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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作业场所噪声检测工作作业指引

2024-07-15 阅读 5865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物业作业场所噪声检测作业指引

1.0检测依据

1.1检测标准:采用《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1.2检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进行。

1.3噪声性质确定:作业场所内各处声级波动小于3分贝为稳定噪声,作业场所内各处声级波动大于3分贝为不稳定噪声。

1.4测量的量及计算方法:

A.稳定噪声:测量A声级,测量值后应标记dBA,如80dBA。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秒钟。其测量值为稳态噪声测量1分钟的等效声级。即5秒读取一个数字,1分钟读取12个数字,12个数字相加后被12除所得的均数就是A声级。

B.不稳定噪声:测量等效连续A声级;或测量不同A声级下的暴露时间,

计算等效连续A声级。

计算等效连续A声级详见《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

1.5测点选择

测量时,应将传声器放置在操作人员的耳朵位置(人离开),即:高为1.2米-1.5米,距控制柜或仪表盘0.4米处。

A.若作业场所内各处A声级差别不大(小于3分贝),则只需在作业场所内选择1-3个测点。

B.若作业场所内各处声级波动较大(大于3分贝),则需按声级大小,将作业场所分成若区域,任意两个区域的声级差应大于或等于3分贝;每个区域内的声级波动必须小于3分贝,每个区域取1-3个测点。这些区域必须包括维修人员为观察设备运行情况而经常工作、活动的地点和范围。

2.0检测仪器的维修、维护

检测仪器的维修、维护委托深圳市计量仪器检测中心。

3.0评价方法

如所测量的作业场所的噪声平均值与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符合下表,即认定为合格。

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允许噪声[分贝(A)]

885

488

291

194

最高不得超过115

篇2:车辆振动噪声研发助理工程师岗位职责范本

1.负责车辆NVH技术研发工程中心的试验,技术,服务。

2.根据项目需要策划必要的试验及实施。

3.根据项目负责人的安排组织试验,并进行数据管理。

4.按照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定期撰写工作进展及总结报告。

篇3:建筑公司噪声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噪声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和所有现场人员操作的控制,确保噪声排放达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控制。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分公司、项目部负责实施本程序。

4.控制程序

4.1需进行控制的噪声源(施工场界)

4.1.1打桩施工、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泵送混凝土、混凝土振捣、木工机械加工、砂轮锯、无齿锯切割等。

4.1.2模板支拆、清理与修复(木模板拼装、钢模板支设、钢模板清理)。

4.1.3钢管、脚手架搭设与拆卸。

4.1.4机械修理。

4.2噪声控制方法

4.2.1打桩施工阶段噪声控制

夜间禁止施工;白天施工时如噪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应采取使用围挡隔离或其他降噪措施。

4.2.2结构施工阶段噪声控制

4.2.2.1在居民稠密区和敏感区施工时,在不影响工程质量情况下,应优先选用低频率环保型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防止触动钢筋和模板。

4.2.2.2混凝土搅拌站(包括搅拌机及混凝土输送泵)必须搭设封闭式工作棚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并按要求进行监测填写《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排放监测记录》(EMS/0804-1)。

4.2.2.3现场木工棚在使用之前完成封闭,封闭率达到100%(禁止瓦楞铁作为封闭材料)。使用电锯、电刨切割时速度不能过快。

4.2.2.4模板、脚手架、钢管的拆、立、装、卸要做到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严禁抛掷。施工中严禁使用锤敲击模板,以防止模板变形或产生噪声。在脚手架支设扣件垂直传送时,应采用绳索或使用容器,减少噪声的排放。修理时应设立专门的修理场地,四周应有围挡或封闭,清理时严禁用大锤直接剔凿。

4.2.3装修阶段噪声控制

4.2.3.1在人员稠密区和敏感区要求先封闭周围,然后装修内部。

4.2.3.2使用可移动电动工具,应在使用部位周围设可移动的围挡;在切割作业时,使用砂轮锯、无齿锯必须在封闭的工作棚中进行作业。

4.2.3.3混凝土踢凿前应将作业面分散布置,切忌集中操作,以减少噪声的排放;夜间禁止剔凿作业。

4.2.4对强噪声设备使用的控制

4.2.4.1施工阶段的强噪声设备(包括电锯、电刨等)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强噪声施工;混凝土浇筑如需连续作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环保局备案方可进行夜间施工;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否则不许夜间施工。

4.2.4.2尽量减少机械使用数量或错开使用时间,对超出噪声限值的设备及时修理或更换。施工机械要在四周有围挡或封闭的场所进行修理。

4.2.4.3施工机械设备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使用,杜绝超负荷运转现象。

4.2.4.4所有机械设备须严格按照《现场施工机械使用与维修作业指导书》进行维修保养,最大限度减少有形磨损,使设备在正常状态下使用。

4.3噪声监测

4.3.1由环保员(安全员)根据施工进度,按照《5633型声级计操作规程》对场地施工噪声源进行监测,填写并保存《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排放监测记录》。

4.3.2工程部对人员稠密区和敏感区的工程,根据施工进度分(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装修阶段)两次对场界施工噪声源进行抽查监测,填写并保存《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排放监测记录》。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执行《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W*/EMSC/A-20**《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12-20**《记录控制程序》

W*/EMS/C*/A/11-20**《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W*/EMS/ZDS/A/04-20**《混凝土剔凿作业指导书》

W*/EMS/ZDS/A/08-20**《模板支拆使用指导书》

W*/EMS/ZDS/A/09-20**《脚手架装卸支拆、搬运作业指导书》W*/EMS/ZDS/A/11-20**《木制品加工作业指导书》

W*/EMS/ZDS/A/12-20**《混凝土浇筑作业指导书》

W*/EMS/ZDS/A/14-20**《切割操作作业指导书》

W*/EMS/ZDS/A/15-20**《钢筋加工作业指导书》

W*/EMS/ZDS/A/16-20**《土方挖运作业指导书》

W*/EMS/ZDS/A/22-20**《手动工具作业指导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北京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现场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6.标准表格

EMS/0804-1《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排放监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