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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区二小预防传染病与食物中毒防范应急处理预案

2024-07-15 阅读 7901

某区二小预防传染病与食物中毒防范、应急处理预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进一步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传染性疾病和食物中毒预防及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z(校长)

副组长:陈波、z(副校长)

组员:z(教导主任)

z食品、卫生监督)z及各班班主任

二、制定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预防及应急处理小组

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实行常务副组长负责制。常规情况下,常务副组长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二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在学期中要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宣传教育预防为主

1)学校要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广播讲话、会议强调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及食品卫生的宣传,正确认识,加强防范,保证健康教育时间。

2)组织机构内的各组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根据学校食堂和商店的卫生要求,依法对食堂和商店进行卫生监督,对水果店和面包店进行卫生检查。

3)食品、卫生监督员要严格把握采购验收关,实行市场准入证制度和采购留样制度,杜绝“三无产品”进入学校。

3、落实监控制度防患未然

1)检查食堂的卫生许可证,检查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督促有关人员持证上岗;做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和商店,相关人员上岗时做到“三白”:白衣、白口罩、白帽子。同时要加强饮水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每年一次体检。

2)食品、卫生监督员上午对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工作人员的个人健康进行检查,不定期对食堂的食品验收与留样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严格消毒制度,食品卫生监督员要监督对食堂、餐厅、餐具、保洁橱、饮水机等定期严格消毒。

4)各部门、办公室、教室、会议室、电脑房、寝室等专用教室,人员密集处要求经常消毒,开窗通风。在本地区出现传染病疫情时,早晚消毒两次。

5)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异常及时反馈医务室,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尽量做到师生在校,就诊的师生实行严格预检,如发现发热病人及时隔离,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送医院就诊。

三、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发生事故时,应在常务副组长的指挥下,采取以下措施:

1、出现个别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时间内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病因的群体症状,急骤增多的五人以上同时出现相同病情,值班教师或值班领导要及时向常务副组长汇报,并要求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孩子立即就诊,并按相关消毒制度做好消毒工作。

2、发现10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停止供餐,组长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然后报卫生防疫站,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3、学校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学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并视不同病因进行跟踪随访,防止发生二次传播。

4、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寝室、教室等,在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对环境与物体表面等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室内实施强制通风。

5、保留造成或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有关措施,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用餐,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学生应在指定的教室上课。

7、常务副组长负责善后工作处理。如果为群体事故,学校支部行政工会和团队要协助善后处理工作。

四、其他

1、发生事故后,常务副组长应及时向组长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2、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和酌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3、对因组织不力,工作不作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疾病和中毒蔓延事件,要视为渎职处理。

篇2:食物中毒与传染病应急预案范本

食物中毒与传染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现场管理和作业行为,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及时对事故进行施救,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长: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正副主管、生产经理

组员:各车间主任和班长

值班电话:

1.2领导组下设抢险组(组长:车间主管1)、通讯联络组(组长:人资部经理)、疏散引导组(组长:车间主任)、安全警戒组(组长:保安队长)和后勤保障组(组长:采购经理、物流经理、机电科长),组员为各组组长所属部门人员。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对施工现场发生的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1.3发生潜在(事故)事件、物质:霉质及毒素食物、病原体;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全体生产人群;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急救器材;应急准备和响应物资:急救器材。

2.培训和演练

2.1由生产部负责主持、组织车间每年进行一次按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

2.2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

2.3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

2.4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存。

2.5安全正副主管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6安委会负责对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的建立进行检查。

2.7应急物资的维护、保养及测试

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二、应急响应

1.当发生了中毒、传染病事故时,第一发现者应及时大喊高呼并以最快速度与事故应急小组联系。

2.接到消息后,行政主任或安全正副主管立即赶到出事地点,确认其是否为食物中毒和中毒程度并查出中毒来源或是否传染病和其来源,并及时报告组长,由组长拨打"120"紧急事故报警电话,并安排相关人员在大门口接应。

3.安全正副主管负责指挥,并在事故过后出具事故经过报告上报总经理。各组员立即组织人员赶到事故发生地点,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如:令其将胃里的东西呕吐出来,当发现其中毒较深昏迷时,立即将其抬到大门口,等救护车的到来,或直接送往就近医院,传染病患者直接送往医院。技术人员负责配合急救人员的后勤工作,组长负责指挥及联络工作。

4.应急小组组长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责令各车间生产班组停止生产,组织事件调查,并将事件的初步调查通报公司总经理。

三、预案终结

1.本预案全部完成后,由原发布启动预案的负责人宣布预案终结,同时向总经理报告。

2.预案终结7日内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会议主持人按事故的等级和管理权确定,评估报告应报总经理。一般事故的评估会议由本安全专员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评估由公司指定人员主持。

3.对预案的评估就是非和符合问题做出判断,不对客观因素进行辨析,评估的重点是:

3.1预案时限性是否得到实施。

3.2参加预案实施的部门是否按预案要求开展工作,有无遗漏,过错,责任是谁。

3.3参加预案实施的管理人员,领导是否按预案规定组织开展工作,有无遗漏和过错,责任是谁。

3.4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改,如何修改。

主持评估的部门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符合性承担责任。对于在实施预案中存在过错的部门、人员,安委会应对责任者提出明确的批评,对情节和过错严重需要给予处分的,安委会提出处理意见后按人事干部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篇3:学院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事故规定

学院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控制传染病流传蔓延,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结合目前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规定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定,切实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大局稳定的高度重视和做好传染病防治与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后勤服务中心、各食堂、综合服务楼、宿舍楼各级领导要真抓实干,在原原本本地将上述法规、文件传达到全体职工(含临时工)的同时,尤其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制订详尽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切实使广大职工都能够学法、懂法、遵法,使各项工作依法办事,有章可循。

二、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和饮食卫生安全制度

1、各食堂必须实行主要主副食品和原料集体采购制度,必须配置必要的防蝇卫生设施,严格执行餐厅卫生清洁制度、卫生消毒制度和食品制作尤其是凉菜制作规范程序,严禁出售剩饭剩菜,严禁在食堂店外经营餐饮,开办夜市。

2、各综合服务楼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规范经营,不允许开办或变相开办饭店、酒吧、网吧、台球室、舞厅。不允许违章建筑和占道经营、室外经营、开办夜市。不允许开办诊所和非法经营药品。

3、各学生宿舍楼要健全防蝇防蚊措施,定期进行厕所、洗浴间及房间消毒、通风,及时搞好楼道及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消灭蚊蝇孳生场所。严禁在宿舍内做饭和经营食品、百货、饮料等商品,堵塞所有传染病传播的渠道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漏洞。

4、对不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和饮食卫生安全制度,违规操作,具有疾病传染和饮食安全隐患,造成不良影响或影响校容校貌;有学生举报,被市政府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批评或曝光的单位,学校有关部门(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后勤管理处)有权令其停业整顿,并按照学校饮食卫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各食堂、综合服务楼、学生宿舍楼经理是饮食卫生直接责任人;后勤服务中心饮食科长、校医院防疫科长和后勤管理处校容管理科长是饮食卫生直接管理责任人;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后勤管理处处长是直接领导责任人;分管院长是主管领导责任人;院长是主要领导责任人。

2、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要按以下原则分别追究学校各级的行政责任:

1]发生一般性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人数在9人以下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2]发生一般性传染病流行或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但直接管理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将情况书面报告学校直接领导责任人,而学校直接领导责任人未采取措施的,由学校直接领导责任人承担责任。

3]发生较大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

4]发生重大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