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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及运输管理安全措施

2024-07-15 阅读 1066

(一)机电管理

⒈所有机电设备包机到人,挂牌管理,出现问题追究包机人的责任。

⒉禁止带电移动拆接、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⒊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要专人负责,并挂有"有人作业,不得送电"标志牌,上好闭锁螺栓,以防误送电;严禁预约停送电。停电后要用同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要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挂接地线,而后方可进行工作,检修完毕后进行全面检查,确实无误后,方可联系送电。

⒋所有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严禁在工作范围20m内瓦斯浓度超过1%的情况下检修电气设备。

⒌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电气设备,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维护制度,保证设备的电气性能良好。

⒍电气作业工艺及管理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⒎严格执行煤矿井下用电"十不准",即:⑴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装置;⑵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⑶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⑷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⑸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⑹不淮用铜、铅、铁丝等代替保险丝;⑺停风、停电时,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⑻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⑼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⑽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运电气设备。

⒏电缆线路定期检查维护,按规定敷设和悬挂,防止电缆被碰、轧、挤压、炮崩等造成绝缘损坏。

⒐不准电气设备长时间过负荷运转,以防过热造成绝缘老化。

⒑检修传动部位时要先停电闭锁,并设专人看守。

⒒安装和检修机械设备时,手不得放在或站在齿轮和容易转动的部位。

⒓拆卸检修大件时,身体不准站在机械重力下方或倾斜的方向;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⑴有专人负责;⑵检查周围支护及安全无问题,维护好顶帮;⑶起吊和移动大件时,所有人员都必须站在安全的地方,做好自保互保;⑷起重工具、钩头、绳头都必须完好、牢固可靠;⑸更换耙斗机、绞车部件时,必须停馈电开头,设专人看管。

⒔机电设备检修,故障处理必须持证上岗,无安全资格证者不准操作。

(二)斜井提升

⒈斜井把钩工、信号工、绞车工必须固定专人操作,严禁其他人员乱打点、乱开车。

⒉斜井把钩工、信号工、绞车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⒊斜井提升的"一坡三挡"必须齐全,安全可靠,且车车使用。

⒋斜井提升坚持"三固定","四保险",安全可靠,车车使用。

⒌斜井把钩工接班时应详细检查轨道、大绳、勾头、保险绳、绳卡、插销、挡车器等一切保险装置,确认无误时方可工作。

⒍挡车器必须经常关闭,只有过车时才准打开。

⒎不挂保险绳不准拉车,超载或异常情况不准开车。

⒏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严禁扒车、蹬、跳,严禁放飞车。

⒐摘挂车时,一律打停点,车停稳后才工作,摘挂应站在巷道较宽一侧,两脚要站在道外,保险绳必须挂放合理,一头必须与大绳相连接,一头必须与箕斗挂牢,保险绳不得拖地。

⒑处理掉道车,严禁猛拉,箕斗支稳后方可垫道。

⒒绞车运行时,下边人员要躲入躲避洞内。

⒓信号工接班应检查信号按钮、铃,红灯应齐全,确保灵活可靠。

⒔打点器、红灯、电铃及线路必须悬挂整齐。

⒕信号工得到把钩工通知后,按规定信号及时与绞车司机打点联系。

⒖绞车工只有得到信号工传点才准开车或停车,不经传点或传点不清,严禁开车。

⒗绞车工开车前要对绞车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汇报;车闸失灵,严禁开车。

⒘提升钢丝绳每天必须详细检查一遍,断丝超限立即停止拉车,检查要有记录。

⒙斜井正在提升,信号工不得离开打点器,离开岗位时,切断电源。

⒚打点信号为:一点停、二点拉、三点快下、四点慢拉、五点慢下,车掉道打乱点,处理掉道车应打慢拉或慢下点。

(三)提升绞车的安全使用

⒈绞车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⒉绞车工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

⒊绞车工必须固定专人,严禁乱开,不是绞车工不准开车。

⒋接班后必须试验各种保护是否灵敏可靠,并例行检查。

⒌操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⒍停车后要求:⑴停车后,较长时间不用,应切断电源,两刹把同时刹住。⑵检查紧固各部另件,清扫绞车及环境卫生,司机应在现场交接班。

⒎绞车必须专人检查,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⒏绞车严禁下车不送电,严禁放飞车。

(四)提升钢丝绳安全使用

⒈提升钢丝绳要专人进行检查,每天必须从头到尾认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⒉要认真检查钩头夹子是否松动;保险绳是否安全完好,不符合规定立即处理,否则不得使用。检查中发现断丝超过规定,磨损超过直径的10%或有死弯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⒊为减少钢丝绳磨擦,变坡点处必须设置底轮,然后每隔20m设一道底轮,底轮安设要牢固,转动要灵活,且天天专人检查。

⒋绞车工在接班前,首先要检查提升钢丝绳安全情况,如有断丝超限、死弯、咬绳、箕斗压扁绳等现象,立即向队里汇报,派人处理,没处理前不得使用。

⒌提升到车场道岔时,要搬严道岔后再甩车,甩车不能速度过快,甩绳不能过长,严防绳打死弯。

篇2:石灰石车辆安全运输管理细则

由公司人力资源和行政部、环境与健康安全部、矿山管理部等部门专题研究了石灰石车辆超载安全隐患治理事宜,并制定出以下措施:

一、治理原则

1.严格控制载荷明显超出车箱平面的车辆严禁入厂的原则;

2.核定单车平箱载荷作为安全载荷基数,单车检斤后超出安全载荷基数一吨以上的,以减去核定安全载荷基数后的载荷量的供货金额(矿山承包商的石灰石供货价)作为对矿山承包商的安全处罚,罚款作为为公司安全基金。

3.对于单车连续或出现三次以上安全处罚情况的,将被视为藐视三岭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将取消其在三岭公司从事运输的资格;对于新增或未完成核定安全载荷的车辆发现运输超平箱的,处罚按:首次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取消资格。

二、分工和责任

1.由矿山管理部负责通知矿山承包商关于公司治理石灰石运输车辆超载安全隐患的处罚措施;

2.由门卫负责检查车辆载荷状况,禁止装载明显超平箱的车辆入厂。对符合载荷平箱的车辆入厂时,由门卫签发载荷检查合格单,车辆凭此单方可入厂进行检斤;

3.由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和矿山部共同确认现有运输车辆的装载平箱标准,然后由地中衡记录标定为单车的安全载荷基数;

4.由磅秤房负责对持有门卫签发的载荷检查合格单的石灰石运输车辆进行检斤,在记录单上标记实际载荷与安全载荷基数的差额,并报矿山部石灰石管理员;

5.由矿山管理部石灰石管理员统计单车的检斤记录,统计出单车安全处罚结果后报送财务部(对矿山承包商进行处罚)、矿山承包商、采购部,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6.对于因违规,被取消三岭公司石灰石运输资格的车辆,由矿山部管理部向矿山承包商通告取消该车运输资格的通知,并报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备案;

7.此方案自发布之日实施。

三、罚则

管理石灰石运输车辆超载安全隐患的各相关部门,严格按各自的分工履行职责,若发生渎职行为,将严肃处理。

2011-4-15

篇3:公路运输管理所货运股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规章,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深化和拓展工作措施,以预防为主,加强源头管理和监督,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的整治,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2)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提交货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和项目许可中严把安全条件关,并督促许可对象在经营管理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货运企业尤其是危货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措施的落实。

(3)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道路货运企业按照相关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落实本行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各项措施。

(4)督促各道路货运企业执行上级有关实施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相关规定,对道路货运企业质量信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逐步建立和完善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安全有序、优质服务的道路货运运输市场。

(5)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危货运输企业落实危货运输车、辆按规定安装GPS安全监控制度和危货运输车辆落实承运人责任险制度。

(6)根据气候特点抓好针对性的运输安全监督。适时参加应急预案联动,有效防范雨、雪、雾及冰冻灾害等恶劣气候对安全运输的影响。

(7)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货运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业务台帐资料。

(8)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积极参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