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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规程

2024-07-15 阅读 7506

1.煤气泄漏的应急处理

1.1煤气区域内发现煤气泄漏后,岗位人员应立即汇报当班值长和工段负责人。

1.2少量的煤气泄漏,进行修理时可以采用堵缝(用堵漏胶剂、木塞)或者打补的方法来实现;如果是为螺栓打补而钻孔,可以采用手动钻或压缩空气钻床;如果补丁需要焊接,那么在焊补前必须设法阻止漏气。大量煤气泄漏且修理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应预先分步详细讨论并制定缜密方案,采取停煤气处理后进行整体包焊或设计制作煤气堵漏专用夹具进行整体包扎的方法。

1.3在进行上述修理操作前,必须对泄漏部位进行检查确认,一般采取用铜制或木质工具轻敲的办法,查看泄漏点的形状和大小,检查泄漏部位(设备外壳或者管壁)是否适合于不停产焊补和粘接,检查人应富有实践经验并必须佩戴呼吸器或其他防毒器具。

1.4如果堵漏工作需要停煤气方可进行,事故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煤气泄漏区域、管线、设备的损坏程度,根据实际情况和制定的堵漏方案联系协调该管线系统的停运工作,并组织实施煤气处理、置换方案。

1.5发生煤气泄漏后,由安全环保部、煤气防护站和事故发生单位安环科取煤气泄漏区域周围空间空气样,做CO含量分析,根据测定的CO含量结果,报告现场指挥,由保卫部负责人员的疏散或道路管制,事故单位安全环保科配合让危险区域内人员的撤离及疏通抢险通道。

1.6进入煤气泄漏区域工作按照如下标准进行:

在煤气场所工作的安全许可时间:

CO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

CO含量不超过50mg/m3(4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CO含量不超过100mg/m3(8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0.5小时。

CO含量不超过200mg/m3(16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5-20分钟。

工作人员每次进入煤气泄漏区域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

1.7带煤气作业的要求:

带煤气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并有作业单位专人监护。按照煤气场所工作的安全标准,靠近煤气泄漏部位的带煤气操作的人员必须佩戴呼吸器(如:氧气、空气呼吸器)或其他防毒器具,负责监护的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现场。煤气泄漏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进行警戒,距煤气泄漏现场40m内,禁止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降温器材(如黄泥、湿麻袋等),有风力吹向的下风侧,应根据实际情况扩大禁区范围。与带煤气堵漏工作无关的人员必须离开现场40m以外。带煤气作业所采用的工具必须是不产生火星的工具,如:木质、铜制工具或涂有一厚层润滑油、甘油的铁、钢制工具。带煤气作业不宜在雷、雨天气、低气压、雾天进行。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距作业点10m以外才可安设防爆投光灯。不得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建、构筑物内进行煤气作业,如需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精神不佳,身体不好,技术不熟练者不得参加带煤气操作。带煤气作业不准穿钉子鞋,不准携带火种或打火机等引火物品。进行带煤气作业时应对现场作业地点的平台、斜梯、围栏等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预先设置好安全逃生通道。凡是在室内或设备内进行的带煤气作业,必须降低或维持压力,减少煤气泄漏量,尽最大努力减少CO含量。室内带煤气作业应打开门窗使空气对流,所采用的排风设备必须为防爆型式,室内外严禁火源及高温。

2.煤气着火事故应急处理

2.1发生煤气着火后,岗位人员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报警,报出着火地点、着火介质、火势情况等,同时迅速汇报当班值长、工段负责人和煤气防护站,并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现场灭火,并派专人引导消防车到火灾现场。

2.2如果煤气着火后伤及人身,值长应迅速通知医院及时赶赴现场救人。

2.3火灾现场由专业组具体负责消防灭火,煤气防护站配合查找煤气泄漏来源,事故单位进行灭火过程中具体工作实施及煤气危险区域内人员的撤离、疏通抢险通道。

2.4由现场指挥根据煤气着火的现场情况和施工抢险方案组织相关部门来决定是否需停煤气处理,并迅速做相应安排。

2.5使用湿草(麻)袋、黄泥、专用灭火器灭火,涉及或危及电器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

2.6若煤气着火导致设备烧红,应逐步喷水降温,切忌大量喷水骤然冷却,以防设备变形,加大恢复难度,遗留后患。

2.7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低于100Pa,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阀门,以防回火爆炸。

2.8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煤气管道着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轻微着火可用湿麻袋或黄泥堵住火口灭火。

2.9事故发生后,煤气隔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安排专人控制操作。

2.10未查明原因前,严禁送煤气恢复正常生产。

3.煤气爆炸事故应急处理

3.1应立即报告当班值长和工段负责人、煤气防护站、安环部、保卫部及相关部门及其人员,总指挥第一时间内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

3.2煤气爆炸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任务是救人,事故单位组织清点人数,并及时汇报。

3.3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一般是煤气设备被炸损坏,冒煤气或冒出的煤气着火,因此煤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可能发生煤气中毒、着火事故,或者发生二次爆炸,所以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同时立即通知后续工序。并迅速充入氮气、蒸汽等惰性气体把煤气处理干净;对出事地点严加警戒,绝对禁止通行;在爆炸地点40m内禁止火源,以防事故的蔓延和重复发生,如果在风向的下风侧,警戒范围应适当延伸;煤气防护站组织迅速查明爆炸原因,在未查明原因之前,绝不允许送煤气。

3.4根据煤气爆炸的现场情况,由设备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部室及事故发生单位商讨抢救和修复设备方案,生产科安排好生产协调工作,各部门共同协作,积极抢修,争取以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消除危险因素、降低环境污染。

3.5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煤气隔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安排专人控制操作。

4.煤气中毒的现场应急处理

4.1进入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区域的有关人员,必须佩戴呼吸器,未有防护措施,严禁进入煤气泄漏区域、严禁用纱布口罩或其他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4.2事故报告单位或个人报告事故时必须报告事发现场详细地点或部位,看到的人员中毒现场的简况。

4.3事故现场指挥部第一时间内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并按程序报告总指挥,通讯联系以总调为信息枢纽。

4.4中毒区域岗位负责人组织清点事故发生岗位人数。

4.5现场指挥人员负责组织查明泄漏点及泄漏原因,并对泄漏点进行处理。

4.6中毒人员的抢救:

作业现场发生轻度煤气中毒时,引起人员轻微煤气中毒,中毒者可自行或在他人帮助下先尽快离开室内到空气新鲜处,喝热浓茶,促进血液循环,或在煤气防护站救护人员护送下到医院治疗。

引起人员中度煤气中毒时,救护人员将中毒者从煤气区域转移到空气新鲜地带,进行现场急救,或在煤气防护站救护人员护送下到医院治疗。

篇2: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方案

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方案突发情况处置方案备注发生抢劫或偷窃发现单位财务室、办公室发生抢劫、偷窃时,值班门卫应立即拉响报警器或电铃,并迅速拨打110或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夜晚期间,立即打开财务室、办公室、通道所有照明设备,全力保护财务人员、办公人员及票款撤离现场。严禁任意无故拨打110、119。及时记录、拍摄现场情况,建立每案一卷宗发生火灾立即组织人员使用现场的灭火器材控制火势蔓延,并向领导报告。如果是火势严重,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然后再报告领导,同时及时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以便消防车进入火场,还应派专人在起火地点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车并指示道路。如发生电气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以控制火势蔓延。及时记录或拍摄现场情况以便于事故原因分析建立每案一卷宗发生工伤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用电话向主管领导及当地劳动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运送伤员或拨打120急救台急救。及时记录或拍摄现场情况以便事故调查并建档发生交通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即拨打122交通事故台。公路征费票道发生车祸,应同时关闭出事车道,另启开新车道,确保畅通。如职工驾乘车辆受伤,应迅速报告主管领导并积极组织抢运伤员或拨打120急救台。设立现场标记并记录现场情况,以便事故取证责任认定。办公区、生活区、征费站突然停电紧急启用应急灯,立即用备用发电机自行发电。保护好票款票证。打电话询问供电部门停电原因,如停电时间较长,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建立备用发电机使用、保养制度,保证随时发电供给。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伤亡立即拨打120急救台,组织抢救运送伤员,并迅速上报主管领导,拍摄现场情况,安排好人员顶班工作。取证并记录拍摄现场情况,建立每案一卷宗。车辆冲关发生车辆冲关,值班人员应伸手示意停车,并记下车号、冲关时间、车型等,并按规定处罚及填写有关处罚文书。遇拦截冲关不停的车辆,可采取:1、通知保卫科人员拦下该冲关车进行教育,并处以罚款后方可放行;2、采用新闻曝光形式教育冲关车户。3、对当地的车辆,可记下车号,请当地乡、镇协助教育处理。在示意拦阻冲关车辆时不得站在车道当中也不得将头伸进车内检查,切实保证自身安全。发生公共卫生疫情发生鼠疫、霍乱、黄热等甲类传染病、非典等重大传染病时,立即向市委办信息科及市卫生局报告。并立即发动和组织医疗力量,制定防范决策和措施,有效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控制疫情,极力防止事态扩大。做到特事特报、急事即报、要事快报、及时快速、规范有序、持续全面,并做好原始记录。发生集体*、复访或越级*事件1、发生集体*、复访或越级*事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和保卫科报告。单位领导、保卫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接待*群众,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和劝导,极力劝导群众返回原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发生越级到市到省赴京*事件时,与*件相关的单位领导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事件发生地,共同劝阻和引导*群众到信访机构处理,如不听劝阻和引导,可采取广播、喊话、发传单进行宣传,责令按指定路线离开现场到指定地点,或由公安人员强行带离到指定地点处理。3、30人以下的,由当地信访局长协调“现场协调小组”成员作出处置决策;30人以上的,由当地“两办”分管信访领导与*件相关的单位领导协调作出处置决策。损坏票亭等设施应照相机拍摄,记录现场情况建立序号式卷宗。办公区受冲击,工作人员被围攻、殴打。拉响报警系统,指挥工作人员迅速撤离闹事区,向110、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监控室立即调整云台方位并跟踪。单位领导及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出示证件说明身份,尽力劝说平息事态,无理取闹并行凶殴打我方人员,再三劝阻无效下,可迅速配合公安机关制服犯罪嫌疑人。1、有条件的可以用照相机拍摄现场。2、不得先动手殴打对方,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车辆冲关发生车辆冲关,值班人员应伸手示意停车,并记下车号、冲关时间、车型等,并按规定处罚及填写有关处罚文书。遇拦截冲关不停的车辆,可采取:1、通知保卫科人员拦下该冲关车进行教育,并处以罚款后方可放行;2、采用新闻曝光形式教育冲关车户。3、对当地的车辆,可记下车号,请当地乡、镇协助教育处理。在示意拦阻冲关车辆时不得站在车道当中也不得将头伸进车内检查,切实保证自身安全。发生公共卫生疫情发生鼠疫、霍乱、黄热等甲类传染病、非典等重大传染病时,立即向市委办信息科及市卫生局报告。并立即发动和组织医疗力量,制定防范决策和措施,有效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控制疫情,极力防止事态扩大。做到特事特报、急事即报、要事快报、及时快速、规范有序、持续全面,并做好原始记录。发生集体*、复访或越级*事件1、发生集体*、复访或越级*事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和保卫科报告。单位领导、保卫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接待*群众,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和劝导,极力劝导群众返回原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发生越级到市到省赴京*事件时,与*件相关的单位领导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事件发生地,共同劝阻和引导*群众到信访机构处理,如不听劝阻和引导,可采取广播、喊话、发传单进行宣传,责令按指定路线离开现场到指定地点,或由公安人员强行带离到指定地点处理。3、30人以下的,由当地信访局长协调“现场协调小组”成员作出处置决策;30人以上的,由当地“两办”分管信访领导与*件相关的单位领导协调作出处置决策。损坏票亭等设施应照相机拍摄,记录现场情况建立序号式卷宗。办公区受冲击,工作人员被围攻、殴打。拉响报警系统,指挥工作人员迅速撤离闹事区,向110、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监控室立即调整云台方位并跟踪。单位领导及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出示证件说明身份,尽力劝说平息事态,无理取闹并行凶殴打我方人员,再三劝阻无效下,可迅速配合公安机关制服犯罪嫌疑人。1、有条件的可以用照相机拍摄现场。2、不得先动手殴打对方,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篇3:处置应急预案多篇

为预防和妥善处置我市教育系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教育系统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深圳市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预防和处置教育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以*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2,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范围和级别

(二)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教育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非法聚集、围堵、罢课、罢教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教育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越级*;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非法集体罢教、罢课、罢工;

5.跨地区、跨行业联动*请愿;

6.其它由教育系统内部矛盾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四)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职责分工

(五)市教育局履行下列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排查调处全市教育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教育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高校、市直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以下简称直属学校)注3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会同各区政府、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高校、直属学校注4组织指挥重大和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等。

(六)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直属学校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排查、调解本校内(本区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注5搜集、上报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组织调动校内(区内)的应急资源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注6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四、监测和预警

(七)信息监测与报告

1.市教育局各有关处室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强化值班制度、落实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收集可能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采取积极应急措施。对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高校、直属学校注7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向市教育局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经过、影响范围、动态趋势、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现场指挥员的联系方法等,可先口头报告,随后及时提供书面情况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动态信息。发生群体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围堵党政机关、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特别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3.市教育局值班电话:,传真:8**503。注8

(八)预警

1.市教育局值班人员接到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报告,应立即上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或带班局领导,事态严重或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直接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2.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直属学校注9应通过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对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测,提出一般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并报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对监测到的预警信息及时分析,并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对公众的信息发布,经局领导同意后,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

4.预警信息发布后,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及各相关学校注10根据预警级别及时按照预案做出部署,迅速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进一步扩大。

五、现场处置

(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市教育局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助公安等部门开展警戒、控制现场、疏散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分别向市应急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参与处置事件的单位要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

(十)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市教育局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要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准确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相机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如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十一)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有关单位和学校对现场处置时向群众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要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现象发生。

(十二)对于群体性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令其具结悔过或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系统内党员和干部、教师等违规参与群体事件需追究党纪和政纪责任的,通报其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十三)组织保障。市教育局设立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局领导(副局长、副书记)

成员:工委办、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计财处、高教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成处、德育与体卫艺处、安全处、建设办主要负责人;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分管负责人。注11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协调工作。

(十四)后勤保障。市教育局对应急工作所需后勤服务提供必要保证。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学校注12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做好应急工作后勤服务准备工作,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发生时,保证能有效调度。

(十五)相关单位协调保障。市、区教育部门注13应与维稳及综治、公安等部门联系协调,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建立联系网络,保障突发事件后果最小化。

各高校、各区教育部门、各直属学校注14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联络协调工作,并组建应急处置工作队伍,根据预案,做好应急演练。

七、附则

(十六)本预案是指导市属各高校、市、区教育部门、各学校注15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教育局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

各高校、各区教育部门、直属学校注16应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十七)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应急预案(2)|返回目录

为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清除各类事故隐患,增强我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减少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本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重大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现场疏导小组

小学:**、**、**、**、各班班主任

初中:**、**、**、**、**、各班班主任

3.现场保卫组:

小学:**、**、**

初中:**、**、**

4.医护救治小组:**、**、**、**

5.家属安置小组:**、**、**、**、**

6.事故善后处理小组:**、**、**、**、**、**、**

7、事故调查小组:**、**、**、**、**、**、**、**、**

二、各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组织机构按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对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事故采取紧急措施,在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时,要及时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

3.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通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报告应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措施:

1.发现火警,向保卫处及总务处报告,并切断电源,组织学生从安全通道疏散。

2.保卫处主任组织校义务消防队参加灭火,通知广播室呼叫人员和引导紧急疏散,必要时拨打119和120电话,派人到校门口引导消防车、救护车。

3.各小组按分工开展救援和疏散工作,离火源最近的人员应先撤离,发现受伤人员立即送医院救治。

4.校长在主持救援工作同时,应向市教育局汇报。

5.消防车来到之后,校义务消防队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开展扑救工作。发现受伤人员立即送医院救治。

6.火灾扑灭后迅速做好各种善后工作,并展开事故调查工作,将将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二)注意事项:

1.首要任务是保证保人员安全,先救人,后救物。

2.不得组织学生灭火。

3.现场疏导组一定要保持冷静,确保不发生踩踏事故。

防盗处置应急预案处置应急预案(3)|返回目录

防盗处置应急预案

一.监控室保安员主动发现监控屏上的各种动态情况,进行适当录像并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保安人员赶赴现场予以处置,同时作好详细记录

二.保安员巡视各楼层、通道园区,对各楼层客户进行安全保障服务,对进入园区大楼楼层的可疑人物进行监控控制,并做好记录。

三.如保安在巡视过程中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时,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保安员或群众支援。同时通知大堂关闭大门,防止罪犯逃跑。当场抓获罪犯,连同证物送公安机关处理。失主仍在现场的,也要一起到公安机关作证,领回被盗财物。

四.对重大可疑被盗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做出详细报告。

五.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设法约束,并报告或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应急预案(4)|返回目录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我县旅游系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的规定,**县旅游局制定了《**县旅游局处置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范围和级别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越级*;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跨地区、跨行业联动*请愿;

(三)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工作要求

(一)**县旅游局履行下列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排查调处全县旅游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旅游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排查、调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搜集、上报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四、监测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县旅游局各有关处室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规定,强化值班制度、落实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收集可能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采取积极应急措施。对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局相关责任领导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向应急办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经过、影响范围、动态趋势、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现场指挥员的联系方法等,可先口头报告,随后及时提供书面情况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动态信息。发生群体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围堵党政机关、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特别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五、处置程序和方法

(一)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县旅游局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助公安等部门开展警戒、控制现场、疏散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分别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报告。参与处置事件的单位要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

(二)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县旅游局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要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准确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如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三)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有关责任人对现场处置时向群众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要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现象发生。

(四)对于群体性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令其具结悔过或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系统内党员和干部等违规参与群体事件需追究党纪和政纪责任的,通报其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旅游局设立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代萍(县旅游局长)

副组长:熊健(县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县旅游局相关股室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协调工作。

(二)相关单位协调保障。县旅游局应与维稳及综治、公安等部门联系协调,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建立联系网络,保障突发事件后果最小化。

附件:1、通信联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