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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瓦斯煤尘爆炸措施

2024-07-15 阅读 9332

一、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消灭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1、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通风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矿通风、调度室、技术、安全、机电、供应、人事、财务等部门主要领导及各工区长、技术员为成员的防瓦斯煤尘爆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科,由通防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科室工区应积极按照制度严格配合落实。

?2、按“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度的要求,各级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要各负其职,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措施。防瓦斯煤尘爆炸领导小组要经常性的开展“一通三防”活动,研究、分析生产管理及执行规章制度、措施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和实施意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手段,确保“一通三防”正常运转,消灭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3、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凡是制度不健全、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不完善的要追纠矿总工程师的责任。

?三、加强通风管理,建立和完善通风系统,降阻堵漏,确保风流畅通、稳定、有效、充足。

1、合理建立和完善通风系统,消灭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风、循环风、老塘风、下行风和局扇送风采煤等现象,做好经常性降阻堵漏工作。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然煤层的采区,必须至少有一条专用回风巷。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有专人维修,保证足够的过风断面,确保系统畅通,风门、密闭、风墙等通风设施要设置合理,质量可靠,并有专人进行维护;通风系统发生变化时,通风设施要及时进行调整,以保证风流稳定、可靠。矿总工程师每旬要定期负责组织召开通风系统分析会,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

2、各采掘工作面、硐室的风量配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要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消灭无风、微风作业,风量不足的工作面必须停产整顿。要严格把好采掘接替方案编审关,风量不足的采区不得增加新采掘工作面。

?3、要加强串联通风管理。高瓦斯、突出矿井严禁串联通风,低瓦斯矿井串联通风不得超过一次,并有串联通风措施。

?4、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新开掘垱头,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通风设计,填报局扇安装申请表,经矿总工程师批准,装好局扇后方可开工,严禁先开当头后送风的现象发生。局扇、风筒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掘进头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特殊条件下的掘进工作面,采用压风送风时,必须符合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的规定。

?5、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全负压通风,严禁随意出现单出口的送风采煤工作面。矿井的突出危险区及矿井中的高瓦斯区域内,严禁局扇送风采煤;低瓦斯矿井的非高瓦斯区的边角地段形成通风系统有困难和煤层自然发火频繁又无突出危险地段为防止自然发火采用送风采煤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四、加强瓦斯管理,杜绝瓦斯事故。

?1、加强瓦检队伍建设,消灭空班漏检假检,控制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各矿必须按规定配足瓦检人员。瓦检员配备不足的由矿长负责。瓦检队伍要相对稳定,其工种调换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瓦检工种必须由懂业务、责任心强,有1年以上井下工龄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所有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坚持瓦检员井下交接班制度,做好“三无”、“三对口”工作,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或弄虚作假时,由通防科长负责。

?2、低瓦斯矿井要按照高瓦斯区域的划分标准:

①是局扇停风后30分钟内瓦斯浓度达到2%;

②是放炮后瓦斯浓度达到2%以上;

③是放炮后瓦斯浓度超过平时浓度的3-5倍以上的原则和内容,划分高瓦斯区域或瓦斯涌出异常区,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订高瓦斯区域或瓦斯涌出异常区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安全措施。

?3、采煤工作面遇大量采空区瓦斯、上隅角瓦斯积聚、工作面附近存在盲巷瓦斯库,掘进工作面存在高冒区瓦斯、突出孔洞及采掘工作面回风瓦斯超限或长期处于临界状态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有效的安全措施,由生产副矿长组织贯彻执行。凡因未制定措施而引起瓦斯煤尘事故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措施执行不力而发生事故由安全副矿长和采掘区(队)长负责。受瓦斯隐患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检员。

?五、强化瓦斯监测队伍建设,配齐瓦斯监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安装维修人员,按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监测系统,管好用好瓦斯监测仪器。

六、加强放炮管理

?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审核,做到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每个炮眼必须按规定充填炮泥并使用好水炮泥。

4、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雷管、采用毫秒延时爆破,且延时不超过130毫秒。

5、必须使用水炮泥。

6、放炮前后要洒水灭尘。

7、放炮时必须开启防尘水幕,净化空气。

七、加强通风瓦斯薄弱环节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要严格按瓦斯排放管理制度进行瓦斯排放和密闭启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排瓦斯,凡是乱排瓦斯的,是干部撤职,是工人开除矿籍。

?2、严格巷道贯通管理,凡是未按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执行导致风流短路、瓦斯超限、突出、冒顶、透水、放炮伤人等,将追纠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加强盲巷管理。所有停风地点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流、设置栏杆、揭示警标。盲巷的处理必须按盲巷管理制度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栏杆和密闭违章闯盲巷。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地点必须进行分析,查明停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有计划的停电停风,必须有停电停风安全措施。

?八、加强防突管理,搞好瓦斯抽放,全面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消灭瓦斯突出事故。

1、要加强领导,配齐人员,充实装备。

(1)防突领导小组每月要定期召开防突及瓦斯抽放分析会,分析、研究防突与瓦斯抽放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人员和责任限期整改,保证防突及抽放各项任务的兑现。

?(2)配齐防突抽放人员,并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

?(3)防突装备不足的必须配齐,已有的要定期检修,要管好用好。

?2、要积极开展瓦斯地质工作,加强预测预报,强化防突工作的超前意识。要对历年来的资料进行整理,绘制和完善瓦斯地质图,找出突出规律,推确采掘工作面的突出危险程度和范围,以便针对性的采取防突措施。

?3、切实贯彻“多钻孔、严封闭、综合抽”的瓦斯抽放九字方针,处理好防突、抽放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先抽后采,不抽不采的原则,做到有掘须探,掘抽平衡。

?4、要切实保证防突措施的贯彻落实,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尤其要抓好石门揭煤和上山天眼掘进这两个薄弱环节,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过预测预报,落实防突措施和进行效果检验,确证无突出危险后方可作业。凡是防突措施不落实要追纠有关人员的责任。

?5、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凡是安全防护不完善的,一律不得作业。

?九、加强矿井防火和电气设备管理,坚决消灭引爆火源。

?1、加强入井检查,杜绝烟火入井。若进行井下施焊,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作业场所必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监护人员和瓦检员必须到场。矿井的消防水池、消防管路、消防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任何人不得穿化纤衣服下井。

?2、要落实防治自然发火的综合措施,防止煤层自然发火,发生自然事故时,必须有防止引爆瓦斯煤尘的安全措施,并按措施进行处理。

?3、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矿总工程师和机电付总工程师要定期组织检查,严禁电气设备失爆现象发生。井下检修电器必须先检查瓦斯,严禁带电作业。

?十、认真落实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降低粉尘浓度,消除煤尘堆积和飞扬,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1、矿井必须完善防尘系统,保证防尘供水。无防尘管路或供水不足的采掘工作面不得作业,运煤转载点必须设置喷雾装置,采掘工作面要安装净化水幕,工作面放炮后必须洒水出碴。

?2、要在消灭尘源上狠下功夫。要实行煤体注水,实行湿式打眼,用好水炮泥,掘进工作面放炮时要实行放炮喷雾。

3、完善隔爆设施,定期冲洗刷巷道,消灭堆积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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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避灾措施

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避灾措施

1、减轻瓦斯爆炸时遭受伤害的措施

瓦斯爆炸前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发出嘶嘶的空气流动声,一般被认为是瓦斯爆炸前的预兆。

井下人员一旦发现这种情况时,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具体方法是: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以降低身体高度,避开冲击波的强力冲击,并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爆炸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若巷道破坏严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时,可以到棚子较完整的地点躲避等待救护。

2、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的应急措施

如发生小型爆炸,掘进巷道和支架基本未遭破坏,遇险人员未受直接伤害中受伤不重时,应立即打开随身带的自救器,佩戴好后迅速撤出受灾巷道到达新鲜风流中。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戴自救器,帮助撤出危险区;不能行走的伤员,在靠近新鲜风流30-50m范围内,要设法抬运到新新鲜风流中,如距离远,则只能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抬运。撤出灾区后,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如发生大型爆炸,掘进巷道遭到破坏,退路被阻,但遇险人员受伤不重时,应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并撤到新鲜风流。如巷道难以疏通,应坐在支护良好的棚子下面,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的发出呼救信号。对于受伤严重的人员要为其佩戴自救器,使其静卧待救。并且要利用压风管道、风筒等改善避难地点的生存条件。

3、采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后人员的应急措施

如果进回风巷道没有垮落堵死,通风系统破坏不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较易被排除。这种情况下,采煤工作面进风侧的人员一般不会受到严重伤害可迎风撤出灾区。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带自救器,经最近的路线进入进风侧。

如果爆炸造成严重的塌落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爆源的进、回风侧都会聚积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该范围所有人员都有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为此在爆炸后,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员,要立即打开自救器佩戴好。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果冒顶严重撤不出来,首先要把自救器佩带好,并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地点待救;附近有独头巷道时,也可进入暂避,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场所,并把矿灯、衣物等明显的标识物,挂在避难场所外面明显的地方,然后进入室内静卧待救。

篇3: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的安全措施

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属于井下重大灾害事故。在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中,由爆破作业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占有很大比例。为此,加强爆破管理工作,避免爆破作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应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防止爆破作业过程中引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除要建立洒水灭尘、瓦斯排放系统及定期清扫积尘以外,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相关规定,则是防治和杜绝此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1、爆破作业是必须做到“一炮三检制”。

2、必须依照爆破说明书说明的炮眼深度、角度,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进行爆破作业。

3、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可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破材料。

4、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5、装药前必须首先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炮眼封泥应用水泡泥,水泡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按规定封足封实。严禁用爆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6、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如爆破前检查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瓦斯;爆破前必须洒水。

7、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8、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爆破。

9、在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石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严禁装药、爆破。

10、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严禁装药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