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司机安全培训材料规范
校车司机安全培训材料
1、按早先通知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开学前的检查、维修,保证安全投入使用。平时认真做好车辆保养,保持车辆最佳行驶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2、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必须服从学校管理,重视学校进行的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与技能,确保校车安全正点运行。
3、驾驶员必须驾证齐全,符合规定;严禁将校车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或交给非校车专职司机驾驶接送学生。
4、每次上下车都要认真核对人数,做好乘车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和校方联系处理;乘车人数如有增减变化必须报告学校主管领导,月底将乘车记录交回学校。
5、按照车辆核载人数运营,不得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应教育幼儿不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品乘车,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6、在校车接送时间内,驾驶人员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争吵发生矛盾,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注意雾天、雨天等恶劣天气,慢行保安全。
篇2:校车司机安全行车制度
一、认真遵守交通法规,自己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二、司机所驾车辆不准交由他人驾驶;不准把车交给非司机驾驶;
三、自觉做到行车不违规,杜绝酒后开车;
四、车辆上路前,司机要对车辆进行细致检查,故障车不上路;
五、出车需经主管领导批准,要有派车单。遇恶劣天气或路况恶劣时,出车前必须经校长批准;
六、司机要严格按派车单路线行车,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
七、学生上下学车辆在路上行驶,不准外人搭车。
年月日
篇3:校车司机安全制度
1、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2、学校在租用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员时,应要求对方提供《从业资格证书》、《车辆等级评定报告》和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并协助有关部门将有关资料报市交通局运管处备案。
3、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4、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和合同有关规定,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并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5、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车主设法调剂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6、驾驶员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