积极响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管理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2019〕184号)、《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河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豫公交办〔2020〕330号)、XX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实施电动自行车上牌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洛公通〔2021〕31号)的要求,共同建设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为XX市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特倡议如下:

  做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宣传者。

  向家人、同学、同事、朋友大力宣传XX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实施电动自行车上牌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精神,宣传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宣传市委市政府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决心和举措,努力营造全校师生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

  做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践行者。

  从我做起,文明骑行。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要佩戴安全头盔,遵守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骑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不违规载人、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不走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行驶或过人行横道时要主动避让行人。按划定区域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做到不随意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在交通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地、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电动车。注意充电安全,不在住宅建筑物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楼层楼道、电梯前室及地下室为电动车充电。增强文明出行意识,带动家人、身边人文明骑行、停放电动自行车,全力打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三、做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引领者。

  要在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中做表率。认真学习XX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实施电动自行车上牌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洛公通〔2021〕31号)的要求,按照市里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登记上牌工作,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

  党委宣传部、保卫处

篇2:矿工倡议书-平煤神马集团七矿

矿工同志们: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关系着每一个家庭、每一名矿工。矿工生命安全是家庭和睦幸福、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其根本宗旨就是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权益。这是我们煤矿职工的“护身符”,也是每一个家庭的热切期盼。为此,我向全体矿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拥护和大力支持《七条规定》的贯彻落实,正确行使职工“十大权利”,积极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到实处。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关爱生命,从自身做起,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拒绝违法违纪,崇尚遵章守纪,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加强业务学习和自身修养,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成为一名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现代矿工。

四、严格落实作业现场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行为习惯,一举一动,严守规程。积极开展安全自保、联保、互保活动,坚决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五、积极参与区队班组安全建设,做好生产现场、生产过程岗位隐患排查与整改,超前防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矿工同志们,做好安全工作责无旁贷。为了我们的企业能够安全和谐发展,为了我们的家庭永远美满幸福,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用实际行动支持和督促矿长执行《七条规定》,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篇3:矿工倡议书-补连塔煤矿职工

矿工兄弟们: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彰显了党和国家对煤炭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各级领导保护煤矿工人生命安全的强烈愿望和决心,给全国几百万奋斗在井下生产一线的矿工兄弟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为了更好地配合矿长执行这一规定,我向全体矿工兄弟们做如下倡议:

一、提高认识,强化安全意识。坚决行使“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十项权利”,牢固树立“安全是矿工最大的福利”、“不安全不生产”的安全理念,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骄傲自满、麻痹大意思想,全力以赴投身安全生产。

二、加强学习,提高安全素质。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担负起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任。

三、遵章守纪,严格规范操作。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矿井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决履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质量标准化作业流程,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坚决制止违章操作,不盲从、不屈从,真正做到安全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生产。

四、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岗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做到岗前操作“六思而行”:做本项工作有什么风险?不知道不去做;是否具备做此项工作的技能?不具备不去做;做本项工作环境是否安全?不安全不去做;做本项工作是否有合适的工具?不合适的不去做;做本项工作是否佩带合适的防护用品?没有不去做;做本项工作是否知道工作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不知道不去做!

矿工兄弟们,《七条规定》受益在于矿工。作为一名煤矿工人,我们要积极建言献策,配合和督促矿长全面落实《七条规定》,继续发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光荣传统,向着矿工“安全零伤害”的终极目标奋力前行,共同开启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