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水处理安全技术规程
1、酸碱设备要定期试压、测厚,酸碱设备上所属安全附件必须定期校验,保证完好。
2、酸碱装置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非本岗位人员不得动用其设备、仪表和阀门。
3、水处理人员应熟悉设备所用防腐材料的性质、特点,并对防腐设备作定期检查,发现总是及时处理。
4、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启动酸碱泵。启动酸碱泵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酸碱管线用完后,应及时把酸碱退出,不允许在管线内长期停留。
6、输送浓酸、浓碱的管路必须有保温拌热,必要时在阀兰连接处加防护罩。
7、用敞口容器配置稀酸时,要先加好水,然后缓慢将酸倒入水中,速度以稀释过程中的温度不超过60度为限,严禁将水倒入酸里。
8、易燃物品乙醇、乙醚等必须远离明火,存在于通风良好的柜内。
9、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防晒、防火、防毒、防腐、防渗漏等措施。
10、废酸、废碱等腐蚀性液体,必须中和后,使其PH值达到7以后,才能进行排放。
篇2:锅炉水处理工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2、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基本的操作化验能力,认真执行水质标准,达到防腐防垢经济运行。
3、熟悉水处理设备性能技术范围和工艺流程,能及时正确地排除水处理设备的异常现象,并报告有关领导。
4、负责水处理系统运行调整,保证向锅炉供应合格的给水,降低单耗,提高出力率。
5、按时取样化验。提供分析数据,指导司炉工排污,使锅炉不结或少结水垢,减少锅炉的腐蚀。
6、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做好仪器的校对,清扫,刷洗,保证其灵敏,准确好用。
7、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以保证不失效,不变质,不混药。易燃有毒有害药剂按规定保管使用。
8、参与锅炉停炉保养及除垢防腐工作。
9、认真填写水处理设备运行及化验记录,搞好交接班,做好现场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篇3:锅炉水处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切实执行GB1576-58《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操作规程,精心操作,搞好水处理工作,与司炉工密切配合,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第二条水处理人员必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山东省锅炉水处理人员操作证”上岗,无证不得独立操作。
第三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第四条及时准确地对生水、软水和炉水等进行化验分析,正确填写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水质化验记录。
第五条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经常保持设备完好状态,整齐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第六条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受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第七条制定并督促司炉人员执行定期排污制度。
第八条努力学习水处理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水处理操作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