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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1026

由于开采方式和开采矿石性质的不同,矿山作业的危害有很大差异。一般按开采方式和开采矿石性质的不同,将矿山分为四类:煤矿井、非煤矿井、露天煤矿和非煤露天矿。煤矿井的井下作业是最危险的作业之一,也是施工作业最复杂、危险因素最多的作业场所。

(一)矿山的主要事故类型及原因分析

采矿业中事故的普遍性和严重性随矿物的性质和类型而异。采煤业死亡事故的发生率大大高于其他矿业,采煤业的伤害率也显著高于其他采矿业。在同一采矿业中,地下采矿的事故率比地面露天开采要高,地下开采的死亡和非死亡事故率一般比地面或露天开采高1―2倍。

在矿山作业中,五种最常见的事故原因依次为材料搬运、人员滑跃或坠落、机械设备、拖曳和运输、坍塌和滑坡,这五类事故占全部事故的80%,其余2096的事故主要是矿井火灾、瓦斯或粉尘爆炸、水危害、炸药和爆破事故、中毒和窒息等。

1.搬运事故

当工人在移动、提举、搬运、装载和存放材料、供应品、矿石或废料时发生的事故,主要是使用不安全的工作方法和判断失误引起的。对工人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使用正确的提举、装载和搬运技术是防止这些作业事故的最有效方法。在地下矿井、地面矿场以及选矿厂中搬运事故是最容易发生的事故之一。

在矿山作业中,特别容易发生材料运输事故的作业有:

1井下的巷道支护及支护拆除作业;

2井下的工作面支护和支护拆除作业;

3材料、矿石的装卸作业;

4材料、矿石的运输作业;

5掘进作业;

6开采作业;

7狭窄空间的其他作业。

2.人员滑跌或坠落

人员滑跌或坠落也是采矿业中容易发生的事故之一。进行作业安全教育,检查作业场所的管理和防护措施等情况,是防止此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容易发生人员滑跌和坠落的场所主要有:

1露天矿山的台阶;

2立井或斜井的人行道;

3立井或斜井的平台;

4露天矿山的行人坡道;

5积水的采、掘工作面;

6倾角较大的采、掘工作面。

3.机械伤害

在操作机器、移动设备、用机械运输、在机械周围工作时发生的事故占伤残事故的第三位,这类事故既普遍又严重。随着采矿工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特别是大型和重型机械进入采矿场所,机械对其操作和周围人员伤害的可能性在增大。因此对工人进行细致的操作规程培训,使他们获得必要的能力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作业操作规程,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进行必要的技术检查和维护,以确保任何外露的转动部件都得到妥善的防护、机械的任何部分完好无缺陷,也是预防该类事故发生的必要手段。

4.拖曳伤害

在各类运输设备上都可能发生,如胶带输送机、链条输送机、轨道矿车、提升运输机、卡车和其他车辆等。对工人进行安全运输作业教育,以及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检查和维修是控制这类危险所必需的。

5.岩层坍塌

岩层坍塌包括:巷道的片帮和冒顶、露天工作面的片帮、矿井工作面的片帮和冒顶、露天的滑坡等。

片帮和冒顶是地下开采中最严重的事故,也是最普遍的事故之一。片帮和滑坡事故也发生在露天矿场和采石场。在选择井下峒室或巷道的顶板和侧壁的支护材料时,必须使支护材料具有一定的强度并适应岩石的特性,才能达到控制岩石片帮、冒顶的作用。安全教育、技术检查和安全可靠的坑顶支撑施工方法对减少这类事故都是十分重要的。

6.瓦斯和粉尘爆炸

在煤炭开采构成中,特别是在井下采煤过程中,易燃和爆炸性煤尘、瓦斯的危害始终存在。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一般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因此,预防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是十分重要的。

防止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是:防止瓦斯和煤尘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浓度和严格控制引爆源。较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场所(地点)主要有:

1井下采煤工作面的上(下)隅角;

2高瓦斯煤层的煤巷掘进工作面;

3井下工作面的采空区;

4高瓦斯煤层工作面的冒落区;

5发生瓦斯突出后的瓦斯积聚区;

6井下独头掘进煤巷工作面;

7通风不良的井下其他场所;

8出现逆温气候条件时的深凹露天采煤工作面。

7.矿井水灾

水的涌人是井下作业区灾难性事故,加强井下的探水和堵水、小煤矿及废井的管理和控制是控制这种事故的主要办法。

8.爆炸事故

每个矿山应以国家法规为根据,对炸药制订出妥善的安全规划,以及在有沼气或煤尘危险区域进行爆破时的预防措施。

在潮湿的或含有某种爆炸性气体的环境中使用的电气或电气设备是危险因素,电气设备和装置的设计须符合特殊的安全规定。

9.其他风险因素

手工工具使用不当,物件或材料跌落,气焊和电弧焊或切割,酸性或碱性物质的灼伤,飞溅颗粒物等。

(二)矿山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矿山风险种类很多,应根据风险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遵守法律法规

矿井安全法规,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法规、实施法规和我国的矿山安全生产法,为这方面提供了指南。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需要获取那些没有领会的法律法规时,要咨询专门技术领域的专家,也不应忽视与雇主、工人和其他有关方面资历合格的代表进行协商。

2.矿山安全检查

在矿山安全管理上,不仅只强调强制执行矿井安全法规,还要建立某种形式的检查机构和制度,以确保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得到遵守。

3.矿井粉尘控制

粉尘的危害大小与粉尘浓度、颗粒大小、粉尘质量(矿物组分)和暴露时间等4个因素有

关。

(1)粉尘检测及防尘一般原则

粉尘的测定:主要是采用重量分析法来评估粉尘浓度危害。流行病学的研究表明,这些结果比粒子计数法的测量结果更符合实际的发病率。

限制危害的一船原则:全肺是可以用卫生工程措施和正确的劳动生产组织加以预防的。

时间因素:暴露时间(即时间因素)可以通过采取针对个别工作人员或针对工业生产过程而制订的劳动组织措施加以控制。必须组织工作的轮换,以保持粉尘暴露量低于危害限值。采取这种组织措施的先决条件是经常对所有工作场所的粉尘情况进行监察,并根据这些累积的暴露数据制订在给定时间内的正常暴露限值。

为控制生产过程而采取的组织措施,旨在安排那些不可避免含有高浓度粉尘的作业,使在这些作业中没有工人或只有少数工人暴露于该粉尘浓度中。

(2)粉尘控制

1)一般情况与基本要求

1控制粉尘的一个基本要求是控制矿物的破碎粒度,减少和控制粉尘的飞扬;

2使已经生产的粉尘不扩散到空气中;

3采取措施,以限制空气中粉尘的扩散;

4控制粉尘扩散,使工作场所受影响的范围缩小到最低程度;

5净化供人呼吸的空气,如果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无法控制,则应采取措施使呼吸的空气保持在允许暴露浓度范围。

2)粉尘控制措施

①设计粉尘控制措施的基本原则

1当矿物已被破碎时,防止粉尘在空气中传播;

2在尽量靠近尘源处控制和收集在空气中传播的粉尘;

3防止正产生的或沉积的粉尘飞扬;

4利用矿井通风来控制和稀释空气中的粉尘;

5使用防尘用具。

②粉尘控制措施

粉尘控制措施主要有:湿式作业、通风和收集粉尘措施。

1洒水和喷雾:湿润粉尘控制法是方法之一,它是用喷嘴产生水雾,使微小的水雾液滴与粉尘凝并,使在空气中的粉尘增加重量后逐渐沉降下来。

2通风和收集粉尘:如果使用的采矿技术无法组织大量已形成的粉尘在空气中传播,则应尽可能使尘源与周围的空气隔开,一般可用机械封闭法。封闭空间中的含尘气流必须用通风的方法排除,排除的气流要进行必要的处理。

3防止隐藏的或沉积的粉尘飞扬:在空气中传播的粉尘在离尘源一定距离处也会沉降在地上。或巷道壁上。对这些粉尘应加以固结,以确保它们不再次飞扬,造成二次危害。

4用矿井通风进行粉尘控制:利用矿井通风改善粉尘状况,可以达到两个效果:其一是稀释效果;其二是有组织地控制尘源,防止粉尘在空气中无序的传播,以确保粉尘不扩散到相邻或相近的其他作业场所。

5呼吸防护器:如果粉尘控制措施和矿井通风技术无法使粉尘浓度达到允许的暴露浓度,或者从职业卫生的观点看,认为工作条件还不安全,在这些情况下,必须向暴露的工作人员提供呼吸保护器,如风尘口罩等。

(3)矿井通风

地下矿井的大气条件不同于地面,而且矿井与矿井之间大气条件的差异也相当大。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因素是温度、湿度以及气流污染和粉尘污染等。矿井空气中的氧含量略低,而二氧化碳含量略高。矿井空气的相对湿度根据当地条件的不同有相当大的变化。此外,矿井空气可能含有大量有害、窒息性的气体和固体的污染物,包括甲烷(尤其在煤矿)、一氧化碳、燃烧机械排出的废气、硫化氢、含有二氧化硅或有毒金属等有害成分的粉尘等。

矿井通风的目的:是为了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环境,保证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和窒息性气体的浓度控制在允许暴露的浓度范围以内。

矿井通风的原则:所有矿井都可采取某种形式的自然通风,可利用自然风压造成的压差形成通风回路,达到通风的目的。但在煤矿井下要求使用机械通风,且通风巷道要形成回路。

矿井风机有离心式和轴流式之分。如需要,这两种风机都能改变空气流向。

在紧急情况下,可能由于风机停止运转、温度升高、火灾、爆炸或者地下气体喷发等,而造成井下某场所(巷道)的风流反向。因此,必须针对这些紧急情况制定专门的事故应急通风计划,一旦遇有明显需要采取应急措施时,应能在合格的矿井管理人员的指挥下立刻付诸实施n

(4)急救和抢救

每个矿场应制订合适的应急措施,以便在爆炸、火灾、岩层塌落和其他事故发生之后,迅速安全地进行应急和救援。营救设备应放在易于拿到的地方,且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

每个矿井应根据所雇人数配备适当的急救设施。在矿工人数很多或国家有法规规定时,矿井应设急救室,并配备合格的急救人员。

篇2:非煤矿山支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提出支护作业的具体要求,适用于汉中市矿业公司所属及外协井下单位。

二、引用文件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三、一般规定

1、坑木运送

1.1、运送材料时,严禁损坏电力线、照明线、电机车架空线、供风(水)管线和轨道及风门等设施和构筑物。

1.2、往罐、箕斗中装料,有坠入可能的缝隙必须用2.5cm厚的优质木板堵严。材料不得突出容器之外,并用绳子捆好。在无容器的地方下料,高度超过10米时,用绳子捆着下放,严禁自由滑落。下落时必须做好上下联系。

2、施工准备

2.1、作业前先吹净炮烟。人员站在安全地点洒水清洗顶板、俩帮、工作面和浇透矿(废)石堆。

2.2、撬净工作面浮石,撬不下来且有空声的顶帮要做上明显的标志或做上临时支柱,并通知有关人员。

2.3、撬浮石时,水平巷道由外向里进行;天井撬毛人员站在安全地点进行,但平台板必须移放到站人的地方;采场撬浮石由安全出口侧向里进行;竖井处理大面积井帮浮石时,要在吊盘上进行,吊盘高度必须在浮石的上方;斜井由上向下进行。

2.4、天井、溜井、斜井和竖井等井筒内进行维修作业时,必须要系好安全带。应由先从上往下清扫井壁、井框和平台上的浮石和杂物,作业点要铺设平台,并封闭其上方或上中段井口,上下中段的井口处必须设警戒标志。

3、天井、溜井的支护

3.1、掘进天井、溜井,其高度超过7米时,应安装梯子间。梯子倾角不大于80°,其上端高出平台1米,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米,两个梯子平台的距离不大于7米。上下平台的梯孔要错开,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0.7米和0.6米。梯子宽度不小于0.4米,梯子蹬间距不大于0.4米。

3.2、用于凿岩平台的撑子,层高不得超过1.6米,撑子平台距掌子面高度1.6-2.0米;天井规格长边2.5-3.0米时,横撑不得小于3根。

3.3、凿岩平台下的安全平台(距离为一层横撑的高度),要铺满板。

3.4、横撑窝子深度视矿岩稳固性而定,最浅不小于1.5cm,楔子只准从上向下楔紧。

3.5、横撑和平台木板必须用优良木材,撑子直径不小于10cm,台板厚度不小于2.5cm。

3.6、掘进天井安全棚子距掌子面不得超过6.0cm,棚下设永久性梯子,棚上设临时梯子。

4、水平巷道木棚子和木立柱的架设

4.1、横梁和腿的结合要严密,其夹角一般为100°-110°,顶压大夹角小,侧压大夹角大。棚腿柱窝应挖到硬岩,松软地段应垫基石或设地梁。棚梁与棚腿须在同一平面上,并须与巷道中心成直角。梁的中部及腿的顶端与顶帮间的空隙必须用接顶横梁或木楔楔紧。为防止棚子发生前后倾斜,各棚之间应用直径不小于10cm的撑木互相支撑。

4.2、为防止巷道顶板及两壁岩石的片落,棚壁间必须接顶横梁填塞结实。

4.3、用于水平巷道和采场的棚柱和顶柱应垂直支立。沿倾斜巷道和倾斜采矿场架设时,应向下倾斜,倾角在45°以下时,棚腿和立柱支立方向在上下两盘成直角的垂线与柱顶重力线所构成的分角线上,以适应顶盘岩层下移。木楔只准从上向下楔紧。

4.4、急倾斜的天井和采场,需要支护时采用横木柱,横木柱与上下盘所成的角度的上一端倾角在0°-10°左右。

4.5、在顶盘节理发达松软处支立顶柱时,为扩大顶柱支护面积,顶柱上端应加柱帽,柱帽用劈开的半边坑木制作,宽度略小于柱顶直径,长至少伸出柱顶两边各0.2米。柱顶鸭咀大小要大于帽木圆弧,柱帽轴线方向应与断层、节理、倾斜成直角。

4.6、棚腿和立柱应大头向下,下端作适当切削,其切削长度不得超过直径,切割后端顶的大小不得小于直径的0.5倍。

5、木垛的架设

5.1、架设木垛的木材应用圆木或方木。用圆木时,为增加稳固性,务须将相叠处削成上下平行的结合面。

5.2、木垛架叠高度,一般为坑木长的2倍以下,最高不得超过3倍。

5.3、架设木垛的位置,应坚实平坦木垛顶底必须与顶底盘密接,并以木楔楔紧,相叠点的位置应在一条直线上。

四、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自下月1日起执行。

2、本制度与国家、省、市及汉中市矿业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相抵触时,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