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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初中安全工作制度

2024-07-15 阅读 6552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中小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工作制度》。

1、安全工作必须遵循"教育为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网络。校长要亲自抓好安全工作,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总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每学年,校长与各处室负责人、政教处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都要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设立一名安全工作联络员,由政教处副主任担任,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管理、信息报送、宣传等任务。每个班级要设立一名学生安全监督员。学校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课堂、课外活动、住宿等环节乃至师生个人。所有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责任和义务。

2、实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学生在校安全由班主任负责;课堂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学生住宿安全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学校治安室、门卫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对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和破坏学校财产、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予以坚决打击。每天的值班领导、值夜巡逻人员,节假日护校人员,必须明确职责,按时交接班,妥善处理偶发事件,做好情况记录。对未能严格履行职责而造成师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者,要根据情节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必要的损失对情节严重者,还要进行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实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各部门、班级对安全工作要实行周小查、月中查、每学期一次全面检查制度。总务处要负责校舍、教学设备、器材、生活设施、宿舍、食堂、烤馍店、商店、理发店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总务处要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师生体检,冬季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春夏季节要注意流行病的防治。教务处要负责教育教学环节的检查和安全管理。班级每周除对本班安全工作排查外,还要坚持每月对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履行《学生安全公约》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就违约行为进行反馈通报,以杜绝各种隐患,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实验课须有教师现场指导。实验室管理员对易燃、易爆、腐蚀、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上体育课时,教师要按教学要求组织学生做好预备活动,并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保证安全。严禁身体不适的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或其它剧烈活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汇总安全检查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

4、实行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春游、远足、夏令营、冬令营、外出参观学习、出校训练等活动,必须书面上报学校审批。()在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教育活动,事先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拟定详细的活动方案,落实带队教师和各项安全措施,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外出集体活动。凡无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健全的危险地方,不得组织学生靠近或到达。凡需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要对司乘人员证照、驾驶经验、身体状况等进行详细全面考察,严禁违章驾驶、违章乘坐。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在高层建筑物上擦玻璃、在公路上搞宣传、去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扑救森林火灾)以及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或缺乏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5、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不安全事故,要及时逐级上报。各班的安全监督员要充分发挥作用,注意学生中的不安全动态,一旦发生不安全事故或有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班主任或政教处,班主任或政教处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或校长。要注意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安全防范措施。

6、实行学生旷、缺课查询制度。班主任对未按时到校上课和旷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进行教育。班主任、任课教师对旷、缺课学生,都应弄**因并及时转告学校政教处或班主任。对旷课三节以上,并在一日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班主任任要进行家访。对因故退学学生,班主任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家长签字后,报政教处备案。

7、落实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各班要在政教处的安排下,围绕当年的教育主题,结合本校本班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8、政教处和各班级要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教育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全体教职工要牢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班主任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摆放在班级管理工作的首位,要经常地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实际情况选择重点内容,向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病、防溺水、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方面地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安全十不准》。

9、全体教职工要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书育人地自觉性和能力,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役使学生。

10、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作用,积极与桥南派出所和交警中队联系,加强学校治安防范和学生上学、放学时间的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11、学校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者,年内不得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年终职称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学期内未发生较大不安全事故,期末班级量化考核中根据具体情况给班级加记考核分5-10分。

12、各处室、各班级所有教职工,均应对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如因失职和管理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等重大不安全事故者,视其情节给予政纪处分,本人承担经济赔偿或民事、刑事责任。

篇2:码头安全工作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码头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进入或靠泊码头的所有人员和船只。

2.具体内容和要求:

2.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2.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2.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2.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2.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2.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2.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2.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2.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2.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2.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2.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2.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2.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线内。

2.16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2.17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2.18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任何人不得越过综合码头安全链区域。

2.19码头引桥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桥桩禁止系缆绳。

2.20因生产需要的各种油类、油具、材料放在指定的场所定置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2.21卸船机作业时严禁在抓斗下通过、停留或做其它工作。无关人员不得上卸船机。

2.22卸船机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严格按有关运行规程、运行管理标准、检修规程、检修管理标准执行。

篇3:货运物流司机安全工作制度

规矩不成方圆,无制度公司无法发展,物流大超市业不例外,为了货运物流大超市更进一步的发展和壮大,也为了加盟物流大超市的货运物流公司更好的服务货主,特学习货运物流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30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8)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对放柜在公司停车场而不及时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到理货部报到却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将拖架或拖板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对发现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在规定时间内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司机对调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机故意不及时对调好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7)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8)在运输途中和码头装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柜时间过长等,却不及时反映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9)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20)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21)开逢柜在厂卸货时不叫厂方装卸工盖好帆布和清洁干净柜的,每次罚款50元。

(22)对公司要求过磅而不过磅的司机,每次罚款50元。

(23)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散货工具的每次罚款50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二、安全行车制度

(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如有下列情况的公司给60%报销,其它情况不予报销。

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3)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7)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7)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奖励方法:

1)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1000元的奖励,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和因公司办证而证件不全、货物超重、高、长、宽等造成的违章罚款。

2)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2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300元。

3)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5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100元。

(8)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扣罚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

2)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100元,同等责任罚款150元,主责罚款200元,全责罚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200元,同等责任罚款300元,主责罚款400元,全责罚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元,同等责任罚款1000元,主责罚款2000元,全责罚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0元,同等责任的罚款10000元,主要责任的罚款15000元,全责的罚款20000元。

6)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7)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