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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尘瓦斯防护技术规程

2024-07-15 阅读 2753

1.瓦斯喷出的预防

要预防瓦斯的喷出,首先要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摸清采掘地区的地质构造情况;其次,要在可能发生喷出的地区掘进巷道时,打前探钻孔或抽排钻孔;第三,加大喷出危险区域的风量。另外,要将喷出的瓦斯直接引入回风巷或抽放瓦斯管路;掌握喷出的预兆,及时撤离工作人员,并配备自救器,安设压气自救系统;还要掌握矿压规律,避免矿压集中,及时处理顶板,以防大面积突然卸压造成瓦斯喷出。

2.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措施

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措施主要有防治突出的技术措施、“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防治突出的技术措施主要分为区域性措施和局部性措施两大类。区域性措施是针对大面积范围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措施,局部性措施主要在采掘工作面执行,针对采掘工作面前方煤岩体一定范围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措施。目前区域性措施主要有3种,即预留开采保护层、大面积瓦斯预抽放、控制预裂爆破;局部性措施有许多种,如卸压排放钻孔、深孔或浅孔松动爆破、卸压槽、固化剂、水力冲孔等。“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是指首先应对开采煤层及其对开采煤层构成影响的邻近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对确认的突出危险区域,应采取区域性防治突出技术措施,对确认的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技术措施。在采取防治突出技术措施后,必须对防治突出技术措施和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效果进行检验,如果检验有效,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采掘作业;如果检验无效,必须补充防治突出技术措施,直至再次检验为有效时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前提下进行采掘作业。否则,必须继续补充技术措施。安全防护措施主要用来控制突出危害程度,也就是说即使发生突出,也要使突出强度降低,对现场人员进行保护不致危及人身安全。如震动性放炮、远距离放炮、反向防突风门、压风自救器、个体自救器等。

3.预防瓦斯爆炸技术措施

预防瓦斯爆炸技术措施包括4个方面:防止瓦斯积聚和超限;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防止瓦斯爆炸灾害扩大的措施。为防止瓦斯积聚和超限,可采用瓦斯抽放方法。瓦斯抽放系统主要由瓦斯抽放泵、瓦斯抽放管路(带阀门)、瓦斯抽放钻孔或巷道、钻孔或巷道密封等组成。根据抽放瓦斯的来源,瓦斯抽放可以分为:本煤层瓦斯预抽、邻近层瓦斯抽放、采空区瓦斯抽放以及几种方法的综合抽放。瓦斯检查制度,要求进行矿井瓦斯检测及监测。瓦斯检测实际上是指甲烷检测,主要检测甲烷在空气中的体积浓度。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可随时检测作业场所的瓦斯浓度,也可使用瓦斯传感器连续实时地监测瓦斯浓度。煤矿常用的瓦斯检测仪器,按检测原理分类有:光学式、催化燃烧式、热导式、气敏半导体式等等,可以根据使用场所、测量范围和测量精度等要求,选择不同检测原理的瓦斯检测仪器。

另外,还可建立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这套系统主要由监测终端、监控中心站、通信接口装置、井下分站、传感器组成。目前国内在用的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KJ4、KJ90、KJ95、KJl01、KJP2000、KJ4/KJ2000和KJG2000等监控系统,以及MSNM、WEBGIS等煤矿安全综合化和数字化网络监测管理系统。

篇2: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的安全措施

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属于井下重大灾害事故。在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中,由爆破作业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占有很大比例。为此,加强爆破管理工作,避免爆破作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应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防止爆破作业过程中引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除要建立洒水灭尘、瓦斯排放系统及定期清扫积尘以外,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相关规定,则是防治和杜绝此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1、爆破作业是必须做到“一炮三检制”。

2、必须依照爆破说明书说明的炮眼深度、角度,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进行爆破作业。

3、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可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破材料。

4、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5、装药前必须首先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炮眼封泥应用水泡泥,水泡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按规定封足封实。严禁用爆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6、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如爆破前检查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瓦斯;爆破前必须洒水。

7、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8、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爆破。

9、在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石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严禁装药、爆破。

10、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严禁装药爆破。

篇3:Z防治瓦斯煤尘安全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一通三防”的管理规定,矿各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瓦斯及煤尘的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2、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工作,做到矿井通风稳定和可靠,风量分配合理,加强通风设施管理,消除不合理的窜风现象对盲巷、废巷及采空区进行及时封闭。

3、在采掘工作面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认真执行“一炮三检查”的安全制度。在瓦斯超限时(且瓦斯浓度达到1%时)立即停止放炮和其他作业,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和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矿有关负责人及时处理。

4、临时停工地点,不得随意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棚栏和示警牌,禁止人员进入工作面。因临时停电造成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临时停风,当班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撤出掘进头所有施工人员到进风巷内,严禁严禁将人员撤至回风巷道内。

5、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浓度与全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撤人,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恢复局部通风机向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掘区回风流内的供电。

6、必须建立瓦斯及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凡矿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员必须携带甲烷检测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并且检查好检测仪的完好切误使用损坏数据不准的检测仪。对于井下的施工地点的瓦斯监控仪探头,要加以爱护,严禁有意损害和破坏,否则将严厉进行处理。

7、掘进工作面和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眼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炮采工作面在爆破前后,应采用水冲洗煤壁有,以取到降尘和减少煤尘的积聚。

8、及时清理巷道中的浮煤,清理和冲洗沉积煤尘,对大巷应定期进行刷浆

9、在作业工作面地点,需有安设喷雾装置和水幕,在顺槽机头装车地点应有喷头喷水进行降尘。

10、当遇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应及时撤离人员,按避灾路线有序的撤离地面。

未述到部分严格认真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严格执行,凡入井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本措施,搞好文明安全生产,做到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遵守矿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