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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二中体育工作条例

2024-07-15 阅读 1389

二中体育工作条例

1、体育活动制度

(1)正常开展"两课"(每周两节体育课)、"两操"(广播操、眼保健操)、"两活动"(每周两节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2)学生每天早上早操或课间操,要求动作准确、整齐。活动前要做准备活动。

(3)课外体育活动要有组织、有领导,按指定场地和规定项目进行。

(4)每周两节体育课,要重视实际锻炼,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5)体育课、体育活动、体育教师或班主任要跟班进行辅导,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6)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远足、野营、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2、体育竞赛制度

(1)定期开展班级、年级之间的体育竞赛活动,全校性运动会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

(2)各班要成立锻炼小组,坚持业余训练,以便参加校级以上的竞赛活动。

(3)竞赛活动要坚持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

3、运动场地器材设备管理制度

(1)坚持自己动手、土洋结合的原则,运动器材、设施、体育场地要达到体育大纲规定的要求。

(2)运动场地要经常平整,器材设备要明确专人管理、经常管理和维修,防止因器材损坏或其他原因而造成伤害事故。

(3)建立体育活动器材登记簿,人为损坏、损失要按价赔偿。

(4)学校安排的体育经费,要专款专用,以保证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4、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制度

(1)经常锻炼,定期检测,扎扎实实地提高学生达标率。

(2)明确侧重项目,抓好逐项训练,每学年对所有达标项目分阶段普测一遍。

(3)认真填写《达标登记卡》,建立健全体育达标的档案。每测一个项目的成绩,都要及时填入达标成绩卡或成绩册。

(3)按期做好填报统计工作,如实上报体育达标成绩。

篇2:变电倒闸操作工作条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局变电运行人员在变电设备正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进行倒闸操作时应遵循之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本局变电所运行人员及有关技术人员。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一九六二年颁布,一九七二年重申《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县调度规程》二00四年

3内容及要求

3.1总则

3.1.1变电运行人员都必须把保证倒闸操作的正确性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严肃、认真地执行调度规程,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录音、核对、监护、记录和汇报制度。倒闸操作应尽量避免在有关调度和运行人员交接班,系统高峰负荷期间或系统结线不正常的情况及电网发生事故时进行,应尽可能安排在电网低谷和轻负荷时进行。

3.1.2凡须改变设备状态,必须得到相应各级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或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除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情况之外)。凡是属县调管辖的设备,必须有县调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才能进行倒闸操作;属县调许可设备现场值班人员在设备状态变动前须得到县值班调度员的许可才能进行。

3.1.3为了保证倒闸操作的正确性,除事故处理外值班调度员对一切倒闸操作都应填写操作命令票。值班调度员一般应发操作予令,说明操作的目的和内容;重大、复杂的倒闸操作,调度员必须先发予令并作必要说明。调度发布操作予令时,不准发布操作时间,无人值班变电所操作予令必须提前一天发布而操作正令必须在操作班人员到达现场后下达。

变电所的倒闸操作必须在接到正式调度命令后方可进行。

3.1.4县调值班调度员发布操作命令有以下之方式:

A、操作任务命令形式;

B、逐项操作命令形式;

C、上述二者综合的多项操作命令形式。

不论采取何种发令形式务必使受令人员弄清该项操作的目的要求,必要时提出注意事项并对所选择的操作命令形式与内容的正确性负责。

3.1.5值班调度员发布操作命令(包括调荷节电操作和限荷命令)和集控站值班员(受令人),应互报姓名,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并进行录音(变电所在受令时也应启用录音机)。

使用过的录音磁带一般应保存三个月。

值班调度员应对发令的正确性负完全责任,避免出现发错令再追令的不正常现象。对值班调度员发布的一切操作命令(包括调荷节电命令),受令人都要主动进行逐句复诵,只有在受令人复诵命令全部内容无误后,发令人方可发出允许操作的命令时间。发、受令时间,双方应记入操作票或有关记录簿册内。

县调值班调度员在正式发布操作命令时应根据予拟并经审查的操作命令票,按如下方式发布:

A、县调值班调度员发出:

操作正令、操作任务“1、××……;2、××……”

B、集控站值班员在作记录后正式复诵:

操作正令“1、××……;2、××……”

C、当需要核对操作步骤时,复诵形式为:

操作正令“1、××”第一步……,第二步……

操作正令“2、××……”第一步……,第二步……

D、县调值班调度员在集控站值班员复诵无误后应发出:“对,执行发令时间×时×分”

E、集控站值班员记录时间后即执行

“发令时间”是县调值班调度员正式发布命令的依据,现场值班员没有接到发令时间不得进行操作。

对调度发布的操作命令,集控站值班员都应迅速、正确地执行。

对调度员命令有不同意见,集控站值班员可向调度员提出,在调度员重复命令后,应立即执行,在行动上不得反对;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如果值班调度员的命令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的安全,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均不得执行。当集控站值班员接到此类命令时,应把拒绝执行命令的理由报告值班调度员和本局的生产、技术负责人,并记载在有关记录簿册中,然后按本局生产、技术负责人的指示行为。

3.1.6倒闸操作的全过程应始终贯彻监护制、核对制,并严格按华东电管局关于电气倒闸操作“六要八步”的要求谨慎操作。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楚后才能继续执行。

在操作过程中不听与调度无关的电话。

3.1.7现场值班员在操作完毕后,应由受令人亲自向仙居县调汇报操作完成情况,其方式:

A、现场值班员应先报告:受令人×××执行汇报

操作任务:1、××……,2、××……,操作完毕,时间×时×分

B、仙居县调值班员应复诵:

操作任务:1、××……,2、××……,操作完毕,时间×时×分,最后说:“对,我是调度员×××”。

“操作完毕时间”是现场执行完毕的依据,仙居县调只有收到“操作完毕时间”后,记录时间,更改模拟图(屏),才算该操作完毕。操作完毕,调度和变电所应立即校正各自的模拟图板,使模拟图板在任何时间均能正确地显示出所有接地点和开关、闸刀及其它设备的实际状态。

操作完成情况、执行命令和汇报的时间,双方都应记入相应的记录簿册内。

3.1.8微机开票的有关规定:

3.1.8.1值班员接受调度予令,做好录音,先在值班运行日志上写明预令内容,并复诵无误。

3.1.8.2打开微机,进入开票系统,根据预令内容逐张开票。

3.1.8.3当微机输出一张操作票后,值班员应立即进行审票、签名、盖章后,再开第二张操作票,不能连开几张操作票,再突击签名、盖章,防止审票走过场。

3.1.8.4预开票人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命名,按顺序逐项核对正确,每一步以标点符合“;”或“。”确认,接地线的编号现场填写。

3.1.8.5微机开出票后,内容不得涂改;非典型操作任务,允许用微机打空白格式,按顺序编号,用手工开票,手工开票按原规定执行。

3.1.8.6操作票编号以每座变电所为独立单位,个别连续编号,在程序中设置自动累加,并打印在右上角上。发生错票不得销毁,应盖“作废”章,注明原因,保存。

3.1.9遥控拉、合闸的操作,一般由值班员操作(单一拉、合开关的遥控操作由值班员执行)。

值班员在遥控拉、合开关操作时,应严格校对命令票。

遥控拉、合闸的开关KK手柄位置,不得变动,若检修工作,运行人员在工作终结时,应检查KK手柄位置确在合闸后位置。

3.1.10有人值班变电所值班员接班后,及运行操作班人员到达现场操作前,应及时与仙居县调值班调度员核对设备运行状态。

3.2事故处理

3.2.1当系统中发生事故时,调度及变电所值班员对下列各点有权自行处理,并在事后再向上级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

A、将直接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设备停电;

B、用开关将事故设备隔离,运行中的设备有受损伤的威胁时,根据现场事故处理规程的规定加以隔离;

C、;当主变中、低压侧开关跳闸时(母线失电),应立即对所有馈线进行检查,如查明确系线路故障而发生的越级跳闸,则应仅将保护动作而未跳闸的开关拉开;否则,须将连接到该母线上的所有开关拉开;

D、当所用电全停或部分停电时,恢复其电源;

E、其它在调度规程或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中规定的可不待值班调度员命令自行处理的操作。

3.2.2无人值班变电所发生事故,值班调度员一般先行通知变电操作班立即前往现场处理,其首要任务是:

①全面检查事故现场;

②采取紧急必需的隔离措施;

③汇报当值调度和工区,就地待命;

④保留事故现场,直至局领导、安监人员到达为止,并遵守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3.2.3重合闸停用或未装重合闸而遮断容量符合短路要求的线路开关跳闸,在跳闸次数未超过其许可值的情况下,值班员可立即强送一次,然后将结果报告值班调度员(电厂联络线并环运行的线路和开关跳闸次数超过允许次数者例外),联络线路并环运行由县调值班员事先通知变电所值班员,无人值班变线路,可由当值调度员强送一次。

装有重合闸的线路,当开关跳闸后重合闸失灵(即未重合),值班员可以不经对设备进行检查即将重合闸停用,并强送一次,然后报告值班调度员。当开关跳闸后,重合失败,应立即报告县调值班员,由其决定是否强送,一般情况下,可由变电所户内外设有检查后再试送一次,特殊情况如雷击,明显近距离故障对系统影响大者或开关有异状者,暂不试送,无人值班变线路不再立即试送,应通知操作班至现场检查后,由当值调度员决定是否试送。在通讯中断的情况下,允许值班员在对开关及有关设备进行初步检查后,在无异常情况下再试送一次,并于事后报告值班调度员。

3.2.4系统低周减载装置应按调度命令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停用。动作后开关跳闸时,不得自行送电,应汇报调度听候命令。通讯中断时系统发生低周波事故,若低周减载装置动作,变电所部分线路跳闸停电,值班员应加强对周波的监视,待周波恢复到整定数值以上时,可自行恢复对停电线路供电。

3.2.5在通讯中断情况下,双母线中有一组母线故障时,应将故障母线上所有馈线停电后切换到新故障母线上恢复供电。故障母线沿外部检查后,若未发现异常情况,可试送一次,试送不成功,不得再行试送。若双母线同时停电,经外部检查后对无故障现象的母线可试送一次,试送成功后,所有馈线转移到该母线恢复送电。

3.2.635kV及以下母线停电,在通讯中断时,沿外部检查良好,集控站值班员应立即检查馈线(包括主变)有无继电保护动作。如有保护动作而开关拒动发生越级跳闸,应立即拉开此开关,恢复送电;若馈线继电保护均未动作,应拉开所有馈线开关,试送母线,若试送成功,再逐条试送各馈线(试送前应先停用重合闸)。

3.2.7通讯中断时发生事故,集控站值班员在根据部颁《电气事故处理规程》和各级调度规程,变电所的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处理时,应首先设法恢复对重要单位(部门)供电。重要单位(部门)的名单由有关部门事先书面通知集控站。

3.3操作票

3.3.1除事故处理、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拉开接地闸刀或拆除全所仅有的一组接地线外(这些操作应记录在有关簿册内),一切操作均应填写操作票。

这里的“事故处理”是指事故发生后,为了迅速将故障设备(线路)与电源隔离,防止扩大事故,或为了减少对用户少送电而需对故障设备(线路)进行强送或通过应急的运行方式送电而进行的操作;但当故障设备(线路)已与电源隔离,为了组织抢修而增设安全措施或抢修结束后恢复送电的操作,仍应填写操作票。

“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系指仅拉合一台开关或一把闸刀,投入或撤出一套保护的一块压板的操作。更改保护定值应开操作票。

3.3.2为了保证倒闸操作的正确性,除事故处理外值班调度员对一切正常操作都必须写操作命令票。值班调度员发布操作的调度命令前,应认真、仔细核对结线、潮流、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和对操作后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作出设想。需要相应变更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方式的命令,应列入操作票中,倒换负荷时,操作前后的“检查负荷”亦应列入操作票中。

3.3.3上级调度决定的一令一操作,变电所值班员可以不开操作票,但调度员仍应填写操作命令票。

3.3.4操作票由操作人(予开人)填写,监护人(予审人)审票,审票人发现操作票有错误时应退回操作人重新填写。

3.3.4.1调度命令一般应由值长(主值)接受,并由接令人担任操作票审核人或操作监护人。

特别重要的复杂的倒闸操作,如:

A、不同系统的并、介列;

B、系统的合、介环;

C、倒换母线等。

应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值班负责人或值长监护。

3.3.5大型操作或接班后一小时内需进行的操作,操作票可由上班值班员根据交接班时的运行方式进行填写和审核,并分别在操作票有关栏目内签名。接班值班员在执行操作任务前,操作人和监护人均应对操作票再行审核并签名。

3.3.6每个变电所应编制典型操作票,但典型操作票只能作为填写操作票的参考,不能代替实际操作票。典型操作票只能作为填写操作票的参考,不能代替实际操作票。

典型操作票应经生技科、调度室、安保科等部门审核,经生产局长批准,典型操作票制订后一经批准执行,就必须严格实施,不得任意现改。若因方式变动等原因确须更改,必须经生技或有关技术人员批准,更改语句要规范化,并由改动者在更改处签名(盖章)及注明改动日期,否则更改无效。

3.3.7操作票应事先统一编号使用,并按各级调度划分,以便查考。

3.3.8一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并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

“一个操作任务”系指根据同一个操作命令,且为了相同的操作目的而进行的不间断的倒闸操作过程。如:

A、将一种电气运行方式改变到另一种运行方式;

B、将一台电气设备(线路)由一种状态改变到另一种状态;

C、一系列相互关联,并按一定顺序进行的操作;

D、同一母线的电气设备一次倒换到另一母线;

E、倒换变压器的操作(包括该主变及其所有间隔的设备);

F、同一电压等级的几条线路的同状态转换;

G、同一变电所不同电压等级的翻电操作。

值班调度员的一张操作票,可以包括几个变电所依次进行的系统性操作。

3.3.9根据调度命令,为了一个操作目的,将一台电气设备由一种状态改变为另一种状态,需经间断后重新通过调度命令才能继续进行的操作(例如:一条双端供电的线路需由运行状态改为检修状态,在操作时,必须先由运行状态改为冷备用状态,然后汇报调度,经对方变电所也将线路开关改为冷备用后,再经调度命令方能继续进行由冷备用改检修状态的操作),应分别填写操作票。

3.3.10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园珠笔填写(一般宜用兰色或黑色的墨水、园珠笔芯),内容正确,语句简单、明了、字迹清楚,对个别错、漏字修改时不得用橡皮擦试。

3.3.11在填写操作任务和具体操作项目时,应写清设备的双重命名(即设备的名称和编号)。主变各侧设备必须同时注明电压等级。

3.3.12凡属下列核对性检查,应作为一个单独的操作项目填入操作票内:

A、停、送电操作中,在拉、合闸刀前的“检查”相应开关“确在断开位置”。

B、倒换母线前的“检查母联开关及其两侧闸刀确在合闸位置”。

C、进行倒负荷操作(包括主变切换操作)或解列操作时“检查另一电源(或主变)运行情况确系良好”;操作后的“检查负荷分配”。

D、设备检修结束,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的接地闸刀确已拉开”或“所有接地线均已拆除”。

E、属远距离控制操作的设备操作后的检查。

3.3.13凡属就地操作的闸刀和拆接地线,取放保护压板等,在操作现场能清楚看清的,则对该设备操作后的检查可附在本操作步骤后填写“并检查”三字。

3.3.14开关检修或复役时取下或放上该开关的合闸熔丝,操作熔丝(包括拉开或合上液压或弹簧储能电源)及该开关两侧闸刀的操作能源断开或接通,均应填入操作票内。取下或放上电压互感器低压回路的保险器,也应填入操作票内。

3.3.15一次系统的操作需同时更改保护或定值时,更改保护或定值的操作也应填入操作票内。

3.3.16操作票上对需装、拆的每一组接地线均须注明编号和确切位置。接地前的验电,应和挂接地线(或合上接地闸刀)合为一个操作项目填写入操作票内;当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即应立即将被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如验电与挂接地线(或合上接地闸刀)间的间隔时间较长,则在挂接地线(或合上接地闸刀)前应重新验电。

3.3.17变电所倒闸操作票盖章的要求:

“以下空白”章,盖在其未项空白处,予开后即盖;

“已执行”章,盖在已执行的“操作任务”栏内,执行评价时盖;

“作废”章,盖在作废的操作任务栏内,并在操作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不执行”章,盖在不执行的操作任务栏内,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合格”或“不合格”章,盖在操作票的最后一项空白处,不合格应注明原因,评价时盖。

3.3.18为减少废票和节约重开票的时间,规定除四步及以下的操作任务外,发生单步开票错误允许使用单步“不执行”小章,将错误的一步用小章顶格盖去,凡使用单步“不执行”的操作票,每张操作票最多可使用小章三次,超过三次即为不合格。

3.3.19变电所“五防功能”装置,在正常运行,倒闸操作和设备检修时,必须处在投入使用状态,未经生技科长或生产局长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或撤出,因故必须启用解锁装置,应按“仙居县供电局变电防误装置解锁规定”经有关人员批准后启用。

3.4操作注意事项

3.4.1按操作顺序进行操作,如遇设备故障,需要停止操作,应向值班调度员汇报,由值班调度员决定停止操作或作出处理意见,如处理后可继续操作(但不得恢复原状态),操作票可继续执行,如故障严重,设备需改检修状态,则应由调度发令,按事故处理,可不开操作票,原操作票盖“不执行”章,注明原因,故障处理,应重新填写操作票进行操作。

3.4.2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执行,并按《安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严禁约时停、送电。

3.4.3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并拉开闸刀,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反送电。断开开关和闸刀的操作能源,闸刀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3.4.4就地操作的开关、闸刀进行就地手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或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场所操作,还应穿绝缘靴(包括监护人)。

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能进行远方操作的开关和闸刀的倒闸操作除外),如遇特殊情况,应根据有关调度命令进行操作。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闸刀、电源侧闸刀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之相反。

为防止带负荷拉合闸刀造成事故,在拉合闸刀前必须对开关进行严格的“三核对”检查,即:核对开关位置指示灯,核对三相仪表指示,核对开关本体位置批示器确在“分”的位置;任一证状不符,都应查明真正原因,然后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操作。

3.4.5开关合闸前必须检查继电保护是否已按规定投入;开关合闸后必须检查三相电流是否平衡,有功、无功表计及指示灯指示是否正常。

35kV及以上电动操作的开关电动操作机构失灵时,在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千斤顶进行慢速分、合闸操作。

当发现油开关缺油时,现场应该将开关改为非自动,并禁止用该开关切断负荷电流。

3.4.6未装开关的设备,允许使用闸刀进行下列操作:

A、拉合压变、空载所用变和无雷雨时拉合避雷器(设备本身故障除外)。

B、拉合变压器中性点闸刀。但中性点上接有消弧线圈者,只有在系统无接地故障时才可以进行操作。

C、拉合空载母线和直接连接在母线上设备的电容电流。

D、拉、合与开关并联的闸刀(拉、合开关在合闸位置时间旁的电流前,应将并联开关改为非自动)。

E、拉、合电磁电流不超过2安的空戴变压器和电容电流不超过5安的无负荷线路,但当电压在20千伏及以上时,应使用屋外垂直分格式的

三联闸刀。

F、用屋外三联闸刀拉、合电压10kV及以上且电流在15安以下的负荷。

G、拉、合电压10kV及以下电流在7-安以下的环络均衡电流。

3.4.6.1在进行以上操作时,拉合闸刀应迅速果断,以便迅速消弧,但在操作终了应缓慢进行,以免损坏设备。

3.4.6.2不得用闸刀切断各级电压的单相接地电流和用闸刀进行并环,解列操作。如确实需要,并经计算可行的并环,解列操作在进行前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3.4.6.3对于长期处于停役状态或检修结束的以上设备,应尽量避免用闸刀向该设备充电(应用带有能反映各种故障之速断保护的开关进行充电)。如必须用闸刀对上述设备充电,则应在确证该设备绝缘良好的基础上进行。

3.4.7系统合环操作必须相位相同。操作前应检查电压差,合环时电压差一般允许在20%以内,并应确保合环后环路中各环节潮流的变化不超过继电保护、电网稳定和设备容量等方面的限额。对于比较复杂环网的合环操作应先进行计算或试验。两个电源合环前,必须确知系统在同期运行状况。

3.4.8系统解环操作应先检查介环点的有功、无功潮流,确保解环后电网各部分电压质量在规定范围内,各环节潮流的变化不超过继电保护、电网稳定和设备容量等方面的限额。

3.4.9解、并环操作必须符合有关整定单或技术联系单要求。

3.4.10变压器操作

3.4.10.1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是:

A、结线组别相同;

B、电压比相同;

C、短路电压相等。

电压比不同的短路电压不同的变压器,必须经过计算,只有在任何一台变压器都不会过负荷的情况下,才可以并列运行。

3.4.10.2变压器的停电操作顺序一般如下:

先拉开负荷侧开关、电源侧开关;再拉开负荷侧闸刀,电源侧闸刀。

送电顺序与之相反(注:必要时,调度可根据运行方式要求另行决定操作顺序)。

3.4.10.3110kV半绝缘变压器在拉、合闸操作前须先合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闸刀,待充电后再按规定改变接地方式。

3.4.10.4倒换变压器时,应检查并入的变压器确已带负荷后才允许断开应停电的变压器。

3.4.11母线操作:

3.4.11.1由一母线倒换部分或全部线路到另一母线供电时,必须先将母联开关改为运行状态(如母联开关原已处于运行状态,则在操作前应先检查母联开关及其两侧闸刀是否确在合闸位置),并将母联开关改为非自动,才可进行倒闸操作。

3.4.11.2进行母线操作时尚应注意:各组母线电源与负荷分布是否合理(停用母线压变时应考虑对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测计量影响及相应措施)。

3.4.11.3用开关向不带电的母线充电时,充电开关必须有反映各种故障的速断保护,母线检修结束复役时,尽量避免用闸刀向不节电母线充电。如必须用闸刀向不带电母线充电时,应检查母线绝缘必须良好。

3.4.12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切断开关的直流电源:

a、开关检修,传动机构调整时:切断操作、信号、合闸电源;

b、在二次回路和保护回路上工作时:切断操作、信号电源及有关联跳保护板;

c、在合闸回路上工作时:切断合闸电源。

在液压和弹簧机构上工作时,还应切断电动机电源。

3.4.13杠杆式手动开关操作时应迅速、果断。液压和弹簧机构的开关在电动操作前必须对液压是否正常或弹簧是否储能进行检查。

电动合闸和分闸时,KK把手必须按分解动作进行,并在把手于予备合、分闸位置时再次认真核对设备编号和操作后果,确认无误后再继续操作。,

3.4.14当误合闸刀时(如把闸刀接向短路回路或有故障回路,或把不同期的系统用闸刀连接),在任何情况下(不管是合上了一相、二相还是三相)均不允许把已合上的闸刀再行拉开;只有用开关将这一回路断开后,方可将误合的闸刀拉开。

3.4.15当误拉闸刀时,应按传动装置形式的不同分别按下列方法处理:

3.4.15.1如用绝缘拉杆式或杠式传动装置拉开时,通常应当把最初的操作一直继续到操作完了,如果闸刀已全部拉开,则决不允许将误拉的闸刀再合上。(如是单极闸刀,操作一相后发现错拉,则对其它两相不应再继续进行操作)。如果是齿轮型或螺丝轮型(蜗母轮)的传动装置,因其拉开过程很慢,在接点拉开不大时(2~3mm以下),就能发现错误,这时应讯速作反向操作(即将闸刀合上)。

3.5验电

3.5.1验电时,必须用相应电压等级而且合格的专用验电器在检修设备各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

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视为有电进行核实。

3.5.2使用高压验电笔(包括有光的高压验电器)进行试验电或正式验电时,只允许将其端部接近或触及带电部位,护环以上的绝缘杆各部位根据《安规》的有关规定,与其它带电部位或开关构等接地部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5.3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3.6接地

3.6.1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检修之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所能产生感应电压的均应装高接地线并作好装拆记录,在交班时交待清楚。装拆接地线必须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触及接地线。

3.6.2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接地线的顺序与之相反。

3.6.3装设的接地线应保证接地部位及设备的导电部分接触良好(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并使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在可能摆动的情况下保持以下安全距离:

10kV及以下—————0.7M;

35kV————————1.0M;

篇3:知名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

知名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迸取精神。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本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聘任的总经理,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本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八条本公司副总经理的解聘,由总经理提出理由,董事会决定解聘。

第九条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等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四)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

(七)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九)决定公司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的任免;

(十)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十一)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二)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权利,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十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四章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总经理工作机构:

(一)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董事会决议,公司应设置人事、财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二)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可设置战略发展、企业策划、资金管理、设计工程管理、市场营销、物业管理、资产管理等相应的业务部门,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属下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提议召开并授权办公室组织。办公会议由总经理视需要决定公司本部有关部室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也可通知有关属下公司负责人参加。

第十四条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一)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总经理主持实施企业的投资计划。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公司负责项目或投资的相关部门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资料,提交公司项目听证会或集团办公会审议并提出意见,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投资项目实施后,应确定项目执行和项目监督人,执行和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计。

(二)人事任免工作程序:

总经理在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时,应事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由董事会决定任免。

(三)财务管理工作程序:

大额款项支出,应由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联签;重要财务支出,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日常的费用支出,应本着降低费用、严格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审核,并根据相关授权规定由部门总经理或集团主管副总批准。

(四)贷款担保工作程序:

总经理可在董事会给董事长的授权额度内根据董事长授权决定对资信良好的属下企业和关联企业的贷款给予担保。担保前应由财务部门就被担保方的申请进行充分评估,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同意给予担保后,总经理应与被担保方签订担保协议书,并责成财务部门在担保期内随时了解贷款人贷款的使用和经营财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贷款到期,总经理和财务部门应及时督促贷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同时解除担保并将其相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公司对于其它重要工作,应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上述有关程序的内容,制定其工作程序。

第五章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五条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

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职工委员会的意见。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指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的完成;

(四)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总经理应在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七条总经理必须对其以下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总经理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或者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二)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三)不得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与其所在职的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行为;

(四)不得利用职权行贿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

(五)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六)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借贷他人;

(七)不得公款私存;

(八)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为本公司的股东、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八条总经理实行以下回避制度:

不得与亲属投资的公司发生经营、借贷、担保等行为。

第十九条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章规定的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总经理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对总经理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考核与奖惩办法,逐步建立经营者激励机制。

对总经理的具体考核与奖励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另行制订。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深圳市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由**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