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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拉葫芦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4630

手拉葫芦是一种以链条(通常用圆环链)作为它的起重柔性件的手动起重工具,其手拉链为环链。该产品特点是自重轻、体积小、搬运方便,可以垂直提升重物,也可以横拉重物,使用范围很广。标准起重量为0.5—20t。

手拉葫芦使用前应检查性能合格证。起吊重物前应该对重量是否小于或等于手拉葫芦的额定起重能力,不允许超负荷载起吊重物。同时应确认悬挂手拉葫芦的支承强度,看是否能随起吊的重量。吊钩起升时,链条不应绞扭,如发现操作力变大,应停止使用,检查原因,排除后再行使用。用几台手拉葫芦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应通过计算,确定各台手拉葫芦的承载能力,并由一人指挥同步起升。在起升的重物下禁止站人或通过人。

传动齿轮及承载链条、驱动链条应该经常注意维护、防止生锈,以减小阻力。使用时不应乱扔乱抛,以免损坏零件。链条不能受硬物压碰,以免划伤或变形。暂时不用的手拉葫芦,应将转动零件涂防锈油,并保存在干燥处。

如果发现传动齿轮有裂纹,断齿或齿面磨损在原齿厚的30%,齿轮应予报废。链条发生塑性变形,其伸长量达原长的5%,或者发生卡链现象,链环直径磨损到原直径10%应报废。制动片不能达到要求的制动力矩,吊钩损坏到达规定的报废标准时均应更换。

篇2:工业企业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工业公司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机诫、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超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严禁超重(3T)及吊物下站人。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器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篇3:电动葫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的安全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常用于单轨吊、旋臂吊和手动单梁行车上,由于其结构简单、制造和检修方便、互换性好,操作容易,所以在工厂中广泛使用。如果它的安全装置不全,使用不当,会造成伤亡事故。因此,电动葫芦操作人员除按规定培训并持证操作外.还必须严守以下操作规定:

(1)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2)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3)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4)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置。

(5)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6)使用电动葫芦时不能频繁使用和反复频繁点动,否则可能会导致制动发热。

(7)不允许倾斜起吊及做水平拖拉工作。

(8)严禁长时间悬在空中,以防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9)电动葫芦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良故障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0)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或隐患及时排除,并对维修进行记录。

(11)使用完毕将电动葫芦定点放置,吊升至2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