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矿井单回路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单回路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2056

因处理引自冷泉变电站与柴厂煤矿冷30#高压线路中30号线杆高压线与瓷瓶脱落的隐患,致使矿井供电所于单回路供电状态。为了保证矿井单回路供电运行期间的供电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单回路供电时间:2013年6月9日8:00至14:00

二、施工负责人:多国红

三、主要参加施工人员:王金生、程会平等人

四、倒换电源操作顺序:

1、7:50地面变电所值班人员将一回路冷30#导致二回路柴10#线路,首先停一回路4号、3号盘负荷电源,再停2号盘总进线电源(先停断路器;把手柄分断闭锁;分下、上隔离;合上地刀;手柄转到检修位置)2号盘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停电牌。

2、值班人员摘除8号盘的停电牌,合联络开关柜,合4号盘及3号盘(把手柄旋至“分断闭锁”位置、分上(下)接地刀、合上隔离、合下隔离、手柄旋至“工作”位置、合断路器),送电完毕,

3、送电顺序与上述相反。地面变电所由二回路柴10#线路供电。

五、安全技术措施:

1、变电所值班人员停电操作前要与矿调度室联系,经矿调度允许后方可开始停电。机电队、调度室要合理安排和调整地面大功率设备的运行时间。

2、单回路运行期间要安排专职维修工加强变电所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供电电缆巡视和维护,及时记录高低压变电所设备运行技术参数,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供电事故。若发生供电事故要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情况并启动单回路供电等相关应急预案。

3、单回路供电期间,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运科室负责人必须在岗,地面变电所值班人必须现场值守。

4、单回路运行期间,机电队值班人员必须了解负荷动态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5、变电所值班人员和维修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清楚供电设备运行情况。

6、地面变电所、主要通风机房要安排一名专职电气维修工现场处理突发事件。

7、如二回路负荷电流突然增大时,必须停止地面有动力设备的供电(主要通风机除外),防止发生突然停电事故。

8、单回路供电期间机电队通知沉淀池水泵、机修车间、锅炉房停止动力负荷运行,确保供电的安全。

9、变电所值班人员在单回路供电期间加强对地面变电所巡回检查,并密切监视负荷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队值班人员。

10、在单回路供电期间,二回路一旦发生意外停电矿调度室要立即通知维修组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由矿调度室请示冷30变电站调度要求送电,使另一回路供电运行。

11、操作高压停送电时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绝缘台,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原则执行。

12、地面变电所的值班电工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

13、变电所、主通风机房、空压机房、副井绞车值班人员与调度室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于调度室统一协调指挥。

14、严格执行停、送电票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

15、有机电队根据单回路供电期间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井上供电设备运行情况。

16、负荷增大发生主要通风机跳闸时,应立即停止其它大功率设备运转,确保矿井通风供电。

17、单回路运行期间,调度室必须保持井上、下通讯联络畅通。

18、单回路运转期间,机电队值班人员、电气维修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并做到随叫随到。

19、单回路供电期间,如果出现故障使主要通风机停运、不能正常运转时,机电队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请示领导撤出井下所有人员。

20、单回路供电期间,如果出现双回路停电,不能使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时,机电队要及时向调度汇报,请示矿值班领导是否启动大面积停电预案,并及时向电力调度室取得联系使其恢复供电。

21、单回路供电期间机电队值班人员严禁脱岗。

2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安全措施,并严格按安全措施执行,签字存档。

篇2:低压带电作业及二次回路作业的安全规定

(一)低压带电作业的安全规定

(1)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2)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3)在低压带电裸导线的线路上工作时,工作人员在没有采取绝缘措施的情况下,不得穿越其线路。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措施。也应防止人体同时触及两根带电体或一根带电体与一根接地体。

(4)上杆前,应先分清火、地线,选好工具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

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5)严禁在雷、雨、雪以及有六级以上大风的户外带电作业。有雷电时,还应禁止在室内带电作业。禁止在潮湿或潮气过大的室内带电作业,禁止在工作位置过于狭窄的场所带电作业。

(二)在二次回路上工作的安全规定

(1)填写工作票

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b.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b.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c.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d.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e.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2)工作前应做好准备,了解工作地点一次及二次设备运行情况和上次的检验记录、图纸是否符合实际。

(3)现场工作开始前,应查对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是否明确分开,还应看清设备名称,严防走错位置。

(4)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盘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隔开(如盘后用红布帘,盘前用“在此工作”标志牌等)。

(5)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

2.在二次回路工作中应遵守的规则

(1)继电保护人员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情况(如直流系统接地、或开关跳闸等),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都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后方可继续工作;若异常情况是由于本身工作引起的,应保护现场立即通知值班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2)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值班员和有关人员,检查回路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并派人到现场看守。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将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刀闸拉开外,还要拉开电压互感器的一次刀闸,取下一次保险器。

(3)检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对运行中的设备、信号系统、保护压板进行操作,以防止误发信号和误跳闸。在取得值班人员许可并在检修工作盘两侧开关把手上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挂标志牌、设遮拦等)后,可拉、合检修的开关。

(4)试验用的刀闸必须带罩,以防止弧光短路灼伤工作人员。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试验电源,以防止试验线路有故障时,使运行设备的电源消失。试验线路的各级保险器的熔丝要配合得当,上一级熔丝的熔断时间应等于或大于下一级熔丝的熔断时间的3倍,以防止越级熔断。

(5)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变动时,严防寄生回路存在,对没有用的线应拆除,拆下的线应该接上的不要忘记,且应接牢;临时在继电器接点间所垫的纸片上不要忘记取出。

(6)继电保护装置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时,应通知值班员和有关人员,并由工作负责人或由他派人到现场监视,方可进行。

(7)在保护盘上钻孔或在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将保护暂时停用。

3.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的安全措施

(1)严禁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1)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将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做可靠的短路后,方可工作。

2)严禁用导线缠绕的方法或用鱼夹线进行短路。

(2)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上进行任何工作。因为这样易发生二次开路。

(3)工作应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永久接地点断开,以防止电流互感器一次与二次的绝缘损坏(漏电或击穿)时,二次侧有较高的电压而危及人身安全。

(4)工作中,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这样,即使万一监护不周,发生了二次开路情况,由于使用的是绝缘工具以及工作人员脚下有绝缘垫,会大大降低触电的可能性和危险性。

4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因为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电流大小由二次回路的阻抗决定。如果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发生相间或对地短路,则二次阻抗大大降低,使二次电流猛增,熔断器中的熔件就会熔断,使二次电压消失。二次电压没有了,欠电压继电器就会误动,进而造成保护装置的误动。同时,电压表、电度表的指示和计量都不正确。为了防止在工作中一旦发生短路使电压消失致使保护误动作,在工作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的保护装置。

(2)接临时负载时,必须装有专用刀闸和可熔保险丝。可熔保险丝的熔丝选择必须与电压互感器的熔丝有合理的配合.保证在该负载部分发生接地短路故障时,本级熔断器先熔断。

篇3: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管理规定

根据相关资料整理敬请指正1、矿井地面变电所、配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以保证供电连续性。高压母线亦可采用分段单母线带旁路母线或双母线的接线。2、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3、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4、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5、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一级用电负荷供电,其配电装置必须由两回路或两回路以上电源线路供电。电源线路应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且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其他负荷。1)井下主排水泵:2)下山采区排水泵:3)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4)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立井绞车;5)井下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6、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二级用电负荷供电,其配电装置宜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并宜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当条件受限制时,其中一回电源线路可引自本条规定的同种设备的配电点处。1)暗主井提升设备、主井装载设备、大巷强力带式输送机、主运输用的井下电机车充电及整流设备;2)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斜井提升设备、副井井底操车设备、无轨运输换装设备;3)供综合机械化采煤的采区变(配)电所;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变(配)电所;5)井下移动式制氮机;6)井下集中制冷站;7)不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井底水窝水泵;8)井下运输信号系统;9)井下安全监控系统分站。7、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应由矿井地面主变(配)电所直接供电。电源电缆不应少于两回路,并应引自地面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且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其供电范围内全部负荷的用电要求。8、采区变(配)电所宜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或附近地面变电所供电。由地面变电所供电时,电缆可由进风井或钻口下井。

9、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采区、下山采区、高产高效和综合机械化开采的采(盘)区供电时,电源电缆不应少于两个回路,且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该采(盘)区负荷的用电要求。10、井下局部通风机供配电,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2)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的“三专”供电:3)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瓦斯喷出区域、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双电源供电。其中,主供电源应采用“三专”供电,备供电源允许引自其他动力变压器的低压母线段。但其供电回路应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4)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其配电设备必须实行风电和瓦斯电闭锁,保证在停风和瓦斯超限后能切断该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11、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内的动力变压器不应少于2台,当1台停止运行时,其余变压器应能保证一、二级负荷用电。12、主(中央)变电所高压母线接线及运行方式,宜与相对应的地面变电所母线接线及运行方式相适应。高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并应设置分段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分列运行,且高压母线分段数应与下井电缆回路数相协调。13、各类高压负荷宜均衡地分接于各段母线上,但同一用电设备的多台驱动电机应接在同一段母线上。14、当主排水泵为低压负荷且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供电时,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变电所的变压器台数应不应少于2台,;2)低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并应设置分段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分列运行。15、主(中央)变电所内设备之间的电气连接,联台设备间应采用母线连接,其余设备间宜采用电缆连接。16、单电源进线的采区变电所,当变压器不超过2台且无高压出线时,可不设置电源进线开关。当变压器超过2台或有高压出线时,应设置进线开关。17、双电源进线的采区变电所,应设置电源进线开关。当其正常为一回路供电、另一回路备用时,母线可不分段;当两回路电源同时供电时,母线应分段并设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应分列运行。18、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向采区供电的单回电缆供电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不应超过3个。19、移动变电站1)下列情况宜采用移动变电站供电:(1)综采、连采及综掘工作面的供电;(2)由采区固定变电所供电困难或不经济时;(3)独头大巷掘进、附近无变电所可利用时。2)向回采工作面供电的移动变电站及设备列车宜布置在进风巷内,且距工作面的距离宜为100至150m。3)由采区变电所向移动变电站供电的单回电缆供电线路上,串接的移动变电站数不宜超过3个。不同工作面的移动变电站不应共用电源电缆。19、供电电缆1)1140V设备使用的电缆,应采用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分相屏蔽橡胶绝缘软电缆;2)660V或380V设备有条件时应使用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分相屏蔽的橡胶绝缘软电缆。固定敷设时可采用铠装聚氯乙烯绝缘铜芯电缆或矿用橡套电缆;3)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器设备,应使用专用的矿用橡套电缆;4)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20、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