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学校与有关部门安全工作协调制度

学校与有关部门安全工作协调制度

2024-07-15 阅读 7201

学校与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协调制度

学校与有关部门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与有关部门安全协调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二、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三、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

四、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和刊物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主要包括综治组织、综治宣传、安全防范、检查落实四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佼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

五、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管理,及时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以及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六、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合理规划;完善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维护好学校大门口周围的交通秩序。

七、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

八、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及时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并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九、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照经营商贩、摊点及“三无”商品。

十、加强与文化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取缔各种涉*、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音像制品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坚决杜绝学校200米以内有网吧出现。

十一、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饮食店和摊点的监督管理以及传染病的监控,做好对周边小饭桌卫生防疫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各类传染疾病进入校园。

十二、加强与城管部门的联系与协调,责查处各种违法摊点,取缔各种无证无照流动商贩。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部后勤协调员

一、是本岗位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学习并遵守《安全法》、《矿山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三、建立健全本岗位安全职责,并遵照实施。

四、深入现场,了解基层安全状况,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认真参与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六、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工作。

篇3:协调办安全职责

⑴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分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⑵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⑶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⑷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⑸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⑺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⑻负责职工的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者和职业病者,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⑼负责工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并负责组织鉴定伤情。

⑽负责宣传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

⑾负责夏季防暑降温药品的供应。

⑿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技术培训计划,并在进行职工技术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