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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2024-07-15 阅读 8835

某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生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zz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宿舍楼是指学院用于安排学生住宿的楼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区由学院授权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调配和服务。物业公司有责任协助学工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为管理。

第四条物业公司的全体人员,应围绕“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宗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促使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入住学生宿舍,在各系部学工办的领导下,负责学生宿舍内学生的学习、生活、纪律、内务卫生、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第六条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应共同对物业公司、系部学工办、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进行监督考核。

第七条对违反该管理办法的学生,学院将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给予处分。

第二章学生住宿

第八条本院在校学生和在学院进修、培训的学员均可凭有关证件向物业公司申请住宿,签订住宿协议后,到指定的栋、寝室、床位住宿。

第九条住宿学生应按时缴纳住宿费。如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缴纳住宿费,物业公司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十条未经物业公司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换寝室和床位。

第十一条学生一般应在物业公司管辖范围内住宿,如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在物业公司管辖范围外住宿,需报学院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办理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必须到物业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其原床位不予保留,当年住宿费延用至下一学年;复学后向物业公司申请住宿,给予另行安排。凡未到物业公司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休学期间应交纳住宿费。

第十三条退学的学生在离校前必须到物业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

第十四条转系的学生应在转系单开出一周内,凭转系单到物业公司办理更换寝室手续。

第十五条缓派、等待补考或其它原因暂不能离校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得滞留在原宿舍内;确需留校的,应主动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宿管部门统一安排住宿。

第十六条为提高房源利用率,物业公司有权对住宿床位实行动态调整,各系部及住宿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七条寒暑假和实习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留住学生宿舍的,应到学院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住宿。

第十八条因毕业、培训到期及其它原因,应及时到物业公司指定地点办妥退宿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搬离。

第十九条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退宿手续,或未搬离的,因宿舍清扫、维修或宿舍另作它用等原因而造成的个人物品丢失,由本人负责。

第二十条学生离校时应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离校,爱护宿舍物品及公共财产,若有缺损照价赔偿。不得在宿舍内和走廊上乱涂乱画;不得焚烧纸张及其它物品,违者将按校纪校规处理。

第三章安全保卫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应及时主动劝阻、制止有损宿舍安全的不良行为。

第二十二条任何人发现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发现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保卫处及物业公司,并积极协助处理。

第二十三条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四条学生宿舍内不得留宿异性或外来人员。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值班人员传呼。

第二十五条住宿人员因故需借用本宿舍钥匙,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钥匙借与他人,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丢失门锁钥匙应当及时上报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统一更换门锁,新换门锁的成本费由住宿人员负责。

第二十六条住宿人员应当做到离室锁门,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存折、银行卡、金银首饰、手机等)。大件贵重物品出入宿舍,应自觉接受物业公司的检查、登记。

第二十七条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等)和未经学院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台灯以及其它照明电器必须放在桌面上使用,不得私拉电线、私接电源。

第二十八条住宿人员应当自觉维护宿舍治安秩序,进出宿舍大门须佩戴院徽或持有效证件,服从值班人员的检查。如发现小商小贩在宿舍内兜售,或其他形迹可疑者,应当及时报物业公司和保卫处。

第二十九条来访客人须进入宿舍楼,应到值班室登记并领取会客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方可进入宿舍楼会客,会客结束离开宿舍时交回会客证并登记。

第四章公共卫生及秩序

第三十条住宿人员应当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宿舍公益劳动。室内垃圾应及时放入垃圾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向窗外、门外泼水,乱丢果壳、纸屑等杂物;不得在墙上乱写乱画、乱张乱贴;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不得破坏宿舍周围绿化地;不得在走廊和房间内私拉绳线等晾晒衣物。

第三十一条宿舍内不得打球、踢球、溜旱冰;不得打架斗殴、赌博、酗酒、起哄闹事等;自修时间及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和开展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住宿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并配合搞好卫生和纪律检查。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自购计算机,应当遵守《学生自购计算机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和其他收费服务活动。

第三十四条住宿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迟归者应当出示有关证件,说明理由,并在“迟归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入内。

第三十五条住宿人员在宿舍内打电话时应尽量避免影响他人。晚上熄灯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电话。

第三十六条不得恶意拨打“119”“110”“120”等特种服务电话及院内急用值班电话。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住宿人员应按物业公司要求布置宿舍,保持宿舍文明、整洁、美观、有序。学院定期对学生寝室和宿舍管理等进行综合检查评比,并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公用设施

第三十八条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电话线路及其它设

施、设备均为学院财产,住宿人员应当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拆装、调换、故意破坏。

第三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由学院统一配置、使用者负责保管。未经物业公司同意,不得将任何家具拆卸、搬迁或转借他人使用;不应将自备或其它场所的家具搬入学生宿舍使用;住宿人员按规定调整宿舍时,宿舍内家具不得擅自搬迁。

第四十条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检查,遇有丢失、损坏现象,负责人应照价赔偿。

第四十一条水电实行定量管理,具体标准按《zz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水电管理制度》执行。住宿人员应当节约水电,人离灯熄,用水随用随关。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四十二条已配置201校园电话和互联网接口的宿舍,使用须遵守有关管理规定。网络、电话线路和话机属公共财物(自配话机除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话机放置地点按照物业公司统一规定,不得私自更改、移动和安装并机电话。不得私自接拉互联网线。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年9月1日起实施。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篇2:附属学校学生宿舍空调管理办法

F学校学生宿舍空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学生生活与学习环境,加强对学生宿舍空调的管理,确保使用安全,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安装空调设备的学生宿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宿舍的空调(含外机)、遥控器、管线及计费系统等相关设备。

第二章使用程序

第四条学生宿舍空调和照明供电系统采用双控双计量模式,与校园一卡通系统对接,在圈存机上划入空调电费后即默认开通使用。

第五条学生宿舍空调使用前,各学院以年级为单位到物业楼管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统一领取遥控器。对确认不使用空调设备的宿舍,将停止空调专线供电。

第六条因毕业、实习、宿舍调整等原因退宿,以宿舍为单位到物业楼管值班室登记退还遥控器。退宿时,宿管部门应检查学生宿舍空调、电表、遥控器等相关设备是否完好,验收合格,按照学校规定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相关学院负责协助落实。

第三章收费管理

第七条宿舍空调用电实行预付费管理模式,通过圈存机将电费圈入相应宿舍号,先缴费,后用电。电费价格按学校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标准收取。

第八条退宿时,电费余额按“一卡通”系统管理规定,退还到最后一名购电的宿舍成员卡中。

第九条学生宿舍安装空调后,学校提供的照明线路原免费电量额度不变。

第十条家庭困难学生空调专项补贴由校学生处统一安排实施。

第四章空调维护与管理

第十一条空调设备的日常管理,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

第十二条后勤管理处每年安排厂家或专业人员定期对空调进行检修、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室内机和室外机;发现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报修。

第十三条空调报修先到物业楼管值班室登记,然后拨打维修电话。空调维保专业人员经宿管人员登记核实后,入室修理。

第十四条宿管部门定期安排人员巡查学生宿舍空调使用情况,发现人为损坏,按价索赔;责任人不明的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空调专用电源具备用电器功率自动识别、自动断电功能,如因私接电源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断电,须书面说明原因,经所在学院盖章认可后恢复送电。

第十六条凡因学生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第十七条发现故意破坏空调设备、私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第五章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开启与关闭空调机要使用遥控器,不准手动开机。开机前要检查遥控器模式设置是否正确,调整正确,设定合理的温度方可开机;重新开机要间隔3-5分钟。

第十九条提倡节约用电,空调温度设置应严格执行国家节能规定,制冷时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6摄氏度,制热时不高于16摄氏度。空调运行中要关闭门窗,否则将影响制冷、制热效果。

第二十条学生离开宿舍应关闭空调机;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卸下遥控器电池;不要用手调节导风板或将手伸入出风口内;空调保洁时不能用水冲洗。

第二十一条空调室内外机上不得搁置、覆盖或悬挂任何其它物品。保持室外机出风口通畅,严禁踩压。不得在空调室内外机上随意涂抹、刻划。

第二十二条空调使用说明书公布在后勤管理处网站,请自行登录查阅。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其他文件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年--月1日起施行。

篇3: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办法

第一章总则

高校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和休息的活动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建设,积极鼓励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进一步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构建“温馨和谐、安全有序、健康向上”的主流宿舍文化。使宿舍成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平台,结合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的实际状况,特成立贵州师范大学大学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简称“宿治会”)。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是在学院党总支的具体指导下开展活动的学生自律组织。

第二章机构设置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由指导老师、会长(及楼长)、副会长、生活部、安全部、宿检部组成。

会长、副会长各设一名,安全部、生活部、纪检部等设部长一名。

宿舍实行楼长负责制,下设层长和寝室长。

宿舍楼设楼长一名,各楼层设层长一名、各宿舍设寝室长一名。

第三章工作职责

“宿治会”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学院提出的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管理目标,组织学生开展以育人为中心,以宿舍为阵地,多种形式的宿舍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学生文明自律意识,为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作贡献;同时协助宿舍管理中心妥善管理宿舍楼院内的设施、物品,创建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组织卫生检查评比和丰富的课余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安全治保,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成员具体工作职责:

一、?会长职责

1.负责学院宿治会全面工作;

2.讨论与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3.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主动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申请工作的指示;

5.指导宿治会工作开展;

6.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7.负责做好宿舍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8.与副会长一起负责对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考核、管理。

二.副会长职责

1.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2.做好分管工作任务;

3.协调、监督各项工作开展;

4.负责分管男女生寝室详细统筹工作的开展;

5.协调、处理宿管会工作中的突发问题;

6.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各项工作、活动的进展;

7.与会长一起负责对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考核、管理;

8.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学生信息反馈工作。

三.安全部职责

1.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安全隐患的检查汇报;

3.收集、整理学生宿舍的安全信息;

4.协调宿舍设施的维修;

5.维护作息制度;

6.及时汇报学生宿舍的安全动态;

7.成立“宿舍安全信息员”、组建“宿舍安全服务队”。

?四.生活部职责?

1.负责配合好学院老师做好查寝工作;

2.负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的抽查、评分和通报,及时汇总通报每周达标及不达标宿舍情况;

3.做好学生宿舍“文明宿舍”的创建、评比工作;

4.开展宿舍文化活动、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5.对宿舍环境卫生及违纪行为进行整改上报;

6.对宿舍的文明事迹、好人好事进行宣传报道。

五.宿检部职责

1.负责规范全院学生的住宿、就寝纪律;

2.负责宿治会通知的下达通知;

3.负责学生宿舍纪律、秩序的抽查和通报,及时汇总通报每周情况;

4.会议活动的考点到勤及值班考勤;

5.负责学生思想、心理动态汇报;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保证各种信息渠道的畅通;

7.对宿舍区内的各种违纪、违规现象进行查处上报;

8.负责宿舍教育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及相关协调工作。

六.楼层长职责

1.完成学院、会长以及副会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负责调解学生宿舍冲突和矛盾,对宿舍突发事件的上报及处理;

3.检查学生宿舍的卫生情况以及寝室有无安全隐患;

4.负责宣传部宣传的宿舍内学生人身、财产、生活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到每个寝室。

第四章?管理条例

1.参会制度:召开会议,宿检部必须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并做好考勤及会议记录,参会时,每位干部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病、有事无法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每位干部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会议期间个人电话必须关机或调成振动,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2.交流制度:对内、对外加强协调、联络、沟通,与学院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加强联络、沟通,共同举办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加强与校学生会以及其他兄弟学院宿管会的交流与联系,谋求共同发展。

3.值班制度:由宿治会会长安排宿治会全体成员分批到宿舍生活服务室进行值班并做好考勤。

4.奖惩制度:每学期末对宿治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评选出“优秀宿治员”并颁发奖状,各方面表现极差者勒令退出宿治会。

5.考核制度:宿管会会长、副会长配合指导老师以宿治会成员平时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等为标准,以各部门干部意见为参考,对宿管会成员进行每月一次的严格的统一考核,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成员,由学院在期末进行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成绩为基准,凡工作踏实出色者,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