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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疫情防控和加强校园管理的紧急预案

2024-07-16 阅读 4566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病例再次出现,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认真做好当前我校师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党政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保卫处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为重点,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抓手,以预防疫情为目标,特制定保卫处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预案。

  一、成立工作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保卫处依据内设机构职能职责,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X(X)

  成 员:全体保卫人员

  二、工作任务

  1、将各校区门岗办设置为保卫处疫情防控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卫处值班人员(见保卫处2020/2021年第二学期暑期值班安排表)为当天的值班责任人,除完成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职责外,要及时掌握校内疫情信息。负责人:X(X)

  2、保安巡逻队除完成日常工作职责外,要积极关注校园来往人员(教职工、留校学生、后勤物业人员、大学科技园工作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等)异常情况,配合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开展疫情防控和突发情况处置。(负责人:XX)

  3、加强校园巡逻防控工作,清查清理校园公共区域内的可疑外来人员,巡检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的安全情况,并做好工作记载。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向保卫处值班员汇报。(负责人:X X)

  4、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及秩序管理,对校园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观察与检查,禁止外来人员与车辆擅自进入校园。(负责人:XX)

  三、应急预案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分析研判,决定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保卫处在前期公告后,将王城校区东门、开元校区南门、北门进行临时关闭,进一步加强大门管控的力量和校园巡查力度,确保万无一失,为校园安全稳定尽心尽力。

  1、加强加大各校区门卫安保力量,做好入校人员体温检测、健康信息核查和入校登记工作。

  2、留校学生未经活动组织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离校。如有特殊情况经学院批准后凭电子出入证外出,离校学生须在每晚10:30前返回学校。

  3、校外车辆和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必须事先联系好有关单位,进行登记和接受体温检测后,由接洽单位派人带领方可进入校园。

  四、工作要求

  1、保卫处全体职工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各司其职,切实守好学校防控疫情的第一道关口。

  2、保卫处各科室务必齐心协力、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共同保障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

  3、保卫处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电话。(X)

  保卫处

篇2: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管理,迅速控制扑灭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镇政府决定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监督各村责任制落实。各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主要目标责任是:

一、实行村负责制,各村支书、主任为本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强制免疫工作,负责落实《**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有效控制和及时扑灭动物疫情。

二、严格落实强制免疫计划,搞好动物疫病的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100%。

三、坚持“早、快、严、小”原则,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四、保护畜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完成**年度畜牧业生产计划。

目标下达单位:**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

目标承担单位: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

签字日期:**年九月二十八日

篇3:四川教育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控措施及疫情应急预案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控措施及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厅近期就全省教育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安排和部署,一并贯彻落实。

各地和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请务于4月25日前书面报告我厅。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四川省教育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控措施及疫情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非典型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有效应对和迅速控制疫情,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防控措施及疫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省教育厅成立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泉明

副组长:唐朝纪、汪风雄(主持、协调日常工作)、

何绍勇、周同甫、姜树林

成员处室:

厅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方面具体工作

体卫艺处负责综合处理防控具体工作

厅安办协助体卫艺处处理防控具体工作并指导

学校安全工作

基教处负责对市州及中小学的协调与指导

高教处负责对全省高校的协调与指导

职成处负责对职业和成人学校的协调与指导

法规处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协调与指导

师范处负责对师范和教师进修院校的协调与指导

民教处负责对民族地区学校的协调与指导

思政处负责对高校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稳定工

作的指导

学生处协助高教处对高校学生防控工作的指导

外事处负责对在蓉外籍教师和留学生防控工作的

协调与指导

学位办负责对研究生防控工作的协调与指导

工委办协助有关处室做好学校的稳定工作

离退休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防控工作

后勤产业处负责对学校后勤保障的协调与指导

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厅机关职工的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成员处室:厅办公室、体卫艺处、厅安办

办公室主任:戴作安

办公室副主任:林强、赵晓玲、夏鲁川

各市、州教育局和普通高校也必须成立相应的防控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应急预案报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电话:028-、)。

二、预防与控制措施

1、制度建设及实施

(1)责任制度:教育厅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市、州教育局及各学校“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医疗卫生保同为责任报告人,市、州教育局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部门承担相应的防控责任。

(2)疫情报告制度:坚持实行“零报告”制度,即:市、州教育局和各高校每日上午12时之前将疫情向我厅体卫艺处报告。即使当天没有疫情也必须按时报告。如发现疑似病人应立即按规定逐级向所在地疾病控制机构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值班制度:教育厅进一步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各地、各高校也要建立和加强相应的值班制度,并将值班电话于本月25日前电话告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4)责任追究制度:对疫情有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者的责任。

(5)晨检晨报制度:学校每日早晨由专人对师生的健康状况进行观察、询问,并将其结果汇总到学校防控领导小组。

(6)住校生管理制度:各校要加强住校生管理,每天应进行晚点名,对外出晚归的学生要注意观察其健康状况。对居住在外的学生,学校要掌握其情况,了解其居住和居住的环境,以便及时处置紧急情况。

(7)缺课缺勤登记制度:各学校应指定专人做好学生缺课、教师缺勤的登记,遇有缺课人数增加或缺课者有非典型肺炎相似的病症,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应立即派人核实缺勤原因和患病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处置。

(8)就诊登记制度:学校校医院(卫生科)、医务室应做好学生、教师就诊登记,凡发现有非典型肺炎接触史或症状的人员,应登记在册,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9)校园清洁制度:学校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学校应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群集中的场所进行消毒。日常的环境消毒由各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如有疑似或确诊病人,学校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消毒。

2、学校预防措施

(1)教育学生留意自己及同学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立即报告老师。

(2)教育师生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多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自身抗病能力。

(3)教育师生近期尽量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活动,尽量不接触外来人员(从外省到川或返川人员),如有接触,返校时应立即报告学校老师。

(4)学校人群集中的场所(教室、寝室、礼堂、食堂、图书馆、计算机房等)须保持清洁及空气流通,窗户必须经常打开,尽量少用空调。

(5)学生常触摸的物品和器械,如计算机键盘、课桌、儿童玩具等要定期消毒(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试抹或浸泡)。

(6)洗手间应备皂液,不设公用毛巾。

(7)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大型集体活动(如学术研讨会、学术考察活动、联谊活动等),一律停止春游活动,小型会议应注意场地空气流通,清洁卫生,不宜人多。关于高考等全国性统一考试问题,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8)学校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各种旅游团队进校参观,减少学校感染的机会。也不组织师生外出学习参观,尤其是到疫区考察。

(9)如有师生感到身体不适,学校应派人陪同病人到校医院或附近医院诊治。病人及陪同人员均应戴上口罩,以防传染。

(10)学校要抓好食堂管理,饭菜品种多样,吸引师生在学校用餐。提倡师生在学校或回家就餐。学校应与卫生部门联系,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餐馆的卫生监督。

(11)学校食堂或小卖部出售的食品应符合卫生要求,在预防非典型肺炎的同时,也应做好食品卫生、肠道传染病等的预防工作,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食堂炊事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时必须带口罩。

(12)高校要特别关心在校外实习的学生,逐一摸清,全面掌握,梳理学生在外的实习、生活情况,对实习生防控非典型肺炎作出周密安排。尽可能推迟实习返校的时间。实习期满确须返校的,回校后学校应对其留验观察,排除被感染可能后,方能进入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发现疑似病人立即按“四早”要求处置。各高校要迅速将在外实习学生的基本情况(含实习时间、地点、人数、身体健康状况)和防控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13)高校应按照有利于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的原则,对函授生集中面授时间作出必要的调整。

(14)“五一”放假原则上要有利于非典型肺炎的预防与控制,可以不集中放大假。

(15)学校的有关防病信息,除按正常渠道上报外,不得擅自向学生、教师、家长和新闻媒体发布,注意正面宣传,防止师生恐慌,以维护学校稳定。

三、应急预案:

1、发现疑似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成都地区高校除成都中医药大学由省疾病控制中心负责预防和控制工作外,其余高校和市属学校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负责,其他中小学由所在区(县)疾病控制中心负责。成都市以外的市州、高校和中小学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负责。

2、对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要加强观察,凡是有可疑病症者,要及时送医院检查治疗,对其教室、宿舍要严格消毒,严格疾病传播。家庭成员中有非典型观察2周,待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再回校上课(班)。

3、疑似病人的诊断以政府向社会公布的定点医院诊断为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自行散布疫情,否则将追究责任。

4、停课和复课的认定,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商卫生部门报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停课的申报条件:中小学校有一例疑似病人,其所在班级可报停课;学校有二例疑似或一例确诊病人,其所在学校可报停课;高校有一例疑似病人,所在班级可报停课,有二例疑似病人,所在系科可报停课,有二例以上疑似或一例确诊病人,校区可报停课。

复课认定:学校采取消毒、隔离等措施后,经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定,报请当地政府同意方可复课。复课返校时学校要安排学生体检,确定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上课。

5、一旦停课,学校要安排好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小学学生可在家自习,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网上授课、电话辅导、布置作业等方式进行学习。高校停课不停学,师生不离校,教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指导,保证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我省农村学校量大面宽,在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中,尤其要特别加强农村学校的预防工作,做好农村学校的疫情应急预案。

中等专业学校的防控工作参照普通高校执行,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