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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断层爆破及爆破器材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9544

一、说明:

本工作面地质构造复杂,切眼及补切眼各遇到一条断层。为顺利推进特制定如下措施。

二、施工准备:

1、打眼:采用7655型风钻打眼。

2、爆破:采用毫秒雷管、乳胶炸药进行爆破。

3、出矸:采用人工装碴经溜槽外运。

4、支护:采用锚索(7.3m)支护,配合单体、交接顶梁。

5、施工采高1.7米,进度1.2米。

三、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过断层时应加强支架、机组、运输机的检修,严禁带病运转。

2、断层面上下两盘以不留顶煤、破碴为原则,将断层面平整过渡,防止支架脱开,工作面不得出现忽高忽低,并严格按要求控制好采高。

3、采用带压移架超前支护。

4、坚持一步三调,相邻支架错差不大于顶梁侧护板2/3,不挤不咬不倒,保持良好支护状态。

5、根据断层大小和岩石软硬确定机组割或爆破。爆破时应采用风锤打眼。

6、打眼时根据岩层的厚度确定炮眼的布置方式:破岩厚度小于1.5米时为单排眼;破岩厚度在1.5以上时采用双排眼;顶眼装药1卷,底眼装2卷,采用水炮泥和黄泥封孔,封泥长度不少于500㎜,每次起爆不超过6个炮眼,一次装药一次起爆。

7、爆破前,对爆破地点上下支架的立柱及活柱、压力表、及电缆、管线等用皮带保护好,并对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

8、打眼与割煤作业时,机组与打眼距离不小于20米,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机道。进入机道时,必须将刮板输送机停电闭锁,找掉活渣活煤,打好护帮柱。

9、断层处需打眼时,由专业人员完成。严格执行有关风钻(锤)打眼的规定。

10、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员担任,工作面只准使用一个起爆器。

11、采用串联方法连线,正向装药,坚持一炮三检制度、留有爆破记录,关于引药的制作、装药、封泥、爆破,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12、爆破前,班长亲自布置警戒,在一切能进入爆破地点的通道上设置警戒,警戒人员和爆破员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警戒爆破,未经班长允许不得撤除警戒。爆破员最后离开爆破处。爆破员起爆前先发出爆破警戒,吹长哨后再等5秒方可起爆。

13、放炮布岗:放炮地点设在运巷往外20米处,为1#岗;回巷人员全部撤至12运输石门内,风门进风侧为2#岗;回巷与12回风石门交岔处往南15米处为3#岗。

14、爆破后,爆破员及班长首先进入爆破地点检查爆破情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由班长撤回警戒人员。

15、工作面爆破时,机组距爆破地点不小于10米。

16、遇瞎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17、打完眼后,必须把电煤钻拿到上下巷距工作面上下出口煤壁线20m以外无淋水,顶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掩盖好,电缆线盘放好,切断电源。

18、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19、炮眼布置方式及放炮方法(附图16)

炮眼布置三视图(1:100)

说明:

1)、炮眼布置为三花眼,顶眼眼距1000mm,底眼眼距为1000mm,顶眼距顶板为500mm,底眼距底板500mm,顶眼仰角为20°,底眼俯角为20°,炮眼水平角75°~80°;

2)、采用正向装药,炸药为煤矿许用乳化炸药,雷管为1~5段毫秒电雷管;

3)、采用毫秒微差爆破,人工串联,放炮器放炮,起爆顺序由上向下,由顶眼“3、4、5”和底眼“1、2、3”炮为一组,每次放炮不得超过3组;

4)、装药、放炮严禁与移架、回柱平行作业;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6)、工作面严禁使用两台或两台以上放炮器放炮;

7)、爆破工必须随身携带瓦斯报警仪;

8)、放炮母线、脚线的联接,线路的检查,必须由爆破工一人操作。

篇2: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台帐

制定以下安全生产台帐:1、安全生产会议台帐;2、安全生产检查台帐;3、安全生产宣传教培训台帐;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台帐

二、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对从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建立台帐、计划和档案。

三、现场管理

1是否设置避雷设施;2、库房之间、库房与外部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距离;3、是否设置了安全警世标志;4、是否配备了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5、运输车辆是否持有《爆炸物品物品运输证》,是否有押运员负责押运,是否配有灭火器,有无危险品标记,货运包装是否牢固、严密,装载有无高出车厢挡板,有无网罩或蓬布覆盖,有无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同一车厢内,有无同载运乘客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6、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是否持有《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是否有专职爆破员和安全员,以及是否持有《爆破员作业证》和《爆破器材安全员作业证》,爆破器材的来源是否合法;7、爆破器材仓库是否有专职保管员保管,并且双人、双锁管理,昼夜是否有人值班守护;库房门口部位是否有标识牌标识清楚核定的危险等级、储存品种、最大允许储量以及负责人,库房存量是否超出最大允许储量。

四、应急救援

制定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救援组织;定期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篇3: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爆破器材仓库管理规定

1、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室),每天二十四小时要有专职人员看守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员应由持有《爆炸物品工作人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

2、炸药库除爆破作业人员与保卫、安全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出入库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入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易燃物品,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动火。入库人员着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进入库房和发放间。

3、仓管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爆破器材库,包括库存爆破器材的质量、数量和消防、避雷、门窗、报警等安全装置以及库(室)温、湿度要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变质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清理销毁;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处理;发现丢失的必须及时报告和追查。

3、库内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4、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药制度,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上级主管。

5、爆破器材应堆放在垫木上,禁止直接堆放在地上,堆放应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对着门的通道宽不小于1.5米。

(2)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5米。

(3)堆垛间距离不小于1.3米。

(4)炸药堆高不超过1.8米。

(5)雷管堆高不超过1.6米。

(6)雷管每堆不超过300箱。

(7)每个库总储量不得超过设计储量。

(8)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库存放。

6、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是否在规定范围(温度15℃-30℃为宜,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70%),危险品是否受热,受湿和受阳光直射;各门锁是否正常,账物是否相符;消防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和有效;避雷设施是否完好;电源和照明是否安全,库房内是否有老鼠进入等痕迹,尤其是雷管更应提防。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上级主管处理。

7、收货进库应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物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应拒收货进库。

8、严格领发手续。无签字,或涂改领药单,非爆破工或单人领药不发,严格按先进库先发,后进库后发的原则执行。

9、测试雷管加工药包必须在药包加工室内进行(应离仓库25米以上),严禁在库内操作。

10、发雷管时,必须到库外开启,发放完后把箱封好再搬回库内。

11、对散落在库地面的炸药粉末,要及时清扫处理。

12、保持库(室)内外的整洁,库区范围内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避雷设施,不得丛生杂草。库区四周要有放火隔离带。

13、主管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对爆破器材库的安全和消防设施与管理应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有问题及时解决。

14、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运载火工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

2、货物包装应牢固、严密,性质相抵的爆破器材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内。装载爆破器材的车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它易燃物品。

3、装卸爆破器材,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领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安全常识;不懂安全常识的人,必须事先经过教育。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在公路上运输爆破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燃爆的距离。

5、运输爆破器材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爆破器材附近吸烟和用火。

三、爆破器材的收发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查。

2、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3、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4、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