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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方案

2024-07-15 阅读 3290

体育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方案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该项工作,是关系到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增加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我院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优化党员结构,不断地为学院党员队伍补充新鲜血液,以吸收更多优秀的人员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学院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严格按照《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使党员发展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和开展。

二、发展党员的原则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发展党员的程序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提出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在接到入党申请人的申请书后,落实党员对申请人培养教育,通过一段时间培养,使入党申请人初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学生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团支部推荐,团委讨论决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教职工经所在支部委员会推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8岁以下青年团员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报党委备案。

3.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团委每年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5.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期至少一年以上。

6.确定为发展对象:

(1)培养联系人向党组织(支委会)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情况,提出是否列为年度发展对象的意见;28岁以下青年由团组织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作发展对象。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应召开座谈会就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品德、遵守纪律、能力水平、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等方面征求意见。

(3)召开支委会,根据征求的意见和入党积极分子平时思想、工作表现,讨论决定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如果发展对象具有副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的职务,必须报党委批准后方可履行发展手续。

7.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报党委审核。

8.组织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章程程》等内容。未经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的,原则上不予发展入党。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1.对政审合格、培训通过的发展对象,党支部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可由组织指派,也可由本人约请。

2.经党委审核同意后,发展对象可填写《入党志愿书》。

3.支部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支部委员会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学院党委公示,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由各支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介绍人介绍情况;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申请人对大会讨论情况及表决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5.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党委。

6.党委派人谈话。

7.党委审批接收预备党员。

8.通知本人并公布。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相应的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以及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一般为每年的“七一”表彰大会时进行宣誓。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提出意见,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经支委会审查,报学院党委公示,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由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学院党委审批,转为正式党员。

四、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为了保证发展入党人员的质量,五年制大专班发展人数前三年发展数量不超过在校总人数的2%;后两年发展人数参照三年制的发展人数,即在学生毕业前争取使发展入党的人数(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达到在校生总人数的15%。教职工党员的发展工作,由党支部提出年度发展计划,报院党委批准后,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党员发展工作。

五、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为: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纲、章程,信仰共产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有明确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入党愿望迫切,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决心履行党员义务;在工作、学习中表现较好,学习成绩优良,工作积极,成绩突出,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与不良现象作斗争;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初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方法和手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党支部提名或团组织推荐,在广大党员、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由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学生中,未经团组织推荐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重点,应从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年轻骨干教师和优秀团员中挑选,一般要每年进行两次。

4.确定或调整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及时上报党委备案。

5.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支部或团委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要认真按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为培养和确定发展对象提供可靠的材料依据。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主要包括《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发展前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综合报告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

的材料等内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由党支部(或团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6.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调整,一般一年进行一次。表现突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时间满一年的,可列为发展对象,对那些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调整的情况要报党委备案。

7.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毕业分配工作时的档案管理工作。各党支部要及时整理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报党委统一转出档案。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凡是没有经过培养和考察的人,一律不能吸收入党。

2.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循序渐进,坚持经常进行。教育的内容为: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怎么争取做一名合格甚至优秀的共产党员等。

3.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方法:

(1)党支部指定两名思想水平较高,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党内生活经验比较丰富的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帮助他们,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并按规定时间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三个月一次),不能临到发展前追记或突击写实。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他活动。

(3)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完成的情况。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提出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5)各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一般一年一至两次。

4.各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考察要注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察结果要有记录,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5.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内容为:政治思想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群众观念和社会表现等。

6.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要日常考察、任务考察、活动考察,关键时刻的考察和定期考察相结合,内容要真实和具体。

(三)政治审查制度

1.各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2.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

3.政治审查的方法:(1)同发展对象谈话;(2)查阅发展对象的档案;(3)函调;(4)派人外调。

4.政治审查要求:(1)全面了解情况;(2)保守机密;(3)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调查情况;(4)不随意扩大审查范围。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其内容包括:(1)本人简历。(2)政审中提出的问题,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同时说明是本人交待的,还是被组织查出的或别人检举的,组织上是否作过结论或进行过处理。(3)调查结果。写明经调查已清楚的问题,以及悬而未定的问题或疑点。(4)结论意见。对查证结果综合分析后,认定查证问题的事实、性质、程度及本人认识,提出是否影响其入党的意见。

(四)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公示对象。经支委会讨论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或预备期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2.公示内容。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在单位及职务(或职称)、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训情况和政审、奖惩情况。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在单位及职务(或职称)、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预备期内受奖惩情。

3.公示时间和方式。公示由审批党员的党委或经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部负责。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在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10天。

4.公示结果的处理。对公示中没有问题的公示对象,要及时办理入党或转正手续。对反映出的属公示对象的问题,党组织要进行认真分析,如反映的问题失实,要按有关程序及时研究发展或按期转正;如反映的问题属实,要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的轻重作出处理。对不完全具备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暂缓或不予发展;对不完全具备或不具备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按章程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五)发展对象培训制度

1.对发展对象要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2.党委协同党校每年举办一至两期对发展对象进行的短期集中培训班,时间为5―7天(不少于40学时)。

3.培训的内容为:《中国共产章程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等。

4.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党校举办的短期集中培训班。参加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的,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而准备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即发展对象)。

5.集中培训结束时,要求培训对象联系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同时要组织必要的考试或考核,检查培训对象的学习效果。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培训后的发展变化情况,作为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

6.对于考试不合格或违反培训纪律的人员,不发结业证,并且对违反培训纪律的要追究原因,进行处理。

(六)组织党员谈话制度

1.党委在审批申请入党前,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和考察,帮助申请人提高对党的认识。

2.谈话的主要内容: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员义务、权利的情况,考察其觉悟程度以及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另外针对申请人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必要的教育,讲清组织的希望和要求。

3.接受谈话的申请人要积极准备,认真对待谈话,对于在谈话中达不到组织要求的申请人,组织上将暂缓审批,对发展对象进行进一步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待符合党员条件后,再给予发展。

4.党委委员、党总支委员或党委委派的党员干部在同申请人谈话之后,要认真负责地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其主要内容是:申请人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本人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是否清楚;觉悟程度如何,工作、学习表现怎样;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符合章程规定;谈话人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谈话

人应郑重签名盖章并注明谈话时间。

(七)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制度

1.党支部要通过听取预备党员的汇报、个别谈心、严格过组织生活、定期讲评、分配一定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达正的依据。

2.教育的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员标准,党的优良传统,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以及正确对待预备期等方面的教育。

3.考察的内容:预备党员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共产主义信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实践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4.对预备党员日常的教育考察由党小组或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联系人要认真填写考察写实记录,定期向党支部汇报预备党员的情况。

5.预备党员要经常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一般每季度至少一次。

6.党支部应定期听取党小组和入党培养联系人的汇报,每季度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研究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同本人谈话,帮助解决。

7.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党支部应把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篇2: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为加强公司系统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公司党员队伍,保持党组织的活力和生机,推动公司党建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高标准的党员队伍为目标,为促进公司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思想保证。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力度。要特别注意将思想品德好、业绩突出的技术和业务骨干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条件成熟时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组织力量。

第六条各级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第七条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学习《中国共产章程程》等文件。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第八条党员发展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章程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发展过程中的有关会议和讨论要注意做好记录。

第九条党员发展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公司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为加强公司党的建设打好坚实的基础。

篇3: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政治历史情况;(3)“*”期间的表现;(4)一九*年北京发生*期间的表现;(5)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章程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3)上级团组织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根据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6、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了解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7、进行吸收预备党员公示。党支部将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的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在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调查,并在5天内形成审理意见。党支部要将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党组织审核、调查情况向支委会、支部大会通报,作为被反映对象能否成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党支部将公示内容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汇总整理归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三、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3)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辖