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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尘工作防治煤尘爆炸安全措施

2024-07-15 阅读 8373

㈠切实做好防尘工作

1、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充分利用平地水处理系统的净化水源进行静压供水。主要运输巷、胶带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和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降尘水幕或喷头,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掘进巷道内每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采面下机巷内每50m设一个三通阀门,经常冲刷巷道,消灭煤尘沉积(通风队负责)。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采掘队负责)。(本条由安监科负责监督。)

2、坚持工作面无防尘设施不施工制度,工作面施工前必须把防尘设备安装好。井下巷道要根据其用途,合理分配风量,控制风速,防止煤尘飞扬。掘进巷道和硐室,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通风队负责)。(本条由安监科负责监督)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隔棚水棚,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坚持使用煤层注水。

①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其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隔爆棚组的水量不小于400L/m2,长度不小于30m。

②隔爆棚距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m~200m范围。

③水袋距顶板、两帮距离不小于0.1m,其底部距轨面不小于1.8m。

④水内如混入煤尘超过5%时,应立即换水。

(本条由通风队负责。)

4、炮掘工作面要逐步安装爆破自动喷雾装置(通风队负责),坚持使用湿式凿岩,水炮泥放炮,严禁干打眼。工作面在装药起爆前对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用水冲刷,以免放炮时将已沉积的粉尘扬起;放炮后必须在矸石堆或煤堆上洒水和冲洗巷道顶帮,清除散落沉积在巷道壁上的粉尘,并对爆破后的岩块进行洒水灭尘,然后才能装煤(岩)(掘进队负责)。

5、采煤工作面的刮板运输机、机巷胶带输送机各转载点,必须安装喷头进行喷雾降尘(通风队负责),并能正常使用,防止煤尘飞扬。并要经常清扫和洒水清除积尘(采煤队负责)。(本条由安监科负责监督。)

6、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净化水幕应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断裂破碎的巷道段内。一般安设位置为:

①矿井总进风净化水幕,安设在距井口20m~100m巷道内。

②采区进风流净化水幕,安设在风流分叉口支流内侧20m~50m巷道内。

③采煤工作面回风流净化水幕,安设在距工作面回风口不大于30m的回风巷内。

④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净化水幕,安设在距工作面不大于50m巷道内。

⑤巷道中的净化水幕,安设在尘源下风流侧5m~10m巷道内。(本条由通风队负责,安监科负责监督。)

7、修护队、通风队巷道卫生工每旬对自己负责的巷道进行一次冲刷,对煤尘聚积的地方要及时清理按时进行粉尘浓度测定。运输队要经常对主井口和下把钩、车场等工作地点的煤尘进行清理和洒水,防止煤尘沉积和飞扬。

8、所有下井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和自救器,做好个体防尘及矿工的自救工作。(本条由井下职工负责,安监科负责监督。)

9、矿井总回风、一翼回风、采面进、回风巷,每一个掘进巷道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隔爆水棚。(本条由通风队负责,安监科负责监督。)

10、井下采掘工作面,采区进回风巷、机电硐室等处必须使用防爆电器设备,严禁使用非防爆型设备和失爆设备。对井下电器设备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机电硐室要备齐灭火砂、灭火器等器材。(本条由机电车间负责,机电科负责监督。)

㈡防治煤尘爆炸安全措施

1、煤尘爆炸的条件

⑴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煤尘的爆炸性与挥发分含量有关,同样情况下,挥发分含量高的煤,爆炸性强。

⑵煤尘必须悬浮于空气中并达到一定浓度。煤尘的爆炸下限浓度:褐煤为45~55克/立方米;烟煤为110~335克/立方米;上限浓度一般为1500~2000克/立方米。

⑶有一个能点燃煤尘爆炸的高温热源。其引燃温度变化范围较大,一般为700~800℃,有时达1100℃。

2、煤尘爆炸的危害

⑴产生高温。煤尘爆炸要释放大量的热能,其瞬时温度可达2300~2500℃,可引起矿井火灾、烧毁设备、烧伤人员,也是引发连续爆炸的主要热源。

⑵产生高压。煤尘爆炸的理论压力可达735kPa,但实际发生爆炸时往往超过此值,而且爆炸压力会随着离开爆源距离一定范围内呈跳跃式增大。可损坏设备,推倒机架,造成冒顶,人员伤亡。

⑶产生冲击波。冲击波的传播速度可达2340m/s,使设备、支架、人员遭受损害,扬起落尘,被随之而来的火焰点燃,造成煤尘的连续爆炸。

⑷气体成分发生变化。煤尘爆炸后要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尤其CO浓度一般为2%~3%,最高可达8%~10%,造成人员中毒。同时爆炸时大量耗氧,痒浓度迅速降低。

3、防治煤尘爆炸的措施包括:防尘措施、防爆措施和隔爆措施

㈠防尘措施

防尘措施的作用是减少井下煤尘的产生和飞扬。

⑴打钻时的防尘

①湿式凿岩。湿式凿岩的实质,是随着凿岩过程的进行,连续地将水送至钻眼底部,以冲洗岩屑和湿润岩粉,达到减少岩尘的产生和飞扬的目的。

②水电钻打眼。水电钻主要用在回采和煤巷掘进工作面,亦可以用于软岩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

③干式捕尘。干式捕尘主要用于缺水、高寒地区和某些特殊条件下的岩石巷道掘进工作面。

⑵放炮时的防尘

①水袋填塞炮眼。俗称“水炮泥”。其实质是将装满水的塑料袋装填在炮眼内,爆破时水袋被爆碎,并将水压入煤的裂隙和雾化,以达到防尘的目的。

②水封爆破。水封爆破不仅能降低煤尘的产生量,而且还能减少瓦斯涌出,增加爆破的安全性和提高爆破效果。

水封爆破的做法是:将炸药装炮眼内后,孔口密封好,然后向炮眼内注水,再进行爆破。该爆破法可用于煤巷掘进,也可用于回采。

③喷雾。喷雾是爆破时一种简单易行的降尘措施。喷雾器多为风水联合作用,以压风为主要动力,将低于风压98kPa~196kPa的水喷射出去,使之雾化。它的射程大、雾粒细、喷射面宽、降尘效果好。

④水幕。掘进工作面放炮时,水幕也是一种降尘与消烟的有效措施。同时,水幕也设在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或尘源丰富的巷道中,用以降尘和净化风流。

⑶装岩(煤)时的防尘

掘进或采煤工作面爆破之后,一般是先用水冲洗煤帮、岩帮,以清除沉积粉尘,然后对煤堆或岩堆进行洒水,最后再装运。

①人工洒水。总的要求是让爆破下来的煤或岩石充分湿润,不仅要在装运前洒水,随着装运的进行还要经常地洒水,这样可使粉尘浓度降到2mg/m3左右。

②喷雾器洒水。

⑷运输时的防尘

主要措施是喷雾洒水。

⑸采掘机械割煤时的防尘

①选择最佳切割速度。采掘机械的切割参数对产尘量影响甚大。一般采取减少齿数、增大齿距、加大截深和降低切割速度等措施。

②喷雾洒水。喷雾洒水是采掘机械切割煤体时普遍应用的一种降尘措施。有外喷雾洒水和内喷雾洒水,也可同时并用。

⑹除尘措施:

①除尘器除尘。

②炮沫除尘。泡沫除尘是利用表面活性发泡剂与水混合,通过发泡装置和导管喷射至采掘机械割煤区,以捕捉煤尘。由于生成的泡沫体积很大,罩住了尘源,达到防止粉尘飞扬的目的。

③通风除尘。合理的通风措施能够有效地排除粉尘,它是机械化工作面的防尘手段之一。掘进通风的排尘效果与通风方式密切相关。压入式通风能够较快地清洗工作面空间,但含尘空气要经过整个巷道。抽出式通风,只有当风筒入风口距工作面不超过2m时,排尘效果才显著。所以说,混合式通风除尘效果最好。

⑺预先湿润煤体防尘

预先湿润煤体是在煤体尚未开采之前用水加以湿润,增加煤体水分,以减少开采时的煤尘产生量。其方法有煤层注水和采空区灌水等。

⑻个体防护措施

由于煤矿中的吸呼性粉尘对矿工的身体危害很大。因此,个体防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常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有:

①自吸式防尘口罩。自吸式防尘口罩是靠人体肺部吸气使含尘空气通过口罩的滤料而净化的。它分无换气阀和有换气阀两种。

②送风式防尘口罩。送风式防尘口罩是用微型通风机将含尘空气送至滤料净化,净化后的空气再通过蛇形管送至口罩内供呼吸之用。

③压气呼吸器。压气呼吸器为一种隔绝式个体防护用具。它是井下压风管道中的压缩空气经过过滤、消毒和减压后,再经过导管进人口罩内供呼吸用的。其优点是,免除了粉尘的危害,而且呼吸舒畅。缺点是,工作地点需有压风管道,并且每人拖着一根长管子,行动不便。

㈡防爆措施

防止煤尘生成和防止煤尘引燃的措施称为防爆措施。

⑴清扫沉积煤尘

积聚在巷道周边、支架及设备上的沉积煤尘要定期清扫。我国煤矿多为人工清扫,洒水后清扫,以防煤尘飞扬,清扫的煤尘要运走。

⑵冲洗沉积煤尘

定期用水冲洗巷道顶、帮和支架上的沉积煤尘,冲洗下来的煤尘要清理运出。

⑶刷浆

对主要巷道和硐室要进行刷浆。刷浆材料是生石灰和水,其体积比为1:1.4,用人工或机械喷洒在巷道帮、顶上。其作用是易观察巷道中煤尘沉积情况,同时,还可覆盖和固结已沉积的煤尘,使之不再飞扬。

⑷撒布岩粉

岩粉是惰性粉尘,在巷道周边撒布岩粉,能增加沉积煤尘中的不燃物质,可以防止和控制煤尘爆炸。但是,岩粉的防爆作用只有在煤尘中达到一定比例时,才能有效地发挥。随着煤尘产生量和煤尘沉积强度的增大,需频繁重复洒布。

⑸粘结沉积煤尘

粘结沉积煤尘就是向巷道周边喷洒粘结液。粘结液主要由湿润剂和吸人盐类组成,它能把已沉积的和陆续沉积的煤尘粘结起来,使其丧失飞扬能力,防止其参与爆炸。

㈢隔爆措施

限制煤尘爆炸事故的波及范围,不使其扩大蔓延的措施,称为隔爆措施。隔爆措施有以下两种:

⑴岩粉棚

将岩粉装在岩粉棚上,设置于巷道之中。煤尘爆炸时,冲击波吹翻岩粉棚,造成岩粉飞扬,形成一段浓厚的岩粉云,截住爆炸火焰,以达防止爆炸蔓延扩大的目的。

在矿井的两翼,相邻采区和相邻的煤层都必须用岩粉棚隔开。岩粉受潮不易飞扬时需更换,落入的煤尘要经常检查和清除。

⑵水棚

近年来利用水棚代替岩粉棚来隔绝煤尘爆炸。水棚是由水槽组成,与岩粉棚相似,爆炸冲击波使水棚翻转或破碎,将水于瞬间洒布在巷道空间,形成一段水雾,阻止爆炸火焰的传播。

篇2:矿井综合防尘措施预防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管理制度

矿井必须建立各级领导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配备足够的防尘测尘人员、测尘设备、仪器、仪表;总工程师对粉尘的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矿井必须完善防尘系统。

1、必须对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进行鉴定。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煤业公司通风处。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产生粉尘和受粉尘威胁的所有地点都必须采取煤尘措施。没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和防尘设施不得生产。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要安装过滤和净化设施,必要时还要有防冻和防杂物掉入的措施,确保防尘用水的水量和水质。

3、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所有巷道和地点,包括:进回风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联络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井上下所有装载、转载、卸载点。所有防尘管路和设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至少每周巡检一次,管路不得通过封闭区域。防尘管路统一标准色为消防红。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口不花接不漏水。防尘管路系统中按系统等级和需要安设入井前、采区、工作面、重点喷雾区域等多级水质过滤器并及时清洗,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管路中的支管和阀门(手把)要齐全灵敏,井下洒水管路所有支管和阀门的规格型号必须统一,胶带巷的所有冲洗、转载喷雾、净化水幕的阀门都要安设在巷道行人侧。

4、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装煤点和井上下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都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正常使用,运输巷内还应设自动水幕。水幕要吊挂平直,喷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

5、井上下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筛选点、破碎点、及所有转、装、卸载点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正常使用(必要时封闭)。所有皮带转载点还要设自动喷雾,喷雾要安装稳固,能封闭尘源,雾化效果好。转载点落差宜≤0.5m,否则安装溜槽或导向板。井下所有转、装、卸载点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有涌水时可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6、每季度填制一次防尘系统图,标明水池位置及容量,管路布置长度及管径,设施布置及类别,水量水压测定位置及数据,并报公司通风处1份。

7、定期冲刷巷道积尘,冲洗前要先清净浮煤,冲洗时要做到无死角、无粉尘堆积,特别是各类联络巷、通风峒室等处,且要制定相关措施进行及时清扫冲洗。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洗,巷道内严禁出现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8、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采煤机必须安装使用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雾化效果好,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0MPa。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工作面的高压胶管应有安全防护措施,耐压强度应大于喷雾泵站额定压力的1.5倍,泵站应设置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割煤测点(机组回风侧10-15m处)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液压支架安设风水喷雾降尘系统。移架和放煤下风侧10-15m处的总粉尘降尘率都应≥75﹪。破碎机必须安装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回风巷测点(距工作面10-15m处)的总粉尘降尘率应≥75﹪。

9、综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雾化效果好。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0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除尘器。割煤测点(机后4-5m处的回风侧)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90﹪和75﹪。

10、炮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必须采取湿式钻眼,供水压力0.3MPa左右,但应低于风压0.1-0.2MPa,耗水量2-3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炮眼内应填塞充水量为200-250ML的自封式水炮泥;放炮时必须在距工作面10-15m处安装顶头风流净化水幕,雾幕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的范围冲洗巷道和落煤,出煤时喷雾、洒水。钻眼测点(4-5m)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85﹪和80﹪,放炮测点(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95﹪和80﹪。

11、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拌料前要洒水预湿,混合料粒粒径不超过15mm。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低风压近距离喷射时输料管长度≤50m、工作风压0.12-0.15MPa、喷射距离0.4-0.8m。作业地点下风流100m内设两道以上水幕,喷浆时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抛洒在巷道中的灰浆和煤岩要在其未干前清理干净。作业人员工作地点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

12、对于固定防尘设施安装后,其供水的压力和流量先测定一次,防尘系统变化时再测定一次,正常情况每季测定一次。对于如采、掘工作面等随时变化的防尘设施,其供水压力和流量每月至少测定一次。所有喷雾、水幕都要选用流量小、压力大并符合规定的喷头,压力和流量达不到规定和需求时要配置增压增流设施。当采掘工作面采用高压喷雾降尘和袋式除尘器等新技术时要分别符合国家Q1021-2006《煤矿采掘工作面高压喷雾降尘技术规范》和Q1022-2006《煤矿用袋式除尘器》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13、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尘用具。

14、按公司《矿井粉尘测定实施细则》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建立专门的粉尘化验室,化验室要专人管理,靠近井口,要防高温、防晒、防潮、防震,还要配备烘干箱、干燥器、稳固平整的操作平台和足够的电源插座、测尘仪器和分析天平,测尘仪和天平要按期检查校验,测尘人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数量充足。

15、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主要大巷、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煤仓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设置主要隔爆棚;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棚。隔爆棚按材料分为水棚和岩粉棚;水棚按用途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按布置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只作辅助水棚),按包装又分为水槽和水袋,水槽和水袋必须符合规定,水袋宜作为辅助棚。在应设辅助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设,实行挂牌专人管理,棚架要固定稳固,槽袋规格统一,摆挂整齐,不得用铁丝固定。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悬挂于进风侧的第一排水棚巷道顶板中部,牌上标明安设地点、巷道断面、水棚类型、棚区长度、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排间距、槽(袋)间距、管理单位、管理人员。因条件限制设分散式水棚,以及设岩粉棚时按《防尘规范》相关要求执行。在煤及半煤岩掘进巷道中可设自动隔爆装置,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巷道内设置了隔爆棚,也应按《防尘规范》相关规定撒岩粉。

16、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放炮后必须进行喷雾洒水的降尘措施。17、入井人员必须配戴防尘口罩。

18、井下各巷道、工作面的风量、风速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19、井下各工作面爆破前,必须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进风巷道中),爆破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20、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井下巷道,采掘工作面必须辅设灭尘供水管道,以便迅速排除井下粉尘及煤尘。

?21、主要运输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处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22、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23、溜煤眼不能兼做风眼使用。

?24、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降尘。

25、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采区,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必须悬挂防尘水袋。

26、每班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每10日清扫和冲洗回风巷中煤尘。

27、矿井各掘进、回采、运输、转载点及回风巷必须安设洒水装置,固定牢固、灵敏可靠、使用正常、防止煤尘出去。同时风速又不宜太高,以免粉尘二次扬起。

28、按照《矿井综合防尘制度》严格要求,进一步完善矿井防尘系统,矿井主要运输巷道、采区回风巷道、皮带斜井、皮带运输平巷、采区上下山、回采工作面上下巷、掘进巷道、溜煤眼及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皮带运输巷必须间隔50m设一个三通,井下所有的转载点、装载点、卸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区进回风道、主要进风大巷、进风井、回采工作面上下巷、掘进头必须有净化风流水幕,各区队应配合通风队维护使用好这些防尘设施,做到灵敏可靠,并对所辖巷道安周期冲尘。

29、工作面回采前必须进行煤体注水(煤体自然水份大于4%,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可以不注),生产科制定严格的验收考核制度,确保煤体注水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煤体注水后煤的水份含量应至少增加1个百分点。

30、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20m范围内洒水灭尘。在距工作面30~50m以内必须设置第一道净化水幕,第二道水幕距回风口不得超过50m,水幕要挂牌管理。

31、所有煤仓、溜煤眼要存放一定量的煤,不得放空

32、锚喷作业必须采用潮料喷浆机或甩浆机、喷浆吸尘器、气流拌料机等措施降尘。

33、区队要每周对所负责的巷道进行冲尘、清扫,以防煤尘堆积,并定期撒布岩粉,并每年对大巷进行一次刷白。

34、矿井所有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尘口罩,并且定期更换。

35、粉尘监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井下每月测定2次;总粉尘的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呼吸性粉尘、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

36、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和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层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连通的巷道内,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400L/㎡。采煤工作面,煤及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辅助隔爆水棚,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200L/㎡。。

37、巷道中的浮煤必须定期清扫运出。依照《综合防尘、检测》制度,按计划对井巷定期进行冲冼煤尘和刷浆工作,消灭煤尘堆积现象。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加强煤尘冲洗力度,不应局限于煤尘冲扫周期。

38、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矿井应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仓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9、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1)、敷设防尘供水管络。在地面修建水池,对井下采掘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溜煤口、卸载点进行喷雾洒水,净化风流。

(2)、及时清除巷道浮煤和冲刷巷道周边煤岩尘。

40、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1)、掘进机和采煤机要采用内外喷雾。

(2)、掘进巷道每200米安设1道风流净化水幕。每300米安设一组隔爆水袋。

(3)、敷设防尘水管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25米。装岩(煤)时应先洒水。

(4)、净化风流,保持工作面风流清新。

41、个人防护

工作人员钻眼、装载时必须佩戴粉尘防护用品。

42、加强管理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防尘、测尘机构和制度

(2)、加强对防尘、测尘的工作管理,将防尘、测尘的工作纳入矿井安全生产议程

(3)、做好职业病预测、预防。

43、防尘措施

(1).打钻时的防尘

①.湿式凿岩。湿式凿岩的实质,是随着凿岩过程的进行,连续地将水送至钻眼底部,以冲洗岩屑和湿润岩粉,达到减少岩尘的产生和飞扬的目的。

②干式捕尘;干式捕尘主要用于缺水、高寒地区和某些特殊条件下的岩石巷道掘进工作面。

③喷雾;喷雾是爆破时一种简单易行的降尘措施。喷雾器多为风水联合作用,以压风为主要动力,将低于风压98kPa~196kPa的水喷射出去,使之雾化。它的射程大、雾粒细、喷射面宽、降尘效果好。

④水幕;掘进工作面放炮时,水幕也是一种降尘与消烟的有效措施。同时,水幕也设在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或尘源丰富的巷道中,用以降尘和净化风流。

(2).装岩(煤)时的防尘

掘进或采煤工作面爆破之后,一般是先用水冲洗煤帮、岩帮,以清除沉积粉尘,然后对煤堆或岩堆进行洒水,最后再装运。

①人工洒水;总的要求是让爆破下来的煤或岩石充分湿润,不仅要在装运前洒水,随着装运的进行还要经常地洒水,这样可使粉尘浓度降到2mg/m3?左右。

②喷雾器洒水。

(3).运输时的防尘主要措施是喷雾洒水。

(4).个体防护措施由于煤矿中的吸呼性粉尘对矿工的身体危害很大。因此,个体防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常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有:

①自吸式防尘口罩。自吸式防尘口罩是靠人体肺部吸气使含尘空气通过口罩的滤料而净化的。它分无换气阀和有换气阀两种。

②送风式防尘口罩。送风式防尘口罩是用微型通风机将含尘空气送至滤料净化,净化后的空气再通过蛇形管送至口罩内供呼吸之用。

44、防爆措施防止煤尘生成和防止煤尘引燃的措施称为防爆措施。

(1).清扫沉积煤尘积聚在巷道周边、支架及设备上的沉积煤尘要定期清扫。我国煤矿多为人工清扫,洒水后清扫,以防煤尘飞扬,清扫的煤尘要运走。

(2).冲洗沉积煤尘定期用水冲洗巷道顶、帮和支架上的沉积煤尘,冲洗下来的煤尘要清理运出。

(3).刷浆对主要巷道和硐室要进行刷浆。刷浆材料是生石灰和水,其体积比为1:1.4,用人工或机械喷洒在巷道帮、顶上。其作用是易观察巷道中煤尘沉积情况,同时,还可覆盖和固结已沉积的煤尘,使之不再飞扬。

(4).撒布岩粉;岩粉是惰性粉尘,在巷道周边撒布岩粉,能增加沉积煤尘中的不燃物质,可以防止和控制煤尘爆炸。但是,岩粉的防爆作用只有在煤尘中达到一定比例时,才能有效地发挥。随着煤尘产生量和煤尘沉积强度的增大,需频繁重复洒布。

篇3: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火安全措施计划

一、通风

1、在2011年元月份更换好11#风井2#新主要通风机,并对(主、备)两台风机做进一步调试,使新安装主要通风机达到风机风量:8000m3/min,负压:3200pa的最佳工况点。

2、聘请对风机测试有资质的公司对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进行测试,并提交风机测试报告

3、2011年国庆节前后进行矿井防救灾及反风演习。

4、在7-8月份进行矿井瓦斯、二氧化碳等级鉴定工作,并将鉴定结果及时上报。

5、使用瓦、电闭锁开关,做到切实安全排放瓦斯。

6、根据我公司的生产计划,通风科、通风区要经常性的检查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使各区域地点瓦斯不超限。

二、防治瓦斯

1、坚持瓦斯治理的“十六字”方针,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把瓦斯治理工作从以前的“瓦斯超限就停产”提高到“生产时能够做到瓦斯不超限”,从源头上彻底根治瓦斯。

2、通风是治理瓦斯的基础和保障,建立一个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是防治瓦斯事故的关键要素,各主要用风点必须合理配风。

3、管理好矿井现在运行的固定和移动瓦斯抽放系统,确保系统畅通,达到好的抽放效果。

4、本年度矿井计划施工抽放钻孔5.8万米,其中由中澳公司在12层南盘区1212轨上施工3个钻场进行瓦斯区域抽放,施工瓦斯抽放钻孔3.1万m。天荣公司在13上2层施工3个钻场进行瓦斯区域抽放,施工瓦斯抽放钻孔2.7万m,并与地面抽放泵联网抽放。

5、抽放队要对液压钻机定期检修、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且能正常使用。2011年计划在1016回施工采空区钻孔,计划施工40个钻场,80个钻孔。

6、今年新建的泵站有两台低负压瓦斯抽放泵,抽放采空区瓦斯,北京大地公司施工地面一期工程瓦斯抽放孔277m,费用85.9万元。

7、新建的11#泵站真空抽放泵已于2011年12月23日到货,乌海市华凯机电公司及早做好泵站及系统准备安装工作,新的瓦斯抽放泵站将在今年4月前运行。

三、防治煤尘

1、综采、综掘工作面作业时,滚筒、刨头必须使用内外喷雾、喷雾要使用喷雾泵,防止煤尘飞扬。

2、机掘工作面使用好定时风水联动水幕装置。

3、综采工作面回风巷的风流净化水幕割煤时,必须全部打开,并使用好架间布置的负压诱导防尘装置。

4、完善矿井洒水灭尘系统,对巷道风流净化水幕(包括电磁式自动水幕、手动水幕、风水压联动水幕)、转载点喷雾设施、皮带自动重载喷雾等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对主要进回风巷道的隔爆水棚进行检查,隔爆水棚按aq标准吊挂。

6、对暂不抽放的采煤工作面进行煤层注水。

四、防灭火

(一)内、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⑴建立煤炭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⑵定期测定地表火区附近煤体或围岩的温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总工程师制定、采取措施组织处理。

⑶通风区对各个防火密闭要上齐观察孔,对co、温度每周进行一次,采煤工作面煤体每半月进行一次,送化验室进行化验并保留化验结果。

⑷各个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

⑸定期对采、掘巷道进行煤尘冲洗,这样不仅灭尘,而且降低煤的燃点。

⑹井下所有煤层的开采,都要采取可靠的防灭火措施,预留好防火墙的位置,在回采结束后,一个半月内将其封闭完毕。

⑺采、掘工作面在采掘过程中,禁止空帮、漏顶,严禁浮煤堆积。采煤工作面回采完毕后,都要及时封闭、防止漏风。

⑻管理好束管监测系统,每天对综采工作面采空区气体采集一次,并做好记录打印报表。

⑼除加强日常检查外,对采区工作的人员进行自燃发火性质和预兆及自救知识等的学习。另外,在工作面进、回巷道的四周巷壁稳固的地方,预先砌好防火墙的墙垛,以备发火时能迅速筑墙封闭。

2、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电气设计及防火的要求。

⑴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电缆必须选用矿用阻燃电缆,电缆线路的连接和敷设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不准许盘圈成堆或压埋送电,防止线路的过负荷,以避免出现短路失火等现象。防止人为造成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机械损伤造成漏电短路而引起火灾等现象。矿井电气设备要有过流、过压、漏电和接地保护措施。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井下配电网络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

⑵加强矿井电气管理,建立各种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建立矿井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制度及持证上岗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及自救知识等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⑶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⑷井下和井口房严禁从事电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焊接,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⑸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易燃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井下使用灯泡、电炉取暖,井下不得使用汽油、煤油。

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仍。严禁将剩涌、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⑺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及爆破说明书的规定,不准随意改变炮眼参数和装药量,必须采用正向装药、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⑻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泡泥,封泥长度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爆破必须使用3#乳化炸药,杜绝放明炮、糊炮等违章行为。

⑼放炮联线前,必须检查放炮母线的完好情况,不得有裸露接头或不按规定操作现象。

⑽炮掘工作面在放炮前,必须执行人工停电措施,切断回风流中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否则不准放炮。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当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以下时,方可送电。

⑾井下必须使用阻燃皮带,皮带巷必须设有消防管路,皮带机头处安设手动喷雾装置。各皮带头必须设置消防阀门并配置消防软管20米,各皮带必须安装使用皮带综合保护装置。

⑿皮带机道要保持清洁,杜绝机头、机尾煤尘堆积及浮煤磨皮带现象,皮带司机及检修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各运输、采掘队所管理的皮带必须设专人清理巷道内的浮煤。

⒀坚持井下供电使用三大保护,坚持使用风电与瓦斯电闭锁,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⒁井下电缆要按规定悬挂整齐,做到“三无”。综采工作面的电缆必须装在电缆卡子内,由专人随机管理,对绝缘值不符合规定的电缆要立即更换,以防电缆爆炸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或燃烧。

⒂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停电,严禁带电作业。

⒃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⒄矿井地面静压水池必须满足井下消防用的需要,容水量不得小于200m3,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米设置一个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每隔50米设置一个支管和阀门,支管和阀门的出口应与使用的消防水龙带的接头相吻合。

⒅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有轨道直达井口。

⒆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硐室、材料库、带式输送机机头附近应备有灭火器材并按规定配置沙箱和沙袋。

(二)自燃煤层防灭火措施

1、主要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并对空隙和冒顶采取防漏风措施。

2、提高回采率以减少遗留浮煤、合理确定和尽量缩短工作面服务时间。

3、定期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每周至少观测预报一次,观测地点为:采区防火墙、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其它可能发热地点。

4、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并进行永久性封闭。

5、井下消防材料库设置的材料必须符合《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规定。

(三)发生火灾时的通风应变措施

1、全矿井反风。发生在主要进风井的井口、井筒和井底车场,主要进风石门和进风大巷的井下火灾,应尽快组织反风,灾区人员从回风井撤出。发生在其他区域的火灾,在确认进风方向的人员已全部安全撤退的情况下,经过慎重考虑,周密分析后,可采取反风措施,抢救回风方向的人员和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2、矿井正常通风。矿井发生火灾时采取一切措施确保矿井正常通风,保证矿井的风量、风流方向的稳定。

3、矿井发生火灾,可能引起瓦斯爆炸的危险性,在进行灭火时可保持火区风流方向不变,或增大供风量,防止风量不足瓦斯积聚引起爆炸,扩大事故范围。

4、火势较大或机电硐室的火灾,灭火无效时,采取关闭防火门或打板闭等控制风流封闭火区。

5、灾区的下风流有待救的遇险人员,为了减少灾区内的温度、烟雾,便于灾区内人员外撤,采取打开风门使风流短路的方法。

①、打开火源回风侧的风门,使烟雾进入矿井总回风巷内。

②、打开火源进风侧的风门,使新鲜风流短路减少火区供风,以控制火势的发展。

6、采区的进风巷、回风巷都分别有联络巷并安有风门与区域总进、总回巷相通,根据灭火救人需要随时进行区域反风。

7、当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有自燃发火征兆,影响采煤工作面的正常生产时,为达到保持正常生产和灭火的目的,可在采面进、回风巷内,增设调压风门和调压局部通风机,以改变风压,实现均压通风灭火。

(四)发生火灾时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防止灾情扩大的措施

1、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过电话或小灵通通知井下所有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

2、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作业人员避难的原则为以下几方面:

(1)、位于事故发生点进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戴好自救器沿避灾路线逆风流撤离工作地点。

(2)、位于事故发生点回风侧的人员,撤离时要迅速佩带好自救器,顺风流撤离,跑在前面的人打开风门,等人员全部撤出后立即关闭风门。

(3)、若发现已无撤离的可能性,灾区人员要采取自救措施,找寻一顶板支护完整的地点,佩戴好自救器*,等待救援。

3、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探明事故地点、范围、气体含量,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电源,防止二次爆炸发生。

4、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危险时,应迅速修复被爆炸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

5、对由于瓦斯、煤尘爆炸造成的井下火灾,如不能扑灭,要及时封闭。

6、处理瓦斯、煤尘事故时,以尽可能地缩小事故范围为原则。

7、必要时进行全矿井反风,以便抢险救灾。

8、在设计时每一生产水平、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单独的回风道,严禁各采区、水平的串联通风。

9、采区内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应采用独立的通风路线,防止互相影响。

10、矿井主要进、回风道之间的联络巷必须构筑永久密闭,使用的应安设正、反向风门。

11、主要通风机的出口应安装防爆门。

12、各主要进、回风巷和采区进、回风巷都必须安设隔爆水棚,主隔爆水棚按巷道断面不得低于400l/m2,水棚长度不小于30米,辅隔爆水棚按巷道断面不得低于200l/m2,水棚长度不小于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