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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井筒检修罐道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9758

因主井罐道梁老化,现将组织人员进行更换,为此项工作能够安全顺利的完成,特制定本措施。

一、施工地点:主井筒

二、施工项目:更换罐道

三、技术参数:

1、罐笼型号:GLM-1×1/1。

2、罐道型号:160×160的木质罐道。

3、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且由主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

4、井口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井口应设专人看护。

5、信号规定:1停、2提、3下、4慢提。

6、严格控制提升容器速度,一般为0.3m/s-0.5m/s,最大速度不得超过2m/s。

7、如更换罐道梁时,将罐笼顶部落到与井口平位置,罐道梁从罐笼顶部竖放到罐笼内,并要固定牢固,每次更换只能装一根罐道梁。

8、在更换罐道梁时,使用的电钻要有良好的保护措施,防止漏水淋到电钻上。

四、安全措施:

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井口严禁烟火,严禁闲杂人员靠近。

3、严禁用抛掷形式传递工具、物料,井底要有专人看管,防止罐笼上掉落其他物品,砸伤人员。

4、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绳或安全带。

5、工作人员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用专用的容器存放或固定。

6、绞车司机精神必须高度集中,听清信号,按信号进行操作。

7、信号工发出的信号应清晰、均匀、响亮,严禁乱传、错传信号。

8、井口施工作业时,井底严禁有人同时作业,并且井底要有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人员出入井底;井底施工时,严禁井口有人同时作业,并且井口要有专人看管,严禁人员出入井口。

9、更换完毕,由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无误,清理罐笼周围杂物,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10、本措施必须有负责人现场指挥工作人员,贯彻学习,并在措施上签名,然后施工,由安康部指派安检员现场实施监督。

11、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负责人签字:

施工人员签字:

篇2:井筒设施检修管理规定

为确保提升的安全运行,需定期对井筒内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以防范于未然,特制定井筒设施检修管理规定。

1.井筒设施包括管道及其固定、连接件,钢丝绳,井架设施等。

2.井筒设施检查维修分日常检查,和定期维修。日常检查是对所有构建的连接情况,磨损情况进行巡查,采用乘罐笼检修模式下运行检查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天巡查一次。定期检修是对井筒设施进行每月不低于一次(整天)的检查维护,要求对每一处连接件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安全运行。

3.钢丝绳的检查,主绳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并填写记录;尾绳每周检查一次,并填写记录。

4.天轮检查维护必须每天检查一次,按照天轮检查簿逐项填写。

5.井筒内设施上的严禁有浮矸,在每天巡查时必须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罐笼内卫生做到动态保持,班班交接。

篇3:井筒装备检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能上岗。

二、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一定的机械维修、高空作业、起重等基本技能,能独立工作。

三、检修工必须熟知所维修的井筒装备设施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与安装、检修、质量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了解井筒淋水、井壁状况的变化情况。

四、检修前确保联络信号、通讯器材完好有效,否则严禁作业。

五、检修结束后,应清理施工现场,清点工具、材料、配件等,检修完毕需将提升系统空运行一个提升循环,正常后才能正式提升。

六、检修工应将检修内容及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在检修记录表中,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所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