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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24-07-15 阅读 8955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业务招待费的标准和管理程序,有效控制业务招待费用的开支,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由公司公关人员或业务人员陪同客户就餐、娱乐或购买礼品转交给客户的行为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其他替客户承担的费用支出为劳务费支出,按劳务费进行管理。

应酬费:是指招待公司客户所发生的费用或公司驻外分公司来公司办事人员;

礼品费:是指公司在公关过程中为客户购买礼品所发生的费用;

三、管理原则

1、业务招待费一律纳入部门费用预算进行预算管理,各部门在批复的预算总额内要严格控制招待费的支出。

2、支出标准:

A、业务招待费用一次超过500元以上必须预先通知主管VP批准,每月超过1000元须由主管VP批准;

B、业务招待费用一次在200元以上必须预先通知部门总监批准,每月超过500元须由主管VP批准;

C、业务招待费用每月在500元以下的由部门主管审批;

D、用餐标准50元/人次;

E、陪同就餐人员原则上不应超过被招待人员人数。

四、报销要求

1、招待费支出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部门总监要严格控制招待费的使用,确保在限额内使用,方向明确,管理到位。要求费用使用者严格按照费用管理制度和支出标准有效使用每一笔费用,做到有的放矢。支出要事前有计划有申请,事后有说明,一律杜绝先斩后奏的现象。

2、报销发票须内容真实、项目完整、数字清晰准确;发票日期未注明、与业务招待费申请表不符的或文字有涂改的发票均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3、买礼品发票要注明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礼品金额超过300元(含300元)需附小票,不符合要求的发票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

五、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原有关业务招待费规定同时废止。

篇2: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一)业务招待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对外联络时,与政府部门,合作伙伴,供应商及其企业等重要招待。

(二)业务招待,需提前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招待,否则不予报销。

(三)公司本着节约和透明的原则,业务招待费用报销至少需有两个以上的经手人或当事人签字(只有一人参加招待的除外)

(四)业务招待费用报销时,需另附清单,注明时间,招待对象,参加人员,公司财务审核后将清单销毁。

(五)各部门向相关人员送礼应报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报销。

篇3:建筑工程项目部业务招待费误餐费管理程序

建筑工程项目部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管理

1、业务招待费仅限于招待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及个人。

2、因办理经理部相关业务事项,发生的误餐费,可以报销。

3、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并在发票后注明时间、经办人及证明人。

4、业务招待费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报销,但发生业务招待费前应告知项目经理。其他人员一般情况不得报销业务招待费,若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向项目经理反映审批后方可发生,报销程序按财务日常工作办法执行。

5、业务招待过程中发生的无票支出,由项目经理同意后,财务统一办理。

6、项目部各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