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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水害防治措施

2024-07-15 阅读 6629

在煤矿安全中,煤矿水害灾害的防治应该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治后掘”的方针,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

1、强化水文地质勘查

建井前的水文地质勘查时整个煤矿生产的指南针,但是由于一些煤矿任意更改钻孔深度,或者减少钻孔数量,加之野外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存在一定局限,最终导致这些煤矿水文地质资料的详细程度和可靠程度较低,尤其是有些地质资料没有对相关的地表水、岩溶水对开采的影响作出充分评价,甚至水文地质边界不清,矿井涌水量预测存在较大误差等因素都会给矿井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因此强化建井前的水文地质勘查是煤矿安全必须做足的功课,特别是对于地质结构较为复杂的矿井尤为重要。

2、地面防治方法与措施

矿井水害灾害的地面防治措施主要有三种:挖沟排洪、堵塞通道、河流整治。

挖沟排洪,主要针对位于山麓和山前平原平原区的矿井,雨季常常遭遇山洪淹没井口和工业广场,或沿煤层、含水层露头带以及裂隙等进入,使矿井涌水量增大。一般应该在矿区上方垂直来水方向修筑排水沟,拦截山洪和浅部地下水,排洪沟大致沿地形等高线布置,并保持适当坡度,将水排至影响范围之外。

堵塞通道,是针对矿区地面塌陷坑、裂缝、洞穴等可能成为矿井充水的通道,用粘土、水泥填堵,对于较大的塌陷坑、裂缝,下部充以碎石,上部覆盖粘土夯实并稍高出地面,以防水流渗入。

河流整治,当矿区内有河流通过,并威胁矿井生产时,采取河道改道或铺整河底等措施制制止或减少河水渗入,从而影响矿井涌水量。

3、井下防治方法与措施

煤矿井下水害防治措施主要是结合地质勘查资料和井下检测工作,采用采掘前的钻孔探水,防水闸门、防水墙或注浆阻断水源,排水疏干降压等方法。

当井下掘进接近溶洞、含水断层、含水丰富的含水层,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含水丰富的含水层、大量积水的采空区相通的断层时,接近被淹井巷或者积水采空区等情况时,必须超前探水,做好水害的应对措施。

修建防水闸门、防水墙、注浆等措施一般用来阻断水源。其中水文地质复杂或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必须在井底车场两端设置放水闸门。防水墙则一般用来封堵充水工作面或采矿场、老空区、与地表水体连通的巷道。采用注浆堵水,将水泥浆注入岩石裂隙孔洞来阻隔水源。决定注浆成败的关键在于:合理确定堵水部位,选择注浆材料,确定施工方法。

排水疏干降压方法包括地面钻孔疏干、井下钻孔疏干、利用巷道疏干。根据地下水位、水量和补给条件,确定疏干层段和顺序,控制排水流量,排水前加固巷道,正式排水前进行水压和透水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篇2:万灵煤矿矿井水害防治措施2

万灵煤矿矿井水害防治措施

界四周加大30m。

2、设置井田边界煤(岩)柱。由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型,故矿井边界在本矿侧留设煤(岩)柱为30m。

3、同煤层水淹区或老窑积水区(均属浅部)四周的防水煤(岩)柱留设宽度为采高的10位,定留设30m。

4、区段防水煤柱:下一采面采掘时与上一区段采空区留设防水煤柱15m。

5、井田边界较大断层防水煤(岩)柱留设:本矿井田边界的断层均属高角度不导水正断层,矿界内为下盘,按有关公式计算留设煤(岩)柱10m即可,现界定留设防水煤(岩)柱为30m。

三、井下探放水措施详见“探放水设计内容及措施”。

1、要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水原则。采取预防为主的措施加以防范。为了预防水害事故,当巷道掘至断层和边界一定距离或在疑问区内掘进时,必须坚持超前钻探,探明情况或将水放出,消除水的威胁后再掘进,以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绝不可疏忽大意或存在有侥幸心理,更不能置实际水害情况而不顾,一意蛮干。

2、探水的规定:采掘面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探水,确认无水害危险后,方可前进:

a、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b、接近水文地质复杂的区域,并有出水征预兆时;c、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d、接近其它可能出水地区时;e、接近有可能导水的断层时。

3、防探老空水:

a、进入老空区附近,在巷道确定探水线,必须从探水线开始,探水前进。

b、探水线必须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和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的可靠性程度,以及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的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

4、防探断层水

a、采屈巷道接近断层前,必须探查含水层的情况,查明断层的确切位置和空间形态。b、查明断层破碎带的含水性,和岩层的接触关系以及含水层与煤层之间的间距变化。c、必须打穿断层岩石探查孔,严禁沿煤层打探查孔。

5、接近积水地区(矿界)的掘进措施:

a、探水巷道的掘进的断面不宜太大,以缩小受压面积。同时要有安全出口、保证通风、流水和意外情况下人员撤退。b、合里选择巷道掘进的爆破方法,可以采取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保持煤体抗压强度。c、严格执行“三不装炮”制度,炮眼在掘进工作面有出水征兆时,超前距离不够或偏离探水方向时,掘进工作面支架不牢时不装炮。d、在受水威胁的地区施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熟悉避灾路线。e、在掘进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到矿界的距离,必须留足保安煤柱,严禁超越。

6、透水预兆停止作业的措施:

a、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发生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其它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及时汇报矿长及技术人员。如有危急情况,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b、加强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的安全学习,使每个职工掌握透水前的预兆,增强职工的业务自主保安的能力。

7、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巷道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8、在7#煤层主井底必须有2个水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并且容量符合规定;在主下山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以上的采区正常涌水量。排水设备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篇3:万灵煤矿矿井水害防治措施

万灵煤矿矿井水害防治措施

根据万灵煤矿矿井主要水害的调查情况,本矿井主要开采煤层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型煤矿床。矿井水害防治的重点:一是地表水;二是地层孔隙水及断层裂隙弱含水;三是相邻矿井水(老窑积水区);四是雨季地面水进入井下。为了保证矿井正常有序地生产,保障职工安全,避免资源和财产遭受损失,必须加强矿井水害的防治与管理,杜绝矿井水灾的发生。为此,制定矿井水害防治措施。

1、在靠近邻矿、老空、小窑及较大断层等有突水危险的地点附近采掘作业时,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要配备相应的探水钻,有探放水设计,并严格划定探水线,合理确定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

2、在雨季前,对直达地面的地表裂隙进行封填密实,防止大量雨水通过裂隙渗入井下;对地表塌陷坑要回填夯实,保证流水坡度,防止积水渗入井下;对回采冒落后,有可能与地表季溪沟水勾通的地段,尽量避开雨季回采。

3、必须布置有主副水仓且容量及水泵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定期(以及雨季前)清理水仓和疏通水沟,维护好水泵和排水管路。特别要加强雨季“三防”工作,提高供电、排水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雨季前必须进行水泵排水联合试运转,并编制联合试运转报告,以保证井下水流畅通和供电排水设备完好。

一、矿井开拓、开采的安全防治措施

(一)矿井开拓工程位置及层位选择

1、矿井现开采7#煤层,主井口及工业场地标高为+1668m,处于山坡脚位置,主井和风井均沿7#煤层布置,没有水患影响,但要预防雨季溪沟水进入井下,雨季前要全面疏通泄水沟。

2、整合技改后,采用分2组多层集中开采。1#—3#煤通过排水平硐集中下放到原7#煤层主皮带井,排水平硐标高+1695m,沿3#煤层底板穿层布置,直通1#煤层,平硐要掘砌好排水沟,有利于井下排水和季雨泄水;风井口离平硐口50m左右,标高约+1718m,处于半山坡地位置,斜井掘至1#—3#煤时分别沿煤层布置回风巷,无水患影响;4#—7#煤层主井和风井位置基本不变,没有水患影响。

(二)采掘工程施工的防治水措施

本矿主要开采煤层顶板地层无含水层和水体存在,底板无含水层,断层裂隙微弱含水。

1、地面防治水

1)在井口和工业场地要建立必要的疏水、防水、泄水系统和设施,雨季前清挖好排水沟,防止雨季汇集水倒流入井下和工业场地,或通过渗漏进入井下;要注意对有可能发生滑坡的地段的处理,严防滑坡堵水。

2)每次降大到暴雨前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内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采空区陷落坑等现象,发现有渗漏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2、井下防治水

1)位于同煤层上部的采空区积水会威胁下采面的安全,因此井下同层采面与上阶段采空区要留有防水煤柱。位于不同煤层的上层因层间距,下煤层开采时对上层采动破坏程度(冒落带、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及水力联系和采空区积水情况等的不同,对下层开采都有较大的威胁,在下层开采时,必须详细掌握好上层采后的情况,采取同层(在上层)对老空疏放水或探放水等措施,严防下层开采时受到安全的影响,发生水害事故。

2)在同煤层下部采面掘进回风顺槽和采掘靠近邻矿(老窑采空区或积水区)附近的工作头掘采除必须留有足够防水煤柱外,必须配备有探水钻,随时进行探放水工作,并有探放水等措施,防止发生透水造成事故。

二、防水安全煤(岩柱)的留设

(一)防水煤(岩)柱的留设原则

1、在有水害威胁但又不宜疏放水(即会造成较大成本)的区域采掘时,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

2、防水煤(岩)柱要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把煤柱宽度取最低限度,以提高资源利用率。

3、留设防水煤(岩)柱时,必须与其区域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情况,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煤层组合结构方式等自然因素密切配合;与采煤方法,开采强度,支护形式等人为因素互相适应。

4、分组煤层群开采,各煤层的防水煤(岩)柱必须统一考虑确定,以免某一煤层的开采破坏另一煤层的煤(岩)柱,致使整个防水煤柱失效。

5、对留设的防水煤(岩)柱要严格保护,不得破坏。若巷道有必要通过时,必须采取加固巷道,设防水闸门和其他防水设施,保护防水煤(岩)柱的完整性。

(二)防水安全煤(岩)柱的留设

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本矿的具体情况,必须设置防水煤(岩)柱的有:

1、设置各煤层露头风化带煤(岩)柱为35m以上,对有老窑开采过的区域按其开采的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