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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员工外出登记实施办法

2024-07-15 阅读 1841

F公司员工外出登记实施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人事管理规则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为加强员工于办公时间内因业务需要须亲自处理或因私事外出之联系及考勤称之。

第三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外出规定如下:

(一)员工外出前按(外出登记簿)规定逐项填写,呈请单位主管核准签字后,方得外出。

(二)若因公外出,地点尚未确定者,应于到达后将地点、电话回报,以便有要事告之时方便联系。

(三)外出回来必须填写返回时间并签字。

第四条因公之外出不扣发薪津,但因私事之外出应事先请假,依请假办法办理之。

第五条违反规定之处理,依下列方式议处:

(一)外出虽依规定处理,经查外出事由系办私事,却以公务外出经证实者,按其外出时间以旷职论,不足半日者均以半日(四小时)计,半日以上,以全日计。(即不足半小时者均以半小时计)。

(二)外出未依规定处理,经查外出系办公务,且经主管证实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即予申诫一次处分。

(三)外出未依规定处理,经查亦非办理公务主管不能证实者,除比照第(一)项处理外,并得酌记申诫以上之处分。

第六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篇2:师生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一、严格审批程序

师生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每次活动前,局直管学校应将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其它应将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当地教育中心校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二、强化安全管理

师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坚持“安全、方便、就近”的原则,活动范围不得超出市级行政区域。要结合集体外出活动的特点,在出行前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要完善外出活动安全保障措施,在每一次活动中要明确专人负责,把安全工作的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组织集体活动需要租车的,须向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请示、备案,租用车辆须是车管部门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学校必须与车辆单位签订承租合同及安全行车责任书,车辆严禁超员。外出活动前,学校要关注天气变化,遇有雷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一律不准组织外出。集体外出活动要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如遇突发意外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三、落实安全责任

师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领导和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学校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篇3:学生社会实践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市教育局,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学校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3.出发前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4.各班清点人数上报大队部。

5.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

6.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7.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8.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9.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10.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下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