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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3073

(一)塔吊司机:

1、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

2、严禁酒后作业。

3、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4、严格执行“十不吊”管理规定。

5、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或相应紧急措施。

6、操作控制器时,必须从零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加档,每档停1-2秒,直到最高档。

7、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8、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

9、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0、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11、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作业。

12、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3、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单位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4、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式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15、当周边有障碍物,不允许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状态时,应设置地锚与吊钩锁定。

16、机上各种安全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维修,严禁带病作业和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17、严格执行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18、塔吊顶升平台上、大臂上、平衡臂上禁放任何浮动物。

19、严禁从塔吊上面往下抛掷任何物品和便溺。

20、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21、塔吊驾驶室内必须配置灭火器材。

22、在无防护栏杆的部位检查、维修、加油保养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3、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时。

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时。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时。

24、起重机在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25、停机后,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关好操作室门窗,打开空指示灯。

(二)塔吊拆装工:

1、拆立塔吊前要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

2、拆立塔吊时,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地面设置警戒区,并有明显标志,现场派专人监护。

3、作业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链条、卡环、吊钩、板钩、耳钩等各种吊具和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

5、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

6、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绑扎或吊重物。

7、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塔臂就下班或离开作业现场。

8、拆除和安装塔吊附着前,应先检查附着平台与结构和塔身拉接是否牢固后再上平台作业。

9、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牢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10、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

11、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件发生故障需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修理,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12、顶升到规定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后再继续顶升。

13、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14、塔吊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15、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是否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左右操纵杆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16、所有拆装人员和指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17、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除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18、塔吊安装后,在无负荷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其高度的千分之二。

19、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二。

20、无论顶升或下降,必须保证顶升横梁上的挂靴与顶升块用楔安全锁紧,以免挂靴脱落造成危险。

21、严禁由塔吊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和便溺。

注:要求施工单位利用周一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时间认真学习。并做好记录

分包单位:

责任人:年月日

篇2:塔吊工安全交底

  工地名称:中海南地块a9、a10、a12、g6#楼交底项目:安全交底

分部分项

 

任务名称

工 种 塔吊工
交 底 人 接 受 交 底 人

 

班组长

2 0 0 6 年
月日
交底内容:(包括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作业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经试车运转正常后方能操作。

2、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严禁在指挥中离开岗位、闲谈吃东西或进行其它活动,严禁酒后操作。

3、作业要有专人指挥,服从指挥信号,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如遇有雨或大风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4、起吊物在满负载或接近满负载时,严禁调整升降臂杆或同时行两个动作,一般作业时,不准同时行三个动作,起吊物件遇有架空线路要保证安全距离,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5、起吊重物时,应先进行试吊,操作要缓慢进行,严禁重物自由下落或起吊重量不清的起重物体,严禁超负荷吊物。

6、操作过程中,吊钩起升最高与臂杆顶端不能小于1米,严禁吊车运转中进行保养、修理或起吊易燃易爆物。

7、高处起吊物体应拉溜绳,操作缓慢,禁止突然制动或变换方向,平移要高出障碍物1米,下落应轻放,禁止在起吊物件上站人或加工,不准往阳台上起吊物件。

8、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要将各控制器般回原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站人并将吊物放下,严禁未处置离开岗位。

9、严禁歪拉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体。

10、停止作业时,要将吊物放下,控制器搬到零位,吊钩提起,臂杆顺风向切断电流。

11、操作者必须持有吊车工操作证,无证人员不准从事工作。

接受交底班组全部人员签字:

 

 

篇3:塔吊工程安全交底记录表

  1、司机人员需经医疗部门检查,必须身体合格方准做司机。患有色肓、矫正视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痢,眩晕、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者,不准做司机。

  2、司机应熟悉塔式起重机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具有机械维修、保养、力学基础知识、电控系统操作与安全知识、钢丝绳子的选择、使用知识、起重信号,安全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经主管部门颁发操作证,方可开机。

  3、司机操作前,须检查电流、电压是否正常、电缆是否老化,破裂、漏电的毛病,配电器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操作的控制动作手柄(或按扭)是否灵敏可靠,主机、卷扬机、电动机,传动部分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杂音、温升、润滑是否正常,吊物上落制动是否可靠,定位是否准确,旋转塔臂、制动是否平稳可靠、齿轮与内齿轮配合是否正常,有无润滑油脂、旋转电机是否正常。

  5、检查起重钢丝绳子、小跑车往复钢丝绳有无断丝、锈蚀、磨损、扭曲变形等的情况,是否符合使用标准要求,钢丝绳的固定端有无松动,挂稳夹紧,导轮转达动是否良好,有无润滑油脂。

  6、检查吊落钢丝绳是否符合使用标准是否安全可靠,吊索保险扣是否完整,吊物时有无挂紧,保险扣有无扣紧。

  7、操作司机与下方指挥人员应熟悉塔式起重机的起吊运指挥信号。同时,应具备联系通讯设备,方便作业联系。

  8、起重高空作业,遇六级风力以上,应停止作业。

  9、严禁没有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起重机。

  10、严禁酒后操作。

  11、遇到大雨、大雾时应停止操作,打开电制开关闭总电源。

  12、禁止在起重机作业时调整维修工作。在操作中,发现不正常故障时,应及时停机,检查前,首先将重物卸下后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出故障后方可继续操作。

  13、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严禁看报章杂志开小差,离开工作岗位。

  14、司机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荷载时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作面站人或工作面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物未垫好防止钢丝绳子磨损或割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15、工作完毕,做好换班交接记录,并将电源开关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