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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原物业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计划

2024-07-16 阅读 8028

项目关于原物业工作人员的安排及管理计划

对于**公司原物业工作人员(38名),BB物业公司可以全部接收并安排上岗,其具体内容为:

1、与**开发公司通力合作,解决其现职人员的安置问题,原则上同意接收原物业公司全部工作人员;

2、接收后由BB物业公司对原物业所有职工进行不少于60天的在岗职业技能培训并加以考核,以达到现物业公司的要求,从而能面对市场经济的需求;

3、对原职工岗位和薪酬不变,在参加培训考核后,需依照本公司的工资标准及职工实际工作能力进行适当调整;

4、BB物业公司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条例、法规制订本区域的物业管理程序及薪酬制度,以期尽快适应现物业公司对进德小区的整体规划管理思路,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篇2: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为创建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我镇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并为年终考核和评优选先提供依据,特制定以下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一、检查内容

1、上班考勤

2、节假日值班

3、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

4、学习、会议签到

二、检查办法

1、上班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当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镇机关行政效能办公室成员、镇领导随时核实签到真实情况和签到时间执行情况。

2、正常上班时间除签到外,还实行不定时点名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签点名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点名。

3、周末值班实行抽签检查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查1个周末。

4、工作日晚上驻镇情况,由书记、镇长每月定期抽签检查两次。

5、学习、会议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考勤情况。

6、党政办在次月10日前将各项制度检查落实情况汇总送交主要领导审核后存档,作为机关人员当月和年终奖惩依据。经济发展办、农场财务科依照考核汇总表予以扣款、发放奖金。

三、奖惩办法

落实制度情况实行计分制,根据得分情况实施奖惩。

1、每日上班规定时间内未签到的,一次扣20分。代签的,双方一次各扣100分,并作出检查。上班时间请假和当天上午补勤的扣10分,请假扣分不计入年终奖金分数内,但请假应事先办好手续、事后请假不补假;补勤应在当天上午,否则视为缺勤。法定假期、住院有正当手续的不扣分。若公事无法签到的应提前报告,由主要领导交代党政办登记。

2、上班时间离岗(因公事,股级以上干部向主要领导、一般干部向分管领导报告),事先未报告,点名时不在位一次扣50分。若下村站公务不需报告,但遇点名时应用所在村村部电话或村干手机向领导报告。

3、节假日值班,检查时擅自离岗的、上级机关下达指令无人接受的,值班人员一次扣20分,并取消本周末值班补贴。

4、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检查时不在位的一次扣10分。

5、学习、会议签到缺席、早退者,一次扣20分。

6、全年被扣积分在150分以下的,则将所扣积分按千分比乘以年终奖金所得金额从年终奖金中扣除;全年被扣分在150分(包括150分)―20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80%;全年被扣分在200分(包括200分)―25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50%;全年被扣积分超过250分(包括250分),当年年终奖金全部取消,不能评先评优。

7、所有扣分情况每月在《政府信息》公布。

8、凡全年落实制度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5%奖励。

9全年在上班签到、点名、值班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0%奖励。

10、对8、9项受奖人员同时予以通报表扬。

11、得分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公务员、党员、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试行)

一、为加强机关纪律,规范考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特制定本规定。

二、秘书长请假1天,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副秘书长、机关各委办室主任请假1天(指病、事假),须秘书长批准;请假2―3天,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秘书长处备案。

三、机关各委办室副主任(含正、副处级调研员)请假1―2天,须相应委办室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秘书长处备案。

四、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请假1―3天,须相应委办室主任批准,请假4天以上,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机关党委办公室备案。

五、请假的工作人员必须填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请假、销假单》,请假期满后分别到秘书长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进行销假,逾期按旷工处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