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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事故发生原因预防措施

2024-07-15 阅读 1373

一、电危害形式

由于井下电气设备受恶劣的自然环境、地质条件的制约,设备在使用中起动频繁、负荷变化大、电压波动大,因过载、短路、漏电、电弧、电火花故障引起的设备烧毁、矿井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人员触电伤亡事故随时都有发生的可能。另外,配电线路、开关、熔断器、插销座、电热设备、照明灯具、电动机等均有可能引起电伤害,成为火灾的点燃源,或造成人员触电。

二、触电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1、触电的危害

人体触及带电导体或因绝缘损坏而带电的设备外壳或电缆、电线即为触电。由于井下的特殊工作环境条件,发生触电的可能性较大。触电对人体组织的破坏性是很复杂的。一般对人体的伤害大致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情况。电击是指触电时电流通过人体,在热化学和电解作用下使呼吸器官、心脏和神经系统受到损伤和破坏。多数情况下电击可以使人致死,故是最危险的。电伤是指由于电流通过人体某一局部,或电弧烧伤人体,造成对体外表器官的破坏,主要是物理性破坏,如烧伤。当烧伤面积不大时,不至于有生命危险。通常人体触电时同时受到电击和电伤的伤害。

触电对人身的危险是由许多因素决定的,但流经人体的电流大小是起决定作用的主要因素。人体能自我摆脱的最大电流为16mA(称为摆脱电流)。通常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交流在15~20mA以下,直流在50mA以下时,不会有生命危险。但当人体触电电流长时超过摆脱电流而没有得到救助时,生命就有危险。当人体触电电流达到100mA(大致相当25W灯泡通上220伏电压时流过的电流)以上时,生命就有绝对危险。

流经人体电流的大小与人体电阻有关。人体电阻越大,通过人体的电流就越小,反之亦然。人体电阻是一个变动幅度很大的数值,人体有伤口、流汗潮湿时其值较正常时大为减小,并随触电时间加长而减小,因此,这种情况下的触电也就更危险。

流经人体的触电电流与作用于人体的电压有关,触电电压越大,触电电流就越大,也就越危险。

触电电流流经人体的时间越长,触电对人的伤害程度就越大,故即使是安全电流,若长时间流经人体,也会造成伤亡事故。我国规定30mA的电流,流经人体1秒钟是安全的。因此,当人体触电时发生时,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对抢救触电人员的生命就显得非常重要。

2、触电的防治措施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严禁“约时送电”。

(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③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

④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准入井。

⑤严禁“私拉乱接”供电线路。

⑥井下供电坚持使用检漏保护装置和电煤钻综合保护装置。

(3)防止人身触电或接近带电导体。

①将电气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安装在一定高度,或围栏内。

②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的导电部分和电缆接头都必须封闭在坚固的外壳中,并在操作手柄和盒盖之间设置机械闭锁装置。

③各变(配)电所的入口或门口都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变(配)电所,必须关门加锁;井下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都应在明显地点加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4)对人员经常接触的电气设备,采用电压等级低的电压。如井下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电话、信号等装置的额定电压都不应超过127伏。

(5)煤矿井下防止触电注意事项

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摆弄、检修、操作电气设备。

②不准自行停、送电。

③谨防触架空线伤人。携带较长的金属工具用具、金属管材在架空线下行走,严禁将其扛在肩上。

④下山行走,严禁手扶电缆,否则,一旦遇到电缆漏电,其后果及其严重。

⑤严禁在电气设备与电缆上躺坐,不得随意触摸电气设备和电缆。

三、漏电的危害及防范

漏电会给人身、设备以至矿井造成很大威胁:人体触及漏电设备或电缆时会造成触电伤亡事故;可提前引爆电雷管;电气设备漏电时不及时切断电源会扩大为短路故障,烧毁设备,造成火灾。

防范措施:

1、避免电缆、电气设备浸泡在水中,防止电缆受挤压、碰撞、过度弯曲、划伤、刺伤等机械损伤。

2、导线连接要牢固,无毛刺,防松脱。

3、维修电气设备时要按规程操作,严禁将工具和材料等导体遗留在电气设备中。

4、不得随意在电气设备中增加额外部件,若必须设置时,要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5、设置保护接地装置。

6、对电网对地电容电流进行补偿。

7、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8、避免电气设备和电缆长期过负荷或超期运行,使绝缘老化造成漏电。

9、按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电缆进行电气性能测定。

10、设备维修时,应避免停、送电操作错误、带电作业或工作不慎而造成人身触及一相而漏电。

四、触电急救基本知识

遇有触电事故发生,应按“二快、一坚持、一慎重”的原则,开展救援。

1、“二快”指的是:快速切断电源,快速进行抢救。

①快速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当出事地点附近设有电源开关或插头时,应立即断开开关或拔掉插头,切断电源。当电源开关或插头离出事地点太远时,如电源电压低于380伏,则可用干燥的木棒、竹杆等将电缆等带电体移开,也可用带绝缘的钢丝钳或带干燥木柄的斧头切断电源,但必须注意电源的供电方向,同时应在有支持物的地方切断电源。切不可在没有绝缘措施的情况下直接用手去拉触电者,以免扩大事故。当电源电压高于380伏时,应穿戴好相应绝缘等级的防护用品用相应等级的绝缘用具切断电源,如事故现场无绝缘用具应用通讯工具通知有关供电部门切断事故线路。

在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不要误伤他人,特别是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肌肉不再受电流刺激,会立即放松而摔倒造成外伤,在高空时更是危险,故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当触电者为跨步电压触电时(“地板带电”如一相火线搭在地上,造成火线周边20米内带电,且离火线搭地点越近电位越高,但一般离火线搭地点8米外的电压差不会造成人员伤亡),抢救者应注意防止自身跨步电压触电。触电者可自己脱离电源时,应单脚或双脚并拢跳出事故地点,切不可大步走出事故点。

②快速进行抢救。根据统计在触电事故中被抢救活的人员中,有约95%是在切断电源后3分钟内迅速进行抢救的,因此,切断电源后,立即进行抢救也是关键的环节。首先,将脱离电源的触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的地方,使其仰卧,解开其衣扣及裤带,气温较低时,还应同时注意保暖。其次,根据不同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急救措施:对“神志清楚”的触电者,应注意休息观察,如认为触电时间较长有必要送医院检查,并明确告知医生患者是触电;对“有心跳而呼吸停止”的触电者,应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进行抢救;对“有呼吸而心跳停止”的触电者,应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对“呼吸和心跳均停止”的触电者,应同时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对后三种情况的触电者应一方面积极抢救,另一方面应向医院告急求救。

2、“一坚持”:即坚持人工呼吸。抢救者在对触电者进行人工呼吸抢救时,一定要有耐心,哪怕有一线希望也要继续进行,同时,在将触电者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停。对触电者来说,人工呼吸是最有效的抢救方法,有些触电者需要进行数小时甚至数十小时的抢救,方能苏醒,我国记录在案的抢救纪录是连续三个半小时人工呼吸后把触电者救活。

3、“一慎重”:即慎重使用兴奋类药物。如慎重使用肾上腺素等,随意使用可能会加速触电者死亡,只有医院经仪器诊断后,才能决定是否使用。另外,千万不可对触电者泼水或用其他如“用砂子埋、压”等“道听途说”中的不正确方法抢救。

五、事故案例

1、连城县××办矿“6?24”触电事故,造成在切眼上进行采煤作业的李×兰、李×飞触电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电工在维修安装电煤钻综合保护器时,这贪图轻松、减轻自己的维修工作量,投机取巧严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未将电煤钻外壳接地,人为将电煤钻综合保护器的漏电保护动作机构用木销楔死,致使漏电保护装置无法工作。由于电煤钻在使用过程中因绝缘破损而带电,综合保护器无法切断电源,造成李×兰、李×飞在打眼作业中触电死亡。

2、宁化县湖村镇××煤矿416斜井发生一起触电事故,死亡一人。1996年10月10日,该矿工人张××(无证电工)、付××、黄××等3人由于水泵不上水,下井查看水泵,张××在斜井水泵控制开关处,付××、黄××到井底水点处抬起水泵清理杂物,并把水泵抬到水稍浅的地方放置,然后两人返回井底车场平巷处,随后付××走到没水的斜坡上,黄××仍站在积水的井底平巷中。付××叫黄××离开平巷走到斜坡来,黄××说:“不怕,没事。”接着,黄××就叫上方水泵控制开关处的张××送电。张一合开关,黄便叫“有电、有电”,随即便往付××站的地方倒了下去。张××听到叫声马上切断电源。从送电到切断电源大约30秒左右。黄××因触电身亡。

事故的原因是潜水泵不完好,漏电,该矿采用中性接地的变压且直接向井下供电,无漏电、接地保护装置。

篇2: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范本

一、一般规定

1.变电所值班人员或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

2.变电所值班人员或操作工必须熟记本规程。

3.井下变电所设备操作必须执行《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

4.停送电应由熟悉供电系统的电工或变电所值班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操作,不允许中间换人停、送电。

5.变电所操作人员接到调度室的停、送电命令后,方可执行,不允许擅自停送电。停电设备必须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低压开关必须上机械闭锁。

6.检修高压配电柜、变压器,或检修高压线路时,必须把高压配电柜手车拉出,使其脱离电源,检查电源侧挡板确已挡住,汇报调度手车已退出。

7.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工作。

二、操作程序:

1.停电:

1)按下控制该停电线路配电柜的“分闸”按钮,分闸指示灯亮,配电柜断路器断开,退出手车

2)停进线柜或联络柜时,先停负荷柜,依次停联络柜,进线柜。停电程序同第1条。

3)验电:手车退出后要验电,验电时,应使用电压等级合格的验电器。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工作。

4)放电:当验明无电后,再进行接地、三相短接放电工作。接地放电时,应先接地端后接相端,最后三相短接。接地线和三相短接线在整个工作中不许拆路。停电完毕。

2.送电:

1)接到调度送电命令,并确认送电线路后方可送电操作。

2)拆接地线:先拆三相短接线,后拆接地线。

3)推入手车,并关好配电柜门。从观察窗检查动触头与静触头是否完全接触,接触不好或接触面不够不能送电。

4)按下“合闸”按钮,合闸指示灯亮,断路器吸合。

5)送进线柜或联络柜的电时,要先送进线柜、联络柜,然后依次送负荷柜。

6)高、低压配电柜跳闸或停电时,在恢复送电前先查明原因,处理后按照第4、5条要求送电。

3.注意事项:

1)供扇风机的高低压开关严禁随便停电,当需停电时,应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送电则由瓦斯检查员许可后才允许送电。

2)送电后要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指示不正常和特别声响,应立即停电处理。不准带电检修或移动设备,一切裸露电气设备都要安设栅栏,并挂“高压危险,小心触电”警示牌。

3)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或拉手车。

4)检修变电所设备时,检查将所检修设备内是否留下工具等。

5)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要先操作后汇报:

①直接威胁人身与设备安全的。

②所内高压设备发生严重接地的和短路冒火的,或响声剧烈的。

③电容器、变压器严重漏油、喷油的。

6)部分工作停电,安全距离6KV小于0.7M,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拦,可用干燥木柴、橡胶或其它坚硬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可靠,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示牌。

三.安全警告: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否则可能会造成人员触电。

2.严禁带电检修或搬迁设备,小心人身触电或设备误启动。

3.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

4.工作人员在室内搬迁或移动梯子及长物体时,应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篇3:某井下机械安装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井下机械安装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起重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在倾角大于150的工作场所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乎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3条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应设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必要时应配瓦斯检查员。

第4条当安装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瓦斯浓度大于1.5%时,不得进行大型机械、器材的安装、拆卸和搬运等作业。

第5条井下安装工应能正确使用安装工具,如管钳、活扳手不得加长套管、加长力臂,不应反着用,不得代替手锤等。安装工应能合理选择起重工具。

第6条需要起重、运输设备时,应严格参照《起重工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应选用平板车、花架车运送设备。器材,不应使用矿车,不得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送设备、器材。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7条安装工应了解所需安装(或拆卸)的设备的技术性能、安装说明书和安装质量标准,并应了解:工作环境、进出路线及相关环节的配合关系。

第8条下井前要由施工负责人向有关工作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9条安装工应按当日工作需要和分工情况选择合适的起重用具、安装工具、器械等,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进行认真的检查;应携带专用停电牌。

第10条对待安装的设备、器材等在下井前及运到安装位置后,均应设专人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要求,逐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校核尺寸。对需要分部件运输的设备,应由专人做上明显标记、编号装车,对部件结合面要用软质材料妥善保护。

三、安装、拆卸作业

第11条按安装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认真校核基础尺寸,找准设备的安装中心线和标高。

第12条清理安装现场、基础表面和基础螺栓孔,以保证安装后二次灌浆的质量。

第13条将所需安装的设备或部件的基座按安装说明书的要求置于所需安装的基础位置上,操平找正后上好基础螺栓,进行二次灌浆。

第14条将设备或部件置于基座上,按图纸及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校核尺寸后,上紧各连接件、销子、螺栓等。

第15条安装带式输送机时要保持输送带平直,若巷道底板起伏不平,则应保持平缓过渡;做输送带接头时,应使接头两端中心线在同一直线上,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应叫作业人员离开带式输送机;严禁直接用手拉或脚踩输送带。

第16条安装刮板输送机后试车时,如有漂链现象,应调整中部槽的平直度,严禁用脚蹬、手搬和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第17条安装过程中,应对隐蔽工程、各连接尺寸等技术数据进行详细记录。

第18条需要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

第19条设备安装后,试车之前应按施工要求的安装质量标准逐项认真检查:

1.各部螺栓应齐全、紧固;

2.减速器、油箱的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应适当,无渗漏油;

3.输送带,刮板链的张力应适当;

4.联轴节间隙应符合要求;

5.各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完好、牢固;

6.各仪表应齐全、完整;

7.焊接部位应牢固,无开焊、裂缝;

8.设备周围,特别是转动部位周围,应无影响试车的杂物;

9.按有关规定需要盘车的设备,应盘车2~3转,转动应灵活;

10.其它应检查的部位。

第20条检查相关设备和环节的配合情况。

第21条通知所有安装人员及相关人员远离设备转动部位,发出试车信号,按试车程序送电试车。在试车时认真检查:

各运转部位应无异响;

2.润滑油路应畅通;

3.各部轴承温升应符合规定值;

4.各仪表指示应灵敏、准确;

5.设备整体震动情况;

6.其它应检查的部位。

第22条拆卸设备时,要先对本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对相关的设备也应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打招呼,按事先确定的拆卸顺序进行。

第23条拆卸时,各小型零部件尽量不要拆下,以免丢失,但拆卸程度要尽量保证各部件装车后不超宽、不超高、不超重。

第24条对设备的结合面、防爆面及易碰坏的零部件,在拆卸时要注意不要损坏。

第25条拆卸重型部件时,必须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起重工具、设施;所有人员要精神集中,互相配合好,听从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第26条井下拆卸设备需用电、气焊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27条拆下的易损件及小零件,要由专人妥善保管好,以免损坏、丢失。

第28条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安装配合要随时做好详细记录。

四、收尾工作

第29条安装、拆卸设备竣工后,要认真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

第30条拆卸完设备并装上车后,负责人应对现场再检查一遍,有无丢下的零部件。

第31条保存好安装时的详细记录,以备整理上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