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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校长工作职责(5)

2024-07-15 阅读 8370

中心小学校长工作职责(五)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以法治校、以德立校,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决议,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确定全局性工作措施。

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工,努力构建一支精湛、实干、爱干、会干的干部队伍和教职工队伍。

三、对学校工作负总责,实行民主管理。学校重大事项均由校长、书记联席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报请监事会批准。校长有最后决策权,如有失误,校长是法人代表,承担主要责任。

四、制定学校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出工作总结,定期研究学校工作,布置、检查、落实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各项工作计划。

五、抓好各处、室、组等环节部门工作,审定各项计划,参加有关会议,听取汇报,提出指导意见。

六、积极参加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指导教学工作。

七、指导班主任工作,抓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劳动教育等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八、坚持勤俭办学,审定和检查学校各项经费的预算和使用,指导学校基建与各项维修,节支创收,改善办学条件。

九、组织制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条例,经全体教职工讨论、校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执行,致力于为全体教职工创造一个宽松、有序、和谐、文明、团结向上、平等竞争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十、负责向上级汇报工作,对外协调与周边单位的关系,争取外援,改善办学条件。

十一、负责教职工的聘任工作和学校内部的人事任免工作。

十二、培养良好的校风,美化、绿化、净化学校环境,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篇2:教学副校长安全职责

教学副校长梁志强是分管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其职责是:

1.建立健全各项教育教学安全管理、校内外集体活动组织制度,落实岗位职责。禁止上课期间离开教室从事非教学活动及正常教育教学中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行为。

2.定期、专人对实验器材和体育器材等教学用具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带病进行教学。实验课、计算机课、体育课要有计划组织管理学生,严禁教师离岗。

3.妥善保管、正确使用有毒、易燃、易爆药品和化学危险品。

4.严格执行校内外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制定校内外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5.做到学校*、做操等集体活动及上下学、上下课、晚自习期间时,有专人在楼梯、楼道内、校门口疏散引导,防止踩踏事故发生。认真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教育进课堂。

篇3:安全副校长职责

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杨长岩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职责是: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做好安全工作各项总结。

2、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岗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任务完成情况。

3、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抓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

5、抓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饮水安全、住宿生安全管理、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分管安全的校级领导、中层领导签订责任书。

6、安排安全工作日程和节假日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值宿等工作。

7、组织进行各种演练。

8、协调和落实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和其他相关工作。

9、做好事故报送,完善信息管理。

10、实现安全档案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