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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情形应急预防措施

2024-07-15 阅读 9684

第一章?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部位流程分布分析

第一节?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部位流程分布

分公司危险源辨识小组依据动态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原则,结合机电专业的特点对分公司生产的全过程全区域进行了辨识分析,确定出分公司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以下作业部位:

1.井下运输;?2.火灾事故;3.高处坠落含井筒作业;4.施工用电。

第二节?制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急保护措施的目的

井下运输、火灾事故、高处坠落、施工用电这些施工历来是机电安装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部位,这些部位一旦发生事故就是严重伤亡事故或重大机械事故,比如:井筒施工因错发信号、提升设备误操作、设备检修不到位引发的机械、电气事故和井筒施工、高处作业发生的坠人和坠物事故等,其后果不堪设想。为确保这些部位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使这些部位不发生事故或在发生事故后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控制事故扩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应急保护措施。

第二章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第一节井下运输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井下运输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井下运输包括人员运输、物料运输和设备运输,容易发生运输事故的地点有:大巷、斜巷、拐弯处和上坡头等。运输事故类型有:跑车、掉道、刮撞、触电等情况。

二、井下运输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井下行走和乘车注意事项

1.在井下运输行走时,要注意防止滑倒伤人及设备件超高碰触架空线,同时,要注意来往车辆,有人行道时要走人行道。

2.携带长工具在巷道内行走时,必须注意前后行人和架空线,防止伤人和触电。

3.乘车时必须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

4.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5.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6.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之间搭乘。

7.严禁超员乘车。

8.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9.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二)、井下运输材料和设备注意事项

1.运输大型设备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井下运输时,推车人必须注意前方,车在行进中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物,以及接近道岔、弯道、行道口、风门、硐室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发出警告。

4.叉车装运设备时,要用木垫垫好,其高度点和架线间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要求,否则应停电。

5.在有架线的巷道装卸车时,必须先停电,挂好停电牌,并将架线接地。

6.平巷拉运机件时,搬运人员跟在机件的后面,不要站在机件的前面或走在机件的侧面。

7.机件落辙时,要在当班起重班长在现场统一指挥下复辙。

8.人力推车时,一次只能推一辆车,在坡度小于或等于0.005时,同向推车的车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0.005时,同向推车的车距不得小于30米,坡度大于0.007时,禁止人力推车。

9.推车时,矿车行进方向的车端应挂有矿车灯,不论空车还是重车,禁止放飞车。

10.用绞车或离合器在平巷运输和牵引设备平车时,司机要精神集中按信号开、停车。

11.井下搬运机件时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挤坏电缆、风、水管路和撞倒棚子,多人搬运机件时要统一指挥,防止压脚挤手。

12.斜山运输如中途落辙时,应立即打信号停车,等停车一分钟后再进行复轨,复轨时应将车眼打好,。

13.斜井上下山运输时,必须明确一名有经验的起重工负责,统一指挥,明确信号,检查绳扣、链子、勾环是否良好。

14.在斜井巷内上下空重车时,必须加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15.斜井巷内运输要按照规定设置“一坡三档”,防止跑车事故的发生。

三、发生运输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发生运输事故后坚持优先救助人员的原则,现场人员不要慌乱,现场项目带班人员负责组织救援工作,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积极组织现场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2.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汇报的内容有:1.)发生事故(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简况、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情况等;2.)事故(事件)的初步调查、简单经过、原因分析及责任者;3.)伤亡者姓名、年龄、单位、工种、住址和伤害程度;4.)汇报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法汇报人所处地点等5.)救援所需器材工具。

3.根据事故处理的难易和事故大小请求援助,分公司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救援人员应针对所发生事故类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5.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必须事先了解事故现场的地形、构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坍塌及燃烧的危险,并应至少2-3人为一组进入事故现场,并应有相应的监护措施。救援人员在抢险和搜救伤亡人员的过程中,及时标记伤亡人员所在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

第二节?井下火灾和地面火灾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井下火灾和地面火灾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始终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由于矿井环境的特殊性井下火灾安全管理显得更为重要,井下灾火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有:回风巷道、回风井、皮带巷、井筒、机电设备检修场地、用可燃材料支护的巷道和硐室等。地面火灾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有:电气焊作业地点、办公区、住宿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在易燃易爆材料附近作业等。火灾事故类型有: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电器设备火灾、皮带火灾、地面火灾等。

二、火灾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井下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1.井下、井筒内施工必须按规定开据符合要求的动火手续,设专人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在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坚持无动火票不动火制度。

2.凡在井下、井筒内用火必须有矿方瓦斯员去现场检查,当测试结果达到合格的标准后,才能工作,否则不许动用明火。

3.井下动火现场的项目带班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大班长、焊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4.井下、井筒施工动火现场必须配备两个瓦斯检测仪,并派专人负责对作业区域内瓦斯浓度的测试,一旦发现瓦斯浓度超限,要立即通知作业区域内人员停止作业尽快撤离到安全区域,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5.井下、井筒内动用明火的部位在动火前,要详尽检查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则必须清理干净。

6.每一动火处附近都要设置灭火器2个,预防在作业时发生火灾延误救火。

7.氧气、乙炔要拉开距离5m,距明火10m以上,电、气焊工持证上岗,并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作业。

8.动火作业设专人监护,熄火后监护1小时,确认无任何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并填写《动火监护记录》。

9.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铁勺或其它不燃性材料设施遮挡及接熔渣,以防火星飞溅及熔渣坠落造成火灾事故。

10.井下氧气瓶、乙炔瓶要分别储存,储存的地方要加门加锁妥善保管。

1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1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二)、地面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1.施工现场的稀料、油漆、氧气、乙炔、沥青、油毡、木材、润滑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类单独存放,必须建立消防制度,明确防火责任分工,有严格的易燃易爆材料使用管理办法。

2.现场必须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3.在易燃易爆等材料附近作业,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在安全距离以内不允许使用明火或引起电火花的作业。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无动火审批手续和无人监护的不允许作业。

5.电焊、气割等作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6.遇有大风天气在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严禁动火。

三、消防器材储备地点和灭火器使用方法

(一)消防器材储备地点

1.本单位消防器材储备地点是在施工现场的各动火点附近。

2.在各矿井下施工时还要了解各矿消防器材的储备地点,以便需要时随时取用。

(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原理是窒息灭火,普遍适用于各类火灾的扑灭,适用于井下机电硐室、皮带设备、油库等消防部位。

使用方法:

1.拔掉保险销,用喷射管的喷口对准火焰,按下压把进行喷射。

2.使用干粉灭火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使用前,将灭火器摇晃或在地上蹲几下。2.)喷射前,一定要握住喷射管,防止高压气体造成喷射管甩动,使干粉喷不到燃烧物上,甚至对灭火人员造成伤害。3.)扑灭液体火灾时,不能直接喷射燃烧液面。应用干粉横扫火焰,控制火势,让干粉不断积落到液面上,达到隔绝灭火。4.)没有灭火经验的人员不能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瓦斯燃烧火灾。防止因空气震动,使燃烧处的瓦斯浓度发生变化,可能达到爆炸浓度,引起爆炸,扩大灾情。5.)在井下灭火时,灭火人员一定要站在进风流中,防止CO、干粉对灭火人员造成伤害。

四、发生火灾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任何人员发现火灾时,都应视火灾性质和现场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

2.发生火灾事故后坚持优先救助人员的原则,现场人员不要慌乱,现场项目带班人员负责组织救援工作,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积极组织现场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3.如果发现初起火灾,现场人员或发现人可先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然后根据火势,决定是否拨打火警电话报警。发生井下瓦斯爆炸或煤尘爆炸时,井下施工人员要戴好自救器按事先确定的避险路线撤离现场,上井后向调度室报警。如有紧急事件发生时,现场发现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将信息传递给分公司应急值班室,值班室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视情况通知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及有关部门,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分公司视火灾情况的大小启动应急予案,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自救和向有关专业救灾机构报警,请求救助,尽最大努力防止事故扩大,若紧急意外事件不能控制时,应急领导指挥部应统一指挥向外部报警求援,疏散人员,保护财产等应急措施。

4.在爆炸火灾环境中,所用的救援器材应具备防爆功能。在救援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时,应在确认事故现场断电的情况下,救援人员方可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应针对所发生事故类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5.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必须事先了解事故现场的地形、构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坍塌的危险,并应至少2-3人为一组进入事故现场,并应有相应的监护措施。救援人员在抢险和搜救伤亡人员的过程中,及时标记伤亡人员所在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

6.转移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摩擦、撞击。

第三节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坠人和坠物两种,容易发生两坠事故的地点有:井筒、井架、临边洞口、钢结构构架和2米以上高处作业。事故类型有:人员坠落伤害、坠物砸伤人员、坠物砸毁设备和电缆、设备坠落、材料坠落等情况。

二、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高处作业事故防范措施

1.在脚手架作业中,认真执行JGJ59-99标准,加强安全防护,将以前的习惯错误的做法改变过来,购置一批垫脚和安全网,严格按JGJ59-99的标准操作施工。

2.在高处作业和井口、井下作业中,要加强安全设施投入,制定完善的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3.严格遵照执行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佩带安全帽。

4.因工程需要需搭设脚手架,要符合脚手架搭设要求和标准。

5.高处作业临边必须有安全防护栏杆。

6.高处作业班前、班中严禁喝酒。

7.施工单位每天开工前,必须开好班前会,会上讲高处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8.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施工措施施工。

9.对危险源要做到提前进行防范,杜绝各类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10.高处作业,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高处作业规程规定。

11.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高处作业。

1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和各种设备,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

14.高处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使施工现场保持清洁,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清理。

15.雨天、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16.井架安装现场和高处作业区域,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17.悬空作业处应有牢固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杆、拦网或其他安全设施。

18.高处作用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使用的工具应系好保险绳,传递物品不得抛掷。

19.遇六级以上大风、雷雨、浓雾、冰雹恶劣天气和夜间作业无照明或照明不好时,应停止作业。

20.高处作业下面,不准放置氧气瓶和乙炔瓶。必要时应设在10米以外,高处作业场所周围有易燃物时要有防火措施。

21.两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梯子上工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动梯子。

(二)、井筒吊运事故防范措施:

1.凡参与井筒吊运的绞车司机、信号工、起重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井筒吊运前,应对提升设备进行严格检修(包括:电气、机械部分),设备本身必须完好,不得带病运转。

3.栓挂罐底的主绳扣,用直径不小于0.3m的木柱或道木垫好,以防钢丝绳受硬伤和吊件坠落的发生,主绳索安全系数不小于10倍。

4.构件随罐笼吊起,将绳扣拉紧,井口负责人详细检查物件是否正直,绳是否打结、拧气现象,若有此情况严禁发信号动车。

5.绞车运行要缓提,缓松,严禁猛松,猛提。

6.当井筒吊运时,要指派专人跟罐,人员的数量根据吊运情况安排。

但至少安排一名跟罐人员,要由有经验的起重人员担任。跟罐时,要戴好安全帽,佩带安全带,罐内两盏矿灯,此外罐内还需设临时信号设施,小钟和小锤,小锤应有尾绳并挂好。

7.跟罐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监视罐及吊运的构件是否能安全运行,如发现吊运过程中有异常情况时,则立即发信号停车。

8.井筒吊运开工前,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班前会,明确任务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9.使用罐底吊运设备构件,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现场统一指挥。

10.用罐笼底部吊运物件时,最大吊运速度不得超过每秒1米。

11.电气设备吊运时,必须做好防淋防水浇的措施,防止设备受潮。

12.在矿方的信号工发信号的情况下,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起重工或信号工作为矿方信号工的辅助和监督。

13.当吊运重物接近井底时,跟罐人员要向下大喊罐来了,提醒井下把勾工或信号工注意,防止重物压人。

14.罐笼在井筒运行时,密切注视提升绳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信号通知车房。

15.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吸烟要到指定地点。

16.井口门打开时,严禁装罐工作,更不能在近处逗留或向下张望,如需向下张望必须系好帽带。

17.小罐、罐笼装运物料时,物料不能露出罐外,罐底要经常清理,保持其清洁。

18.上井口固定盘要盖严,严禁有孔洞,保持井口四周的清洁和安全防护工作,制止非操作人员接近井口。

三、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现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坚持优先救助人员的原则,现场人员不要慌乱,现场项目带班人员负责组织救援工作,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积极组织现场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2.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汇报的内容有:1.)发生事故(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简况、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情况等;2.)事故(事件)的初步调查、简单经过、原因分析及责任者;3.)伤亡者姓名、年龄、单位、工种、住址和伤害程度;4.)汇报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法汇报人所处地点等。

3.根据事故处理的难易和事故大小请求援助,分公司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救援人员应针对所发生事故类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5.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必须事先了解事故现场的地形、构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坍塌及燃烧的危险,并应至少2-3人为一组进入事故现场,并应有相应的监护措施。救援人员在抢险和搜救伤亡人员的过程中,及时标记伤亡人员所在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

6.在抢救坠落人员时要注意对伤员的保护,在搬运伤员时要防止因方法不当加重伤情,对骨折部位要做好临时固定,以减轻疼痛和减轻对软组织的损伤且便于搬运。固定办法是用木板、树枝、木条等做为固定工具,用布条、绳子或其他物品把骨折的肢体固定。如没有上述物品作为固定工具,上肢骨折时,可将其绑在躯干上;下肢骨折时,可将受伤肢体和健肢绑在一起,达到固定的目的。对于脊柱骨折的伤员更应注意,搬运时应由三人托平抬起病人,放在木板上搬运,最好不用软帆布担架搬运。如果要用,则必须在帆布担架上放置木板,或者让伤员采取俯卧位。切忌让伤员弯腰,禁止抱、背、二人抬运伤员。

第四节现场施工用电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现场施工用电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现场施工的触电事故主要有三类:一是施工人员触碰电线或电缆;二是机电设备漏电;三是高压防护不当造成触电。触电伤害的类型有:电击、电伤和电磁场生理伤害。

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体内部组织,影响呼吸、心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危及人的生命。电击致伤的部位主要在人体内部,它可分为直接接触电击与间接接触电击。电击是最危险的触电伤害,大部分触电死亡事故都是由于电击所致。根据电击时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和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可将触电分为: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三种类型。

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电伤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类型有:电灼伤、电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电灼伤有接触灼伤和电弧灼伤两种。

电磁生理伤害是指在高频电磁场的作用下,人体器官组织及其功能受到伤害,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功能失调,如头晕、头痛、失眠、健忘、多汗心悸厌食等症状。

现场施工用电事故主要发生地点有:开关柜、电焊机、临时电源线、裸露架空线下、电气试验现场。

二、现场施工用电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缺少自主保安思想,思想麻痹,对施工用电安全知识和安全用电操作技能掌握不够。

2.现场的开关箱、配电箱设置位置不当,周围空间狭窄。

3.用电设备不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选择不合理或漏电保护器的维修检测不到位。

4.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敷设不按规范要求进行。

5.现场工人违章操作和现场领导违章指挥。

三、施工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

1.施工项目负责人和电气安装工人必须熟悉JGJ46-2005关于“施工用电”的规定,并按规定的内容组织施工和作业。

2.施工项目的电气负责人应在项目开工初期,对施工用电的具体方案、措施向操作者交底,使操作者底数清楚。

3.凡是容易碰到的电器设备,周围应设围栏并挂上“止步危险”的警告牌或加绝缘盖。

4.电缆敷设应不靠近潮湿场所和热的管道,施工用电缆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火。

5.施工现场的光线应充足,否则应安装照明,夜间施工照明必须充足。

6.移动照明灯必须使用小于36伏电压,当环境潮湿和在金属结构内作业时,必须用12伏的供电电压。

7.临时用电设备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将电源切除并将裸露的电线端部包以绝缘。

8.临时供电设备和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按停电的规程执行。工作前,开停电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停电、验电、放电和封地。

9.施工用电的供、配电设备和线路应有专人维护检查,其他人员不允许任意拆修或装卸。检修内容填写记录。

10.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应有合格的安全用具如: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台。

11.施工现场的电气安装,维护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胶底鞋,戴安全帽。

12.分公司统一JGJ46-2005规范要求标准,下大力量全部按规范要求对陈旧破损和不符合标准的配电箱进行更换。

13.配电箱的制作统一由安装分公司租赁站维修组制作。日常管理由租赁站对项目部执行租赁制。

14.严格执行TN-S三相五线制,分公司统一购进和投入五芯电缆。

15.坚持5台以上用电设备,或总容量50KW以上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且按规范要求认真实施。

16.电缆的敷设方式采用悬挂和直埋方式,禁止将电缆明敷于地面。

17.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每月测试漏电保护器一次,并填写《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

18.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电器使用规范,严禁使用“一闸多机”。

19.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其高度不应低于2.4m。

20.井筒用电严禁使用中性接地的供电系统。

21.提松井筒内吊架时,指定专人看护及拆绑电缆,发现问题停止作业,并及时处理。

22.值班电工持证上岗,并填写好《电工日常巡查记录》。

23.电工检修作业时设专人监护,做到一人监护,一人工作,严禁带电作业,带电移动设备,操作电气设备时按操作规程执行。

四、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现场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惶失措,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施行相应的救治方法,使其脱离生命危险。

2.当发现有人在低压设备线路触电时,救护人不能用手或金属品接触触电人,应视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可靠的方法救护,以免使救护人受到伤害。

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的方法有:拉闸断电;使用绝缘物品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电容器或电缆触电应先切断电源,并且采取放电措施后,方可对触电人进行救护。

救护人员最好用一只手进行,以防自身触电,还应做好防护措施。如触电人处于高处,要防止解救过程中有坠落的可能;在平地也应注意触电人倒下的方向,避免触电人头部摔伤。

如果触电事故发生在晚上或夜间,切断电源时应注意现场照明,以免影响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骤停等症状,呈现“假死”状态。此时应视情况迅速进行抢救。

1.)触电者神志清醒,但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在触电过程中曾出现昏迷,但已清醒,应使其安静休息,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医院。

2.)触电者如神志不清,但有呼吸,心脏仍在跳动,应将其安放在空气流通处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触电者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触电者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摆动触电者的头部呼叫。

3.)触电者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跳情况。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脏复苏法就地抢救。心脏复苏法就是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即: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用“看、听、试”方法再判定一次触电者的呼吸和脉搏情况,每次判定时间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未前来接替抢救前,现场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抢救过程中移送触电伤员时应注意:心脏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图方便而随意移动触电伤员,如确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触电者或将其送往医院,应使用担架并在其背部垫以木板,不可让触电者身体蜷曲着进行搬运。移送途中应继续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可中断抢救。

4.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汇报的内容有:1.)发生事故(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简况、人员伤亡情况等;2.)事故(事件)的初步调查、简单经过、原因分析及责任者;3.)伤亡者姓名、年龄、单位、工种、住址和伤害程度;4.)汇报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法汇报人所处地点等。

安装分公司

2006年2月25日

篇2: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对安全隐患预防措施

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及对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

1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

1.1施工现场对施工全过程实行实施监控。

1.2现场所有管理人员人手一部低频便携式通讯设备,纵向从项目经理到各专业工程师进行工程指挥,横向各部门、各分区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进行联系、协调。

1.3施工现场所有临边均采用统一定制的安全防护栏。

2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

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2建立安全管理小组,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事故预案应急措施。

2.3逐月组织安全管理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4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2.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2.7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2.8现场设立配电室,配电室使用非易燃材料搭设,配电室出线全部采用三相五线制。

2.9编制临时用电施工专项方案,建立内业档案资料,对现场线路、各级配电箱定期检查。

2.10各级配电箱均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定期采用漏电测试仪对每个漏电开关进行测试。

2.11施工用其中设备的安装、使用、保养、拆除均由专业队伍进行。

2.12施工用钢丝绳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表面磨损、断丝超标的不使用。

2.13施工车辆交通运行有专人指挥。

2.14中小型施工机械在进场前进行维修保养,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2.15施工现场设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2.16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

2.17各类施工机械的电气装置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期检查,并设有防雨设施。

2.18现场易燃油料储存使用符合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2.19现场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损坏。

2.20明火作业必须执行两级审批,作业点配备灭火器材。

2.21加强重点要害设备、人员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控,搞好均衡生产。

2.22注意劳逸结合,使作业人员保持充沛的精力,从而避免产生不安全行为。

2.23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改善劳动条件。

2.24定期对作业条件(环境)进行安全评价,以便采取安全措施,保证符合作业的安全要求。

2.25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

篇3:电气火灾隐患早期预防措施报告

随着gg开放的深入,经济的发展,电能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能源,也成为决定经济发展速度的重要因素之一。电力事业的发展虽然为人类生活提供了方便,但是,如果使用、管理或维护不当,电能也会给人类带来灾难。

电气火灾现状及发展趋势

1985年,我国电气火灾5214起,占火灾总数的14.9%;1990年,我国电气火灾7486起,占火灾总数的23.9%;1995年,我国电气火灾10598起,占火灾总数的28%;2000年,我国电气火灾31933起,占总数的26.1%。十五年来,我国的电气火灾不断增加,其占火灾总数的比率也居高不下。

1993-2000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火灾共18起,其中电气火灾就有6起。

我国电气火灾的形式是严峻的,这固然有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气火灾发生的比率也比较高。从日本86-90年的统计数字看,电气火灾发生起数只占该国火灾总量的2%-3%,电气火灾造成的损失排位是第89位;美国电气火灾发生比率也并不突出。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在全国范围广泛开展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工作,消除电气火灾隐患,遏制电气火灾的上升势头。

从电气火灾发生的情况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每年电气火灾的比例虽然有波动,但都在30%以上,居各类火灾原因之首;

(2)电气火灾损失所占比例,比火灾起数所占的比例还要高,总损失中电气火灾损失占主导地位;

(3)从电气火灾起源上看,1996-20**年间发生的6041起电气火灾,因配电线路故障造成的电气火灾所占比例最大,共发生2296起,占电气火灾总数的38%;电热器具火灾有1751起,占29%。可见,配电线路和电热器具火灾具有相当大的普遍性;

(4)从电气火灾原因上看,电线短路引起火灾占49%,由于电气设备和电线过负荷引起的火灾占11%,接触不良引起的火灾占8%,其他如忘记断电、电热器具接触可燃物等占23%。

(5)电气火灾起数在全年各月分布较为平均,在每天用电高峰期间起数较多。在居民住宅中发生的电气火灾占全部电气火灾的比例年平均为42%,反映了广大居民的用电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电气火灾虽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呈逐年上升趋势,但这并不是一个普遍的、不可改变的规律。日本是世界上工业发达国家之一,电力工业也十分发达,但日本的电气火灾仅占火灾总数的2%-3%,这主要是因为日本采取了一系列预防电气火灾事故的强有力的措施,普遍推广使用电气防火监控系统。可见,做好电气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所收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巨大的。为预防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进行全面的综合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我国电气火灾发展的特点

2.1地域特点

经济发展快的省份和沿海地区的电气火灾损失明显高于其他省份和地区。(经济发展快的省份和沿海地区,电气火灾损失明显偏高。)

2.2行业特点

商业、交通运输业、社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电气发生起数多,损失大。从今年的火灾统计来看,商业、交通运输业、社会服务业的电气火灾起数和损失在各行业中较为突出,特别是商贸、集市、餐饮、娱乐、宾馆等行业的重、特大电气火灾的发生呈上升趋势。20**年2月18日河北唐山随意电子游艺厅火灾,造成17人死亡。

电气火灾多发的主要原因

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为电气线路、设备过旧或线路短路、接触不良以及雷击、静电等因素引起的;有的火灾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如违章操作、疏忽管理等。从电气防火管理的角度看,电气设备质量不高、操作者的安全意识不强、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安装使用不当、保养不良是造成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

3.1电气设备质量低劣,严重影响了用电安全

不少单位使用的配电控制系统保护程度低、可靠性能差,不能有效保护用电设备的用电安全,一些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是无名牌的低劣产品,自身保护性能差,当出现用电过负荷等情况时,无法自动保护,随时都有发生火灾的危险。20**年7月15日,汕头市迎宾馆由于房间内的电气保温瓶故障过热,引燃可燃物蔓延成灾,大伙造成10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536.2万元。火灾发生后,公安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工作组对该商厦使用的12家工厂生产的18中规格的电气产品进行检测,结果无一合格。

3.2电气线路设计负载值偏小或与环境不符合

80年代,一些建筑的电气线路在设计上一般只考虑到普通照明用电,所以整个建筑电气线路负载设计值比较小。近年来随着电气设备的增多,原来设计的单一照明线路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用电负载的需要,于是出现了电气线路超载运行的状态,潜伏下了火灾危险性。而电气设备或导线的绝缘材料,大都是可燃材料,属于有机绝缘材料的有油、纸、麻、丝或纺织品、树脂、沥青、漆、塑料、橡胶等。只有少数属于无机材料,如陶瓷、石棉和云母等。当线路超负载时,导体中的电能转换成热能,导体和绝缘体局部过热,达到一定温度时,就会引起火灾。电气线路安装与周围环境不符合也是电气火灾的原因之一,导线在应用中,由于生产性质不同,导线所处的环境有很大差别。有的场所潮湿多汽,有的场所高温多尘,有的具有腐蚀性、爆炸性和火灾危险。如果在设计中忽视了这些,火势选型不当,或是出现绝缘线该穿管却没有穿管,该暗敷的变成明敷等现象,时间长了,就会成为电气火灾的诱因。

3.3安全用电意识不强,违章用电现象严重

多年来,在安全用电方面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单位和群众安全用电意识薄弱。在实际操作中,只考虑到自身方便,不按照用电管理规定和布线要求,违章私拉、乱接电线或任意切断、拆除已设置的用电设备;熔断器保险丝用铜丝、铝丝、铁丝代替;违章使用电气设备;也有不分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短期行为严重,不愿花钱解决电气方面的隐患,以致养患成灾,电气火灾频发。2000年1月1日,湘潭市发生该市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火灾,造成12人死亡,18人受伤,火灾原因是金泉大酒店320客房的服务员违章用电暖器烘烤毛巾造成的。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宾馆发生火灾,死亡348人,伤130人,直接经济损失211万元人民币,其原因就是舞台上方一盏光柱灯安装不合格,与纱幕布距离过近,导致高温灯具长时间烘烤引燃可燃幕布引起火灾。

3.4施工质量低劣埋下“火种”

有许多单位的电气施工安装人员素质差,一无专业电工证;二不懂电气安装规程;三没有一点电气防火知识,大部分人员都是仅能把电灯接亮的“土电工”。有的建筑施工单位将建筑电气安装部分的工程转包给别的单位,转包单位提取一些费用,一个工程几经转包后,安装费用越来越少,最后只有在电气导线和电气设备上动脑筋,偷工减料,以劣充优,不按电气设计图纸标准施工,埋下电气火灾事故隐患。还有的施工队对电气设备的安装不按规程做,甚至不了解国家电气施工规程的标准内容,少数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施工马虎,该密封或隔离的没有按规定去做,没有将发热量大的电气设备与易燃材料间用隔离材料隔离。在安装的工艺上很不讲究,该压接的不压接,该连接牢固的、或该用铜铝过渡的接触面,都没按要求去做等。这些电气火灾隐患在验收时不易被发现,所以,施工质量低劣是造成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在《责任重于泰山》一文中指出,二轻局大楼火灾就是此单位的电气安装部分的工程由不懂行的农民施工安装而造成的。

3.5电气线路老化引发的电气火灾占相当大的比例

一是导线的正常使用寿命是有年限的,但是导线在被人们使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受到高温烘烤、阳光照射、自然氧化以及环境中一些腐蚀性气体的作用,导致使用寿命减短,提前老化,使导线还没达到它的使用年限就不能使用;二是导线的老化速度与导线的质量有很大的关系。很多不正规的生产厂家采用劣质材料制作导线线芯,由于材料纯度不高,相同长度的导线其电阻就比合格的导线高出很多。根据发热关系,在相同的电流强度通过导线时,导线的发热与电阻成正比;这样的导线工作时发热量大、温度明显偏高,加快导线老化。另外,少数企业利用回收的废旧塑料重新熔化后利用,表面看起来和新的一样,但使用不长时间就会开裂、发黑、分解,直至绝缘能力下降而被击穿,造成短路。因此在选用导线时,一定要选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带检验合格证的产品,而不要贪图便宜买劣质产品给日后的使用留下火灾隐患。

电气火灾的综合防止对策

4.1建立健全我国的电气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完善法律依据,制定标准规范。要充分发挥电气检测工作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中的作用,就必须完善法律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增加电气防火检测相关条款,同时尽快出台《电气防火检测规范》等国家标准,对电气检测工作的范围、内容、检测方法、判断标准等进行规范统一,使电气检测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为制订出满足时代发展要求的电气安全、生命安全法规,在制订的过程中,既要代表国家利益也要照顾企业等各方面利益,需要国家各部委协调组织,广泛吸收不同层次的专家参与电气安全规范制订工作。此外,国家须加大力度,加强电气安全法规的统一管理、实践验证及实效跟踪,并以理论和实践检验为依据,确定修订周期,保持规范相对稳定和连续,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法律具有严肃性,国外的电气法规都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因此,应增强我国电气安全法规的法律效力,依法对设计部门、安装部门、检查验收部门、产品生产和流通部门进行定期的资质评估,对因工程和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应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4.2完善我国的电气安全管理体制

第一层,公安部消防局、消防标准化委员会。主要职责:(1)电气安全(防火)法规的制修订,以及与安全法规有关的技术研究和验证性试验工作。(2)防灾(火灾)电气安全法规的制修定、监督和实施。(3)对地方消防局进行电气安全业务指导。(4)火灾预防法规、生命安全法规的制修订。

上述安全法规均为保障电气安全的最低要求制定电气安全评估和认证体系。

第二层,省级消防局。主要职责:(1)防火电气安全法规的宣贯、实施。(2)根据国家电气安全法规制定本地区内规则,可以采用或部分采用国家电气法规,可以建立地方法规。(3)制定电气安全评估程序和规则。(4)制定电气安全检查部门的资质审核和评定。

4.3做好电气防火前期预防与检测工作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是防范电气火灾的一项重要手段,它是应用红外线测温、超声波探测等技术手段对电气火灾隐患进行诊断,对发生的隐患要求受检单位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从而防范和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用电监督检查,督促用电单位及个人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程,充分运用红外热像及可视图像采集、故障分析、数据处理等先进科学技术,加强对电气火灾多发的线路火灾隐患与运行设备故障隐患进行热诊断,及时发现并消除电气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根据安徽省一家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中心的随机抽样统计,对10家不同性质的受检单位共检测发现电气事故隐患和电气火灾隐患98起。其中,电气事故隐患76起,电气火灾隐患22起,平均每个受检单位存在电气事故隐患8起、电气火灾隐患2起。各地要制定相应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规定,督促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定期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并要明确规定必须经过消防安全电气检测合格后方可开业经营。通过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发现电气火灾隐患,并采取积极的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

4.4组织电气防火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我们提供整套电气防火解决方案

近年来,电气事业发展较快,但电气防火设备却落后于电气的发展,很多电器控制设备不能达到令人放心的程度。有关部门要加强用电器具的技术改造与新产品开发,积极推广电气防火的新技术、新设备,确保用电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